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世界十大文豪——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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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海明威作品精选(18)

她的枪打得很好,这个善良的,这个有钱的女人,这个他的才能的体贴的守护者和破坏者。废话,是他自己把自己的才能毁了。他为什么要责怪这个女人,就因为她好好地供养他?他虽然有才能,却因弃而不用,出卖了自己,也出卖了自己所信仰的一切,因酗酒过度而磨钝了敏锐的感觉,因懒散、怠惰、势利、傲慢和偏见,因为其他种种缘故,他把自己的才能给毁灭了。这算是什么?一张旧书目录卡?究竟什么是他的才能呢?就算是才能吧,可是他没有充分地利用它,而是把它用来做交易。他从来不是用他的才能去做些有意义的什么事情,而经常是用它来决定他能做些什么。他决心不靠钢笔或铅笔来谋生,而是靠其他的什么东西来谋生。说来奇怪,不是吗?

为什么每当他爱上另一个女人的时候,这另一个女人总是要比前一个女人更富有?可是当他不再真心恋爱的时候,当他只是撒谎的时候,就像现在对这个女人这样,她比他所有爱过的女人都更有钱,她有很多钱,她有过丈夫和孩子,她找过情人,可是她对那些情人并不满意,她倾心地爱他,把他当作一位作家,当作一个男子汉,当作一个伴侣,当作一份引为骄傲的财产来爱他——说来也真奇怪,但是他一点儿也不爱她,对她撒谎的时候,为了报答她为他花费的钱,他所给予她的,竟然比他过去真心恋爱的时候还要多。

一切都是注定的,他想。无论你是靠什么过活的,这就是你的才能所在。他的一生都是出卖生命力,无论是以哪种形式。而当你并不十分钟情的时候,你越是看重金钱。他发现了这一点,可他肯定不会写这些了,现在也不会写了。不,他不会写了,虽然这是很值得写一写的东西。

此刻她穿过那片空地向营地这边走过来了。她穿着马裤,手里拿着她的来复枪,两个男仆扛着一只野羊跟在她后面走着。她仍旧是一个漂亮的女人,他想,她的身躯也很动人,她对床第之乐很有才能,也很有领会,她并不美,但是他喜欢她的脸庞,她读过大量的书,她喜欢骑马和打枪,当然,她酒喝得太多。她在年轻的时候,丈夫就死了,在一个不很长的时间里,她把心都放在两个刚长大的孩子身上,孩子却并不需要她,她在他们身边,他们就感到不自在,她还是全心全意地养马,读书和喝酒。她总是喜欢在傍晚晚饭前读书,边阅读边喝威士忌苏打。到吃晚饭的时候,她就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了,要是在晚饭桌旁再喝上一瓶甜酒,就会使她头脑昏昏呼呼睡着了。

这些都是她在有情人之前的情况。在有了那些情人以后,她就不再喝太多的酒了,因为她没有必要急着喝醉了酒去睡觉了。可情人使她感到烦闷。她嫁过一个丈夫,他从没有使她烦闷过,而这些人却使她感到厌烦极了。

后来,她的一个孩子在一次飞机失事中死去了,事情过去以后,她不再需要情人了,酒也不再是麻醉剂了,她必须建立另一种新的生活。瞬间,孤身独处使她感到不寒而栗。但是她希望跟一个她所尊敬的人生活在一起。

事情发生得非常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她一直在奢望他过的那种生活。她认为他正是干他自己想干的事情。她为了获得他而采取的种种努力,以及她最后爱上了他的那种方式,都是一个正常过程的正常步骤,在这个过程中她给自己建立起一个新生活,而他则在出售他旧生活的残余。

