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怀念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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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在学校,页子公布的消息让他震惊,震惊之后,是怅然若失。张尚清是有手腕的,花冲瞧不上这一套。然而,张尚清确实得到了他需要的东西。那么,他的“唯我所用”、及某些显得庸俗的哲学,与自己的清高相比,哪一个更切实际?一个人最为可怕的,就是不能正确地估价自己,从而摆正自己的位置。作为自己,是不是自视过高呢?清高的背后,是不是还隐藏着怯懦和自卑呢?

他一时难以回答自己的提出的问题。

只有悦悦是真正属于他的!

在这漆黑的深山老林里,悦悦象一颗通体透亮的玉石,发出柔和而温暖的光芒。

想到她悄悄为页子捐款并为此而受的委屈,他满心愧疚,疼痛不已。悦悦是美好的,悦悦亦是母性的,悦悦让你观照出自身的缺陷,悦悦使你想在她面前成为真正的男人。

花冲突然觉得好孤独。

他想到放假前夕,在教室里,乘悦悦上厕所的时候,他曾有意无意地翻了她的日记,其中一则,只见她断断续续地写着:

“亲爱的,你依然是小着了我吗?你认为在精神的领域,我不如你的那些朋友,不能让你充实和快乐吗……“亲爱的,你的智慧,常使我有遨游大世界的畅快,而你是不是忽视了我的许多奇奇怪怪的思想,忽视了我也有倾诉什么的欲望呢?……“我的爱,若是此刻我倚在你的怀里,我的手被你爱怜地握着,你会倾耳听我讲述那些你曾许诺过的东西么……”

花冲的确向悦悦许诺过。那是很久以前了。他说;将来,我一定要修一座别墅,命名为“悦悦别墅。”

这空幻的许诺让悦悦激动不已,她当即提笔写了一首诗歌:

我用自已的两条腿

跋涉千年的生之旅

亲爱的

我渴望一个有阳光的日子

或是一个雨季

你托着怀中的我

自一个城市

去另一个山野……然而,花冲早就忘记了,他敢想象一个为衣食焦虑的人,能修一座别墅吗?因此,每当悦悦开玩笑似地提及,他都十分厌烦地加以制止。

不过话说回来,假如能挣到大钱呢,他会为悦悦盖一座华丽的别墅吗?

钱钱钱!孔方兄、阿堵物,历朝历代的文人咒骂它,但历朝历代的百姓需要它。

就说自己,难道不渴望每天有两顿好吃的小炒?不渴望父亲能住进豪华现代的大医院?为什么要阻止悦悦的经商实践?为什么要批评她重了物欲而沾污了精神?难道,物质与精神之间,天然就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吗?

或者,这只不过是文人为了掩饰自身的怯懦、推倭经受不住诱惑而生发的出卖,所施放出来的虚伪的烟幕呢?

欲盖弥彰!这是文人的惯技。文人的心与文人的嘴时常说着相反的道理,文人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双重人格,有着两副嘴脸,遵着两种道德。文人外表的光明正大与内心的男盗女娼成正比,越是一个人人赞颂的好文人,越是禁锢着自身的欲念、并为此活得极端苦恼的人。

那么,是要活成一个虚伪的大文豪,还是活成一个自然的小百姓?

是继续阻止悦悦摆小书摊,还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却仍要保持一个小文人清廉的外部形象?

娘的不想了,再想脑袋就炸了。各人有各人的活法,各人有各人的寄托,各人有各人的乐趣,各人有各人的所得和所失。正如佛经上所说:“各有本因莫羡人。”

现在是一个多元的社会,这正是与中国传统社会不同的地方。

还是想悦悦,悦悦才是自己的所思所钟。

从原来第一次相好开始,悦悦就在不停地写诗,灵动的诗才闪现出令人惊讶的绚丽火花。这火花让花冲自豪,同时也觉得被照耀得暗淡无光。因此,每当悦悦兴奋而羞涩地呈现给他一首新作,他都忘记了赞美。

可是此时此刻,他多想把悦悦拥在怀里,吻她,鼓励她好好写下去,要是那样,悦悦一定会给他醉人的回报。

人啦,往往如此:远隔千里,才发现百灵的宛转。

悦悦,现在,你正在干什么呢?

还有张尚清兄,虽然用不光明的手段取得了去老山前线考察的资格,但我佩服你,比起我来,你是强者。娘的,我还是要祝你收获巨大,一路顺风。

夜很深了,大森林沉沉地睡去,重浊的呼吸,如巨人一般,向世上所有的生物庄严昭示:它们,才是大山真正的主人!

