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我们爱着爱情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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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福临见素(4)

她在旁边的书报亭买了本杂志,《书城》,她平常并不看的,今天一个字一个字读下去,却像在用鱼网捕虾米,捕一个漏一个,看完了一页,却什么也没明白,心里早不知飞到哪里去了。朴见素,他什么时候会来?他是什么样子呢?我能一眼就认出他来吗?然后轻轻告诉他:你就是我一直在等待的人——我会那么勇敢吗?

正胡思乱想,手机响了,朴见素的短信。

“你穿着黄风衣吗?”

她心里猛然跳了一下,抬头四顾,看见一名男生微笑着向她走来。

在朴见素的日记里,是这样记述初次会面的。

……我提早半小时到了校门口,等着多多的出现。她会是怎么样的呢?肯定是个清婉的江南淑女,有着湖山的灵秀之气,舒展而美丽。正是晚饭时间,校门人潮涌动,我的眼睛在当中寻觅,不由眼花缭乱,心里也随之紧张。

就在这时,一个女孩下了出租车,穿黄色风衣,身形修长,她的脸,天哪,真是明艳照人,目光四处一扫,瞬间的慌乱,证明了她的羞涩与纯洁。会是她吗?我不敢确定。只见她买了本杂志,是《书城》,这也是我钟爱的。她静静地看书,沐浴在夕阳中,气质从容优雅。

还剩五分钟就是五点。她就是与我言谈甚欢的多多?如果是那该多好。我试探性地发了条短信:“你穿着黄风衣吗?”一发送,我心里默默祈祷,同时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当我看见她把手探到包里,拿出手机,我快乐得几乎难以呼吸。她看完手机,抬起头,目光又扫了一遍。我确信了,再不能多等,就迎面走上前去,与她的目光接触了。一瞬间,我的心脏猛然缩成一团,血液被压得强力射出,使四肢一阵颤抖,脑子里烈焰翻腾,同时感觉面颊发热,微笑似乎僵在脸上。

她太美了!我找不出合适的形容词,只是被震惊了,使得接下来的一幕幕,我都像梦游一样。直到此刻,我已将她送走,独自坐在柔软清凉的夜风里,心里平静了些,再细细回想,理性地分析,才发现她的美不仅在于桃花般的面容,端正秀丽的小鼻子,和樱桃一样鲜红的嘴唇,也不仅在于那双清可鉴人的大眼睛,她的美,还在于一种明净的气质,和淡淡的书卷气。她站在那里,周身有一种微微的光辉,让我心神飘摇,仿佛飞入了九霄……

但多多对朴见素的第一感觉,不仅没这么好,甚至十分失望。首先是见素的头发,染成了黄色,横七竖八,像一个鸟巢,衬得他的脸愈发瘦小。然后是他的穿着,粉红宽领的衬衫,棕色的休闲西装,下面是一条颜色凌乱的牛仔裤,膝盖上大腿上有几个破洞,下面是一双红色的皮面运动鞋。

这种装束,让她想起的是古惑仔,是嬉皮士,断然不是干净真挚的诗人。她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冒名顶替的。好在他有一双大眼睛,眸子清澈明亮,微笑非常温暖,无端地让她想到了棉花,在金黄的秋天里,绽开了一大团一大团的洁白松软,照亮了沉郁的溪山。

于是多多虽然暗自后悔,但还不至于立即掉头回去。正在这时,朴见素已走到了面前,脸色绯红,问道:“你是多多吗?”

多多点头,心里十分平静。

“路上辛苦吧?住得还满意吗?出差来做什么工作?第一次来西安吧?”

朴见素慌里慌张地提了一连串的问题,但似乎并不看重答案,于是多多淡淡地回答了几句。

“到……到我们学校走走吧。”

多多点头。朴见素在前面带路,走进校门时,踩空了一级台阶,顿时一个趔趄,往前冲了两步,差点摔倒。他本来就紧张,此刻出了个大丑,更是尴尬无比,连耳朵都赤红了。可这一来,却让多多生了几分好感。这其实是个本质单纯的男生,只是外表摆酷罢了。她心里这样评价,嘴角微微一笑。

朴见素却误解了,认为她是在嘲笑,赤红的脸上,掠过一阵阴云,话明显少了,直愣愣地往前走,斜挎的背包咵啦咵啦撞着大腿。他显然没有和女孩子散步的经验。多多有些喜悦,又有些气恼,也是一言不发,只是跟着他走。