他出售他旧生活的残余,是为了安逸享乐,除此之外,还能为了什么呢?他不知道。他想要什么,她就会给他买什么。这个他是知道的。她也是一个非常温柔的女人。他和其他人一样,愿意马上和她同床共枕;特别是她,因为她更富有、更有风趣、更有欣赏力,而且她从不大吵大闹。可是她现在重新建立的这个生活方式即将结束,因为在两个星期以前,一根荆棘刺破了他的膝盖,而他又没有给伤口涂上碘酒。当时他们正接近一群羚羊,想拍下它们的照片,这群羚羊站立着,扬起头窥视他们,一面用鼻子嗅着空气,一面耳朵向两边张开着,只待一声响动就准备奔入丛林。他还没来得急拍下羚羊的照片,它们就已经跑掉了。

现在她到这儿来了。

他在帆布床上转过头来看着她,“你好,”他说。

“我打了一只野羊,”她对他说,“它能给你做一碗味道很好的汤,我还让他们搞到一些土豆泥拌奶粉。你现在觉得怎么样?”

“好多啦。”

“这该有多好?你知道,我就想过你准会好起来的。我离开的时候,你睡熟了。”

“我睡了一个好觉,你跑得远吗?”

“我没有跑远,就在山后面。我一枪打中了这只野羊。”

“你打得很出色,你知道。”

“我爱打枪。我已经爱上非洲了。说真的,如果你平安无事,这可是我玩得最愉快的一次了。你不知道我跟你一起射猎是多么有趣。我已经爱上这个地方了。”

“我也爱上这个地方了。”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到你刚才那样我有多难受。你不要再那样跟我说话了,好吗?你答应我吗?”

“不会,”他说,“我记不起我刚才说了些什么了。”

“你没必要把我给毁掉,是吗?我不过是个中年妇女,可是我爱你,你要干什么,我都愿意干。我已经被毁了两三次啦,你不会把我再给毁掉,是吗?”

“我倒是想在床上再把你毁灭几次,”他说。

“啊。那可是令人愉快的毁灭。咱们就是命中注定要这样毁灭的。明天飞机就会来啦。”

“你怎么知道明天会来?”

“我有把握,飞机一定会来的。仆人已经把木柴都准备好了,还准备了生浓烟的野草。今天我又下去看了一次。那儿足够让飞机着陆的,咱们要在空地两头准备好两堆浓烟。”

“你根据什么认为飞机明天会来呢?”

“我有把握它准会来。现在它已经耽误的够久了。这样,到了城里,他们就会把你的腿治好,然后我们就可以搞点儿愉快的毁灭,而不是那种令人讨厌的谈话。”

“我们喝点酒好吗?太阳快落山啦。”

“你想喝吗?”

“我想喝一杯。”

“那咱们就一起喝一杯吧。莫洛,去拿两杯威士忌苏打来!”她叫道。

“你最好穿上防蚊靴,”他告诉她。

“我洗过澡以后再穿……”

他们喝酒的时候,天色渐渐暗下来,在这暮色苍茫没有办法瞄准打枪的时刻,一只鬣狗穿过那片空地往山那边跑去了。

“那个杂种每天晚上都从那儿跑过,”男人说,“两个星期以来,每晚都是这样。”

“它每天晚上发出那种声音来。虽然这是一种讨厌的野兽,但是我并不在乎。”

他们一起喝着酒,没有痛的感觉,只是因为一直躺着不能翻身而感到不舒服,两个仆人生起了一堆篝火,火苗在帐篷上跳跃着,他感到自己对这种愉快的投降生活所怀有的那种默认的心情,现在又油然而生了。她确实对他很好。今天下午他对她太狠心了,也太不公平了。她是个好女人,确实是个了不起的好女人。可是就在这时,他却忽然想起他快要死了。

这个念头象一种骤然而来的冲击;不是流水或者疾风那样的冲击,而是一股渺无踪影的臭气的冲击,令人奇怪的是,那只鬣狗却沿着这股渺无踪影的臭气的边缘偷偷地溜了过来。

“怎么啦,哈里?”她问他。

“没有什么,”他说,“你最好挪到那一边去坐。坐到上风的那一边去。”

“莫洛给你换药了吗?”

“换过了,我刚敷上硼酸膏。”

“你感觉怎么样?”

