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畔的一座山上,有一所圆木构筑的房子,房子的缝隙都用灰泥嵌成白色。有一只铃挂在门边的柱子上,这是通知人们进去吃饭用的。房子后面是一片田野,田野后面是一座森林。一排伦巴底白杨树从房子一直延伸到码头。另一排白杨树沿着这一带迤逦而去。森林的边缘有一条通向山峦的小路,他以前在这条小路上采摘过黑莓。后来,那所圆木房子烧坍了,在壁炉上面的鹿脚架上挂着的猎枪都烧毁了,枪筒和枪托与融化在弹夹里的铅弹也都一同烧坏了,搁在那一堆灰上——那堆灰原是给那只做肥皂的大铁锅熬碱水用的,你问祖父能不能拿去玩,祖父说,不行。你知道那些猎枪依然是他的,他从此也再没买过别的猎枪了。他也不再去打猎了。现在那个地方用木料重新盖起的那所房子,漆成了白色,从门廊上你可以看见白杨树和那边的湖光山色;只是再也没有猎枪了。从前挂在圆木房子墙上的鹿脚上的猎枪筒,在那堆灰上放着,再也没有人去碰过。
战后,我们在黑森林里,租了一条钓鲑鱼的小溪,到那儿去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条是从特里贝格走下山谷,然后绕着那条覆盖在林荫(靠近那条白色的路)下的山路走上一条山间小道,穿山越岭,经过许多矗立着高大的黑森林式房子的小农场,一直走到小道和小溪交叉的地方。我们就是在这个地方开始钓鱼的。
另一条路是沿着陡直的树林边向上,它翻过山巅,穿过松林,接着走出林子来到一片草地边沿,再下山越过这片草地到那座桥边。小溪边是一溜桦树,小溪并不宽阔,是窄小、清澈而湍急的那一种,在桦树根边冲出一个个小水潭。
在特里贝格的客店里,这一季节的生意很兴隆。这是使我们大家非常快活的事,我们都是亲密的朋友。第二年通货膨胀,店主人前一年赚的钱,还不够买进经营客店的必需物品,于是他便上吊死了。
你能口授这些,但是你没有办法口授那个城堡的护墙广场,那里的卖花人在大街上给他们的花卉染色,整个路面都淌满了颜料,公共汽车都从那儿出发,老头儿和女人们总是喝甜酒和用果渣酿制的低劣的白兰地,喝得醉醺醺的;小孩子们在凛冽寒风中淌着鼻涕;那些汗臭和贫穷的气味,“业余者咖啡馆”里的醉态,还有“风笛”跳舞厅的妓女们,她们就住在舞厅楼上。那个看门的女人在她的小屋里款待那个共和国自卫队员,一张椅子上放着共和国自卫队员的那顶插着马鬃的帽子。门厅对面还有家住户,她的丈夫是个自行车赛手,那天早晨她在牛奶房打开《机动车》报,看到他在第一次参加盛大的巴黎环城比赛中名列第三时,她是那么的高兴。她涨红了脸,大声笑了出来,接着跑到楼上,手里紧紧地攥着那张淡黄色的体育报放声痛哭起来。
他——哈里,有一天凌晨要乘飞机出门,经营“风笛”跳舞厅的那个女人的丈夫驾了一辆出租汽车来叫他起身,动身前他们两个人在酒吧间的桌边喝了一杯白葡萄酒。那时,他熟悉那个地区的居民,因为他们都很穷。
在城堡护墙广场附近有两种人:酒鬼和运动员。酒鬼以酗酒打发贫困,运动员却在锻炼中忘记贫困。他们是巴黎公社的后裔,因此,对于他们来说,搞懂他们的政治很容易。他们知道是谁打死了他们的父老兄弟和亲戚朋友的,当凡尔赛的军队进入巴黎,继公社之后而占领了这座城市时,每一个人,只要是他们摸到手上是有茧的,或者戴着便帽的,或者带有任何其他标志说明他是一个劳动者的,都要杀死。就是在这样的贫困之中,就是在这样一个地区里,街对面是一家卖马肉的店铺和一家酿酒合作社,他开始了他那以后的写作生涯。巴黎再没有他这样热爱的地区了,那蔓生的树木,那白色的灰泥墙,下面涂成棕色的老房子,那在圆形广场上的长长的绿色公共汽车,那路面上淌着的用来染花的紫色颜料,那从山上向塞纳河急转直下的莱蒙昂红衣主教大街,还有那另一条狭窄却很热闹的莫菲塔德路。那条通向万神殿的大街和那另一条他经常骑着自行车经过的大路,那是那个地区唯一的一条铺着沥青的大路,车胎驶过,感到光溜平滑,街道两边全是高耸而狭小的房子,还有那家高耸的下等客店,保尔·魏尔伦就死在这里。在他们住的公寓里,只有两间屋子,他在那家客店的顶楼上有一个房间,每月他要付六十法郎的房租,他在这里写作,从这间房间里,他可以看到鳞次栉比的屋顶和烟囱,还有巴黎所有的山峦。
