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类学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许多学科纷纷从人类学中借鉴研究方法,一时间,出现了不少交叉学科,如医学人类学、都市人类学、文学人类学、历史人类学等,显示出人类学这门“冷门”学科正在升温。人类学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有两个法宝,一是田野调查(fieldwork),一是比较研究(comparativemethod),正是这两者,给其他学科包括社会科学、人文科学和许多自然科学带来新的研究视角。其中,田野调查作为人类学家获取资料的根本途径,受到了普遍的重视,尤其是在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中,成为了一把利器。但是,在人文社会科学的教学活动中,田野调查并未能作为文科的一项基本课程,相关的教学实践活动开展也比较少见;尽管时下对高校文科教育要求“实践”的呼声愈高,而实际上规范的实地调查课程和调查技术却还没有被充分地介绍给学生。因此,人类学田野调查方法作为一种成熟的实地调查方法体系,还应该在高校文科教学中获得一席之地。对此,我们对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和田野调查方法的本质应首先有所认识。
一、社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实验室
如果说自然科学是以具体的客观物质作为研究对象,许多研究都可以在一个实验室里完成,那么人文社会科学也有自己的“实验室”——那就是广阔的社会,这是由其研究对象所决定的。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类社会和人类的文化创造,是人对自己、对他人以及对群体之间关系的探索和认识。社会与文化如同孪生联体,形影相随,在很多情况下,研究人类社会的指向就是其特有的文化现象。人类社会和文化具有非常特殊的属性,首先,它们是无形的却又可被观察到。一个社会,你不能触摸到它,但是你却能相信它存在于一定地域范围的人群中,因为你能够观察到它所依托存在的那些组成部分和它们是如何运作的;同样的,对于文化观念,它并不像石头一样矗立在你眼前,但是却能像空气一样充满在你周围,它表现为欢娱的节日、神圣的仪式、日常衣食住行中的“习惯”,沉淀在所有艺术形式中,以及人类所有的物质发明、使用行为之中。其次,它们还有内在的、不可观察到的法则,称为“文化的文法”(culturegrammar)(李亦园1996:102、103),即文化对于文化持有者的共同象征意义,比如衣服颜色背后的社会象征意义。这些特殊属性使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具备了与自然科学研究不同的性质。相比之下,人文社会科学主观性更强、学科范式多样化、不能被检验所确证,因而无法准确地预见未来(马颖、葡十周2005)。由此而引起的一个对人文社会科学常见的质疑是: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究竟能否客观地认识人类社会及文化?
这涉及到科学研究中实证主义和解释主义的观点之争。实证主义主张用实验、观察、检验等方法对客观现象进行研究,保证所获得的知识是真实可靠的,根据客观事实与逻辑法则来判断知识的真假;解释主义则认为人的行为是无规律、无法预测的,社会历史事件都是独特、偶然的,不存在普遍的历史规律,因此,对人和社会只能以人文学科的主观方法对具体的个人和事件进行解释和说明,科学家的任务不是寻找真理和本质,而是通过获得知识来理解自身和人类社会(陈向明2000:3)。相对应的,在研究方法上表现为“量的研究”(quantitativeresearch)与“质的研究”(qualitativeresearch)之争,前者从特定的假设出发将社会现象以量化的手段进行统计,计算出变量之间的关系,由此得出相对客观的研究成果,后者强调研究者深入到社会现象中,体验并收集资料,在此基础上进行情境化的解释。
实际上,两种观点都没能很好地把握住人类社会这个“实验室”的独特之处,一方面,社会现象包含了社会成员对自己和他人行为的主观理解,社会事实最终必须归结为可以被人理解的事实;而另一方面,社会行为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寻的,研究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法找到这些“规律”,因此,实证的方法和解释的方法应该结合起来,量的研究和质的研究在人文社会科学当中都应该得到合理的发展和运用;其中,鉴于社会文化本身的特殊性,对质的研究应该更为重视,因为科学乃至人类的一切知识体系都不能原原本本地把握“现实”,现实具有无限多样的内容(陈庆德2005)。对于不同的社会文化,我们应该去理解而不是简单的描述。