“有点发抖。”

“我要进去洗澡了,”她说,“我马上就会回来的。我跟你一起吃晚饭,然后再把帆布床抬进去。”

“咱们结束吵嘴,是对的。”他自言自语地说。他跟这个女人一直都没有大吵大闹过,而他跟他爱上的那些女人却吵得很厉害,最后由于吵嘴的腐蚀作用,总是毁了他们共同怀有的感情。他爱得太深,要求得也太多了,这样就把一切感情全部都耗尽了。

他想起那次他单身一个人在君士坦丁堡的情景,从巴黎出走之前,他吵了一场。那些日子他每晚都在外面找妓女睡觉,而事后他仍然无法消除内心的寂寞,相反更加感到难以忍受的寂寞,于是他给她——他的第一个情妇,那个离开了他的女人写了一封信,告诉她,他无论如何都割不断对她的思恋……

他想起有一次在摄政院外面以为看到她,为了追上她,他跑得晕头转向,心里直想吐,他在林荫大道跟踪一个外表有点象她的女人,可就是不愿意看清楚那不是她,害怕就此失去了她在他心里引起的感情,他跟很多女人睡过,可是她们每个人只能使他更加想念她,他一点儿不介意她干了些什么,因为他知道他丢不下对她的爱恋。他在夜里总会冷静而清醒地写这封信,向纽约寄去,哀求她把回信寄到他在巴黎的事务所去。这样似乎比较安妥。那天晚上他想念她,他觉得心里空荡荡的直恶心,他在街头踯躅,一直溜过塔克辛姆,遇到了一个女郎,他带着她一起去吃了晚饭,后来他到了一个跳舞的地方,可是她舞跳得很糟,于是他丢下了她,又搞上了一个风骚的亚美尼亚女郎,她把肚子紧贴着他的身子摆动,擦得把肚子都差点烫坏了。他跟一个少尉头衔的英国炮手吵了一架,就把她从炮手手里带走了。那个炮手把他叫到外面去,于是他们在背地里,在大街的圆石地面上打了起来。他朝他的下巴狠狠地揍了两拳,但他并没有倒下去,这一下他知道他躲不过这场厮打了。那个炮手先打了他的身子,接着又把他的眼角打伤。他再一次挥动左手,击中了那个炮手,炮手向他扑过来,抓住了他的上衣,把他的袖子扯下来,他朝他的耳朵后面狠狠揍了两拳,接着在他把他推开的时候,又用右手把他击倒在地。炮手倒下的时候,头先着地,于是他马上带着女郎跑掉了,因为他们听见宪兵赶来了。他们乘上一辆出租汽车,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驶向雷米利希萨,转了一圈,在凛冽的寒夜回到城里来睡觉,她给人的感觉就像她的外貌一样,过于成熟了,但是她的皮肤那么柔滑如脂,像玫瑰花瓣,像糖浆似的,肚子光滑,胸脯高耸,根本不需要在她的臀部下垫个枕头,她还没有醒来时,他就离开了她。在第一线曙光照射下,她的容貌显得粗俗丑陋,他带着一只打得发育的眼圈来到彼拉宫,手里提着那件上衣,因为没有袖子已无法再穿了。

就在那天晚上,他离开君士坦丁堡动身到安纳托利亚去,后来他回忆起那次旅行,每天都在种着罂粟花的田野里穿行,那里的人们种植罂粟花提炼鸦片,这使你感到很新奇,最后——无论往哪个方向走仿佛都不对劲似的——到了他们曾经跟那些刚从君士坦丁堡来的军官一起发动进攻的地方。那些军官什么也不懂,大炮都打到部队里去了,那个英国观察员还像个小孩子似的哭泣着。