而你从那幢公寓里却只能看到那个经营木柴和煤炭的人的店铺,他也卖酒,卖些品质低劣的甜酒。金黄色的马头挂在马肉店铺外面,橱窗里挂着金黄色和红色的马肉,他们就在那涂了金黄色油漆的合作社里买酒喝,醇美而便宜的甜酒。剩下的就是灰泥的墙壁和邻居们的窗子了。夜里,有人喝醉了躺在街上,在那种典型的法国式的酩酊大醉中呻吟着,那些居民会打开窗子,接下来便是一阵喃喃的低语。
“警察到哪儿去了?总是在你不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会出现。他肯定是跟哪个看门女人在睡觉呢。去找警察。”等到不知是谁从窗口泼下一桶水,那呻吟声才算停止了。“倒下来的是什么?水。啊,这可真是聪明的办法。”
于是窗子都关上了。玛丽,他的女仆,对一天八小时的工作制抗议说,“要是一个丈夫干到六点钟,他在回家的路上就只能喝得稍微有点醉意,花钱也不会太多。可要是他只干到五点钟就没活了,那他每天晚上都会喝得酩酊大醉,你也就一分钱也没有了。受这份缩短工时的罪的只能是工人的老婆。”
“你要再喝点儿肉汤吗?”女人此时问他。
“不要了,谢谢你,肉汤的味道好极了。”
“再喝一点儿吧。”
“我想喝威士忌苏打。”
“酒对你可没有太多好处。”
“是啊,酒对我有害。柯尔·波特写过这些歌词,还作了曲子。正是这种知识使你生我的气。”
“我是喜欢你喝酒的。”
“啊,是的,不过只是因为酒对我是有害的。”
等她离开后,他想,我就会得到我所要求的一切了。不是我所要求的一切,而只是我所有的一切。哎,他累啦。太累啦。他打算睡一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这会儿不在那儿。它准是上另一条街转悠去了。它成双结对地骑着自行车,静悄悄地在人行道上行驶。不,他根本就没有写过巴黎,没有写过他所喜爱的那个巴黎。可是其余那些他也从来没有写过的东西又是怎么样呢?
大牧场和那银灰色的山艾灌木丛,灌溉渠里湍急而清澈的流水和那浓绿的苜蓿又是怎么样呢?那条林荫小道崎岖而上,向山里伸展,而牛群在夏天胆小得像麋鹿一样。
那吆喝声和持续不断的喧嘈声,那一群行动缓慢的庞然大物,当你在秋天把它们赶下山来的时候,扬起的那一片尘土。群山后面,嶙峋的山峰在暮色中清晰地显现,在月光下骑马沿着那条小道下山,山谷那边一片皎洁的月光。他记得,当你穿过森林下山时,在黑暗中你是看不见路的,只能抓住马尾巴摸索着前进,这些都是他想写的故事。
还有那个打杂的蠢小子,那次只留下他一个人在牧场,并且嘱咐他不要让任何人来偷干草。从福克斯金来的那个老坏蛋,经过牧场停下来时想要点饲料。蠢小子过去帮他干活的时候,老家伙曾经打过他。孩子不让他拿,老头儿说他还要再狠狠地打他一顿。当他想闯进牲口栏去的时候,孩子从厨房里拿来了枪,打死了那个老头儿。于是等他们回到牧场的时候,老头儿已经死了一个星期了,在牲口栏里冻得直僵僵的,狗已经把他吃掉了一部分。但是你们把残留的尸体用毯子包起来,捆在一架雪橇上,让那个孩子帮忙拖着,你们两个穿着滑雪板,带着尸体赶路,然后滑行六十英里,把孩子送到城里去。他还不知道人家会逮捕他呢。他本以为自己尽了责任,你是他的朋友,他一定会得到酬金呢。他是帮着把这个老家伙拖进城来的,这样谁都能知道这个老家伙是个多么坏的人,他又是怎样想偷饲料,饲料可不是他的啊,等到行政司法官给孩子戴上手铐时,孩子当时都傻眼了,于是他放声大哭起来。这是他留着准备以后要写的一个故事。在那儿,他至少知道二十个有趣的故事,可是他一个也没有写。为什么?
