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价格变动会引起利润在不同方向的转移,从而影响不同部门的税利的变动,这种税利的转移变动会影响财政分配。如提高生产资料价格,会增加生产这些生产资料的企业利润,同时需要使用这些生产资料的企业因成本提高而利润减少。再如提高产品收购价,而市场销售价不变,会增加生产企业的利润,而减少经营这些产品的商业部门的利润。而上述利润在不同方向的转移,一方面影响从不同部门取得的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为稳定经济和人民生活,国家可能要采取减税、价格补贴等措施来部分消除价格变动对经济的冲击。显然价格的变动,要受财政分配的制约,要考虑到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
3.财政分配与企业财务分配的关系
企业财务分配属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的分配环节,是企业内部事务,而且,企业资金的筹集、使用、生产消耗的补偿、生产经营的核算等是属于生产问题。过去将企业财务列入社会主义财政范围,其理由一是财政和国有企业都属于国家所有,国家财政和国有企业财务之间没有所有制上的区别;二是数量上国家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国有企业,财政支出也有相当部分用于国有企业。现在,随着改革的深入,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企业财务不再由国家集中分配,企业财务分配成为企业内部事务。至于国有企业上缴财政的比重大,也不能成为企业财务属于国家财政的理由。因为任何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成分的财政上缴都是占财政收入最大比重的。
但须指出,企业财务虽不直接属于国家财政,但同国家财政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其一,国有企业同国家发生拨款和缴款活动。国有企业一般是财政投资建立的,国家为了有计划地安排扩大再生产,财政要拨给企业基本建设资金和一定量的流动资金。而企业收入中除上缴税金外,由于国家是所有者,企业还要上缴利润,这些上缴的税利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所以企业收入如何分配对财政收入有重大影响,而财政分配也直接影响企业财务分配。
其二,企业财务分配中,对企业资金运动的核算和管理等活动同国家财政分配也有密切的联系。如生产成本的确定直接影响剩余产品的价值量,从而影响财政分配的收入。因此财政需要统一规定成本开支的范围。再如折旧基金的提取和使用是企业财务活动,折旧率是否合理,会直接影响国民收入的核算,从而影响财政收入等。
综上所述,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中包括财政分配、价格分配、工资分配、信贷分配和企业财务分配,它们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分工协作,形成完整的国民收入分配体系。其中,财政分配是国民收入分配的总枢纽,起着主导作用,各种分配形式都同财政分配相通,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到财政分配中。因此,必须在保证财政分配主导作用的情况下,充分发挥其他分配形式的作用,相互促进、协调配合,使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有利于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四节 财政的职能
财政的职能是指财政机制在运行中所具有的内在功能。也就是在既定的经济体制下,作为一个经济的财政所具有的内在固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源配置是通过市场进行的。只有在“市场失效”的领域,政府部门的介入才是必要的。通过市场无法解决,或不能全部解决的问题,必须由财政来完成,如公共产品的生产。由此,我们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的职能归结为资源配置、调节分配、稳定经济和监督四个职能。
一、资源配置职能
所谓资源的合理配置是指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资源在不同的用途和不同的受益者之间的最佳分配,以获取最好的社会经济效益。财政的这个职能是由西方的公共财政理论提出来的。
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存在着市场失效,自发运行的市场机制在某些场合难以有效配置资源,这就需要政府的介入,用财政分配形式,对资源合理配置。一方面合理配置公共经济内部的资源,另一方面在私人经济和公共经济之间有效配置资源。具体市场失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它们都需要通过财政来配置资源。
(1)财政给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建设配置资源。由于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对抗性,因而不可能向市场销售以收回投资获取利润,消费者不会自愿向其供应者付款,这就是所谓的“免费搭车”问题。如路灯对每一个路过者都一样照明,平坦的公路不会被某个消费者所独占,公共产品的效用人人都可以享用。因此,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费用无法靠市场自发解决,只能由财政分配来配置资源。
