溥仪,清朝最后一位皇帝。当他还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监押的时候,******就很注意关于溥仪改造的上报材料。当他得知溥仪在抚顺学习得不错,便在1956年2月当面向载涛建议,让他携家属前往抚顺探视溥仪。两个月后,******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再次提及溥仪说:“…连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不杀他们,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而是杀了不利……不杀头,就要给饭吃。对于一切反革命分子,都应当给以生活出路,使他们有自新的机会。”
溥仪****回到北京以后,******每次谈到改造旧阶级、旧思想,总忘不了举溥仪为例。在一次款待溥仪的宴会上,当******知道溥仪在抚顺时已与他的“福贵人”离婚,就问:“你还没有结婚吧”?溥仪回答说:“还没有呢!”******又说:“还可以再结婚嘛!不过你的婚姻问题要慎重考虑,不能马马虎虎。要找一个合适的,因为这是后半生的事,要成立一个家。”
1964年2月13日,******在春节座谈会上说:“对宣统要好好地团结,他和光绪皇帝都是我们的顶头上司。我做过他们下面的老百姓。听说溥仪生活不太好,每月只有180多元薪水,怕是太少了吧!”说到这里,他又转向在场的章士钊先生继续说:“我想拿点稿费,通过你送给他改善改善生活,还想使他‘长铗归来兮食无鱼’,人家是皇帝嘛!”溥仪知道这件事后非常感动,他对夫人李淑贤说:“我们现在的生活不是很好吗?靠劳动吃饭,这就是幸福!”又说:“主席的钱我们不能收,盛情我们领了。”
对待敌人,******也是以善服人。早在井冈山时期,******就规定:对待俘虏,一不许打,二不许骂,三不许搜腰包,有伤的给治疗,愿留的则吸收参加红军,愿去的则发给路费。对此,许多红军同志不理解:“阶下囚”怎能变成“座上宾”?一次抓到几个白军军官,有人说:当兵的不杀,当官的还不杀?******知道后,给他们做工作,又找那几个被俘军官谈话,最后把他们放走了。这些放回去的士兵、军官成了义务宣传员,他们现身说法,一传十,十传百,最后,那些敌军拖着枪三三两两地跑到红军这边来了。
甚至对待土匪,******还是以善服人。1953年,贵州匪患已基本肃清,唯有程莲珍这名布依族女匪首仍然逍遥法外。当时的公安机关在通缉令中这样写道:“该匪首狡诈多变,行动敏捷,枪法甚精,捉捕的时候必提高警惕。”匪首再狡诈也逃不脱人民的法网。通缉令发出不久,剿匪部队终于将她缉拿归案了。
当时按剿匪政策规定,凡是拒不投降自首的敌匪中队长以上的匪首,一经抓获,便依法制裁。像程莲珍这种罪大恶极的匪首,按规定应严惩不贷。然而,******仍是以善服人。
当李达向******汇报了西南地区的剿匪工作,谈到程莲珍一案的处理意见时,李达向******汇报说:“这个女匪首,下面要求杀。”但******明确指示:“不能杀。”并半庄半谐地指出:“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人家诸葛亮擒孟获,就敢七擒七纵,我们擒了个程莲珍,为什么就不敢来个八擒八纵?连两擒两纵也不行!总之,不能一擒就杀……”不杀程莲珍不是纵虎归山,而是******根据贵州剿匪虽已近尾声,但情况仍很复杂,尤其是有些地方土匪问题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的特殊情况而作出的决策。不杀程莲珍是为了通过教育改造后让她将功赎罪。果然,通过改造教育,脱胎换骨,程莲珍走上了新生之路,在以后的清匪反霸斗争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当代女孟获的新生是******以善服人的又一例证。是******在处理匪首问题和民族问题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又一典范。
******虽然主张杀一儆百,但杀的都是那些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者。但对那些能教育好,能改造好的人,******却从善处着眼,以善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