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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来历(3)

应该说知道这个掌故就会慎用“闭门羹”这个词语,而前述男甲是故用此词。不过因为很多人仅知道这个词的大概意思,并不知道它的由来,所以社会上把被主人拒之门外或主人不在,门锁着,称之为“吃闭门羹”。狡猾的甲男正是利用此词历史上的变迁来开玩笑。

比翼鸟是什么样的鸟

诗人白居易在《长恨歌》中描述唐玄宗李隆基和杨贵妃的缠绵缱绻爱情时有一名句——“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

“连理枝”指两树不同根,但枝干却纠结在一起。这样的情况虽不多见,但还可以理解。比翼鸟是什么样的鸟?

先说“比”。“比”是个会意字,甲骨文字形像两人站在一起,样子非常亲密、亲近。所以“比”字的本义为亲密、亲近。再说比翼鸟。传说有一种鸟——雌、雄各有一只眼睛和一只翅膀。只有雌、雄的身体靠在一起,双方利用两只翅膀才能飞翔;利用两只眼睛才能准确辨别方向,准确识别事物之所在。比翼鸟常用来比喻夫妻的亲密关系。

破五

为什么人们把农历正月初五称为“破五”?破五者破除五鬼也。五鬼指五个穷鬼——智穷鬼、学穷鬼、文穷鬼、命穷鬼和交穷鬼。“破五”本是个概括了一桩逸文琐事的动宾结构,后来才变成了时间称谓的名词了。再后来,人们只记住了时间称谓的名词,忘却了动宾结构陈述的那桩趣闻。

怎么个破法呢?正月初五日出之前,家家户户燃放炮仗:先放“二踢脚”(即双响炮),接着再放鞭炮。放二踢脚意在一脚踢走穷气,一脚踢走晦气。放鞭炮是手提一长串鞭炮,点燃后从屋里走出去,意为驱赶五穷,把它们从家里轰出去,越远越好。有人来软的一手,用草或纸扎车、船作为送穷鬼的交通工具,恭请它们离开。

据考,送五穷在唐时已很盛行,明清时穷鬼却变成了穷神,原因是有些穷鬼不愿走开,人们只好尊它们为神。其实这是一种敬而远之的手法——烧香燃表送走它们,就像“纸船明烛照天烧”送瘟神一样。

按照旧习俗,大年初一是绝对不能扫除的,据说,否则的话会把好运气弄走。初二、初三、初四这三天可以扫除,但必须把垃圾扫到墙拐角。到了初五这一天人们进行大扫除。因为五鬼附着在垃圾上,所以彻底扫除垃圾便是彻底破除五鬼。这就是农历正月初五被称为“破五”的由来。

按照旧习俗,一般商店过了破五才开始营业,因为扫除了穷鬼之后财源才会滚滚而来。过了破五,农民才开始下地,因为踢走了穷气、霉气,可以挽袖子大干一番了。

破五是民间一种送穷习俗,从心理上讲,希望辞旧迎新——送走贫困艰难,迎接新一年美好的生活。

烂醉如泥的“泥”

有人喝得酩酊大醉,人事不省地躺在地上,活像一堆扶不起的泥。人们常用“烂醉如泥”形容这样的人。“烂醉如泥”的“泥”真的是这个意思吗?回答先是否定的,后是肯定的。如果你怀疑这样的回答逻辑上欠通的话,请且看下文。

“烂醉如泥”一词最早出自《后汉书》。周泽是一个掌管宗庙礼仪的官员,他忠于职守,以身作则,不过此人愚忠得不通情理。一年到头他总是斋戒后睡在斋宫里面。一次他的妻子怜惜他年老多病,便前来斋宫探望。谁知周泽非但不感激妻子,反而怒以触犯斋戒禁令的名义而将妻子下狱谢罪。当时有人议论:太常周泽之妻命运不好,嫁了这样的男人,自己活守寡。有诗曰:“生运不谐,作太常妻。一年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斋。一日不斋醉如泥。”

在这个故事里,泥是传说的一种海中动物名。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事实.醉如泥》:“按稗官:稗官——稗,音bài,不读bēi。稗官是古代的小官,专给帝王讲街谈巷议,风俗故事,后来称小说为稗官,泛称记载逸文琐事的文字为稗官野史。

小说:‘南海有虫,无骨,名曰泥。在水中则活,失水则醉,如一堆泥。’”据此可知,“烂醉如泥”之“泥”原是一条虫子。不过“烂醉如泥”中的“泥”首先是一条有生命的虫子,而不是无生命的泥;然而它是一条失水的虫子,醉了,真的像是一堆泥。

千里送鹅毛

如果把“千里送鹅毛”和“千里不贩樵”的肯定意思“千里贩樵”简单地归为一类的话,“千里送鹅毛”便是傻事一桩。“千里不贩樵”的意思是:担着一担柴走到千里之遥的地方去卖,实在不划算,因而不能那样去做。一根鹅毛的价值远不如一担柴,你拿着它千里跋涉地去送人不同样很愚蠢吗?顺便再插一句关中谚语:“瓜倯昧种,担的拐枣进省。”过去交通不便,在离省城很远很远的地方,有人担了一担拐枣(一种廉价山野果)进省城去卖。因为卖一担拐枣所得的钱还不够路上吃饭歇店的花销,所以别人嘲笑他,说:“瓜倯昧种,担的拐枣进省”。这句话和“千里贩樵”是一个意思。

然而,请看历史上真实的千里送鹅毛的故事,便知道不能简单地归类。《南唐书》载:大理国特使缅伯高向唐王进贡天鹅,路经沔(miǎn)阳湖时,他想给天鹅洗个澡,不料天鹅出笼,一飞冲天,只掉下一根羽毛。大理国特使为了把进贡进行到底,万般无奈,只好把这根羽毛献给唐王,并赋诗一首:

将鹅献唐朝,山高路途遥。湎阳湖失鹅,倒地哭号啕。上禀唐天子,可饶缅伯高?

