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湖北当代长篇小说纵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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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书写城市——文化样态的重叠或冲突(2)

小说中最正面的人物是余天啸,他正直、义气,始终保持着艺人的尊严。在最关键的时刻,他出来保护了水上灯,给她奋斗的勇气,为她提供成功的机会,也是在余天啸的影响下,她坚持不给日本人唱戏。但这个人物显得比较平面化,可能是因为小说重点刻画的是女主人公,所以对他开掘不深。

三、鲜明的地域文化印记

汉剧是一种悠久的传统文化的物化凝聚,体现着地域文化的突出特色。方方写小说的切入点,是观照城市和城市人,而汉剧就是武汉这座城市的名片,一种文化的象征符号,也是这座城市的一个文化背景。方方用汉剧介入小说,既可以用这种历史久远的文化和精神遗产作为生发人生意义的依托,又可以把汉剧作为城市的一种可视的历史文化形态,去凸显武汉的地域文化特色。

在《水在时间之下》中,方方借助于上世纪20—40年代这一段汉剧的历史,或说是汉剧艺人的故事,叙写了汉剧历史的浮沉沧桑,她也通过写一代汉剧名伶水上灯的命运纠葛,描画了各种类型的汉剧艺人,如玫瑰红、万江亭、余天啸、李翠、慧如,周上尚、林上花、吉宝,主教老师黄小合、徐江莲,上字科班班主周元坤等,还有魏典之、陈仁厚那样的汉剧戏迷。这些人物大都生存在汉剧圈中,他们本身的命运人生和行为举止,都带有明显的汉剧文化印记,方方在呈现这些人物的故事时,也凭借自己对汉剧的精深的钻研,熟稔地展示了汉剧的文化内蕴,诸如汉剧的一些经典剧目、唱词,像《宇宙锋》、《挑帘裁衣》、《荥阳城》、《兴汉图》等;演员在台上“散发碎衣、怒甩水袖、忽而嗔目,忽而哀哭”的唱念做打;进科班学戏的契约和各种规矩;主教老师教戏和艺徒学戏的过程等等。小说中写徐江莲教水上灯练眼神一节,将各种眼神,媚眼、醉眼、恨眼、贼眼、、杀眼、雌雄眼一一道来,像媚眼:眼珠梭动,目光斜挑;醉眼:双目微闭,眼神无力;惊眼;眉心上挑,双目睁起;文字和内容都精彩妙绝。

凸显出地域文化特点的还有体现城市文化特质的建筑形式,和带有自身历史、情感和文化传统的风俗化的城市风格。《水在时间之下》中出现的各种建筑和场所,大都是作为武汉城市标志物的建筑,如法租界等欧美租界,民众乐园、大光明电影院、巴公房子等武汉老房子,还有满春剧场、美成戏院、长乐戏院等。尤其是民众乐园,最为出名,各种杂耍、剧目在这里上演,名流和名伶在这里出没,城市市民来此娱乐,是方方花费了大量笔墨渲染的地方,从而营造出一种独特的城市文化氛围,这让武汉的读者感到格外亲切。

小说也力图展示出从1920年到1948年之间发生在武汉历史上的大大小小的真实事件,如1931年的大洪水,抗战期间田汉动员艺人捐金,十姊妹为抗日募捐上街卖唱,日军入侵武汉等等。这些历史事件和历史细节,突显了小说的时代和历史氛围。更主要的是,强调了故事发生的时间性,不断地提醒读者去注意时间的流动过程,这可能更能切合方方最初的题旨,活在时间之下。

