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苏东坡:人生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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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浮云世事改,孤月此心明(1)

——在特殊的环境中保持自己的本色

1.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元丰二年(1077年),苏东坡任徐州太守。当时变法派与反变法派正在互相斗争,所以政治环境并不好,苏东坡虽然与王安石私人关系不错,而他在基层看到的多是变法带来的负面的影响,所以他是反对王安石推行的那一套的。尽管如此,苏东坡作为一方长官,不能因为与领导政见不合,就不好好工作,更不能故意消极处理政务来阻碍变法。

苏东坡到任3个月之后,徐州发了大洪水。王安石以前曾设法疏浚过黄河水道,但是空花了5万贯,工程竟归失败,负责工程的人畏罪自尽。苏东坡得知黄河在徐州以北约50里处向东方决口,水势迅速蔓延,淹没了很多村庄和良田,他心里非常急。虽然,水到徐州城边时,被城南的高山所阻,可是水位继续高涨,到了九月,水深达到两丈九尺。水位一度超过了徐州城内的街道,引起居民的一片慌乱。

苏东坡一边安抚百姓,一边投身抗洪抢险工作,他有几十天不回家过夜,住在城墙上的棚子里,监督加强外圈的城墙。当时,那些富有之家纷纷逃难,苏东坡亲自在城门口劝阻他们,以免引起人心更大的惊惶。他说:“我理解你们的心情,但我希望你们留来下。我不走,你们最好也不要走。”他的一番话让大家只得又转身回家。

苏东坡在徐州搞了一个防水工程,长9840尺,高10尺,厚20尺。完成这项工程,需要数千人之众。他成天在泡在泥水里指挥。当时,禁卫军直接受皇帝命令,可在情急之下,苏东坡只得去恳求他们协助。幸好指挥官答应参加工程建设,他说:“大人都亲自监工,我们自然应当尽力。”

对付洪水,一是堵,二是引。苏东坡在指挥加固城基和增加城高工程的同时,还派人在徐州北方将洪水引入以前的黄河旧水道。洪水威胁徐州城40多天后,终于又回到旧水道,往东在靠近海州处入海,解除了水灾。百姓自然欢天喜地,感谢全城得救。苏东坡松了一口气,但他对临时的堤防还是感到不满,于是修表呈奏朝廷,附以详细数字,说明徐州存在的隐患,请求拨款,重建石头城墙,以防以后的洪水。

苏东坡等了很久,也不见上面的回复,无奈之下他修改了原定的计划,建议改用木材加强堤防,不再用石头。皇帝对他的成就特颁圣旨嘉许,在次年二月,朝廷拨予苏东坡3万贯,18石米粮,72个民工,在城东南建筑了一条木坝。在外围城墙上,由于苏东坡喜爱建筑,他兴工建筑了一座楼,1尺高,名之为“黄楼”。后来,“黄楼”一词成了苏东坡在徐州所作诗歌总集的名称。

由于苏东坡的努力,使得徐州百姓得免于水灾,人们从此心中开始爱戴“苏太守”,认为他是真正为百姓做事的领导。苏东坡造的黄楼不是供自己享乐,而是属于全城的居民,它的意义在于告诉人们,徐州将来防洪的有了坚实的保障。黄楼落成仪式举行时,全城万人空巷,前来参加。苏东坡写了一篇文章记此盛事,刻之于石,以垂久远。后来,苏东坡遭朝廷流放,所有带苏东坡名字的石碑都奉命毁坏,徐州百姓将写有苏东坡文章的石碑投在附近的护城河里,得以保护。

在任职徐州太守之前,苏东坡已有一定的文名,但还没有什么德名。任徐州太守后,他的名气如日中天,他走到哪里都受人欢迎。苏东坡不仅因为治河成功,也因为他十分关心囚犯的健康和福利,这是当时为太守者所绝无仅有的。他亲身视察监狱,并指定医生为囚犯治病。当时有一条法律,凡太守鞭打犯人致死,太守受罚。但是苏东坡指出,犯人因病致死或照顾不善而死,则无人过问。因为犯人并非别人,也是一般的老百姓,因此犯人的家属对苏东坡非常感激。

