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人生因爱而完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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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4)

那个冬天还没开始就很漫长。县上所有单位的人都对他们摊摊手说,没有。他相信对方一脸真挚的为难绝对不是伪装,学校取暖一年需要20吨煤,这不是个随便什么单位都能拿出来的小数字。

“煤不能支持,别的也可以,现金和各种衣物,不管多少都可以。”林亚茹用身体横在对方办公室的门口继续讨价还价。总能有点收获,一二百的现金。“积少成多,也能解决点问题。”林亚茹点着薄薄的一沓钱对他说。

苏一凡觉得有那么点难堪,手脚别扭地挤在那里,没地方放一样。

接下来的三天,他一改羞涩,总是疾步走在林亚茹的前面。每次开口问那些企事业单位捐助的时候,语速非常快,他不想停下来,好不让林亚茹的声音像刀子一样插进来。

从艰难羞涩开始,到理直气壮,到低眉顺眼。他总算也能要到点钱或者什么了。

几天下来收获不错,不过,她的小皮卡总是闹脾气,走到曲麻县的时候,索性罢工。她连踹了好几脚都不能发动,脸上的汗珠,有一点点太阳的反光。他正看得微微入神,突然听见她问起,你见过青海湖没?

数过一朵一朵的格桑花

车修好后,她破例带他去了青海湖。

青海湖远远超过了他的想象。就像林亚茹,是他无法用想象来仔细勾勒的一种存在。

她来到这个鬼地方只是因为小时候参加学校组织的一对一帮扶行动,她帮助了一位青海地区的同龄儿童。长大后的她,想来这里看看她的朋友,这一看,就再也走不掉了。

后来,苏一凡在无数个夜晚回想起第一次看见青海湖的模样,蓝成宝石一样的湖,静静地躺在那里。湖边,林亚茹的倒影和云朵的倒影一起,在湖面轻轻漾着。

第二天,林亚茹说去西宁为孩子们买点东西,她是一个人开着小皮卡离开的,可是却再也没有回来。电话打不通,后来林亚茹回过一次短信,让他好好照顾孩子,他问她怎么了,她却只回了个很好,便再也没了音信。

他开始和所有的前任支教一样,收集大块的石块。这很容易,走到通天河,下了河床俯拾即是,用背篓一次一块背过来。把院子扩大了,把教室垒得更坚固了,又托人带了一块大黑板死死地卡在石头缝里。这样,就能同时兼顾高低年级的孩子们了。

他以为这就是一生一世了,时间在这里变成了无足轻重的东西。可是他还是在一天天的日落星升中盼望着,盼望着能再见到一次林亚茹。

离开,头也不回地离开

再见到林亚茹的时候,苏一凡已经在这个鬼地方待了三年。三年了,他的手指已经黝黑得可以媲美一个正宗的藏北汉子,他已经可以仰躺在马背上驰骋草原。他以为自己粗犷得可以放下一切,可是,当他的目光落在林亚茹身上时,心脏又一次狠狠地揪在了一起,像那个烧着炭火的夜晚。

只是这一次的揪心,是因为她左手无名指上的那枚戒指,花纹很简单,可是足够说明一切了。他再一次觉得胸口发闷,他看了看她的眼睛,没有说一个字,转身就走回了教室。

她一直笑吟吟的嘴角,像打着弯的河水,停留在那个走不过去的角度里。苏一凡后来刻意不再想起这个场景,心脏也就能保持正常的速度跳动。

苏一凡在三天后离开了这里。在最后一站西宁停留时,买完车票,他把多余的钱全部买了文具和书寄往曲麻滩小学,然后他头也不回地上了火车。

后来,苏一凡成为一个没有故事的男人。没有人知道他曾经去山高海远的地方支教过,连一天到晚骑在他背上吆喝的儿子也不知道他曾经是个真正的骑马好手。

他和寻常男子一样,上班下班,在琐碎和雷同的工作夹缝中寻找一点微薄的快乐。擦肩而过的每个人的笑容都那么模糊,每当这时,他就开始发疯一般想念青海湖,想念曲麻滩上那些四处漏雨的石头房子,想念那些孩子们真挚的笑容,想念一个映着火光的女子和她回头注视他的微笑。

后来,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手指,开始在网上搜寻关于曲麻滩的消息。在一个青海救助网络组织——格桑花救助小组论坛上,他终于找到了林亚茹。义工发的照片上,一队孩子在火堆边跳舞,远远的,一个女孩在刚搭建好的新校房前默默工作,他一眼就认出了那个背影。

她是谁?他装作陌生人似的,在电脑这端询问发照片的义工。

义工回答得飞快,这个女孩,去那里支教好多年,可惜啊,几年前,她得了混合型高原病,肺动脉出了问题,治疗了好一段时间。所有人以为她再也不会回去了,可是稍微康复后,她再次开着她的小皮卡去了高原。可惜,汽车半路抛锚,她修理时千斤顶没顶住,车盘砸下来把整个左手无名指都压断了。做了断指恢复手术,这姑娘要强,谁都没说,戴了个戒指掩饰着,好久以后我们才发现。

苏一凡的心跳得像是在擂鼓。他想起他要走时,林亚茹问他为什么突然要走,他说家里给安排好了,他得回去结婚。他的语气淡淡的、冷冷的。他转过身一路走一路流泪,他始终没有勇气回过头,再看一眼那枚该死的戒指,所以,他最终也没有看到同样流泪的那张脸。