鲜明的地域文化印记还表现在方方对散发着武汉市民气息的人物的描摹上,尤其是对武汉的地域文化所赋予城市子民的独特的性格特征进行了发掘,这种书写,不是外贴上去的,而是在这些人物的日常生活中,在凡俗的市民阶层求生存的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生态和心态。她的那些人物,随便站在那里,一举手一投足,都“汉味”十足。像她在《水在时间之下》写的最多的是汉口的女性,虽然她们属于不同的市民类型群,有的是戏剧舞台上的新宠,有的是底层的庸常人生,但她们却是被被相当接近的、没有多少选择余地的城市文化养料喂养而成的,因此有着趋同趋近的内在的城市文化个性,天生的待人处事的聪明和对生活的满含心机的算计,不加掩饰的物质化的需求和欲望,物欲下的世俗生活的方式,泼辣的性格,高声大嗓地说话,甚至不乏刻薄的话语,将汉口女人最世俗化的一面,表现得淋漓尽致。

方方对那些流行于市井街巷的方言俗语的娴熟运用,对民俗形态细枝末节的熟知,大量相关城与街的知识典故、风俗民情、世态百相的展示等等,把一座城的深厚的市井文化积淀,举重若轻地铺排在作品中,让人感受到一种无处不在、无以名之的市井氛围,加深和重建了读者对武汉这座城市文化性格的感知和识见。

《水在时间之下》是部好读、好看的长篇,好读是能让人欲罢不能,一口气读完。好看,是它的故事情节紧凑,事件一个接一个,过渡很快,情节是一环套一环,环环相扣。但就我对方方以前作品的印象而言,这部长篇过于注重故事情节,注重传奇,它不全是小说的历时性的时间叙事,而更接近于电视剧剧本,至少是采用了剧本的空间叙事的方法,用剧本的结构,把变幻多端的人物事件汇聚起来,分隔在不同的空间里,看一下每章的标题就能明白这一点。虽然小说中标示有1920年、1931年,但真的在读作品的过程中,时间却显得可有可无,流动着的时间被跌宕起伏的传奇所间断,故事超脱出了时间,在这个传奇的命运发展过程中,时间实际上是被人忽略的。方方一路奔命运传奇而去,连叙事话语都很简洁直白,基本是一种粗线条的描摹,读者便被这种快节奏的叙事所裹挟,直奔结局,却不能入心去细细回味。但她最擅长的哲思和灵动的智性,却只能在小说的楔子和后记里可以看到一点,而这正是她与其他作家相区别的地方。

历史时态中的市民群落

何祚欢在1994年推出了长篇小说《失踪的儿子》后,1996年又出版了一部长篇《舍命的儿子》,和他以前写的《养命的儿子》已构成了一个“儿子”系列。他的审视视点主要集中于历史时态中的旧汉口市民群落,在人物构造上既有着同一性又体现出各自的复杂性。儿子们都由农而商,是家族中第一代走进城市的人,他们在城市中争取生存空间的努力,以及所遭遇的种种波折,读来令人心生许多慨叹。

《失踪的儿子》很好读,能吸引人一气读完,何祚欢在刻画儿子们的形象时,注重营造带有武汉地域特点的民俗文化氛围以渲染汉味。如果你是这座城市的子民,阅读此书就更为愉快,似乎可以让人在话语间穿行,那一刻似乎就走在汉口的石板街面上,老街、老字号,茶楼酒肆,汉腔汉调,浓郁的大汉口的气息扑面而来,一切都很熟识,会让人久久地沉浸在他笔下的人物纠葛和环境氛围中,真切地获得一种立体而又细致的感受。这种接受效应,主要得益于他在小说的叙事上采用了讲故事这种最直接、也最符合人的最初接受欲望的方式,在创作的整体意义上凸现了小说中“说”的意蕴,大量类似评书的语言,使他的小说成为一种能“说”的小说。