几个大学生,各怀备的心事,跟森林一起,逐渐沉入梦乡。

“混帐!”

梦中,听到一声仿佛地动山摇的怒吼,象一把生锈的钝刀,切割着他们疲惫不堪的脑神经,使他们惊得一跃而起。

只一见一条汉子,头裹白巾,脚穿麂皮靴,肩挎一杆猎枪,端端站立他们面前。

显然,这是一个守林人。火堆的余烬里,还隐约地显出亮光。

花冲起身向他说明情况,并一再声明,白天的山火与他们无关,他们还是灭火的英雄呢。

汉子一言不发地听着,微弱的火光映照着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

花冲说完了,汉子不置可否,只抬起双脚,几脚踏灭了火种,又叫花冲三人站成一个圈,围着火堆撒一泡尿,以防万一。当着生人的面,几个要面子的大学生竟挤不出一滴水来,但不撒不行,汉子斜挎着猎枪监视着呢。他们好生屈辱,只得拉出龟缩成儿童状的小家伙,运足内气,好不容易排出几滴黄液,才算完成任务。

“跟我走!”汉子凶声凶气地命令。

他那被山风沐浴、被溪水淘洗的声音,竟充盈着一股磁性,这倒是叫大学生们听了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看来,只能跟他走了。走就走吧,即使弄到哪儿去关禁闭,也比蜷缩在这儿强。

花冲背着背包,邹清泉和页子提着一些零碎,高一脚低一脚地跟在汉子后面,气喘如风箱,却怎么也跟不上他的速度。汉子停住脚,命令道:

“把背包解下来!”

没等花冲明白他的意思,他已经把背包夺在手中,一下甩在自己肩上。花冲顿觉轻松了许多,但要追上他,还是十分困难。在高低不平灌木挡道的山路上,汉子如履平地,而花冲们却象刚上溜冰场学习的老顽童,一步一滑,步履维艰。时不时,就有细硬如铁的刺藤狠狠地击打在他们脸上、腿上,脑子里一片模糊,耳朵里敲响钟筹一般的轰鸣。

不知走了多久,前面的山嘴处突然闪现出一抹黄色的的灯光,在这个漆黑如地狱的大山里,能看见象征着生命、人类的灯光来,使人在目瞪口呆之余,简直还感觉着一种惊心动魄。

三个大学生精神振奋,张嘴欢呼,汉子却沉声喝到:“别闹,先把脸洗干净。”

原来一条涧水就在脚下,黑暗中唱着叮叮咚咚的歌。等三个人在水边收拾完整,汉子才带头向亮着灯光的茅屋走去。

“来儿,回来啦?”一个老年男人的声音在喊。

“阿爸,带来了三个学生。”

被叫作“来儿”的汉子先进屋,响起了一阵蟋蟋嗦嗦的讲话声。

老人端着桐油灯出来了。他穿了一件对襟子青衣,看上去有六、七十岁的样子,脸上核桃般皱纹起伏,几乎淹没了显得有点塌陷的鼻梁,只是精神还很癯铄,眼光颇有神采。

“请客位进屋,进屋进屋!”老人举手热情相邀。

三人刚围着火塘坐下,来儿换了衣装从里屋走出来。

花冲们全都一下目瞪口呆,原来,来儿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一头飘逸的长发,直盖向圆润饱满的臀部,清亮的光彩逼人的眼睛,显示出全部的野性和柔情。

三个大学生立时绯红了脸,想起了那有着磁性的却原来是女性的声音,也想起了当着她的面撒尿的情景。

来儿似乎明白了他们的窘态,冲三人调皮地一笑,脸上便露出一对浅浅的酒窝,“我弄饭去了,”说着,进了厨房。

“这女子野,”老人面色平静,语调关切,“路上把你们吓着了吧?”

