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曹操来说,有功有赏赐不是做做样子说说了事,也不是说只对那些为自己立下功劳的人给予奖赏,他是发自本性的认为有功必赏是硬道理。在曹操还没有雄踞一方,四处征战开创自己的疆土的时候,他就为当时没有名气的关羽打抱不平了一次。
当十八路诸侯共讨董卓时,董卓以华雄为骁骑校尉,迎战孙坚。将孙坚打败后,又斩杀了他的部将祖茂。然后孙坚又下关挑战,接连斩杀联军的数员大将,诸侯中无人可敌,因此,各路诸侯豪杰大战华雄未果。身为联军盟主的袁绍叹息说:“可惜我的上将颜良、文丑没有在此,如果有一人在此,怎还会惧怕华雄?” 此时尚为平原县令刘备手下一名马弓手的关羽阶下大呼,挺身请战。袁术因关羽是弓箭手,当即怒斥,命人将他赶出。而曹操却说“此人既出大言,必有勇略,试教出马,如其不胜,责之未迟。而且此人长相非凡,旁人焉知其为马弓手?”同时,曹操递给关羽温酒一杯说:“将军且饮了此杯以壮胆气”。关羽却道:“待我斩了华雄后再饮未迟!于是拍刀上马。结果,片刻间便提华雄之头来见,此时酒且尚温! 这就是有名的“温酒斩华雄”。袁术对此大怒:“量一县令手下小卒,安敢在此耀武扬威!都与赶出帐去!”曹操却反驳:“得功者赏,何计贵贱!” 由此我们不得不佩服曹操识人的敏锐洞察力和远见卓识,以及挺身而出的义气。他的义气为关羽挣得了崭露头角立功的机会,而给他力量的是他本身赏功罚过的理念。这也决定了他能够在今后的事业当中不断聚集人才,不断辅助他日益走向强大。 陈兰,梅成据六见叛乱。曹操派于禁、减霸云讨伐梅成,张辽、牛盖等讨伐陈兰。 梅成假意降于禁,于禁因此退兵。梅成就率领他的部下投奔陈兰,转人濡山。濡山中有座天柱山,山势陡峭,高二十余里,道路艰险狭窄,步行只能一人通过。陈兰在山上安营,张辽想进攻,众将说:“咱们兵少,道路艰险,不能深人攻敌。” 张辽说:“咱们和他们一个对一个,正所谓势均力敌,只有勇猛的人才能取胜。”于是在山下安营扎寨,然后进攻,杀了陈兰、梅成,俘虏了他们的部下。曹操后来论功行赏时说:“登天山,履峻险,俘获兰、成,是荡寇将军张辽之功。”于是给张辽增加食邑,并给他持节,可在军中先斩后奏。 特别是随着曹操势力扩大,在朝中权力日隆,他更侧不备官爵,以实实在在的利益安抚身边的将士,以激发将士的立功之心。 曹操总是厚待部下,名利权都是尽量放开了的给予他们。但是,一味的奖赏很容易有失偏颇,使下属恃功自傲,沉迷其中,毫无组织纪律,士气低下,这样反而不利于建功立业。所以赏罚并用才能起到激励和警戒的双重作用。 曹操在其建军之初,就十分重视赏功罚过的问题,每次战斗下来,都不忘记及时进行总结,对有功的将士或表彰或封赏,对有过的将士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惩处。建安十二年(207)二月,曹操在消灭了北方最大的割据势力袁绍集团并完成北征乌桓的准备工作之后,还曾下令大封功臣,其令云: 吾起义兵,诛暴乱,于今十九年,所征必克,岂吾功哉?乃贤士大夫之力也。天下虽未悉定,吾当要与贤士大夫共定之;而专飨其劳,吾何以安焉!其促定功行封。 曹操在《败军令》中说:“司马法‘将军死绥’,是古之将者,军破于外。而家受罪于内业。自命将征远,但赏功而不罚罪,非国典也。”所以他令诸将出征,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从中平六年(189)在陈郡己吾起兵讨伐董卓,到建安十二年一共十九年,是曹操取得大发展、大成功的十九年。
他的刑赏分明和正大光明,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罚让他产生威望,树立了自己的形象,整顿了军队的纪律;赏让众将悦服,甘心为他卖命。作为曹军政治集团的核心,做到以己度人,赏功罚过严明,自然利于稳定军心、巩固内部队伍。 因此,做人做事都要有这种有功即赏,有罪必罚的魄力和气度。遇到功与过,不能够快速决断,给出及时、有效地处理结果,下属就会没有继续效力的斗志,自然不能够使人信服,更不用说管理好人才。这对于事业的发展将会很不利。
“成事之道”有一套赏罚分明的法术 晋代傅玄《傅子·治体》曰:“治国有两柄,一曰赏,二曰罚。赏者,政之大得也。罚者,政之大威也。”他告诉人们治理国家有两种手段,一是通过奖赏来激励百官,体现学政者的威信,也就是要一手软,一手硬,两手都要抓。 曹操一生,特别注重依法治军、治政,贯彻赏罚严明的原则。长期处于战乱状态,使他在治军方面非常惯于运用他那一套赏罚分明的法术。他既注重“以道驭人”,又在《孙子兵法》的注释中,强调了“以法治军”的原则,并提出“设而不犯,犯而必诛”的主张。 赏罚分明,既让他收服了人心,又大大的严肃了军纪,这也正是他行事该软则软,该硬则硬的作风,软硬兼施,使他行军治国无坚不摧。 想要在事业上取得突飞猛进,绝对离不开他人的帮助。一套赏罚分明的管人良策自然不可或缺。赏能激发斗志和信心,在心理上取得同心的力量,行动上得到相应的回报。而罚则是提高团队效率,避免过多失误和损失的必行的策略。有一套赏罚分明的法术,两者兼而用之,并适时取其优,效果自然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