本来要送一只天鹅,实际却送了一根鹅毛,虽然礼物极其轻微,但却体现了一片真挚情意。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即来于此。

“有眼不识泰山”

泰山是我国山东境内的一座大山,也是著名的风景旅游胜地。很多人游览过泰山,但这些人中也许仍然存在“有眼不识泰山”者。“有眼不识泰山”的意思是:识别不了有才干的人,识别不了有用之物,枉长了一双眼睛。怎么把泰山扯上了,此话从何说起?

原来旅游胜地泰山是座山名,而“有眼不识泰山”中的泰山是人名。据说木工的祖师爷鲁班为了把自己的手艺传给后世,他先后带了一些徙弟,有名的如伏以、陆小等。其中还有个泰山。因为泰山干活总喜欢别出心裁,难免有所失误,结果惹恼了师傅,被赶出了师门。过了一两年,鲁班在市集上行走,看到了一些巧工夺天的竹制器具,而让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制作竹器的竟然是被他赶出的泰山。鲁班自愧弗如,慨然叹曰:“我真是有眼不识泰山!”

你了解“她”吗

谁都知道:“她”字从词义上讲,是自己和对方以外的某个女性;从语法上讲,是阴性单数第三人称。但是代词“她”字的产生过程,当今却鲜为人知。

古汉语中单数第三人称无阴性阳性之分。换言之,既可指男人,也可指女人,还可指其他事物,例如“尔”“汝”即是。毋庸讳言,这是古汉语的一个小缺失。因为毕竟说来,当今的“他”“她”“它”在实际使用中容易使人明白。然而汉语是一个善于取长补短,善于吸纳其它语种先进成分的语种。同时吸纳的态度又非常严肃、认真、审慎。“她”字的产生过程就能说明这个问题。

表示单数第三人称的代词“他”字唐朝时才出现。那时的“他”依然是既指男性又指女性。而从“他”字剥离出来的“她”字产生的时间更晚,至今尚不足百年。“她”字是汉语和英语相见面、相比较的产物。1823年第一个来华的新教传教士马礼逊用汉语写了第一本英语语法书《英语文法凡例传》英语里的He、She、It,他分别用“他男”、“他女”“他物”来表示。这实在是难为他了。不过也算是创新。然而不够成熟,因为这给英译汉带来了很多麻烦。

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中国诗人、语言学家、文化战线上的骁将刘半农第一个提出创造“她”字的建议。中国散文家、翻译家周作人表示“极好”。不过周担心这个新字铸造起来不方便,又主张暂时用“他”后面注一个小小的“女”字,即“他女”。中国作家、教育家叶圣陶全力支持这个办法,因此在他的文章和小说里处处都是“他女”。新文化运动的领军人物、白话文倡导者、中国现代学者胡适不同意周作人的办法。他在翻译莫泊桑的小说时,遇到阴性单数第三人称时,一会用“他”,一会用“那个女的”。有人开胡适玩笑——设想:英语小说中哥哥问弟弟:“妈妈到哪去了?”弟弟答:“他买菜去了。”如果说成“那个女的买菜去了”,这还算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语言吗?

这场辩论在不断反复,不断深化。1919年中国语言学家钱玄同提出了三个办法:一是像日本将“She”翻译“彼女”那样,翻译成“他女”(有别于“他女”);二是创造一个新字,不是“她”,而是“女它”;三是干脆把英语的She原样搬过来。周作人对这三个办法都不同意,这时他对自己用小号女字作注的方式也不满意。他又提出把江浙一带人口语中的“伊”用来专门作阴性单数第三人称代词。这个建议居然得到钱玄同的赞同。钱讲:这样子不用造新字,省事。周、钱的一致主张并未得到多数人的认可。因为用“伊”未必省事。全国范围内用“伊”的面毕竟太狭窄,而且“伊”同样是男女兼管的第三人称代词。因此还得作出专门设计:“他”单指男性,“伊”单指女性,各司其职。当时的知名作家有的用“伊”,有的用“她”,仍未统一。

1920年,刘半农扮演起了辩论中反方、正方于一身,即一肩挑的角色。刘半农化名寒冰反对持“她”字说的刘半农。寒冰多方面多层次地讲了若干反对的道理:“他”字已经完全满足了大众的需要,不必更改;大众用惯了“他”字,方便省事,“她”出现,在字典上没有根据,反费思考时间;“她”字在古文中已有固定意义,不便再赋新意;“她”和“他”同音,口语中使用,根本听不出什么阴性阳性,所以没有什么价值,而一个“他”字,看上下文即可知道指的是男是女。正方的刘半农对反方的刘半农(寒冰),针锋相对,一一回应:“他”字曾经适应人们的需要,但代表两性却严重地影响了阅读理解,“她”字应运而生是很自然的;“她”字有个由生到熟的过程,人们用熟了,字典上也有了,“证据”就不成问题了;古时之“她”已被遗忘,今人以新意用之,未尝不可;“他”“她”同音,听不出区别,但字面上区分意义也很大。

前边提到新文化领军人物胡适不同意用“她”,还有一位颇具声望的中国教育家蔡元培也反对用“她”。蔡的理由是:语法应尽量简洁,从“他”字中再剥离出来一个“她”字没有必要。新生事物的出现是不以人意志为转移的,翻译家、小说家及学者纷纷用起了“她”字,语言家确认了“她”,编纂家在辞书中收录了“她”。“她”终于站稳了脚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