校园并不算大,夕阳落下去后,天地昏黄一片。灰土土的建筑间,玻璃上闪着冰冷的白光。树很少,大多是白杨,树干上睁着一只只乌黑的大眼睛,苍茫而无神。西北少水,春天又是风尘易起之时,新萌生的嫩叶,都蒙了一层微尘。多多的皮肤已感觉有些缺水,更增了几分不快。

“我们不会就这样一直走吧?”她终于问了一句。

朴见素发现多多有些跟不上了,才停住脚步,笑了一笑说:“我带你去吃烧烤,西安特有的。”

又是吃!还诗人呢!这与多多之前的构想太不一样了。可是她的构想具体是怎样的,却也说不清楚。估计她觉得,朴见素是个诗人,定然会有一个绝妙的规划,氛围轻松而浪漫,让她陶醉其中,流连忘返,以后一直记得,作为精彩爱情的证据。不过,话说回来,朴见素也没错,都这个时间了,可不就得吃饭吗?

最后她又替他找了个理由,可能是自己来得过于仓促,他没来得及规划。心里安定了些,与他聊了一些琐屑的事情,走到了校园当中的一家小饭馆。这儿生意很好,喧喧闹闹坐满了人,夹杂着兹啦兹啦的声音,是油锅里的煎炸声,蒸汽蓬蓬地弥漫开来。多多鼻子敏锐,被油烟和辣椒味儿激了一下,顿时有喷嚏涌上鼻子。她觉得失态,就掩住口鼻,硬生生挡了回去,却冒了一些眼泪。

她平常是不会来这种地方的。鱼龙混杂,满屋子弥漫着庸俗而粗糙的味道。客人们满面红油,打着饱嗝,大声地劝酒。喝!不给面子是不是?大老爷们不喝酒,算什么样子?整个一娘们儿!喝!瞧见没有,我这都十来瓶了。肚子吃不消?少来这套,这叫生命不息,战斗不止。桌子上杯盘狼藉,残羹冷炙油腻腻地糊在盘子里。洗手间里有吐的,有躺的,还有说胡话的。

多多最看不惯这种狼狈的男人。舒乐斯曾经说过,男人都是暴力血腥的,当年骑马打仗,血流成河,算是威风八面了。可如今呢,也就在喝酒看球上过过干瘾了,都是可怜虫!但多多不肯因此而原谅他们。她心目中的男子,定然是温润如玉,挺拔优雅,用明净的目光温暖地抚摸着世界。朴见素也应该是这样的,可现在他怎么带她来这种地方呢?

她愈发不满了,甚至表情也带了点厌倦,在门口洁身自好地站着。

朴见素没有注意她表情的变化,他显然预定了座位,和服务人员说了一句,和多多打了招呼,就噔噔上了二楼,多多没办法,也跟了上去,脚下不时躲开一些菜头肉末。二人在一个临窗的位置上坐下。这里还算整洁,但桌子有些奇异,镂空放了个火锅,边上一圈铁槽。朴见素拿到菜谱,问了她的意见。她也不懂,就说了随便。他轻车熟路地点完了,然后介绍火锅的用处,中间有汤,可以煮各类杂食,边上的铁槽,却是用于烧烤的。

“可以慢炖,可以煎烤。这多像两种生活态度,可以供我们选择。”

从火锅也能想到生活态度,多多觉得有点意思,就顺势问道:

“我们有选择的机会吗?”

“当然有。即使苦难再多,生活再不如意,我们依然拥有一种权力,选择用怎样的态度去看待遭遇。”

“怎么选择呢?”

这时菜已端上来,火锅里水也开始沸腾。朴见素将豆腐、羊肉、土豆倒进锅里,随着沸水翻转起伏,而后沉了下去,只泛起一些白沫。他又在铁槽里抹了一些黄油,油汪汪的,再将一片牛肉放上去,不时翻转,烤得吱吱直叫,像一只初生的小田鼠,水汽冒了上来。

朴见素说:“水就好比是生活。你看,火锅里的肉融入到沸腾的生活中去,自得其乐,煮得鲜润可口,这是苏东坡;而铁槽里的就是屈原了,一腔幽怨之气,离开世俗生活,被命运烤得精瘦,连体内残余的一点生活气息也蒸干了。”

多多被他的解释打动了,在他眼里,处处都是象征,都是诗吗?于是支着下巴,轻轻的问:

“那你更倾向哪个?”

