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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惊厥与抽搐

惊厥与抽搐均属于不随意运动。抽搐是指全身或局部骨骼肌不自主地抽动或强烈收缩,其常引起关节运动或强直。当肌肉收缩表现为强直性或阵挛性时,称为惊厥。惊厥与癫痫不能等同。在癫痫的多种发作类型中,只有癫痫大发作与惊厥的概念相同。

一、病因及发生机制

(一)病因

1.脑部疾病①感染:如脑膜炎、脑炎、脑结核瘤等。②外伤:如产伤、颅脑外伤。③肿瘤:如原发性脑肿瘤、脑转移瘤。④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蛛网膜下隙出血、高血压脑病、脑栓塞等。⑤寄生虫病:如脑囊虫病、脑型疟疾、脑血吸虫病等。⑥其他:如先天性脑发育障碍、原因未明的大脑变性等。

2.全身性疾病

(1)感染:如中毒型菌痢、败血症、狂犬病、破伤风、小儿高热等。

(2)中毒:①外源性,如酒精、砷、阿托品、有机磷中毒等;②内源性,如尿毒症、妊娠中毒症等。

(3)心血管疾:Adams-Stokes综合征、高血压脑病等。

(4)代谢障碍:低血糖、低钙血症、低镁血症等。

(5)风湿性疾病:脑血管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6)其他:突然停用安眠药、抗癫痫药,以及热射病、溺水、窒息等。

3.神经官能症如癔病性抽搐与惊厥。

(二)发生机制

惊厥的发生机制目前不十分清楚,可能与大脑运动神经元的异常放电有关。其中病理性放电的主要原因是神经元膜电位不稳定,可因营养代谢障碍、脑皮质肿物或瘢痕,以及癫痫等激发,并与遗传、免疫、内分泌、微量元素、精神因素等有关。

二、临床表现

(一)主要表现

引起抽搐和惊厥的病因不同,其临床表现也各不相同,一般分为全身性和局限性。

1.全身性抽搐:以全身骨骼肌痉挛为主要表现,癫痫大发作最具代表性。典型表现是病人突然意识模糊或丧失,全身肌肉强直、呼吸暂停,继而四肢发生阵挛性抽搐,伴呼吸不规则、发绀、大小便失控。每次发作持续数秒至数分钟不等,也可反复发作或呈持续状态。发作时出现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或迟钝、病理反射阳性等。发作停止后意识可恢复。

2.局限性抽搐:以身体某一部位出现连续性肌肉收缩为主要表现,多见于手足、口角、眼睑等。如低钙所致的手足搐搦发作时,表现为腕及手掌指关节屈曲,指间关节伸直,拇指内收,呈“助产士手”;踝关节伸直,足趾下屈,足弓呈弓状,似“芭蕾舞足”。

(二)其他表现

1.身体反应:惊厥发作时可致跌伤、咬伤、大小便失禁,并且可因呼吸道分泌物及呕吐物吸入或舌后坠堵塞呼吸道而引起窒息。另外,若惊厥在短时间内频繁发作会出现高热。

2.心理社会反应:惊厥发作时,可有因惊厥发作所引起的惊恐和焦虑。病人及家属因没有控制惊厥发作的能力,会有个人/家庭应对无效。发作后病人可因发作时失态而有窘迫、难堪等心理变化。

3.伴随症状:伴发热多见于感染性疾病,如中毒性菌痢、破伤风等;伴有血压升高多见于高血压病、肾功能不全、子痫等;伴有脑膜刺激征多见于脑膜炎、脑膜脑炎、蛛网膜下腔出血等;伴有意识丧失多见于癫痫大发作、重症颅脑疾病等。

三、护理评估要点

1.病因或诱发因素评估:病人既往有无类似发作病史,有无家族史,有无颅脑部外伤、脑炎、脑寄生虫病、癔症等病史,有无毒物接触史、服药史等。评估病人发作之前有无高热、感染、缺氧、紧张、情绪波动、疲劳、饮食不节、强光、噪声刺激等诱发因素,如光、声刺激可使破伤风病人发生强烈阵发性痉挛,疲劳可诱导癫痫发作。

2.惊厥与抽搐的特点评估:惊厥与抽搐发生的缓急、病程,发作持续的时间、部位(全身性还是局部性)、性质(持续强直性还是间歇性)等。

3.伴随症状评估:病人是否伴有高血压、脑膜刺激征、意识丧失等。

4.身体反应评估:病人发作时的意识状态、生命体征,有无发热、窒息、跌伤、舌咬伤或大小便失禁等。

5.心理社会反应评估:病人有无焦虑、窘迫、难堪等心理反应,病人或家属有无处理惊厥或抽搐的能力。

四、护理诊断和合作性问题

1.有窒息的危险:与抽搐、惊厥发作有关。

2.有受伤的危险:与抽搐、惊厥发作所致短暂意识丧失有关。

3.完全性尿失禁:与抽搐、惊厥发作所致短暂意识丧失有关。

4.排便失禁:与抽搐、惊厥发作所致短暂意识丧失有关。

5.体温过高:与惊厥频繁发作有关。

6.个人/家庭应对无效:与缺乏处理突发惊厥的能力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