“没……没有,”花冲吱唔着,“还以为她是位哥子。”

“哈哈哈……”老人发出一串爽朗的笑声。“这女子自小跟我进山守林,被野山野水打磨得象个男娃哩!以前只让她呆在屋里,不准越过西边的水涧,春天一来,水涧那边的花儿蝶儿,闹闹哄哄地开呀、飞呀,把一架大山,欢喜得没个白日夜晚,她就耐不住手痒,趁我进山的时候,跑到涧西去采花扑蝶。哼,为这个,把她屁股都打肿了……”

来儿的脸在厨房里一闪,娇羞的声音随即传来:“阿爸……”

老人却来了兴致,全不顾女儿的阻拦,声音越发响亮地说:

“为啥不能到涧西去?那边有野猪,有豹子,有豺狼……随便遇上哪个家伙,你都只好乖乖到阴间。豺狼呢,惯于一伙伙地出动,哪里有猎物的踪迹,它们就遍山乱叫,发疯一样围堵。一个小女子,哪挡得住呢?莫说她,我都背过时哟!”

老人说着,将左腿的裤管挽上来,一条暗紫色的肉槽,从小腿直窜到膝弯。

三个大学生目瞪口呆:“这是……”

“野猪撕去的。”老人放下裤管,若无其事地说,“那是一条浑身长满了鳞甲、凶得了不得的母家伙,我最先盯着它,正想偷偷溜走,它就看见了。那时候,龟儿子肚子瘪瘪的,饿得心慌,一见我,眼睛就闪出那样一种狠煞煞的光。还没反应过来,它就往我一扑。第一下闪过了,扑个空。再扑,我又一闪,躲在一棵大栗树后面。第三次扑来的时候,家伙,头撞在栗树上!栗树木质坚硬呀,把狗日的撞昏了,站在那里甩脑壳。趁这机会,我扯起脚板飞跑。刚跑出几丈开外,家伙清醒过来,一下就毛了,嘴里吭吭乱叫,只飞快地看我一眼,垂着脑袋向我猛追。我这心子提到了喉咙口口,不要命地跑啊跑,逢岩飞岩,遇坎跳坎。那畜牲别看样子呆头呆脑,撵起人来象山羊灵便。干紧万急的时候,我唆地射上一棵树,野猪用脑袋轰轰地撞,树叶哗哗掉得象下雨。我这才发现,嘿,这是一棵松树呀,心里一下子踏实了许多……”

老人停止了他的故事,起身在柴门上掐了一根细木棍,将桐油灯挑亮了一些。

三个听得入神的大学生,顿时觉得光明了许多,老人的形象也更加清晰。

这些关于山民与自然搏斗的故事,包括花冲在内,谁也没详细听说过,更没有象今晚这样,面对一位真正的历经沧桑的老人。在花冲看来,老人的这些故事,比父亲的人与人厮杀的往事动人得多。父亲的经历,仅是人类生存演进的长卷上一滴不小心溅上的墨汁,老人的故事,则浓缩着人类发展史的主干,由此而显得更博大、更雄浑、更具有大巴山的特质。

他们都等待着下文,而且,都有一种隐约的期盼:希望能从老人口中听到有关来儿的神秘的人生。

老人却像忘记了,对着厨房里喊:“来儿,客人饿了呢。”

“呃,快了。”来儿的声音甜甜地飘出来。

三个人忙说:“不饿不饿,已经吃过干粮的。”

老人诡秘地笑笑:“这娃儿手脚快,平常早弄好了。今天你们来,一定是想多炒几个莱。小女子,心浮,想显一显呢。”

老人习惯于与野物对话的声音依然很响,来儿肯定早听到了,铲铁锅的声音有了短暂的停留,接着就铲得更快,手也下得更重。

“老人家,”页子恳求道,“把你的故事往下讲呀。好精彩哟!”

“我的心提到嗓子眼了。”邹清泉接道,觉得是第一次认识了自然的伟力。

“后来呢?那头野猪就走了吗?”花冲问。

“走了?有那么便宜?”老人发出一串爽朗的笑,觉得三个大学生傻得十分可爱。“我定了心,坐在树上与畜牲拖时间。”他的情绪说来就来,老人的特征体现无遗,“本来身上挎着枪的,逃命时,鬼晓得掉进哪个刺巴笼笼里了。就是有枪,只要不把我逼上绝路,也不会伤它。看它的蠢样,年岁也不小了,人活一世不容易,畜牲同样,让它自己老死算了,算是白喜事。可家伙不干,撞了一阵树干,晓得是枉然,就绕着树子转圈子,嘴里怒吼吼地哼哼。这时候,我才看清它嘴里叼着一块什么东西,血骨淋铛的,颜色鲜红。随后我的左腿就麻木起来,弯下头一看,天爷爷,叼着的竟是我腿上的一块肉!可能是先前爬树时它咬下来的,当时只顾用劲,居然没感到痛!它把肉吞了,然后露出尖刺刺的牙齿,卟啦卟啦地啃树,要把树啃倒,再把我吃掉。从晌午一直到太阳挂山,那畜牲一刻不停地忙着,黄桶粗的树干,啃出了好深好深一个洞。完了,老子今天真是完了。死倒没啥,只放心不下来儿,这娃儿从来没见过她娘,她娘把她生下地,也没来得及看一眼,就死了。唉,女人嘛,都说生娃娃的时候,是把一只脚踩在棺材里呢。我坐在高高的树桠上,清楚地看见太阳怎样滚下山脚。太阳一落山,大森林便轰的一声暗下来,只有一丝儿亮光,鬼火一样不甚分明。畜牲明显地毛躁不安起来,对着山的那边长长地吼一声,好象还想了一想啥,甩甩头,就要死不活地向黑暗中走去。狗东西,它也累了嘛。”