(2)财政依据外部经济性配置资源。某些产品和劳务具有显著的外部经济性。具有外部经济性的产品是指这些产品不仅对生产者有经济效果,对其他人也有经济作用。对其他人的经济作用就是外部经济性。外部经济性有正负两种效果。产生有利效果的即正外部经济性。如筑坝造水力发电厂,它不仅能发电,还能防洪、灌溉、改善周围环境,产生有益的外部经济性。产生不利效果的即负外部经济性,如某些生产会污染环境,上面所讲的电厂水坝会影响某些鱼类的回游等,产生有害的外部经济性。市场对这两种外部经济性都是失效或部分失效的,这就需要通过财政调节资源配置来解决。
(3)财政依据行业的垄断性、盈利程度及风险性配置资源。具有垄断性的产业,为避免私营部门所垄断,应由政府公共部门来兴办。有些非盈利性事业,如博物馆的建立等,应由政府公共部门负责。有些投资周期长,风险大的项目,如道路交通建设、高科技开发、能源基地建设等也往往需要由政府公共部门负责。所有这些由政府公共部门负责建设的项目要由财政分配来配置资源。
我国正在转向市场经济体制,财政合理配置资源的职能将会越来越显得重要。财政既然不是通过市场自发配置资源,那么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就显得很重要。财政要合理确定社会资源在公共部门和非公共部门间的配置比例。既要保证非公共部门自主经营所必要的资源,又要保障公共部门提供公共产品所必要的资源。
二、调节分配职能
以往,我国财政的分配职能主要是指政府介入国民收入的分配过程,集中一部分剩余产品,用以满足实现自身职能的需要。实际上,就是通常所说的筹集资金和供应资金的聚财和用财职能。
西方公共财政理论的分配职能是从宏观公平分配目标的角度提出来的。在市场机制中,市场自发运行的结果所出现的收入、财富与福利的最终分布,并不总是与社会所公认的公平标准相一致。也就是说在市场自发运行中,分配的结果可能会出现不公平。因此,政府必须通过税收和转移支出等财政分配方式,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分配的公平。调节收入分配,实现公平并不等于平均主义。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中,财政应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其具体的特征有以下两点:第一,初次分配领域以市场调节为主,按效率原则拉开差距。在国民收入再次分配领域则以政府的财政分配机制调节为主,贯彻公平分配目标。第二,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领域,为实现效率目标,保障市场机制作用的充分发挥,财政介入初次分配的手段(如税收)应坚持中性原则。一方面从企业取得收入的政策要一致;另一方面从企业取得收入的政策要规范、透明。
我国正在转向市场经济体制,收入的差距已逐步拉开,为了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则,财政的这一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应该得到重视。
三、稳定经济的职能
稳定经济是指政府动用宏观上的经济政策手段,有意识地影响和调控经济,以实现充分就业、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的目标,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由于市场机制的运行不能自动解决宏观总量的不均衡,这种均衡会导致失业、通货膨胀等问题。这就需要政府的宏观调控,财政是政府重要的宏观调控机制之一。财政稳定经济的职能是指政府运用合适的财政政策克服高失业率和通货膨胀,以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财政宏观调控机制的调节作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政调节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税率结构和财政支出结构调节社会生产比例或经济结构,财政分配数量调节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其次,财政调节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调节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再次,财政调节宏观的总量平衡和经济增长的速度,实现经济稳定增长。
财政具有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职能,说明财政不是一般的分配收入。财政分配中采用什么方式,取得多少收入,支出如何安排都要使财政产生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对经济增长的推动,可以利用财政集中的财力直接推动经济增长。但更主要的是借助适当的财政分配关系和有效的财政机制来调动各主体推动经济增长的积极性,并对其投资进行导向,政府对经济的发展以间接推动为主。
四、监督职能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财政应该具有监督职能。社会主义国家所特有的监督职能是指财政在分配社会产品过程中对国民经济各方面活动状况进行监督,具体是对社会经济活动和资金运用进行监督。社会主义财政监督是国家监督的一部分。国家财政通过财政法规和审计制度监督各部门、各单位的经济活动,保证各种经济活动的社会主义方向和合法性,保证国家的财政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的正确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