“你去告诉他们,那是为什么,”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没有什么。”
自从她有了他,现在已经不喝那么多的酒了。可要是他活着,他决不会写她。这一点现在他明白了。他也决不写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个。有钱的人都是愚蠢的,他们就知道酗酒,或者每天玩巴加门。他们是愚蠢的,而且絮絮叨叨叫人厌烦。他想起可怜的朱利安和他对有钱人怀有的那种罗曼蒂克的敬畏之感,记得他有一次是怎样动笔写一篇短篇小说的,他开头这样写道:“豪门巨富是跟你我不同的。”有人曾经对朱利安说,是啊,他们比咱们有钱。但对朱利安来说,这并不是一句幽默的话。
他认为他们是一种特殊的富有魅力的族类,等到他发现他们并非如此,他就毁了,就像其他任何事物把他毁了一样。
他一点都看不起那些被毁了的人。你根本没有必要去喜欢这一套,因为这是怎么回事,你都非常了解了。什么事情都骗不下他,他想,如果他不在意的话,什么都伤害不了他,好吧。现在若是死,他也不在意。他一向害怕的惟一一点只是痛。他跟任何人一样忍得住痛,除非痛的时间太长,痛得他精疲力竭,可是这儿却有一种什么东西,曾经痛得他没有办法忍受,但就在他感觉到有这么一种东西在撕裂他的时候,痛却已经停止了。
他记得在很久以前,投弹军官威廉逊在那天晚上,钻过铁丝网爬回阵地的时候,被一名德国巡逻兵扔过来的一枚手榴弹打中了,他大声叫着,央求大家把他打死。他是个胖子,很勇敢。尽管喜欢炫耀自己,有时都叫人无法相信,他还是一个好军官。可是那天晚上他在铁丝网里被打中了,一道闪光突然照亮了他,他的肠子流了出来,被铁丝网钩钩住,所以当他们把他抬进来的时候,他当时还活着,他们没有办法只好把他的肠子割断。“打死我,哈里。看在上帝的份上,打死我。”有一回,他们曾经对凡是上帝给你带来的你都能忍受这句话争论过。有人的理论是,经过一段时间,痛就会慢慢消失。可是他却一直没有忘记威廉逊和那个晚上。在威廉逊身上痛苦并没有消失,直到他把给自己一直留着的吗啡片都给吃下以后,疼痛也没有立刻止住。
可是,现在他感觉到的痛苦却非常轻松,如果就这样下去而不变得更糟的话,那就用不着担心了,不过他想,如果能有更好的同伴在一起,那该多好。他想了一下他想要的同伴。
不,他想,你干什么事情,总是干得太久,也干得太晚了,人家不可能还在那儿。人家全走啦。已经酒阑席散,现在只留下你和女主人啦。
我对死越来越感到厌倦,就像我对其他一切东西都感到厌倦一样,他这样想着。
“真让人厌倦。”他脱口而出。
“你说什么,亲爱的?”
“你干什么事情都干得太久了。”
他看着她坐在自己和篝火之间。她背靠着坐在椅子里,火光在她那线条动人的脸上闪烁着,他看得出她想睡觉了。他听见那只鬣狗就在那一圈火光外发出一声嗥叫。
“我一直在写东西,”他说,“我累了。”
“你想你能够睡得着吗?”
“一定能睡着。为什么你还不去睡觉呢?”
“我喜欢跟你一起坐在这里。”
“这很奇怪吧?”他问她。
“没有,只是我有点困了。”
“我也感觉到了。”
就在这时,他感到死神又一次临近了。
“你知道,我惟一没有失去的东西,只剩好奇心了。”他对她说。
“你什么东西也没有失去。你是我所认识的一个最最完美的人。”
“天哪,”他说,“女人知道的东西实在太少啦。你依据什么这么说?难道是直觉吗?”
“因为正是这个时候死神来了,死神的头靠在帆布床的脚上,我闻得出它的呼吸。”
“你可千万别相信死神是镰刀和骷髅,”他告诉她。“它很可能是两个自自然然骑着自行车的警察或者是一只鸟儿。或者是像鬣狗一样有一只大鼻子。”
现在死神已经接近他的身上来了,可是它已不再具有任何形状了。它只是占有着空间。
“告诉它走开。”
它没有走,相反挨得更近了。
“你呼哧呼哧地直喘气,”他对它说,“你这个臭杂种。”
它还是在向他一步步挨近,现在他不能对它说话了,当它发现他不能说话的时候,又向他挨近了一点。现在他想默默地把它赶走,但是它爬到他的身上来了。这样,它的重量就全压到他的胸口了,它趴在那儿,他不能动弹也说不出话来,他听见女人说:“先生睡着了,把床轻轻地抬起来,抬到帐篷里去吧。”
它沉重的趴在他身上,他想把它赶走,但是当他们抬起帆布床的时候,忽然一切又正常了,重压从他胸前全部都消失了。
清晨来临了,他听见了飞机声。
飞机显得很小,接着飞了一大圈,两个男仆跑出来用汽油点燃了火,堆上野草,这样在平地两端就冒起了两股浓烟,晨风把浓烟吹向帐篷,飞机又绕了两圈,这次是低飞了,接着往下滑翔,拉平,平稳地着陆了,老康普顿穿着宽大的便裤,上身穿一件花呢茄克,头上戴着一顶棕色毡帽,朝着他走来。
“怎么回事啊,老伙计?”康普顿说。
“腿坏了,”他告诉他,“你要吃点儿早饭吗?”
“谢谢。我只要喝点茶就行啦,你知道这是一架‘天社蛾’,我投能搞到那架‘夫人’。只能坐一个人。你的卡车正在路上。”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旁边去,正在给他说着什么话。康普顿显得更兴高采烈地走回来。“我们得马上把你抬进飞机去,”他说。“我还要回来接你太太。现在我想我得在阿鲁沙停一下加油。咱们最好马上就走。”
“喝点茶怎么样?”
“你知道,我实在不想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