二、田野调查:一种质的研究方法
田野调查正是一种质的研究方法,它涉及到研究者和被研究者双方的角度和互动,展现出最接近活态的文化本身的模样,给我们提供了他者对文化不同的理解方式,并为提出合理的文化解释打下了基础。田野调查经历了一个逐渐完善的发展过程。在15世纪的古典人类学家那里,早期的民族志(ethnography)研究和撰写是基于一些探险家、商人、传教士和殖民官员所写的有关非西方文化的资料,主要兴趣在于博物馆式的物品及文献收集,很少进行实地调查。到19世纪70年代,由美国人类学者摩尔根(LewisHenryMorgan)在美国易洛魁部落的研究开始,人类学的田野调查才迈出了第一步;而另一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F.Boas)则对田野调查方法进行了初步的归纳,但他主要关注点在于当地人的语言文本和历史,而不是当地社会结构和日常生活。直到20世纪上半叶,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B.Malinowski)开创了田野调查的新局面,提倡“参与观察”,即研究者应该在当地社区和当地人一起生活相当的一段时间,参与到他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才有可能真正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并且在田野调查中应该搜集三个方面的素材:一是制度和风俗的概貌,二是人类学者的田野工作笔记,三是对当地人语言、风俗、仪式等的说明(王铭铭2005:144、145)。这种田野调查方式成为了后来人类学家田野工作的经典范式,尽管在20世纪60年代受到后现代主义、批评人类学的质疑和反思,但是田野调查作为人类学最基本的资料来源和研究手段,这一点却是人类学家普遍的共识。
质的研究方法并不意味着完全是主观的建构,无法检验其真实度,而是恰恰相反。作为一种质的研究方法,当代的田野调查是一个系统、规范、科学的研究体系。首先,从研究者本人来说,他应该具备有专业素养,明白自己与游记作者、新闻记者等是不一样的。他应该受到过严格、系统的田野调查方法培训,清楚它起源、发展的历史,熟悉各种田野调查技术,了解最前沿的相关研究,而且,要始终热爱这项工作,有开朗的性格和谦卑的学习态度。其次,从田野调查研究本身来说,它以扎根理论作为有效的指导,即从经验资料的基础上建立理论,研究者在开始时并不抱着既成的理论假设,直接从原始资料中归纳出概念和命题,然后上升到理论(陈向明2000:327)。从研究前的设计和准备到研究时的具体访谈和观察,再到研究之后的整理、分析和评估等,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每一个环节都是相互紧扣着的。同时,它有很多调查的方式与技巧,如对于研究对象的选择抽样、取样观察的方式、以及将研究对象的行为编码化等,在实践中既能被灵活地应用,还可以不断得到丰富和拓展。此外,田野调查工作是一个弹性非常大的工作方法,它虽然主要是一种质的研究,但是并不排斥量的研究。在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当代人类学的研究视野由孤立的小社会转向当代大型的现代化国家和地区,以及当代科技的发展,尤其是电脑与网络技术的兴起,在田野调查中采用量的研究手段逐渐得到重视,有效地弥补了单纯使用质的研究手段所带来的局限性,例如耗时长、研究层面狭窄、效度和信度无法测量、研究结果缺乏代表性等缺点,丰富了田野调查的方法,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在田野工作中不一定要固守某种研究范式,而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三、把田野调查引进高校文科教学课堂
把田野调查引进高校文科教学课堂,指导学生进行课后实践的教学方法,就称为文科实验教学法。它以人类学课程和田野调查课程为依托,目的是使高校文科生能够认识社会不同的层面,学会分析文化具体方法,理解其背后的意涵。在我们的教学实践经验中,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由个人单独进行田野调查;二是组织进行集体田野调查。前者时间较长,一般为1个月以上,主要针对自主能力更强的研究生,通常为系统的、有深度的研究服务;后者时间较短,一般为1天或2天,主要针对本科生,属于人类学或田野调查课程的实践部分,主要进行一般的民族志资料搜集。实践证明,这两种教学方式都十分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