在藏獒育种场或繁殖场中,为了能充分发挥种公、母獒的作用,又能有效地控制近交,防止因交配不当,出现藏獒品种退化,提倡每只公獒可搭配3~5只母獒,公母比例为1∶(3~5)。这样规定,仅仅是从种公獒的配种能力出发而确定的,实际中还必须结合考虑到公、母獒的年龄组成。如果公獒的年龄偏大,即将更换,就必须及早留出后备公獒。种公獒的选留一般采取选5留1的方案,即在预留的5只后备公獒中,经综合鉴定后只选留1只公獒作种用;而后备母獒的选留多采取选3留1的方法。
可见,藏獒养殖场在考虑性别因素整顿犬群时,必须同时兼顾年龄因素,留有充足的后备犬,借以保证犬群的旺盛生产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