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奥斯维辛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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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希特勒焚书六十周年

1933年5月10日接近午夜的时候,柏林大学对面的菩提树下大街广场上火光冲天,大约2万册具有世界声誉的德国和外国作家的作品付之一炬。

曾经沧海的今日读者,也许以为2万册书微不足道。把别的城市同样景象里烧的书加上,就不止2万册了。

威廉·夏伊勒著《第三帝国的兴亡———纳粹德国史》中引用希特勒的宣传部长戈培尔博士在焚书现场说的话:“在这火光下,不仅一个时代结束了;这火光还照亮了新时代。”

这次焚书发生在希特勒当总理后约4个半月,它是一个象征,一个信号。

1933年2月27日发生了国会纵火案,第二天希特勒就利用此事,使兴登堡总统签署了一项“保护人民和国家”法令,规定为了预防“危害国家的暴力行为”,可以“在相反规定的法律限度以外”,“限制个人自由,限制发表意见的自由,包括出版自由;限制结社和集会自由;对邮件、电报、电话进行检查;对搜查住宅发给许可证件;发出没收以及限制财产的命令”,等等。所谓“危害国家的暴力行为”,是指希特勒捏造的共产党威胁,其实真也冤枉了共产党;当时德共遵照共产国际的指示,曾把社会民主党当作主要政敌,形成对纳粹党的实际支持。

1933年3月23日,德国议会通过所谓授权法———《消除国家和人民痛苦法》,拱手把立法权力交给了希特勒。这项法律规定内阁制定的法律由总理起草,“可以不同于宪法”。

从这一天起,希特勒成为全国“合法的”大独裁者。

接着,在纳粹的大事记上,就是以焚书为标志的文化纳粹化,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把德国文化纳入纳粹的控制之下,不得越雷池一步。1933年9月22日,设立由戈培尔掌管的统一的德国文化协会,下设美术、音乐、戏剧、文学、新闻、广播、电影七个协会,这些协会的决定和指示具有法律效力;从事这些职业的人都必须加入有关协会,服从管理。因“政治上不可靠”而被开除出会或拒绝入会的人,生计也就被剥夺了。“不仅必须由国家决定思想方面和精神方面的发展路线,而且还必须由国家领导和组织各种专业。”

谁是“国家”呢?当然首先是希特勒、戈培尔,然后是他们的“文化”爪牙们。每一本书或者剧本的手稿,都必须先送戈培尔掌管的宣传部审查,经它认可后才能出版或者上演。

德国戏剧协会主席是个名叫汉斯·约斯特的失败的剧作家,他曾公开大言不惭地说,凡是有人向他提到“文化”这个字,他就想掏出左轮手枪来!———原来是一批仇视文化的“文化”官员。

每天早晨,柏林各报编辑和地方报纸记者齐集宣传部,由戈培尔或他的助手告诉他们:什么新闻该发布,什么新闻要扣下,什么新闻怎么写和拟标题,什么运动该取消,什么运动要开展,当天需要什么样的社论。在1934年内有一个时期,戈培尔和阿曼(纳粹的德国新闻协会主席)都要求不要把报纸编得那么单调划一。一位鲁莽的周刊编辑埃姆·韦尔克把这话当了真。他指责说,宣传部的官僚主义和高压手段使得报刊干巴巴。他的《格鲁恩邮报》立即被勒令停刊3个月,他本人则被戈培尔撤职,送到集中营去了。

戈培尔亲自主持的焚书大典是得到过狂热的学生们的合作的。德国从小学到大学,很快就纳粹化了。希特勒《我的奋斗》一书被奉为“教育方面的绝对正确的指南星”,所有教师都得宣誓“效忠和服从阿道夫·希特勒”。

在科学方面,有个亚琛技术学院的威廉·缪勒教授在《犹太人和科学》文中把发明相对论的爱因斯坦当作“头号恶棍”。柏林大学的路德维希·皮勃贝克教授,认为爱因斯坦是“一个外来的江湖术士”。莱纳德教授则说“这个犹太人”的“犹太物理学是一种幻觉”。于是他们大搞其“德国物理学”、“德国化学”、“德国数学”了。

1934年8月,兴登堡去世,军队支持希特勒把总理、总统、三军统帅集于一身,第三帝国进入全盛时期。这时德国经济复苏,失业减少,在一次公民投票中有90%的人表示接受这个恐怖的独裁政权。

希特勒从1933年焚书到1945年焚尸———据《简明布列颠百科全书》,希特勒和情妇自杀前“两人遗嘱死后均火焚”———不过12年。从1945年至今,又是4个12年过去了。虽于历史的长河只是一瞬,我们毕竟经历了很多,相隔60年的时间和千万里的空间,回首希特勒焚书的前前后后,多少看得会清楚些。希特勒者,固一世之枭雄也,而今安在哉!

198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