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以上情况,决议要求重新修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删除教学大纲和教科书中多余的次要的材料,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根据决议的精神,苏联教育科学院重新修订了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修订后的教学计划和大纲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①增加了劳动教学时间,九至十年级的劳动时数从每周2小时增加到4小时;②减轻了份量,删去了次要的、多余的和过难的材料。外语课从五年级提前到四年级开始开设,九、十年级的外语课由每周2小时减为1小时,十年级的物理和数学课时也略有减少;③加强了课程内部结构的逻辑性和各科之间的联系,避免学科间内容的重复和学科内部的重复。新的教学大纲中各科都有一小节:“各科间的联系”,指出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④增开了选修课,以帮助学生自觉地、有目的地选择职业;⑤加强了综合技术教育方向性,每门课程都从不同角度向学生进行劳动教育和综合技术教育,使学生从理论和实践上认识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认识当代的技术和工艺、劳动经济和组织问题;⑥列出了学生每年应掌握的概念、知识和技能,以及需要培养学生哪些自学能力和技能;⑦确定了文理课程的合理比例,规定普通学校自然科学-数学课程的时数占39.7%,人文科学的课程占43.3%。
这次旨在完善劳动教育的改革基本上是成功的,对于课程的改革也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但从根本上看,由于历次教改都有点顾此失彼,不能尽遂人意,知识学习和劳动训练的关系一直没处理好。所以七十年代末的这次课程改革,只能解一时的燃眉之急,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势必要再来一次大规模的改革。
1984年的第四次改革1984年4月10日的苏共中央全会和月12日的苏联最高苏维埃分别正式通过了《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改革的基本方针》。《基本方针》的通过,揭开了战后苏联第四次大规模教育改革的帷幕。
《基本方针》指出,这次学校改革的“目的在于把学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质的水平,使之与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和需要相适应。”据此,《基本方针》对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学制方面,规定小学增加1年,由原来的3年改为4年,儿童入学年龄由7岁提前到6岁。这样,中等普通教育的年限就由原来的10年延长为11年。但是,由于儿童提前一年入学,学生中学毕业和就业的年龄并没有后延。在课程方面,《基本方针》强调“要完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和直观教具适应社会经济进步和科学技术进步的要求,适应学生的年龄特点”,保证“授予年轻一代以深刻而牢固的科学基础知识,培养他们把这些知识运用于实践的技能和技巧,形成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基本方针》为这次课程改革确定了以下几条基本原则:
第一,明确规定各门学科的名目和教材范围,消除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分量过重的现象,删去其中过于复杂的和次要的材料,减轻学生学习负担;第二,保证准确而清晰地闸述各门学科的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思想,保证在各学科中使科学和实践的新成就得到必要的反映;第三,从根本上改进劳动教育工作,加强各科教学与生活的联系,加强教学内容的综合技术方向性,使这些学科更好地帮助年轻人理解周围世界。为此,要更加重视实践作业和实验室作业,更加重视物理、化学、生物及其他科学原理的工艺运用的演示,把它们作为对青年进行劳动教学和职业指导的基础;第四,保证各科教学内容具有高度的思想性,要使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各门学科的教学,都能促使学生养成坚定的唯物主义观念,形成正确的世界观;第五,使学生掌握使用现代计算技术的技能和技巧,在教学过程中广泛运用计算机;第六,按每门学科和年级确定学生必须掌握的技能和技巧最适宜的范围;第七,保证普通教育学校、职工技术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教学内容上的严格的衔接性;第八,教科书要有高度的思想性和科学性,并且还要做到叙述准确、鲜明生动,通俗易懂和简明栀要。
根据《基本方针》确定的这些原则,苏联教育部和苏联教育科学院立即进行了新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1985年2月,苏联教育部长谢尔巴柯夫批准了小学四年、初中五年、高中二年共十一年制的普通学校新的标准教学计划。新教学计划出现了以下一些值得注意的变化:①规定一年级每周授课时数为20课时,二年级为课时,三-四年级为24课时,五一八年级为30课时,九-十一年级为31课时;②加强了劳动教育,增强了劳动教学时间。新教学计划在必修课之外,又增设了必修的公益生产劳动和生产实习两门课,这些课程分别从二年级和五年级开设,一般集中安排在假期或一周中的某一天进行;③为了适应现代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状况,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电子计算机的基本技术和知识,新教学计划增强了《信息学和电子计算技术原理》的课程;④根据苏联当前存在的一些社会问题和学生的实际需要,新开设了《伦理学和家庭生活心理学》。另外,还在小学一、二年级增设了一门《认识周围世界》,目的在于使儿童认识自然和社会上的种种现象;⑤加强了选修课,新教学计划规定七、八、九三个年级每周2课时的选修课,十、十一年级每周有4课时。1985-86学年,普通学校的八年级利用每周0.5课时的选修课时讲授了《学生卫生和性教育》。
新的标准教学计划颁布不久,苏联教育部教学法委员会和苏联教育科学院主席团又通过了各科新教学大纲,这套新教学大纲已正式颁布,苏教育部规定从1986-87学年度开始向新大纲过渡。至此,这次大规模课程改革的第一个阶段基本上结束了。
总的看来,这次改革无论从深度和广度,还是从实现改革所需的时间之久(预计本世纪末完成)等方面来看,都是苏联历次教改所不能比拟的。苏联对这次教改从多方面作了充分准备,吸取了战后历次教改的经验和教训,积累了多年来实验研究的成果,所以尽管改革才刚刚开始,就已引起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至于它以后如何发展和变化,结果到底怎样,还需拭目以待。
