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那一次我的话成功地点到了那个胖女生的命门,要不然后来的她不会那么恼羞成怒。直到那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愤怒可以使人变得那么疯狂,那么有力量。那一刻,体重高达二百斤的她,居然一下子抱起了身边的单人书桌,轰的一声就砸在了正欲拉着林晓染的手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的我的后背上。
我眼冒金星,四肢乏力,扑通一下就栽到地上去了。
我栽到地上的前一秒都还在想,我他妈以后再也不跟小人一般见识了。
我不知道那一次自己昏迷了多久,但从我醒来时的情形推断并不会太久,因为我醒过来的时候依然还躺在林晓染他们班的教室里,而林晓染正蹲在我的身边,不停地摇着我的肩膀哭。
她当时的那个表情,像极了十年前的那个夏天,姐姐坠崖时的样子。
我朦胧看见,在她的周围围着很多人,而那个胖女生自知酿成大错,早就已经不见人影了。
我伸出手来,轻轻地擦了一下林晓染的眼泪,对着她努力挤出一个微笑。
那一次,我在医院里面躺了三天,后来,我出院以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跑到屈臣氏帮她买了一套增白型的护肤品。
我想,我将永远记得自己扶着隐隐作痛的后背,像个孕妇似的将那套化妆品送给她时的情形。
那时,整整下了三天的淅沥小雨终于停了,走廊上窗子外面的天空,太阳躲在铅灰色的云层后面,透出了稀薄的光芒。站在窗边的林晓染,接过我手中的化妆品微微向后一步,突然问我道:“陈云格,你还记得林晓若的样子么?”
我微微一愣,有些慌乱,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其实我的脑海里一直清楚地记得林晓若的样子,我总会梦见她摊开手心,将一朵细小的白色的橘花呈现在我眼前的情形,我总是梦见她变成了一朵白色的橘花,自几十米高的悬崖上飘摇而下。
那么多年来,我总是一次次地从这个梦里惊醒,呆呆地坐在床上茫然无措,我想要大声地哭泣,可是声音却卡在喉咙里,一句也发不出来。
还未等我开口回答,林晓染又自顾自地说道。
她说:“陈云格,我想,我还是不能完全原谅你。关于郑朝朝的事情,我只能对你说一句谢谢。”
郑朝朝就是那个曾经羞辱了她,又被我羞辱过的女生。
说完这句话,她便转过头去向着教室的方向走去。
看着她单薄的背影渐渐消失在走廊的尽头,那一刻的我只能苦笑一下,自言自语般地对着身边虚无的空气说道:“嗯,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的。”
△四
我们的小摩托居然径直穿过了那个十字路口,后来伴随着我鞋底冒出的袅袅青烟,终于歪歪斜斜地停在了路旁的一个草坪边。
虽然林晓染明明白白地告诉了我,她还不能完全原谅我,但我却能感觉到,她在尝试着慢慢地接受我。
她在家里面对我的时候不再总是阴沉着脸,她坐在我的小摩托上去郑朝朝家找她,要她回学校来上课的时候,与我之间的距离也不再刻意保持得那么远。那时候的郑朝朝因为失手酿成了“大祸”已经很久都不敢来学校上课了。我想我将永远记得爸爸对我说“要得到别人的原谅首先要学会原谅”的时候,林晓染脸上的表情。她的鼻子轻轻地抽了一下,眼圈居然微微地红了起来。
车子行驶在绿色的夹道树中间,我感觉她用胳膊轻轻地环住了自己的腰,我的车子扭了一下,差点撞上路边的垃圾筒。
而且,我敢肯定她在偷偷地使用我送给她的那套化妆品,因为我记得它的味道。我在把它买回来之后,曾经躲在一个没人的地方,做贼一般地闻过它的味道。
那是一种淡淡的柠檬香,自林晓染的身体上散发出来的时候,开着小摩托的我,宛如穿插行驶在洛熙镇那片一望无际的橘林里。