“应该是苏东坡吧。他很温暖。”

“不要和时代吵架,习惯就是你的君王。”

朴见素看着她,说:“这是普希金的诗吧,但只是消极的习惯,和苏东坡并不一样。他懂得生活,并从世俗中吸取着美好的成分,丰富着自身,温暖着他人。”

“那生活中还是有美好和丑陋之分,还是需要选择。可选择权真的在我们手上吗?”

“当然!”

朴见素自信地说着,从火锅里夹起一片羊肉,和烤熟的牛肉一起,放在多多的盘里,说:“两种生活,你都可以品尝,人生充满无限可能。”

他说话时注视着多多,明亮的眼睛,坚定而清澈。多多喜欢他的朝气和真挚,心情渐渐愉悦起来,微笑着夹起羊肉,但心思却并不在品尝上,只是一遍遍地说,他就是朴见素,自己魂牵梦萦的朴见素,而后在心里仔细地寻觅着心动的痕迹。但很可惜,她并没有找到。

在回宾馆的路上,多多想,要是能与这么有趣的人在一起,生活该多有意思啊。可是,她心里缺乏一种波浪。这种波浪,在与段怀瑾、宁明远初遇时,都猛烈地掀起过,让她顿时慌慌地心跳,手脚变得冰冷,感觉生活从此有了意义,生命像花儿一样绽放,只需静静一回味,就有花香盈满胸膛。而这次却没有,一点也没有。

她欺骗不了自己。

我可能喜欢他,但并不爱他。她不能不承认这一点。

但他毕竟是万中无一的朴见素啊,慧心兰质的诗人,真挚浪漫的痴情人!多么可爱,多么值得爱。我难道不应该爱他?她在这样说的时候,忽然想起宁明远也曾经说过同样的话。当时她的反应是,爱情怎么能是“应该”的吗?它应该是胜过一切的力量,宛如雷鸣,宛如暴雨,狂放而不可阻挡,瞬息间就淹没了一切理智,即使是战火烧过,冰川冻过的土地,也该应声抽出绿苗,撑开圆圆的叶子。可是这一切,都没有如期出现。

想到这里,她的心里浮起一团阴云,浓酽酽的,堵在胸口,沉闷迟滞,似乎血液也流不畅了,四肢感觉有些乏力。车窗外正是夜景,四处都是灯光,绿的,黄的,红的,像一块画室里试油彩的画布,色彩驳杂,漫不经心,不规则的一团或一抹。可是,正式的作品又放在哪儿了呢?

回到宾馆,紫菱和紫姬早已回来,专门候着她。一见她进门,就急着追问见面的情况。

多多淡淡一笑:“挺好的。”解开丝巾,准备洗澡。

“咦,情绪一般嘛,”紫姬说,“没有发情的迹象。还不如当初与宁明远见面呢,那时候脸蛋潮红潮红的。现在这样可不是好兆头!”

紫菱也觉得奇怪,说:“可能是盼得太久了,加入了许多幻想的成分,希望难免过高,见了面反倒失落。不过没关系,以后多接触就会好的。”

“就你们俩讲究多,也不嫌麻烦!要照我的意思啊……”

多多也不说话,拿起换洗的衣服走进浴室。紫菱果然体贴,在浴缸里灌满了温水,她脱净了衣服,泡在温水中,十分舒坦,舒坦得让她觉得全身都化了,化作了一股子清烟,缓缓地散着,荡着,和蒸腾的思绪缠绕在一起。

为什么不爱朴见素?莫非正如紫菱所说,是期望太高,难免失望,相见不如怀念?或者仅仅是朴见素的外表让她不喜欢?这太可笑了。当初不让朴见素看她的照片,就是想避免他以貌取人,反倒不珍惜她的内在,她的实质。她希望他爱的,是剥去一切外在修饰的自己,真实的自己,是即便年华老去,甚至在灾难毁容后,依然保留的让他心动的自己。那种爱,更接近于母亲对自己的孩子,没有条件,也没有期限,可以天荒地老,可以海枯石烂。既然男女本是一体,被宙斯生生分裂,但毕竟曾经血肉相连,就像母亲和孩子一样,那么,这种爱是可能的。