何祚欢的审美观照视点主要集中于历史时态中的市民群落,在人物构成上既有着同一性又体现着各自的复杂性。儿子们从农村走入了城市,由农而商,做起了小生意,勤扒苦做,一点点地做大,却又无法摆脱由家族和农村结成的最密切的血脉相连的纽带,这就使得他们在城市的奋斗显得格外艰难。他们一方面克勤克俭,凭借自己的才干在城市里争得了自己的地位和生存空间,但另一方面,来自乡土的那由情感、道德、习俗习惯、宗族家法所构成的文化心理和家族的组织形式却成为一种公开的或潜在的掣肘力量,以其表面的合理性和非合理性制约着他们在城市中的个人行为,并且对他们立足于城市所做的努力形成一种破坏作用,不论是在《养命的儿子》中店倒妻亡,远去南洋的何昌龙,还是《失踪的儿子》中弃店离家下上海的韩春泰的遭遇,都令人感慨万千。

小说选取这样的观照视角具有某种特殊的意义,这就是由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由乡土人格类型向城市人格类型的转换,本身就是人类生存中重要的命题,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经过程,这种巨大而漫长的历史和社会的转型过程中充满着冲突、对抗、消解和融合,但这一切所包蕴着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却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个体生存形态而体现的,而何祚欢的小说正是将这一个个生存形态的具体转换过程展示给了我们。并且从整个历史和社会发展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当时历史背景中的种种社会世相,透过市民群落的生态和心态,探寻到市民心史的渊源。

儿子在“儿子”系列中有着一种象征寓意,走入城市的“不安分”的儿子们身上萌动着一种新的进取精神和希望,体现了一种合乎历史进程的生存观和价值观,他们和乡村父辈之间的矛盾,更多的是新与旧、开放与保守、文明与愚昧、传统与非传统的矛盾,只是在小说中,这些都形象地寓意在父与子、城与乡的冲突中了。

《失踪的儿子》在内容上比《养命的儿子》显得更为丰富,这自然不仅仅是因为篇幅的长短,而是围绕着韩春泰的人生经历,充分地展示了社会历史、文化、世情民俗,多层次、多侧面地刻画了色彩纷呈的生存世相和丰富的人物个性。当然,何祚欢也在用一种当代的眼光,冷静地审视着他的人物,探寻着他们失败中所沉潜着的深层的社会内涵。

在语言风格上,《失踪的儿子》也更能鲜明地体现何祚欢自己特有的小说个性和人物塑造特点。可以说,小说最突出的特点便是那种类似评书的语言,尤其是带有立体感的人物对话,这不仅活现了现场氛围,也透出了人物的身份和性格,这似乎让人不由地要思考这样的问题:小说可以怎样做?其实很早赵树理就说过,小说是说的艺术,那么这个“说”就体现了用什么样的语言方式来写小说。《失踪的儿子》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思考的契机,即中国小说传统的断裂与承袭问题。因为很久以来,我们所熟悉所认可的一种既成的小说模式,都是现当代中外文学为我们提供的各种小说范本,这可能潜移默化地给我们一种错觉,使我们认定小说天经地义就是这样的写法,清末和五四时期的文人至少在旁参西籍时,还会因中西小说判然有别而感到一种惊讶,因为他们看到了这之间的巨大差异,而我们,尤其是青年一代却是在浑然不觉中便认同了西方的小说模式。反之,当我们读到这种带有传统的“说”出来的小说时,甚至可能还会有这样的疑虑,这是不是小说的写法?该如何寻找曾失落了的中国小说的家园?这似乎是很值得当今的人们去深思的问题,也是《失踪的儿子》给我的最大启迪和收获。

展现一座城市的历史浮沉

彭建新的《孕城》、《招魂》、《娩世》,叙写了汉口这个中国内陆中心商埠的兴衰变迁的历史。作为一个武汉的子民,这种题材选择,体现出作家表现城市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体现出城市人与城市、作家与城市这种双向的对应关系,他是把武汉这座城市的生长史以最具象的方式,做了一次完整的展示。

