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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基层工会的法律工作(1)

基层工会法律工作概述

一、基层工会法律工作的地位

基层工会法律工作在工会工作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它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基层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工会在国家政治体制中所处的地位对工会法律工作是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工会法律工作担负着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等重要任务。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工会作为亿万职工的代表,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一条重要渠道。要充分有效地实现工会的民主渠道作用,就需要加强和完善工会的法制建设,重视工会的法律工作,将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充分体现到法律中来,并借助法律的力量得以有效地实现。工会的法制建设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加强工会的法律工作,对我国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法制的民主化和民主的法制化作出贡献。

工会法律工作又是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担负着为各级工会组织参政议政提供法律咨询,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等任务。过去,我们工会工作通常是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进行工作,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劳动关系开始出现契约化、复杂化、多样化,社会各个领域都要求依法开展活动的今天,显然过去的一些活动方式,已不适应发展的需要。要改变这种状况,工会就必须进行改革,使工会的活动方式由主要按党的方针政策办事转变为不仅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办事,还要依法办事。加强工会法律工作,促使工会工作有法必依,提高工会干部的法律意识,增强职工的法制观念,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知法、守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基层工会法律工作的作用

基层工会法律工作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加强基层工会法律工作的作用。

1有利于实现依法维权、依法治会,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的要求

突出依法维权、坚持依法治会,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是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对工会工作所提出的必然要求。就是指工会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及企事业的民主管理,依法监督涉及职工和工会的各项法律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工会自身行为,推进工会的法制化建设。工会的法律工作不但担负着工会参与立法、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同时还担负着为工会组织参政议政提供法律咨询,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的任务。所以说,必须加强各级工会,尤其是基层工会的法律工作,以确保依法维权、依法治会,实现工会工作的法律化要求。

2有利于更直接地依法维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劳动关系双方在地位、影响力和作用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劳动者处在弱者一方,其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工会作为劳动者的代表,就必须为职工维护合法权益,以便于积极参与处理职工反映强烈的典型侵权案件,防止、制止和纠正各种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调处和仲裁工作。同时,可以更直接地依法保障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好基层工会社团法人登记工作,以明确基层工会在劳动、民事、经济关系中的法律主体资格等。加强基层工会法律工作,还可以更加直接地监督检查用人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对于违反规定侵犯职工权益的问题,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3有利于规范工会自身的行为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工会组织本身也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基层工会法律工作的加强,促使广大工会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使依法开展工作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断提高。建立和完善基层工会法人资格审查登记制度,可以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工会在经济、民事关系中的法律主体资格。按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会自身行为。

4有利于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基层工会法律工作部门,通过参与本单位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对工会与行政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帮助,可以在最初防范和避免职业与企业之间的矛盾。通过参与处理劳动争议,尤其是调解劳动争议的工作,把大量的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利于增强企业与职工的团结,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基层工会法律工作部门通过解答职工的有关法律问题的咨询,接待、处理有关法律方面的职工来信来访工作,可以向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职工提高法律意识,以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三、基层工会法律工作的基本原则

基层工会法律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做好本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指导思想。基层工会法律工作,涉及到国家法律、政策,关系到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切身利益,因此,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是我国司法机关和所有法律工作者在处理一切法律问题时必须遵循的原则。以事实为根据,要求工会法律工作只能根据客观事实,而不以任何想象和主观分析判断为依据,必须深入职工群众中,进行调查研究,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再提出工会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以法律作为工作的标准,不仅要依据《工会法》、《劳动法》,同时也要依据其他法律、法规去解决问题,而不是避开法律,或仅以某个领导人的意见,或与法律有抵触的单位内部的某一项规章制度为标准来处理问题,单位内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运用,必须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2维护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

基层工会法律工作是新时期基层工会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其服务对象是职工和工会组织;服务宗旨是维护职工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与全体人民有着共同的根本利益,但同时也有自己的具体利益,有时会因官僚主义或体制方面等原因造成侵犯职工和工会组织利益的事件,这就要求工会法律工作者对职工利益依法加以保护。

3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

工会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渠道,也是法制建设的重要方面。做好工会法律工作,就可以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出贡献。工会的法律工作应围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进行。

四、基层工会法律工作的职责

工会法律工作的职责既不同于其他部门尤其国家司法部门的法律工作,也不同于工会其他部门的工作,它有自己的特殊职责。简明扼要地说,就是依据宪法、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通过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等形式,维护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会依法行使职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参与立法活动

工会可以参与立法。这不仅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履行工会社会职能的需要。工会参与立法,可以在法律、法规中更好地体现和维护职工的利益。对此,《工会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上的人民政府研究起草法律或者法规、规章,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确认和保障工会参与立“法”活动的权利。基层工会的参与立法活动,主要体现在参与基层工会所在企业、事业单位的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利益的规章制度。

工会参与立法的范围主要是参与涉及职工具体利益的各项法律、法规的制定,如参与有关职工民主权利、民主管理、社会监督、劳动生活水平、社会保障、文化技术、教育、体育等方面和涉及职工的社会公共利益(如物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