可现在呢,犯了这个错误的,恰好是自己。

她拍了一下水面,顿时水花四溅。她忽然想,也许朴见素不是那个命中注定的人,又或许——她不由地这样绝望地想下去——或许根本不存在什么实质。人们爱上一个人,看中的都是外表、言谈,以及地位之类,这些都是外在的,都是宁明远说的“动物性”加上一些“社会性”,甚至是像某位生理学家所说,一见钟情的发生,是因为一方的弗洛蒙素散发到身体四周,直接作用于对方的延脑,不经过大脑理性分析,若是相互契合,顿时产生爱慕之意。

那么,爱情到底是什么?自己苦苦追寻的爱情,它到底是什么?如果它根本不那么神圣,只是粗蛮原始的欲望,或是有所贪图的算计,那自己即使长生不老,花容永驻,那只能像一个美轮美奂然而空空无人的房子,还有什么意义?

她怎么也想不清楚,似乎内心有一间圣殿,正在慢慢倾塌,先是泻下细碎的砂土,而后坠下大块的墙面。她昏昏然爬出浴缸,擦干身子,换上睡衣,昏昏然上床。她对自己说:“紫菱说得对,接触多了,就会好的。”心里却又在想:“要是这次不行,那下回,我该怎样开始一段感情?”但立即又被头脑驳斥了。她不是朝三暮四的女孩。连想一想都是罪过。

最后她说:“随缘吧。”她似乎记起,以前处理段怀瑾的追求,也是这套方法,结果是两败俱伤。不过,她此刻的脑子已成了一锅浓浆,再也周转不灵,于是一整夜的似睡非睡,迷梦联翩。

次日醒来,手机就适时地响了。是朴见素的短信。

“今天有空吗?远一点去兵马俑、乾陵、华清池、法门寺,近一点的大小雁塔、博物馆、钟鼓楼、回民街,怎么样?”

一连串的地名,像一串糖葫芦,让多多几乎听到朴见素说这些地名时清脆、活泼的样子,还有一种迫切想见她的热情。她心里暖了一下,就发了一会儿呆。

紫菱起得早,拉开了窗帘,让阳光金晃晃地照进房间。窗前是一个茶几,茶几上摆着一个花瓶,插着一朵粉红的玫瑰,昨天还是花苞,一夜不见,却已打开了两片花瓣,匀称而端雅,在阳光里几乎晶莹剔透。多多情不自禁地从床上下来,细细端详着奇妙的造物。她看见了纹理,在天鹅绒般的质地上,粉红色一点一点地渗出来,像颜料在水中缓缓洇开。上帝怎么会有这么巧妙的手笔!

“上帝用世间万物写诗,而诗人用心灵抚摸万物,体察上帝的意图。”

多多的脑中响起这样的句子,然后顺理成章地想说给朴见素听。这已成为习惯了。没错,他是唯一的知己。这时,心里有一种东西刹那间释怀了。自己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太迷恋一见钟情,确实太理想主义了。其实爱情就像鲜花,春天到了,阳光暖了,水分滋润了,自然会绽放,何必急于求成。心里一阵舒展,顿时有种海阔天空的感觉。

我是太情绪化了,小女人。她对自己说,带着淡淡的微笑。

“我们去远一点的地方吧。”她回了短信。眼前顿时出现一片关中平原,一眼望去,遥远的边际上,只有些淡淡的山影。这里一马平川,向来是英雄纵横之地,她正适合去那些地方走走,拓宽一下心胸。

约好了时间,他在宾馆门口等她。两人一见面,顿时一阵惊奇。原来他们不约而同地穿了运动服,连颜色都极其相似,都是藏青的裤子,乳白的上衣,只是多多的衣服上缀了许多蓝色的星星。双肩包的颜色不同,但居然同是耐克的。

朴见素明显地喜形于色,如此默契,是他从不曾想过的。多多也觉得温馨,看朴见素比昨天整洁得多,头发也梳理过,脸色十分……明亮。她想出了这个词语。

这难道不是一个很好的兆头吗?

朴见素是本地人,所有的景点都熟悉。于是二人爬了骊山,看了兵马俑。多多不喜欢这些古迹,充满着杀戮的气息,凶暴的男人的气息。但对华清池里的杨玉怀、乾陵中的武则天却十分有兴趣。这两个绝色的唐朝女子,一个靠献媚于男人,一个靠打压利用男人,都成为人上之人。

在乾陵前休息时,她问朴见素:“你对这两个女人怎么看呢?”

“我对女人没研究。”

“随便说说嘛。”

“嗯……她们都能主动追求,最终改写了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