那一天,他第一次看见了死人,穿着白色的芭蕾舞裙子和向上翘有绒球的鞋子。土耳其人像波涛般地不断涌来,他看见那些穿着裙子的男人在拼命奔跑着,军官们朝他们开枪,接着军官们自己也逃跑了,他同那个英国观察员也跑了,跑得他肺都痛了,嘴里面都是那股铜腥味,他们躲在岩石后面停下来休息,土耳其人还在波涛般地涌来。后来他看到了他从来都无法想像到的事情,后来他还看到比这些更糟糕的事情。所以,那次他回到巴黎的时候,这些他都谈不出来,甚至只是提起这些他也受不了。他路过咖啡馆的时候,那位美国诗人,一大堆碟子堆放在他的面前,土豆般的脸上露出一副愚蠢的表情,正在跟一个名叫特里斯坦·采拉的罗马尼亚人讲达达运动。特里斯坦·采拉总是戴着单边眼镜,经常犯头痛病。接着,当他回到公寓跟他的妻子在一起的时候,他又爱他的妻子了,吵架是过去发生的事情,气恼也没有了,他很高兴自己又回到家里,事务所把他的信件送到了他的公寓。这样,一天早晨,那封答复他的回信放在一只盘子里送了进来,当他看到信封上的笔迹时浑身发冷,打算把那封信塞在另一封信下面。可是他的妻子却说:“亲爱的,那封信是谁寄来的?”于是那件刚开场的事就这样结束了。

他想起他同所有这些女人在一起时的欢乐和争吵。

她们总是在最妙的场合跟他吵架。为什么她们总是在他心情最愉快的时候跟他吵架呢?对于这些,他一点也没有写过。因为最初是他绝不想伤害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的感情,后来看起来好像就是不写这些,要写的东西也已经够多了。但是他始终认为最后他还是会写的。要写的东西太多了。他亲眼看见过世界的变化,不单单是那些事件而已。虽然他也曾看见过许多事件,观察过人们,但是他看见了更微妙的变化,而且把人们在不同的时刻如何表现记得清清楚楚。他自己就曾经置身于这种变化之中,他观察过这种变化,把这种变化写出来,正是他的责任,可此时他再也不会写了。

“你觉得怎么样啦?”她说。现在她洗完澡从帐篷里出来了。

“没有什么。”

“现在吃晚饭好吗?”他看见莫洛在她后面拿着折叠桌,另一个仆人拿着莱盘子。

“我要写东西。”他说。

“你应该喝点肉汤恢复一下体力。”

“今天晚上我就要死了,”他说,“我用不着恢复什么体力啦。”

“请你别那么夸张,哈里。”她说。

“你为什么不用你的鼻子闻一闻?我都已经烂了大半截啦,现正烂到大腿上了。我为什么还要用肉汤来开玩笑?莫洛,拿威士忌苏打来。”

“请你喝肉汤吧。”她温柔地说。

“好的。”

肉汤很热。他只好把肉汤倒在杯子里,等凉到可以喝了,才把肉汤喝下去,一口也没有哽住过。

“你是一个好女人,”他说,“你再也不用关心我啦。”

她仰起她那张在“激励”和“城市与乡村”上人人皆知,人人都爱的脸庞望着他,那张脸因为酗酒狂饮和贪恋床第之乐而稍有逊色,可是“城市与乡村”从来没有展示过她那美丽的胸部,她那有用的大腿,她那轻柔地爱抚你的纤巧的小手,当他望着她那著名的动人的微笑的时候,他感到死神又要来临了。这回不是冲击。它是一股气,如一阵使烛光摇曳,使火焰腾起的微风。“等一下他们可以把我的蚊帐拿出来挂在树上,生一堆篝火。今天晚上我不想搬到帐篷里去睡了,再也不值得搬动了。今天是一个晴朗的夜晚,不会下雨。”“那么,你就这样死了,在你听不见的悄声低语中死去吗?”

好吧,这样就再也不会吵架了。这一点他可以保证。这个他从来没有经历过的经验,他现在不会去破坏它了。但是他也可能会破坏。你已经把一切都毁啦。但是也许他不会。“你会听写吗?”

“我没有学过,”她对他说。

“好吧。”

没有时间了,当然,尽管好像经过了压缩,只要你能处理得好,你只需用一段文字就可以把那一切都写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