(二)战后苏联课程改革的基本经验
苏联在战后短短的几十年中,先后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课程改革,从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我们当前进行的课程改革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教育立法是课程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基本保证苏联历来重视教育立法在教育改革中的重要作用。战后进行的几次改革,苏联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将改革的基本原则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如1958年的改革中制定了《关于加强学校同生活的联系和进一步发展苏联国民教育制度的法律》;1973年又制定了《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国民教育立法纲要》,对1964年以来的第二次改革作了系统总结;1984年公布的《改革普通教育学校和职业学校的基本方针》也具有法律的效力,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苏联部长会议将根据《基本方针》的精神重新修改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国民教育立法纲要及苏联的其他有关法律。以立法的形式推行改革,这一点值得我们借鉴。
2.课程改革是全社会的事情,应号召全民共同关心改革苏联历来认为,课程改革不仅是教育内部的事情,同时也是全社会的事情,它与全社会都有着密切的关系,社会的每个成员都具有责任和义务关心课程改革。因此,在历次课程改革中,苏联都号召全民来关心改革,并将改革方案交全民讨论。如1958年的《法律》就是在全民讨论的基础上制定的;1984年的《基本方针》(草案)也交全民进行了三个多月的热烈而广泛的讨论,并在讨论的基础上作了修改。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广泛听取意见,保证改革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全民对改革的认识,保证改革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
3.课程改革不能忘记普通学校肩负的双重任务课程是实现教育目的、完成教育任务的基本手段,因此如何更好地完成普通学校的双重任务,即为高等学校培养合格新生和为毕业生劳动就业作准备,是课程改革的基本目的。这是苏联在战后历次课程改革中从正反两方面得出的经验教训。1958年和1964年的改革都有点顾此失彼,没有兼顾好这两方面的任务。在1984年开始的课程改革中,吸取了前几次改革的教训,提出要加强教学内容的综合技术方向性,要更加重视实践作业和实验室作业,重视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及其他科学原理在生产实践和国民经济中的实际运用,以此作为对青年进行劳动教学和职业指导的基础。
4.课程改革既要提高教学内容的科学理论水平,又不能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提高教学内容的科学理论水平,实现教学内容的现代化,是六十年代苏联课程改革刻意追求的目标,这种追求无疑是正确的,是符合世界潮流的。但教育家们在这次改革中忽视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即学生的学习负担能力,结果改革后的课程太深太难,造成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影响了改革的效果。七十年代末和八十年代先后进行的两次课程改革,吸取了六十年代的教训,力图做到既保证教学内容有一定的科学理论水平,又不加重学生的学习负担,但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如1985年公布的十一年制标准教学计划中学生每周的课时仍很多,九至十一年级达31课时。实际上,苏联一直没解决好的这个问题,美国也没解决好,从“新三艺”到“回到基础运动”的反复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这说明,提高课程的科学性和减轻学生学习负担,是课程改革中需要解决的一个带有世界性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
5.课程改革要建立在科学实验的基础上这是被苏联历次课程改革一再证明了的一条重要经验,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苏联课程改革的特色。如60年代将小学由4年缩短为3年,让学生在3年内学完4年的课程,这一重大改革就是在赞科夫领导的“教育与发展”的实验及艾里康宁、孟钦斯卡娅等人领导的有关实验的基础上进行的,这些实验为课程改革提供了科学依据,保证了改革的科学性和有效性。80年代为6岁入学的儿童开设的课程也是经过长期实验制定出来的。这个经验值得我们重视。
6.课程改革要与培训师资和充实必要的教学设备结合起来在这方面,苏联有经验,也有教训。50年代课程改革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于当时只是在教学计划上大量增加了劳动教学的时间,却没有培训出相应的合格的生产教学师资,没有配备必要的生产教学设备。有鉴于这个教训,苏联80年代决定在普通学校新开设《信息学和电子计算技术原理》课时,首先慎重考虑了师资设备问题。苏联当局采取了多种措施为这门课培训和配备师资,一种办法是在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的数学系和物理系增设了一门必修课《信息学和电子计算技术的科学教学法原理》,使物理系和数学系的毕业生在中学兼教这门课;一种办法是由各共和国的中央教师进修学院负责培训专业教师;还有一种办法是动员各地、各部门计算中心的技术人员为学校兼课。在教学设备方面,及时给各校配备了各种型号的计算机,如1984年分配到俄罗斯联邦学校的微型计算机为万台,1985年为3.4万台,保证了教学的需要。
7.课程设置既要有统一性,又要有灵活性课程设置整齐划一,只设必修课,不设选修课,是苏联早期学校课程的一大缺陷。在60年代的课程改革中,苏联对课程设置中的这种传统弊端进行了改革,首次提出在学校中普遍开设选修课。他们认识到,学校课程既要有统一要求,以培养符合国家,社会需要的建设人才,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以适应学生个人的特长、兴趣和爱好,保证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的改革又强调了这个问题,要求进一步扩大选修课的范围。苏联在这方面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