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考试思想政治理论核心冲刺精编5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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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答案详解(6)

材料1、2涉及到社会公德中的“遵纪守法”这一准则。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中最基本的要求,是维护公共生活秩序的重要条件。国家安全一般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内部和外部的威胁、破坏而保持稳定有序的状态。传统的国家安全观将国家安全理解为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即主权独立、领土安全、政治稳定等。新的国家安全观不仅包括传统的政治安全和国防安全,还包括经济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生态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等。社会公共安全是国家预防、控制、处理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突发灾害事故,以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社会公共安全不仅包括传统意义上的社会治安,还包括越来越重要的生产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遵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既是公民培养自身社会公共道德的要求,同时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因为宪法规定,维护国家安全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5.【参考答案】

(1)公民的基本权利也称宪法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的、必不可少的权利。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根据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平等权;第二,政治权利和自由;第三,宗教信仰自由;第四,人身自由权;第五,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第六,社会经济权,主要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和物质帮助权;第七,文化教育权;第八,特定主体权利,我国宪法中的特定主体具体是指妇女、离退休人员、军烈属、母亲、儿童、老人、青少年、华侨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第一,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第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第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第四,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第五,依法纳税;第六,其他义务,例如: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2)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存在多方面的复杂关系。一般来说,可以把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概括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总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等三个方面。具体而言,一是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权利和义务是对立统一的。权利和义务相互渗透、互相包含,而且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二是总量上的等值关系,权利和义务在总量上是等值的,这主要体现在:首先,一个社会的权利总量和义务总量是相等的。其次,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权利与义务相互包含;三是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有助于实现人的自由。义务以其强制某些积极行为发生、防范某些消极行为出现的特有约束机制而有助于建立社会秩序。

(3)做一个忠诚的爱国主义者,需要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自觉维护国家利益。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就要承担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就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就要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

第二,促进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为了解决民族问题,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强调尊重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维护和巩固了祖国的统一,维护了各民族的利益和权利,促进了各民族的共同奋斗和共同繁荣发展。为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做出了不懈努力。30多年来两岸关系发展的实践表明: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最重要的是要遵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和现阶段发展两岸关系、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决不动摇、争取和平统一的努力决不放弃、贯彻寄希望于台湾人民的方针决不改变、反对“台独”分裂活动决不妥协。我们要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反分裂国家法》的制定和实施,把我们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大政方针法律化,表达了我们坚持和平统一的一贯立场和最大诚意,同时表明了全中国人民坚决反对“台独”、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第三,增强国防观念。增强国防观念是新时期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在我国,国防观念鲜明地反映了全国人民对防御外来侵略、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和国家根本利益的自觉关注。增强国防观念,不仅是保障国防安全的需要,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黏合剂”。

第四,以振兴中华为己任。“振兴中华,从我做起”,这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大学生喊出的响亮口号。报国之志是爱国之情、忧国之心的深化,又是自觉地增建国之才和践爱国之行的动力。

在不同历史条件下,人们报效祖国的方式往往是不同的。不论以什么样的方式来报效祖国,都要自觉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努力学习,掌握报效祖国的本领。只有把自己的真才实学同报效国家的志向结合起来,始终如一地身体力行,才能为国家和民族作出应有的贡献,实现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的人生追求。

6.【参考答案】

(1)材料1和材料2涉及到的部门法是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两则材料涉及的都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属于民法的范围。

(2)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制度。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材料2中,如果没有特殊的原因(特定情形下,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或延长),金某应至迟于2002年底起诉,而金某于今年年初才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未提供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相应证据,显然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公力救济权,因此法院依法判决驳回金某的诉讼请求。

(3)杨某多次在公众场所对金某进行辱骂并四处散播关于金某的谣言的做法不正确,破坏了良好的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

在公共生活中,一个人的行为,必定与他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公共生活超越了私人生活的局限,具有鲜明的开放性和透明性,对他人和社会的影响更为直接和广泛。当代社会公共生活的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活动范围的广泛性。第二,活动内容的公开性。第三,交往对象的复杂性。第四,活动方式的多样性。

公共生活的这些特性决定了公共生活需要良好的公共秩序。公共秩序是由一定规则维系的人们公共生活的一种有序化状态,主要包括工作秩序、教学秩序、营业秩序、交通秩序、娱乐秩序、网络秩序等。在当代社会,维护公共秩序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愈加突出:第一,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第二,有序的公共生活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前提。第三,有序的公共生活是提高社会成员生活质量的基本保证。第四,有序的公共生活是国家现代化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