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美索不达米亚文学当中,有一个被称作“智慧文学”类型的作品群。其中的一个方面,就是所谓“论争文学”。其希伯莱语的代表作有《树与芦苇》、《鹤嘴与犁》等:阿卡得语(闪语族的东方语支)代表作有《牛与马》、《白杨与桂树》等。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出场二物,各自夸耀自己的价值,竭力压倒对方,而最后的结局并不是辨出孰优孰劣,而是归于和谐。
无独有偶,敦煌文学中的《茶酒论》,也称得上是古代中国的“论争文学”。
有趣的是,明万历年间的邓志谟,作有《花鸟争奇》、《山水争奇》、《风月争奇》、《梅雪争奇》、《童婉争奇》、《蔬果争奇》等六篇作品。它们和古老美索不达米亚文学中的“论争文学”,不论在思想上还是表现形式上,竟然有许多不谋而合之处。
在日本,可以归为这一类文学的作品也可以拉出清单:17世纪后期以“论”为名的汉文作品有《酒茶论》、《梅松论》、《油炭纸论》等,在用假名写作的御伽草子当中,则有所谓“异类合战物”,即两物交战纷争故事,它们实际是乱世征战的反映,如所谓《精进鱼类物语》、《鸦鹭合战物语》之类。与敦煌《茶酒论》最接近的,当然是前一类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