花冲三人终于松了一口气。

“啊哟,”页子吸气,“把我都吓死了。”他的脸通红,牙齿不停地嚼着弯进嘴角的胡须。“它的窝里一定有个老爱人,放心不下,才走了。”

老人笑笑:“是窝里有小同崽,再凶的东西也恋崽娃。虎毒不食子嘛。”

花冲一转眼,看见不知啥时,邹清泉已掏出笔记本在作记录。这个小个子,永远都这么认真,永远都象一棵开花的树,象一只歌唱的鸟儿,身上有过剩的精力。

只要这些过剩的东西变成天蓝色和金黄色,他就感到无比幸福。他要把这些故事详尽地记录在案,在灯光下去与楚辞章句寻找一种遥远的对应。

花冲觉得老人的故事并未讲完,他想听下去,但没向老人提出请示。来儿母亲早逝的不幸命运占据了他的头脑,他本能地想起自己的母亲,想起失母之后的辛苦与悲酸。或许,来儿以前也有一个幸福的家园,就因为失了母亲,被人作践,才藏进深山老林来隐居的么?

他感到有一种情愫产生着化学作用,把他与来儿的距离奇迹般地拉近。

“那畜牲还要回来的!”老人见三个大城市学生如此专注清纯,心里得意,语言就不肯罢休。“不回来不算畜牲。”

花冲、页子和邹清泉又一次紧张起来。

“其实,它是到水边磨牙去了。”老人说,“先前我讲过,为啥看见爬的是一棵松树,心里就踏实了呢?因为松树有油脂,老树的油脂更重,畜牲啃一段时间,嘴就胶得张不开,就要找有水的地方去磨牙,把牙巴骨上一层厚厚的油脂磨洗掉,还会回来。它象爱动脑子的精明人一样,再远也找得着地方!趁这时候,我轻手轻脚地梭下树,一蹶一蹶地往家拐。回家才发现,屋子里黑黝黝的,没了来儿的影子。

我那个心啊——简直是吓傻了!”

“阿爸,”来儿在厨房扬声喊道。“吃饭了哩。”

三个大学生一齐喊:“讲完了再吃,老爹,你快讲啊!”

老人抹抹下颏上稀疏的胡须,继续说:“我赶紧点上灯,察看门前门后,没有野物的脚印。也没有血迹。我稍微松了口气,晓得鬼女子不是被野物拖走了。可心里总空得很呀。我又到厨房,冷锅冷灶,看来不在家有好些时候了。糟啦!傻女子一定是进山找我去了。因为平时进山,两三个钟头肯定要回,今天这么久,她一定着了急。想到这里,我放了灯,胡乱包扎一下左腿,去取挂放在里屋墙角的另一杆猎枪。我必须连夜连晚地去找她,我不能让她撞到那头畜牲。可是一进里屋,我傻了:天爷爷,猎枪不在了!一定是被那小女子背走了。她还是只有十二、三岁的娃娃呀,她怎么会使枪呢!……我冲进漆黑一团的深山,找了整整大半夜,满山满林地叫我的来儿——我分明知道夜里在大山中吼喊是危险的,也顾不了那么多。鬼女子是我在世上唯一的亲人啊!我不能没有她呀!黑黢黢的坡坡岭岭间,一点回音也没有。天快亮时,我简直是爬着口到离屋子不远的水沟边。就在这时候,你们猜,我看见了什么?!”

三个大学生半张着嘴,紧张得心脏要从喉咙里蹦出来。

“我看见、水沟边我的屋子里,那盏灭了的灯、亮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