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题目介绍
今天我要谈谈一个教学论原则,我认为这一原则适用于从幼儿园到高等学校的所有教育层次和所有学科,这就是范例的教与学。
“范例”这个词来源于拉丁语,它是“exemplum”这个名词的形容词。“Exemplum”意思是“例子”,或更确切地说是:“好的例子”、“特别清楚的(言简意赅的)例子”、“典型的例子”。“范例教学”这个术语可以最初步地解释如下:根据好的、特别清楚的、典型的例子教学与学习。但以下我们将看到,这个表述是初步的和不全面的。
范例教学的基本思想由来已久,远在古希腊罗马的教育理论中就能找到,并在以后欧洲的不同教育思想中再次出现。但只有近代的一些教育理论家对这个问题作出了系统的思考。尤其是海因里希·裴斯泰洛齐,他在大量的理论与实践中对此作了教学论探讨,他是用“要素教育”这个概念来表示的。
但这儿我不能介绍这一问题的历史。我只想简单介绍这一问题的最新发展。就我所知,对这一问题的探讨在战后,特别是五十至七十年代,在联邦德国达到了高潮,并部分地在实践上进行了试验。这种探讨还远未终了。我们今天必须在理论上与实践上把这方面的努力继续下去。在近几十年范例教学着作的重要作者中我只能例举几个。首先我要例举的是德国的数学和物理教学论专家马丁·瓦根舍因,他今年已八十多岁。五十年以来,他通过大量课堂实例和一些范例教学的论着对这方面的讨论起了决定性的推动作用。此外,我要例举的是美国的教与学的理论的专家杰罗姆·布鲁纳。他虽然没有用“范例教学”这个概念,但他关于“发现学习”和所谓的“发生学习”
(这意思是“发展学习”)的观念,大体上是和范例教学相一致的。最后我要提一下一位德国同行,他主要是一位社会学家,但在教育学方面也有重要论着,他就是奥斯卡·内格特(OskarNegt)。他是所谓的“法兰克福学派”的鼻祖特尔多尔·W·阿多诺(TheodorAdorno)和马克思·霍克海墨尔(MaxHorkheimer)的学生。内格特现在在汉诺威大学教哲学。我之所以要提到他,是因为他指出,范例原则决不限于学校教学,它对校外教育中的教学与学习也意义重大。奥斯卡·内格特为工会工人的政治和经济教育提出了“范例教学”构想。
关于今天所讲问题的历史我就谈这些。
现在我要从系统上来讲解范例原则,而不是历史地讲讲范例原则。当然,我只能介绍这一问题范围,而不是对它的各个方面详加讨论。此外,我的介绍主要将限于学校范围。
(二)范例教学与学习的基本思想
范例教学的基本思想是:所有范例方法的概念都以以下目标为前提,即学校或校外机构应帮助学习者获得独立能力、批判的认识能力、判断能力和行动能力以及自发的继续学习的能力。因此,学不再被视为现有的知识和固定技巧的传递,而是对学生主动学习的教育辅助。
由于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早在公元前400年就首先强调了这一思想,即好的、正确的教学不是传递,而是对学生自学的辅助,所以马丁·瓦根舍因也称“范例教学”为“苏格拉底式教学”。范例教学反对过去和现在大多数教学计划和课程中教材充塞的现象。
从学习者角度看,可以这样刻画范例教学思想:提高学习者独立能力的教养性学习。这种学习使学生掌握能继续发挥作用的知识、能力和概念,这种学习不是复制性地接受细节知识和技巧,而是由学习者依靠有限地选出来的有代表性例子(范例)来主动地掌握具有普遍意义的知识、能力和态度。学习者依靠精选的、清楚和言简意赅的例子掌握一个问题领域、一种能力和一种重要方法的本质、结构、特点、基础和原则。靠这些具普遍意义的知识和能力学习者将能理解和解决相同或类似结构的现象和问题,或自己能够去探讨这些个别现象和问题。