苏东坡在实践中成熟,他明白了为什么孟子认为“王”与“霸”的根本区别在于“以德”和“以力”的不同。“以力假仁者霸,以德行仁者王。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如七十子之服孔子也。”他所谓“力”即暴力,法家主张对内用刑赏推行法令,对外以武力进行兼并,这都是孟子所说的“以力服人”。

苏东坡的思想,从基本方向来说,是民本主义。在他看来,权力专制和法律控制都是错误的,“天生民而立君,以为民也”,官心里必须装着“民”,才可以成为好官,因为官本身也是民。苏东坡有这一思想,所以他为民努力做事,出于自在本性,而不是为了捞取虚伪的名声,他与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朋友,也就在情理中了。

【东坡名诗】

人老家何在,龙年雨未惊。酒船回太白,稚子候渊明。幸与登仙郭,同依坐啸成。小楼看月上,剧饮到参横。

钟鼓江南岸,归来梦自惊,浮云世事改,孤月此心明。雨已倾盆落,诗仍翻水成。二江争送客,木杪看桥横。

——《次韵江晦叔二首》

2.不因地位改变而变色

支持王安石变法的神宗皇帝,于1086年去世,宋朝迎来了一个新的时代。太后立即召司马光当政,将政令改弦更张。王安石的一切政令全予中止,或径于废除。苏东坡很快得势上进,他被朝廷召还京都,在8个月内,他被擢升了三次。依据古制,官位分为九级。在此短短一段期间,他由第七级上升,经过第六级,跳到第四级,最后止于第三级翰林,为皇帝草拟诏书,那时他正是49岁。

苏东坡没有因自己成为领导身边的红人,就唯领导意志是从,从而保护既得的利益,他还是他,一个本色的苏东坡。王安石死后,依照法制,当以国家名义发布文书,赞美其生活与品格,并颁赠“太傅”荣衔。苏东坡接到任务,必须草拟一道圣旨,夸奖王安石。怎么写呢?是按照领导的逻辑来一番虚伪的表彰,还是投合那些反对王安石的人们的心意,将他贬得一无是处?苏东坡想,自己如何看待王安石这个是非人物呢?这些年思考的基础上形成的观点,到此抛弃不成?最后,苏东坡只是赞美王安石富有巧思,很聪明,但是他“网罗六艺之遗文,断以己意,糠批百家之陈述,作新欺人”等等。这篇圣旨既有颂赞,又有批评,他处理得非常好,真是大手笔之作。

为皇帝草拟圣旨,如果愿做御用文人,凭苏东坡的文才,这份工作是很容易的,也是很吃香的,因为可以得以亲密接触皇帝和太后,可苏东坡的本色不变,他越到最后就越有逃离的想法了。他的职务任命可是由朝廷亲自派人送到他家中的,同时颁赠官衣一件、金带一条、白马一匹,附有一套镀金的绶绳鞍路上的零配搭。当然他会告诫自己将工作做好,他也确实干得不错。在他任翰林学士知制法期间,经他拟的圣旨约有8多道,圣旨的文字往往引经据史,富有例证譬喻,妥帖工巧,简练明确,这类文字,苏东坡写来轻而易举。

一个具有本色且想象力丰富的诗人,日日写这些必须将自己的思想、观点遮蔽、掩藏、扼杀的文字,他觉得不好玩了。当时,宰相办公的中书省与皇宫西面相连,翰林院则在靠近皇宫北门,算是皇宫中的一部分。翰林的工作通常都是在晚上。习惯上是,翰林单日夜里在宫院值班,草拟圣旨,在双日发布。在黄昏时,翰林顺宫中东墙进去,直到内东门,那儿为苏东坡留有一间屋子,连接皇帝的住处。有时长夜漫漫,苏东坡无所事事,只有对着案头的红烛发呆。有时夜间寒冷,皇太后会差人送来热酒,他倒是顿感一阵温暖。皇帝还是个八九岁的小孩子,由皇太后摄政,朝廷要发布什么诏令,都是由皇太后口述,苏东坡记录,然后再用极为典雅庄严文体写出来,以备第二天颁布之用。