我的脸上重新浮现出了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笑容,说实话,自从七岁那年开始,我从来没有奢望过生命中还能出现这种情形。那时的我,总绝望地以为,林晓染那么恨我,我以后的生活,就注定跟她再无交集。
你不知道那一刻,我多想对着身边的人群和车流大声呼喊,我从来不知道,原来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是能够得到很在乎很在乎的那个人的原谅。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向我证明了,其实这世界上最难过的事情,是乐极生悲。
因为在我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看见了前面的红灯,想要刹车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那辆小摩托的车闸居然失灵了。
我果然开始对着人群大呼小叫,我大喊着闪闪闪闪闪,一边将双脚伸到地面上摩擦着柏油路面,一边下意识地将肩膀向着身后的林晓染靠紧,我觉得,如果那样的话,就算前面突然开过来一辆坦克,在有我这张肉盾做掩护的情况下,林晓染也不会受到太大的伤害了吧。
好在那一次有惊无险,我们的小摩托居然径直穿过了那个十字路口,后来伴随着我鞋底冒出的袅袅青烟,终于歪歪斜斜地停在了路旁的一个草坪边。
我将永远记得,那一天鞋底已经磨穿的我,将摩托车靠在路边后发生的情形。那一刻,早已被吓得魂飞魄散的林晓染从车上跳下来以后,居然一下子紧紧地搂住了我的脖子。
我清晰地感觉到她的整个身体都在发抖,我感觉到她的眼泪掉进了我的脖子了,烫伤了我的肌肤。
我听见她喃喃地对我说:“陈云格,我已经失去了姐姐,我再也不要失去任何一个我不想失去的人。”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我的眼睛突然微微一热,差点没哭出来。
其实那一刻,我本想问问她所说的那个不想失去的人是不是我,可是却始终没敢开口,我怕她骂我自恋。
我想,车子上就我们两个人,除了她之外,那个人自然就是我了吧。
△五
真正得到林晓染的原谅,是在高二那一年秋天我外公的葬礼上。
那时候,外公因为年龄太大,身体里的各个器官全都枯竭了的缘故,坐在那棵巨大的橘子树下乘凉的时候,突然就断了气。
据说还是林爸爸第一个发现了身体早已经冰冷的他。
那时,因为和外公没有血缘关系,林晓染本来可以不必去参加葬礼的,可是她却非要一起跟去,而且哭得很伤心。说来也奇怪,林家人一直恨着我们家,却惟独对外公的感情特别好。
据说外公在的时候,为了替我这个外孙偿还林家的人情,经常会主动到林晓染家找活干,而且有了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想着她。也许是知道林晓若的死跟外公一点关系都没有的原因,所以林家人跟外公的感情一直都很好。
爸爸开车载着我们去洛熙镇的时候,道路两旁的橘林里挂满了红彤彤的果实,而车里的所有人都没有心情欣赏这种美景。
外公的葬礼举行得很简单,他静静地躺在那口散发着橘香的棺材里,外婆颤抖着将一个透明的塑料袋放在了他的枕头边。塑料袋里是几十只干瘪的蜜蜂尸体,据说他生前,每到花开的季节,都会到橘林里去逛一圈。而那些蜜蜂,就是他在林子里拣到的。
他固执地认为那些蜜蜂就是自己养过的那一批,他还亲切地称他们为老伙计,他是个倔强的老头,他说他就知道。
虽然外婆口口声声地说,外公生前曾经不止一次地交代过,他死的时候谁都不许哭,但是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在场的所有人还是全都忍不住大声地哭出了声音。
其实在场的每一个人都知道,外公这一辈子视蜂如命,后来,他决绝地卖掉了所有的蜜蜂,其实是在为我这个不孝的外孙赎罪。
我站在双目微闭的外公面前,一遍遍地说着对不起。
我清晰地感觉到,一直站在我身后的林晓染轻轻地拉了拉我的衣襟,用一种细微到几乎难以察觉的声音对我说:“陈云格,我不怪你了!”
