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9日,中国中央银行和阿根廷中央银行签署了700亿元等值人民币的货币互换框架协议,这是迄今中国和拉美国家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金融交易。
自2008年12月以来,中国央行已与中国香港地区、韩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白俄罗斯、阿根廷等6个国家和地区的央行及货币当局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总额达到6500亿元人民币,约合中国外汇储备总额的5%。货币互换(又称货币掉期)是指两笔金额相同、期限相同、计算利率方法相同,但货币不同的债务资金之间的调换,同时也进行不同利息额的货币调换。简单来说,就是两国进行贸易和投资时,可以不使用第三国货币,比如美元,而是直接使用本国货币来计价和结算,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汇兑损失。
货币互换具有以下四大功能。
1.资产、负债管理。
货币互换主要是对资产和负债的币种进行搭配。
2.套利。
通过货币互换能够得到比直接融资的成本还低的资金。
3.为货币保值。
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许多经济活动开始向全世界扩展。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开始以多种货币计价,货币互换可用来使与这些货币相关的汇率风险最小化,对现存资产或负债的汇率风险保值,锁定收益或成本。
4.规避外币管制。
现有许多国家实行外汇管制,这一举措使向这些国家公司内部贷款的成本很高甚至是不可能的,但通过货币互换可解决此问题。
国际金融危机虽然已经渐渐远去,然而它引发的流动性紧张,依然给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亚洲国家和有关地区的贸易体系带来了巨大困难。因此,加强地区金融合作成为维持金融市场稳定、防范金融危机的有效途径。在货币互换协议中,双方通常承诺一定的互换额度,一旦启动货币互换,两国将通过本币互换,相互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这不仅为本国商业银行在对方分支机构提供融资便利,而且还可促进双边贸易发展。
另外,货币互换也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的重要一步。
1.在成为结算货币的基础上,使人民币成为这些国家的储备货币;
2.在成为区域货币的基础上再走向国际,实现国际化,成为国际储备货币。
3.在周边国家和与中国贸易关系紧密的国家尝试使用人民币作为贸易结算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