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你的企业为什么不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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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成功企业家跌入八大黑洞,不能自拔

心理冲动是行为的发动机。有了上述心理,一大批好不容易成功的企业家为了追求高速成长、一己独大等,陷入了一个又一个的黑洞,不能自拔,最终只能接受法律的制裁。

韩国大宇的金宇中,因为数百亿美元的会计欺诈与非法集资等罪名,逃往国外,足迹遍及法国、德国、苏丹及摩洛哥四国,愤怒的韩国政府发出了全球通缉令。赖昌星逃亡加拿大多年,也终究被遣返,难逃法律的制裁。

所谓“黑洞”,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黑”,是一些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二是“洞”,陷得很深,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而不能自拔。

归纳起来,我国个别企业家在获得成功后走向犯罪道路,就是由于成功后的心理扭曲,才跌入了以下八大黑洞:

1.欺诈黑洞

主要指合同诈骗,还包括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保险诈骗、金融凭证诈骗、集资诈骗等等。比如杨斌,就是因“金融诈骗”入狱;牟其中,则跌入了“信用证诈骗”黑洞;周益明则跌入“合同诈骗”黑洞。

2.集资黑洞

主要指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3.行贿黑洞

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包括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在行贿的人员中,既有“黑社会老大”之流的企业老板,如原沈阳嘉阳企业集团董事长刘涌、原福州凯旋(中国)集团董事长陈凯、原江西联达实业有限公司总顾问熊新兴、原大连冬士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冬海波等;也有全国各地所谓的“首富”企业家,如原欧亚农业董事局主席杨斌、原上海农凯集团董事长周正毅、原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荣坤、原乐山东能集团董事局主席王德军等人;还有走私大鳄,如原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原深圳市惠威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改清、原湛江技术开发区中正贸易公司董事长李深等。

4.作假黑洞

有的民营企业家,稍微赚点钱,野心便急剧膨胀,要么搞所谓的多元化,要么兼并扩张。面对资金不足,他们要么虚报注册资本,要么虚假出资或者抽逃注册资本。结果不仅骗了别人,也骗了自己,最终往往因为实力不济害人害己,甚至使自己身陷囹圄。如原欧亚农业董事局主席杨斌、原上海农凯集团董事长周正毅、原科龙集团董事长顾雏军、原山东九九有限公司后台老板国洪起、原爱多企业集团董事长胡志标等,均虚报注册资本,在包装公司的同时,也包装自己,结果将罪行包装上身。又如原浙江超亚集团董事长周超瑛、原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永明等人,他们虚假出资,或者抽逃注册资本,也都先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逃税黑洞

跌入偷税、逃税黑洞的企业家很多,但最为有影响的就是曾为多家企业董事长的刘晓庆了。2002年7月,影视明星刘晓庆因涉嫌偷漏税罪名被逮捕,这对部分同样有偷漏税嫌疑的企业老板来说,是一个极其严厉的警示,引发了税收监管风暴。此外,还有广东十八宝医药保健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罗泽勤、洛阳中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义超等人曾跌入了逃税黑洞。

6.走私黑洞

走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境或者依法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最大的走私案有厦门远华集团走私案和湛江走私案。

7.非法经营黑洞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如广西永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国生、亿霖木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赵鹏运、内蒙古万里大造林公司董事长陈相贵等人,均以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被提出诉讼。

8.暴力黑洞

2010年中国社科院发布《法治蓝皮书》,针对重庆企业涉黑犯罪做出了分析。在物流、娱乐、建筑、采矿、房地产、屠宰等正当行业中,几乎都存在着涉黑组织,特别是物流业和娱乐业。有不少成功的企业家充当“黑社会老大”,长期依靠暴力手段进行非法经营活动,藐视国家法律法规,称霸一方,“大罪不犯,小罪不断”。

常年心理师与律师:持续成功的左膀右臂

1和0的关系,常被人们用来说明某个问题具有“一票否决”的重要性。我们也可以这样认为,把规避法律风险看成1,商业成功看成0.只有在1存在的情况下,0的增加,意味着商业价值的增加。一旦违法了,老板进了监狱,你为之奋斗的商业价值还能在哪里?

所以,规避法律风险,与规避商业风险同等重要。

成功企业想持续成功,就必须有效地规避法律风险。而规避法律风险,就要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如何保证企业家心理不受外部种种干扰而发生扭曲;二是如何保证自己的每个决策与行为,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

因此,常年的名副其实的企业家心理咨询师与法律顾问,其作用就显得非常重要,成为了企业持续成功的左膀和右臂。

治病不如防病。我们不能等到出事之后,写什么《悔过书》《认罪书》《道歉信》之类,要在出事前,把一切法律风险控制在无形之中。

§§第九章 自满心理与惰性陷阱——水煮青蛙,在成功后的懈怠中逝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