隐忍了那么久,眼泪终于还是大滴大滴地落了下来,落到了外公枕头旁的那个透明的袋子上,变成了一颗颗晶莹的露珠,我记得外公曾经对我说过,蜜蜂每天早上从蜂箱里面飞出来的时候,最喜欢喝的就是花瓣上的露珠了。
头发花白的外婆在妈妈的搀扶下,颤巍巍地走上前来。
她在定定地看了我和林晓染一眼之后,轻轻地上前一步,居然缓缓地拉起我的手,放到了林晓染的掌心里。
她说:“云格啊,你知道你外公生前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么?”
我定定地看着双眼浑浊的外婆,鼻子很酸,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外公对我说过,他这一辈子最大的愿望啊,就是能够重新看见你和晓染手拉着手的模样。他说,他一直都记得你七岁那一年,一手拉着晓染,一手拉着晓若,去橘林给他送饭时的情形。他说,每当他看见你们三个小孩子开开心心地在一起的时候,都忍不住想要微笑!”
那一刻,我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林晓染的手轻轻地抽搐了一下,可是却并没有抽回去。
后来,我们两个人就那样静静地站在外公的遗体旁,直到前来祭拜的人全都散去后,紧握在一起的手,还迟迟不愿放开。
我想,外公如果看见了这一幕,也许一高兴又重新醒过来了也说不定呢。
可是,外公却再也没有醒过来。
我已经忘记那一天的我和林晓染一直在外公面前站了多久了,直到后来,我感觉到双腿几乎全麻了的时候,才缓缓地放开了林晓染的手。
正堂里的桌子上,摆放着一盘林爸爸特意在自己家的橘园里精挑细选来的橘子。
他坐在外婆的身边,一边低头抽着香烟,一边尽量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语气对我说:“云格啊,今年的橘子特别甜,在你们城里,是吃不到这种新鲜的水果的,站了那么久,也该渴了,不嫌弃的话,就尝尝吧。”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不经意朝着外公的方向看了一眼,那一刻,我看见,他的眼圈突然就红了。
△六
既然你那么喜欢看我拉着晓染的手的样子,我们就紧紧地牵在一起,一辈子也不分开好不好?
后来的我,还是经常会去洛熙镇。
那时已经上完大学,考上研究生的我和林晓染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手拉着手,站在那片茂密的橘林里,闭着眼睛呼吸空气里香甜的味道。
而我虚空的左手总是伸在半空之中微微地张开,仿佛拉着某个人的手。
都说双胞胎会长得一模一样,那个消失在了风中的林晓若,如果此刻还活着的话,如果我要拉着她的手,也一定是跟林晓染一样的高度吧。
而且,我们还把那一对相同款式的牙缸,换成了塑料的,因为与陶瓷牙缸相比,塑料永远都不会破碎。
前方不远处的橘树下,有一座小小的坟茔。
上面开满了黄白两色的野花,三两只蜜蜂在花丛之间来回飞舞,翅膀震动时发出嗡嗡的好听声响。
我在坟茔面前缓缓地蹲下身来,轻声地对着里面的外公说道:“外公,既然你那么喜欢看我拉着晓染的手的样子,我们就紧紧地牵在一起,一辈子也不分开好不好?”
说到此,我抬起头来看向身旁皮肤明显比小时候白了许多的林晓染。
于是,她便笑了。
(选自《花火》2011年8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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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维
△楔子
桌子上放了一包奥利奥,一块波板糖,还有一盒桶装青柠味乐事薯片。
色泽鲜丽的包装袋在白炽灯下熠熠反光,晚自习的课间,教室里人声鼎沸怪叫连连。好事的男生扯嗓子扯红了脖子,指住我桌面怪腔怪调:“感动吧,看人家追你追得多疯狂多细心!”女生们则多带着了然于心的笑意,用写了“哦~我知道了~”的笑谑目光反复打量我。
我手足无措地看着桌子上被众人叫做“他在追你的证据”的零食,脸烫烫的,却奇怪的没有心跳加速。脑内空茫一片,我仿佛一下子被隔绝在了教室里的喧嚣和斑斓之外,整个世界只剩下三包零食,和隐隐被它们与我连接起来了的,你。
仲嘉亦,这些,这些竟然都是你送我的。
我才是那个最想、最应该尖叫的人。
△1
你也许不记得了。
高一那次文艺晚会,我为倒数第六个节目报幕的时候,忽有雨滴滴在了睫毛膏上,毛毛雨贯穿了整曲独唱也没能影响同学们的高昂兴致,气氛不减反烈,毛毛雨不甘心,一场小品间便变身成为瓢泼大雨,砸得演员们话都说不成。
音乐老师一掌推我上台,“去说晚会不开了,都回教室!”我趔趄两步,连忙站定:“各位同学,非常抱歉和遗憾,由于大雨突如其来,文艺晚会无法继续,请各班班长带领同学速回教室!”
