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疾病的确切病因至今未明。其原因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1)遗传因素 研究表明,遗传因素对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等致病作用是肯定的。精神分裂症家族发病率比正常人高6.2倍,情感性精神障碍(抑郁症、躁狂症、双相障碍)家族发病率比正常人高30倍。但是至今为止,细胞遗传学和分子遗传学对此研究尚未得出一致性结论,其遗传方式也未确定。有些分裂症的病人并没有家族遗传史,这说明遗传因素并非是分裂症发病的唯一因素。
(2)素质因素 包括躯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主要为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又包括气质和性格。易感的心理素质,如敏感、脆弱、承受能力差、内向的性格易患精神障碍;而稳定、坚强、对精神刺激有较强耐受力、外向性格者不易患精神障碍。
(3)理化因素 中枢神经系统的感染、中毒、外伤、血管与变性疾病、代谢障碍、疲劳与营养不良等,均可直接或间接损害人脑的正常功能与结构引起精神障碍。
(4)机体功能状态 是指发病时机体所处的生理和心理状态。能使机体功能状态削弱的因素很多,如饥饿、疲劳、战斗、睡眠不足、精神持续紧张、年老体弱、女性特殊时期(月经期、妊娠期、产后、更年期),缺少社会支持等因素,能使大脑功能降低,处理心理应急的能力下降,从而诱发精神障碍。
(5)社会因素 心理社会因素可通过影响大脑神经递质、改变机体代谢水平以及改变内脏生理功能,成为致病因素。如人们面临洪水、火灾、地震、战争、绑架、交通事故等,就有可能出现精神障碍。另外,失恋、亲人突亡、失业、升学或晋升失败等心理因素也会导致或诱发精神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