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我最难忘的事和人
28241700000037

第37章 胡适和三个人(4)

蔡元培在北大校长任内,曾有过三次辞职。第一次是民国八年(1919)8月9号,理由是抗议政府丧权辱国,袒护汉奸,直到8月12号,才重行复职。第二次是民国十二年(1923)1月17号,理由是抗议政府非法逮捕财政总长罗文幹,他“痛心于国事清明之无望,不忍为同流合污之苟安”,所以决定不干。蔡元培的辞职举动,引起了某些人的批评,说辞职举动太消极了,是要不得的。这时候,胡适却出来卫护蔡元培,一连写了几篇感想在《努力周报》上发表。在一篇《蔡元培以辞职为抗议》中,胡适写道:

我们知道蔡先生的为人,知道他这种正谊的决心不是今日才有的,几年前就有了。当民国八年(1919)三四月间,欧美留学生在清华园开了三天的大会。那时,正当安福部横行无忌的时候,一班西洋留学生稍有天良的,都还想有所努力,所以大会中推举了几个人,组织一个“政治主张起草委员会”,拟了一个很详细的政纲,一条一条的报告出来,都通过了。最后有一位先生——似乎是张伯苓先生——起来问道:“假如政府不睬我们的主张,仍旧这样腐败下去,我们又怎么办呢?”那时大家面面相觑,都没有话了。蔡先生起来说:“将来总有一日实在黑暗得太不像样了,一班稍有人心、稍微自爱的人实在忍无可忍了,只好抛弃各人的官位差使,相率离开北京政府,北京政府也就要倒了。”这句话虽不是正式的议案,却可以表示蔡先生在安福时代的态度。

在这个时候,教育界的老将蔡先生忽然提出这种正义的抗议;对于“政治界所有最卑污之罪恶、最无耻之行为”,做悲愤的抗议。我们猜想,他的抗议不过是履行他四年前“稍有人心、稍微自爱的人实在忍无可忍了,只好抛弃各人的官位差使,相率离开北京政府”的决心。我们可以断定,他绝不愿青年学子因此废学辍业。所以他毅然决然的一个人奉身而退,不愿意牵动学校,更不愿意牵动学生。但他这一次的抗议,确然可以促进全国国民的反省,确然可以电化我们久已麻木不仁的感觉力。

在另一篇《蔡元培的“不合作主义”》里,胡适进一步指出:

蔡先生这一次的举动,确可以称为“不合作主义”,因为他很明白的指出,当局的坏人所以对付时局,全靠着一般胥吏式机械式的学者“助纣为虐”,正谊的主张者,若求有点效果,至少要有不再替政府帮忙的决心。这是很沉痛的控诉:控诉一切只认得“有奶便是娘”的学者、官吏、新闻家,指出他们“助纣为虐”的罪,“比当局的坏人还多一点儿”。

但是他究竟是一个“律己不苟而对人则绝对放任”的人:他不能像印度甘地那样的做积极的运动,他只能为自己向这个方向做准备。他现在不能再忍而走了,他只留下了一篇很沉痛的控诉文字,一方面控诉“不要人格,只要权利”的当局坏人,一方面控诉“有奶便是娘”的无数胥吏式机械式的学者。他已起诉了!他提出的证据是眼前的现状,他指定的法庭是我们各人的良心!

正因为这个国家太混浊黑暗了,正因为这个民族太怯懦无耻不爱自由了,所以不可不有蔡先生这种正谊的呼声,时时起来、不断的起来,使我们反省、使我们“难为情”、使我们“不好过”。倘使这点“难为情”“不好过”的感觉力都没有,那就真成了死证了。

由于当时陈独秀激烈地在《向导》第十七期里批评这次辞职的举动,说它是“消极的、非民众的观念”,胡适又加写了一篇《蔡元培是消极吗?》向陈独秀表示异议。胡适说:

现在我们如果希望打倒恶浊的政治,组织固是要紧、民众固是要紧,然而蔡先生这种“有所不为”的正义呼声更是要紧。为什么呢?我们不记得这二十年的政治运动史吗?当前清末年,政府用威权来杀戮志士,然而志士愈杀愈多,革命党愈杀愈多。自从袁世凯以来,政府专用金钱来收买政客,十年的工夫,遂使猪仔遍于国中,而“志士”一个名词竟久已不见经传了!新文化、学生运动、安那其、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无一不可做猪仔之敲门砖!今天谈安那其,明天不妨捧小政客;今天谈共产主义,明天又不妨做教育次长!大家生在这个猪仔世界之中,久而不闻猪臊气味,也就以为“猪仔”是人生本分,而卖身拜寿真不足为奇了!

在这个猪仔世界里,民众固不用谈起,组织也不可靠,还应该先提倡蔡先生这种抗议的精神,提倡“不降志,不辱身”的精神,提倡那为要做人而有所不为的牺牲精神。先要人不肯做猪仔,然后可以打破这个猪仔的政治!