《孕城》以“汉水改道”为开端,这样一个发生在明朝成化年间的自然现象,将汉阳一分为二,汉水之南成为汉阳,汉水之北则为汉口,小说主人公之一的刘宗祥的祖先刘麻子,夜里起夜不经意间成为这一历史时刻的见证人。河流改道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自然现象,但这次却不同以往,有时这类偶然发生的事件对社会发展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汉水改道后,地势较高的北岸,居民渐多,商贾云集,由长堤街、汉正街向里发展,形成了“四大名镇”之一的汉口,也确立了日后三镇鼎立的格局,对武汉这座城市未来的发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汉水改道,也影响到刘家人的命运,“刘麻子终究没有绕过这道命运之门”,他决定修庙。刘家人的生活也由此发生变化,从不受人待见的外来户逐渐发达,作为献地修庙的补偿,刘麻子被委任管理庙产,成为吴家湾的一个人物。寺庙的衰落之后取代的是教堂这个所谓的“洋庙”,暗示了汉口这座城市身份的转变,从一个内陆小镇变成一个租界林立的外向型商业城市。由于修教堂的缘故,刘麻子得以与皮埃让神父成为交好,并让自己的儿子刘宗祥,这个日后汉口的风云人物到神父身边学习法语。同时,汉口也在不断地发展扩大。铁路拉近了与现代世界的距离,汉口的版图也因为铁路而不断扩大。在城市发展的这个过程中,各阶层不同的人都在自觉不自觉地起着作用。洋务运动先驱人物之一的张之洞在这里悉心经营,修铁路,筑后湖大堤,拆城墙修大道,建织造厂、炼铁厂、兵工厂,实现着“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实业救国的梦想。国学功底深厚又留学日本的革命党人冯子高,借做生意之名进行着革命活动。跟随法国神父皮埃让学了十年法语的刘宗祥,耳濡目染了法国人的做派,在吴家湾人看来就是个假洋鬼子。由于语言的关系刘宗祥做了法国公司的买办,也开始了自己在这座城市的传奇经历。

刘宗祥凭着自己在生意上的聪明才智,又依靠法国公司的雄厚财力,穿梭在官商之间,不断地壮大自己的实力,用自己的智慧和财富一点点地改变着汉口的版图。刘宗祥大的生意几乎都与地皮有关,他很有商业眼光,总是先人一步看到其中的商机。他借法国洋行的钱买下铁路沿线的荒地,无本的买卖赚得盆满钵满,“自硚口以下,整个汉口城基内外直到铁路沿的荒地水函,都是他刘宗祥花钱买下的。”修筑后湖大堤捐出六十万两银子,实际上是看中大堤修好后围出的大片的土地,当初别人还笑话他收购的城墙外的荒地,也因城墙的拆除而变成大把的银子。地皮买卖,建房租售,刘宗祥做的这些生意一步步地改变着汉口的面貌,以至于最后他可以有底气地说“我创造了汉口”。财大气粗的刘宗祥,连外国人修路要将租界与华区隔离开来,也不得不满足他的要求,以其名字为这条路命名,并且使租界意图获得宗祥路所有权的愿望落空。刘宗祥是个多重复杂的人物类型,他将中国与外国的,传统与现代的各种思想、文化、商业理念杂糅在一起,成为大买办和无人不知的富商巨贾。

彭建新将一系列影响着这座城市命运的事件,全部融会在并不紧凑的情节中。在武汉苦心经营洋务运动的中堂张之洞,建议“阳夏”分治,在行政区划上正式成立“夏口厅”管理汉口事物,这一具有预见性的决定为汉口的发展扫清了障碍。在张之洞的主持下修筑后湖堤(也就是张公堤),拆除汉口城墙这两件事,奠定了今日汉口的轮廓和道路基础。历史在很多时候因大人物的想法而改变,但是这个过程却需要众多的小人物去付诸实施,刘宗祥就是这样一个具体的实施者。而外国人的到来和租界的出现,也使武汉这座城市的文化和商业身份发生了变化,不管是从城市的建筑布局,还是从文化、经济等方面,都将这座内陆城市推到了中国历史的前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