场面顿时一片混乱。
大雨倾盆,避雨的四处奔跑,来不及思考如何应对,音乐老师已经一跃上台抢走话筒,对准聚集在舞台侧面的主持人、演员、看热闹的、路过的同学一阵连珠炮:“你们全都留下来把所有设备搬到器材室,要尽最大努力不让它们沾水!”
手忙脚乱将塑料布盖在音箱上,男生们不约而同把稀缺的伞塞给我们女生,扯着变声期末尾特有的沙哑嗓子,在一句“女的闪开男的搬东西,搞起!”的倡议中,一边叫好一边七手八脚地抬起笨重的大音响系列,歪歪斜斜但很是迅速地前进起来。
举着伞,我站在原地跟也不是不跟也不是,正在踌躇的时候,忽见音箱上的塑料不知何时缺了一角,大雨恶狠狠地砸上温热的箱顶,我高声提醒了两下,又想起他们似乎没有余力顾及到此,便急忙冲上去,把伞举到塑料纸缺损的音箱上方。
仲嘉亦,你听说过破光而来吗?
你给我的就是这种感觉。
高我一届的你不是这次年级文艺晚会的参与者,你或许刚巧路过或许不是,无论如何,你都不幸地被爱音箱如命的音乐老师揪住了。
“仲嘉亦,你也过去帮忙!”声音在雨里会异常模糊我却隐约听到了。
我还听到,听到你匆忙“哦”了一声,两步追上我们后,你很快发现似乎没什么需要帮忙的。你个子很高,作为行军群众中唯一一个打伞的,你很不好意思,于是你想了想,然后微微横挪手臂,把伞举上了刚巧走在你身边的我的头顶。
我们已经渐渐走出被舞台灯光照成白昼的区域,夜很黑,踏着雨迈着大步子,我条件反射侧过脸仰起头看你,对上你目光的时候,你冲我局促地笑了一下,好像有点不好意思。
我的心跳就忽然比伞外的雨更响起来。
你几乎是在到达器材室的瞬间转身离去的,你步履匆忙得像在赶命,我只好把我酝酿了一路的“谢谢”吞回肚里。
接下来,我们依旧是陌生人,连校园里偶然碰见时的点头示意都不曾有过。
所以,我的仲嘉亦啊,所以我做梦也没有想到,九个月之后的高二的春天,你竟然会出现在晚自习课间时的我们班教室门口,在我出去上厕所的空当,点着名托我的同学把怀抱里的零食送给我。
这一切真是太诡异太惊悚太难以置信了。
我踢开被子翻了个身,凌晨三点了,我还是很清醒,不激动不兴奋不想入非非,就是清醒,脑海里并不熟稔的你的身影格外清晰。
——如果我们之间有100步的距离,只要你向我迈出1步,我便会朝你走完那剩下的99步。
许久以前被广大网民放在QQ签名放烂了的句子,变作了一条漫长柔软的丝带,在我清醒异常的脑海里华丽地转着圈,无休无止。
△2
仲嘉亦,我从小脑细胞就不好使,刻苦努力却从来没有出类拔萃过,我披着所谓艺术特长生的外衣,怀抱着谁也不懂的自卑挣扎在这所重点高中里。可是,在我十七岁的春天里发生了一个瞬间,这个瞬间让我当即相信我就是传说中上天的宠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