胡适写这些反复陈述的言论,基本动力都是出于对蔡元培伟大人格的信任与礼敬。在胡适眼中,蔡元培的人格境界已是圣贤境界。民国二十三年(1934)9月9号,胡适在《独立评论》一一七号发表《写在孔子诞辰纪念之后》,就褒许蔡元培等人的人格——

可以上比一切时代的圣贤,不但没有愧色,往往超越前人……他们的人格的崇高可爱敬,在中国古人中真寻不出相当的伦比。这种人格只有这个新时代才能产生,同时又都是能够给这个时代增加光耀的。

……(编者略)

胡适对他所敬爱的蔡元培,只有过一次公开的论争,就是关于《红楼梦》的论争。

蔡元培对《红楼梦》的研究,早就连载于《小说月报》。民国六年(1917)9月,他汇集连载,由商务印书馆印行了《石头记索隐》一书。两年以后,胡适作《红楼梦考证》,带着惋惜的口吻,批评这部书说:

我这篇文里篇幅有限,不能表示他的引书之多和用心之勤,这是我很抱歉的。但我总觉得蔡先生这么多的心力都是白白的浪费了。

蔡元培看了这篇文章很不服气,民国十一年(1922)1月30号,他在《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中,开始了反驳:

……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列拙著于《附会的红学》之中。谓之“走错了道路”;谓之“大笨伯”“笨谜”;谓之“很牵强的附会”;我实在不敢承认。意者我亦不免有“敝帚千金”之俗见。然胡先生之言,实有不能强我以承认者。

接着他提出四点答辩,以做回敬。同年5月10号,胡适又写《答蔡孑民先生的商榷》一文,再申述理由,同时在文章后面,用了这么一段意味深长的话:

亚里士多德在他的《尼各马可伦理学》里(部甲,四、1099a)曾说:

讨论这个学说(指柏拉图的“名象论”)使我们感觉一种不愉快,因为主张这个学说的人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既是爱智慧的人,为维持真理起见,就是不得已把我们自己的主张推翻了,也是应该的。朋友和真理既然都是我们心爱的东西,我们就不得不爱真理过于爱朋友了。

我把这个态度期望一切人,尤其期望我所最敬爱的蔡先生(按:胡适所引亚里士多德书,章节有误)。

这次“红学”的论争,是蔡元培与胡适二十三年交游中,仅有的一次文字辩论。

蔡元培于民国二十九年(1940)3月5号病死香港,享年七十四岁,当时胡适正做驻美大使,还刚刚五十岁。蔡元培晚年思想似稍左,跟胡适等微远,与鲁迅等较近。

蔡元培与胡适的立身行事,可说有许多巧妙的配合或不谋而合。例如蔡与胡均为卯年生(属兔),蔡为丁卯、胡为辛卯,同被称为北大“卯字号人物”;又蔡为北大校长,胡为北大教授,后也为北大校长;蔡为中央研究院院长,胡为院士,后也为“中央研究院院长”;蔡为国语研究会会长(民国六年,1917年),胡为会员;蔡为大学院院长(民国十六年,1927年),胡为大学委员会议委员;蔡为全国教育会议议长(民国十七年,1928年),胡为列席委员。此外两人又同是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董事会的委员,同是大学丛书委员会的委员等。此类例子很多,不必多举。

蔡元培、胡适又曾联名发表过文字。民国十一年(1922)直奉战争后不久,蔡元培等十六人,联名在胡适主编的《努力周报》第二期上,发表了《我们的政治主张》,希望国中的优秀分子“平心降格的公认‘好政府’一个目标,作为现在改革中国政治的最低限度的要求”。而下手的第一步,就是要求自命为“好人”的人们出来过问政治,“同心协力的拿这共同目标来向国中的恶势力作战。”这篇政治主张,由北大校长蔡元培领衔,教务长胡适署尾,当时曾引起很热烈的讨论。又在民国二十六年(1937)1月,蔡元培、胡适、王云五,曾合编了一大本《张菊生先生七十生日纪念论文集》,书前有二十五年(1936)6月三人合署的一篇《征集张菊生先生七十生日纪念论文启》。以上二文,都出自胡适手笔。

其他在书籍的序跋方面,不谋而合的巧事更有很多。王云五《四角号码检字法》一书,有蔡元培的序,也有胡适的序;《清季外交史料》,有蔡元培的序,也有胡适的序;王季同(小徐)《佛法与科学之比较研究》,有蔡元培的序,也有胡适的序;《汪龙庄七札》(陈垣藏),有蔡元培的跋,也有胡适的跋;亚东图书馆、求益书局重印《新青年》,同有两人的题词;《崔东壁遗书》,有蔡元培的题词,胡适的序;《中国新文学大系》,有蔡元培的总序,而这部大系的第一册《建设理论集》,却是胡适编的。诸如此类,也例子很多。

《传记文学》第十二卷第一期,196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