写《苏东坡传》的林语堂说得好:“高职显位的荣耀,只有在没有那种能力资格的人眼里,才值得羡慕。一般的道理是,在人不需要一个职位时,人家才找他去担任,人要求取某职位时,那个职位往往不需要他。一旦官瘾过足之后,做高官的快乐不见得比做个成功的铁匠的快乐大。”关键是苏东坡渴望内心的自由,愿意做本色的自我,以致他的内心与现实的矛盾必然难免冲突。

就在苏东坡为皇帝拟圣旨的期间,司马光去世了。司马光的丧礼由理学大师程颢的弟弟程颐主办。理学家程颐,因受信仰的影响,处事一本正经。据说,苏东坡有些看不惯他那自命不凡的样子。程颐完全遵古礼办理司马光的丧事。根据当时的风俗,死者的亲人要站在灵柩之侧向灵前吊祭的客人还礼,可程颐认为不合古礼,告诉司马光儿子免了这礼节。司马光儿子说:“别人会觉得我不孝。”程颐回答道:“孝子如果真孝,应当是悲痛得不能见客人才是。”

那天,苏东坡带领翰林院及中书省同仁前往故相国司马光府去吊祭。程颐说:“你们没念过《论语》吗?‘子于是日哭,则不歌。’”原来当天早晨大家曾在太庙唱过歌,至少听过奏乐,怎么同一天还能去吊丧哭泣呢?所以程颐想拦阻大家。苏东坡立刻回答道:“《论语》上并没说子于是日歌,则不哭。”说罢,不顾程颐的反对,率领大家进王府。每个人都站在灵柩前面行礼,在离去之前都依照习俗以袖拭目。

苏东坡觉得奇怪,司马光的儿子平时待人很有礼貌的,父亲去世,大家来吊唁,他倒反而不出来接待客人。就在疑惑之际,有人过来告诉他,是因为程颐的禁止,说是于古无征,司马光儿子才不出来行礼的。苏东坡听到这话,气不打一处来,他当着全体官员,当着程颐的面批评起程颐:“伊川(程颐)可谓糟糠鄙俚叔孙通。”这句话可谓一针见血,入木三分。

在大家的大笑声中,程颐耻得满面通红。可是就因苏东坡的这句直言,得罪了程颐和他的哥哥程颢。后来,苏东坡遇到麻烦,二程在皇上面前没少说他的坏话。关于这一点,官场上高明的人,认为苏东坡欠缺修养。可苏东坡非滑头滑脑之辈,不会违心地去讨好人。

【东坡名词】

落日绣帘卷,亭下水连空。知君为我新作,窗户湿青红。长记平山堂上,欹枕江南烟雨,杳杳没孤鸿。认得醉翁语:山色有无中。

一千顷,都镜净,倒碧峰。忽然浪起,掀舞一叶白头翁。堪笑兰台公子,未解庄生天籁,刚道有雌雄。一点浩然气,千里快哉风。

——《水调歌头》

3.利用有利位置多办实事

苏东坡真正可以利用自己所处的高层位置力行参政,时间不足3年。在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苏东坡总算把青苗贷款法完全废止。

最初,皇帝下了一道圣旨,对于神宗推行的政治措施勉强改革了一些,常平仓稳定粮价办法予以恢复,而青苗贷款仍然贷于人民,只是款额则以仓谷价值的半数为限。朝廷的如此改革,原出好意。这样,禁止了官吏像以前那样进入农村,召集开会,把官款分配给农民,也禁止小吏按家去催逼捐献。

在苏东坡看来,哲宗与太后这种不彻底的措施,实难令人满意,其流弊也不减于过去。他思前想后,不得不给皇帝上表,提出了两点建议:第一请求将青苗法完全废止;第二请求将赤贫百姓之欠债,包括本金利息在内,一律宽免。

苏东坡引用《孟子》上的典故,将当前所推行的改革措施比作偷鸡贼:

宋国的大夫戴盈之来请教孟子。孟子说:“什么事?你讲吧。”戴盈之说:“实行十分抽一的税率,免去关卡和市场上对商品的征税,今年不能实行了,就先减轻一些,等到明年再废止现行的税制,怎么样?”孟子说:“假定有个人天天偷邻居的鸡,有人正告他说:‘这不是君子的行为。’那人却说:‘请允许少偷一些,每月偷一只鸡,等到明年再停止偷鸡。’如果知道那样事是不该做的,就该赶快停止,为什么要等到明年?”