例如:如果我在数学中通过一些或较少的好例子真正掌握了数的进位制(十进制),我就能理解或说明许多这一原理的运用,而无需依靠他人的帮助来学习所有个别应用的方法了。
如果我通过一些或唯一的例子--这儿应强调:这基本上主要通过自己的脑力劳动,尽管有他人的教学帮助--理解了音符的基本原理,我就掌握了能够不断地运用或理解用这种象征符号来表现音乐的基础。
再如我在课堂上通过对所选择的中国和美国社会制度中一些侧面作出的非常彻底的比较而认识了两种不同经济、社会和政治形成的基本形式,那么尽管我还未了解世界其他地方这方面的情况,但我已学会用范例方法提出问题,并借助这一方法分析其他社会,理解那儿的现存经济、社会和政治间的关系或理解这方面的描述。
上述例子使我们能比开始时更深刻地了解对“范例教学”所作的新的表述。这就是:根据一个问题领域或一门学科的一个或一些例子掌握一般,这样就可以借助已获得的一般来理解许多特殊的事物,并能独立地理解它们。因而也可以这样说:范例教学是这样的教学(授课),它使学生能依靠特殊(例子)来掌握一般,并借助这种一般独立地进行学习。
这种知识因而可称为“活动的知识”或“生产性知识”。这意思是:可以用来继续进行生产性脑力劳动的知识或认识。
我在以前的一本书中对这一问题建设用“范畴的”这个概念来表示这种知识的作用。“范畴”在哲学中被称为“基本概念”或“基本原理”,它是整个知识领域的基础或至少是一个知识领域中较大部分的基础。在学习过程中,“范畴”概念表示包含着两个要素的一种教育过程:第一,学习者通过那种靠特殊掌握的一般来洞察事物之间重要的、基本的内在联系,洞察自然、社会、政治、文化现实,他生活在这种现实中,但至今尚未认识或至少没有理解它的新领域,形象地说:一扇通往现实的门为他敞开了;第二,学习者在这同时获得了一种新的属于自己的能力,他作为主体、作为人被改变了,得到了与现实交涉和在现实中有所作为的新能力。这两点是一个统一过程中的两个方面和两个要素。
这一教育过程从小孩就开始了,这一点可用语言成分的例子来说明。一个孩子学习母语不是通过模仿他从语言环境中接受的不断增多着的个别单词和个别句子,并把它们堆积成越来越高的一座山。
从句法的例子来看,孩子学习语言主要是通过掌握语言的基本结构,然后用这些基本结构进行操作和运用语言的。例如,一个孩子在某一个时候,一般2岁左右,是通过父母或他人讲话的某一个或几个例子去掌握语言的基本能力的。我们可将特定的人或事物解释为主语,而将他们的行为或过程作为他们的谓语,这样就能说出有意义的句子。孩子这时还没有掌握动词的不同形式,但他能说出以前没有说过的话,如:
爸爸来(当他看到爸爸回家时)。
妈妈走(当妈妈走开时)。
约希走(当姐姐约希走开时)。
狗走(当看到狗走过时)。
球走(当看到球滚过时),等等。
孩子也许会看到球弹起来,但还未掌握“弹”这个词,就会问母亲:球做啥?这表示他要了解描述球弹起来的这一过程的词,但他已在用那个基本结构,即由一个主语说出一个谓语,他能将这个基本结构无限地用来表达具体事物,作为陈述或是作为提问。他就这样根据一个或几个语言例子掌握了一个具有普遍意义的结构。
(三)范例教学的三个主要特点
1.第一特点我今天在报告的开头就强调过:范例学习的核心必须是学习者的积极和主动的学习,范例的教是对学生的积极主动学习的帮助。“苏格拉底式教学”就是表达了这层含义。各位回忆一下我第一次报告阐述的三个目标:自决能力,参与能力,团结能力。
要能获得和发挥所有这三种能力,主动性和自己的积极性是必要的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