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个故事:有两位面包师傅,它们在城市的繁华地段各选了一家店铺,一个在东,一个在西,自产自销面包。一位师傅卖的面包松软,馅料又多又可口,价格也十分合适,对于顾客童叟无欺。另一位师傅做的面包不仅馅料不足,而且又干又硬,时不时还缺斤少两,有时天黑以后,还将过期的产品卖给顾客,不过他的价钱却比第一位的师傅低一半。对于顾客来说,会选择哪一家的面包呢?这时候,大家想当然地会认为是第一家面包师傅的面包会畅销,其实不然,第二位师傅做的面包往往会卖得更好。个中原因便是经济学中的劣币驱逐良币法则。在古罗马时代,人们就习惯从金银钱币上切下一角,这就意味着充当买卖媒介的货币的价值含量变小了。古罗马人不是傻瓜,他们很快就觉察到货币越变越轻。当他们知道货币减轻的真相时,就把足值的金银货币积存起来,专门用那些不足值的货币进行交易。就这样坏钱就把好钱从流通领域中排挤出去了。随后,为控制这一现象的蔓延,政府发行了带锯齿货币,足值货币的边缘都有细小的沟槽,如果货币被切下了一角,货币边缘的沟槽就会被挫平,人们就知道这枚货币被动过手脚。这一现象最先由英国财政大臣汤姆斯·格雷欣发现,于是后世的经济学家便称之称为“格雷欣法则”,也就是劣币驱逐良币法则。
劣币驱逐良币法则,是一条经济法则,指在双本位货币制度的情况下,两种货币同时流通时,如果其中之一发生贬值,其实际价值则相对低于另一种货币的价值,那么,而实际价值高于法定价值的“良币”将被普遍收藏起来,逐步从市场上消失,最终被驱逐出流通领域,实际价值低于法定价值的“劣币”将在市场上泛滥成灾。
劣币驱逐良币的前提条件是这两种货币同时都为法定货币,并且具有一定法定比率,两种货币的总和必须超过社会所需的货币量。只有这样,才能使其中一部分良币被收藏起来推出流通领域。
劣币驱逐良币法则在当今社会的应用依然十分广泛。打个比方,在香港流通货币——港币中,同时有十元纸币和十元硬币。由于十元硬币较容易伪造,而且较重,携带较不方便,被视为“劣币”。如果一个人同时有十元硬币和纸币,他会优先使用硬币,从而导致“劣币”流通量较“良币”高。
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不仅仅存在于货币制度中,还广泛存在于社会生活中。比如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现象:平日乘公共汽车或地铁上下班,规矩排队者总是被挤得东倒西歪,几趟车也上不去,而不守秩序的人倒常常能够捷足先登,争得座位或抢得时间,最后遵守秩序排队上车的人越来越少,车辆一来,众人都争先恐后,搞得每次乘车如同打仗,苦不堪言;在有些大锅饭盛行的单位,无论水平高低、努力与否、业绩如何,所获得的待遇和奖励没什么差别,于是,年纪轻、能力强、水平高的就都另谋高就去了,剩下的则是老弱残兵、平庸之辈,人人皆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对待工作总是敷衍了事。当然,也有相反的例子,即“良币驱逐劣币”。比方说在一个完全自由的外汇市场,亦即没有任何法律强制干预的市场,在各种货币之间,并没有一定的法定比价存在,而这些货币之间价值各不相同,其中走势坚挺、含金量较高的货币被认为是硬通货,即“良币”;反之,走势疲软的货币被认为是软通货,即“劣币”。在国际贸易当中,人们往往乐意接受硬通货,而不愿意要软通货。从而造成了优胜劣败,形成了“良币驱逐劣币”的局面。此可谓“格雷欣法则”的反例,也可称为“反格雷欣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