在某种形势和情况下,必须以雷厉风行的作风,抓好工作落实。否则,时间越拖,干扰就越大,执行起来就越困难。有些事不必想成熟了才动手,在执行中不断完善方法,摸着石头过河。办事拖拖拉拉,不讲效率,滋长官僚作风和腐败习气。办事冷静与办事雷厉风行,两者并不矛盾。决策之前要冷静,审时度势;执行时就得雷厉风行,不拖泥带水。

苏东坡在他的表文里说:“臣伏见熙宁以来,行青苗免役二法,至今二十余年。法日益弊,民日益贫,刑日益烦,盗日益炽……又官吏无状,于给散之际,必令酒务设鼓乐娼优,或关于卖酒牌子。农民至有徒手而归者。但每散青苗,即酒课暴增,此臣所亲见而为流涕者也。二十年间,因欠青苗,至卖田宅,售妻女、投水自缢者不可胜数。”苏东坡问,为什么皇帝竟会降尊纤贵借钱与百姓而求利息呢?他建议朝廷下令所有欠官债者分十期归还,以半年为一期,甚至盼望皇帝念及债务人已付过不少利息,慈悲为怀,凡四等以下贫民的债务,全予豁免。

这次上表,终于起到了作用,皇帝同意将“青苗贷款法”才全予废除;而对于赤贫者的债务宽免之议,直到6年后,经苏东坡的力请,朝廷方予接受。

如果说取缔“青苗贷款法”是苏东坡由来已久的主张,带有党派意志色彩,那么他接下来的动作,就是超越党派与集团利益的行为了。

这次,他将目标对准腐败无能的朝廷,他想从根本上改革国家的吏治。为了获得官位,读书人拼命地读书,这一条路很难走,于是一些外省来京的考生,由朋友亲戚的推荐,不用在京参加考试,便可以获得官职。每次考试若选三四百人,总有八九百人不经过考试的。礼部就可以推荐免试生两三百人,其他还有由兵部和皇家关系推荐的。在春季祭天大典之时,很多读书人由皇上特恩免考,苏东坡说:“一官之阈,率四五人守之。争夺纷纭,廉耻丧尽。中才小官,阈远食贫,到官之后,求取鱼利!靡所不为,而民病矣。”他又说:“臣等伙见恩榜得官之人,布在州县,例皆垂老,别无进望,惟务黯货以为归计。贪冒不职,十人而九。朝廷所放恩榜,几千人矣,何曾见一人能自奋励,有闻于时。而残民败官者,不可胜数。所至州县,举罹其害。乃即位之初,有此过举,谓之恩泽,非臣所识也。”

苏东坡提议废除此等免试办法,严格限制高官巨卿之子女亲戚,以及皇家所推荐之人。苏东坡认为自己有责任把官吏之怠惰低能蒙混朝廷的情形,奏知太后。为这种情形,他向太后密奏多次。在几件大事的表章后,他又附有再启,请太后阅后自己保存,勿转交与中书省。

比如说,西北番族人寇,几乎有中原农民一万人惨遭屠杀,当地驻军官长企图隐瞒朝廷。甚至消息传至京师之时,朝廷派一专使前往当地调查。此一专使,本着中原由来已久的“官官相护”的积习,向朝廷报告只有十个农民被杀。而特使更把灾情大事化小,先为当地驻军首长请求赦罪,然后再缓缓进行调查。两年之后,竟而毫无动静。被杀的村民,朝廷应予抚恤,结果也一无所得。在苏东坡上皇太后表中,他指出如此忽视民情,势难收揽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