如果爱情记得青海湖

爱情是这样匆忙来去的一件东西,我们都以为它要刻骨铭心地镌刻在心里最深的地方,像风之于沙石,像水剖开岩壁,像海啸覆盖过沙滩。它所到之地一定面目全非、改头换面。其实,它只是一场暴风雨,在所有的人生里留下一地水渍而已。

这些年,我走过那么多地方,从大理到敦煌,从喀什到漠河。我在东极岛上的龙卷风里喊过你的名字,我在青海湖的水边想起过你的样子。但是,那都是过去了。我最后一次想起你的样子,那就是青海湖的夏天了。你见过吗,青海湖边成千上万亩摇曳着的油菜花,青海湖里结满厚厚冰层的模样。青海湖像一颗永恒的眼泪。

那一定是爱情最后被遗忘的地方。

这是他写给林亚茹最后的,也是唯一的一封信。他本来想亲手递给她的,却再也没有机会了。

那封信,在林亚茹的墓前,和大风在一起,一起沉默着。

2009年9月3日,一辆进草原的小皮卡翻倒在寂静的路边,远处的格桑花正在风中摇曳。一朵一朵地,连到天边一般。

车上,有送往学校的用品和一对据说林亚茹走到什么地方都带着的,洗得泛白的鞋带。

如果你曾奋不顾身,爱过一个人

王夕

我上小学那年,你在我隔壁教室,我知道你是老师眼里最头疼的孩子,被老师关在柜子里,你一下子蹦了出来,结果老师就早产了。从那时候我就被告诫不要和你说话。

上初中的时候,你又在我的隔壁教室,那时候你已经高出我一个头,总是能把白色的校服穿得很好看,干净的脸上有很好看的眼睛,那时我能想到的形容词也只有这样了。那时候的我没有飘逸的长发,瘦到在风里站不稳一样,一个夏天穿着单调的棉布裙,这样毫不起眼的我让你看在眼里。那是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你的字迹并不像人那样好看,很简单的几句话。于是在那个懵懂的年纪,我们开始了大人们口中的早恋。

春天的时候,乡下的路上有一片大大的油菜田,花开的时候一片金黄。你会经常跑到那里,摘一束湿漉漉的油菜花插在玻璃瓶里,放在我的桌子一角,后来也会有牡丹、桂花、菊花,或者叫不上名字的野花。那个玻璃瓶摆在桌子上两年,我保护得小心翼翼,毕业典礼那天班里乱成一团,前面的一个女生只轻轻地一挥手,就听到刺耳的一声,我还记得你最后一次放进的是白色的牡丹。矫情一点地说就是我还记得,那是我第一次趴在你的肩膀,明明很瘦弱,那时却觉得宽厚,是因为这样吧,我哭了很久。你笑着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这个瓶子早就该换了,又怕你说我喜新厌旧,这下可以名正言顺地换掉它。其实我想说,我只是突然想到再不会有这样的日子在我们的生命里。

我们认识的第三年,你搬到了另一个城市。你写来的第一封信,被我用相框裱了起来放在桌子的最底层,天蓝色的信纸上你写了一句话。你说,无论如何,我要将爱情进行到底。我几乎每天都能收到你的信,因为怕影响你学习,所以我假装生气。你说学校门口有个邮箱,很方便所以才会每天都寄信的。结果高中毕业,在那一摞厚厚的书本里,有一半会是发黄的信封。高二暑假,我去你在的城市找你,你带我去了你的学校,是郊区一个有些偏远的地方,学校门口是条小胡同,我并没有看到邮箱。你有些不自然地把手放在后脑勺上说,因为这样才能觉得还像之前那样每天都能和你说话。

高三那年,成绩开始莫名地下滑。本来和妈妈说好要复读的,你却坚持让我不要放弃,最后我报了一所很喜欢的北方大学,我知道你喜欢南方,那个暑假我们谁都没有提起关于升学的问题。收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我并没有太大的感觉,你是在下午三点出现在我家楼下的,像个孩子一样笑容明亮,用力挥了挥手里的东西,我隐约看到“通知书”几个大字。你说,我觉得北方其实更适合我。我狗血地抱住你,趴在你的肩膀哭了。我以为这是结局,那时我们都以为。

这是我们认识的第六年,我们一起坐火车去另一座城市上学,我想起看到过的一句话,所谓爱情就是愿意陪你坐火车的人。其实是多么庸俗的爱情句子,我却因为这句话兴奋了很久,更新成了个性签名。那所大学有漂亮的图书馆,你会在星期一的早上帮我占靠窗的位子,放上两杯咖啡然后等睡眼惺忪的我出现。阳光经常照进来,我抱着书靠在你身上能睡一个上午。

我们的第七年,你在学校操场上点了心形蜡烛,我记得抱着十一朵玫瑰的你,那么恶俗的情节,我还是在周围女生羡慕的声音和男生起哄的欢呼里,走到你的身边,那时你把我抱得那么紧。七年之痒,像是爱情里一场施了魔的劫难,在我们的感情里,她不起一丝波澜。大三下学期,因为想找工作,所以忙着各种考试。我是没有任何野心的人,安于现状,最大的野心就是和你结婚。你说想要考研。其实高三暑假,每个人都以为你报了南方的那所重点大学,可是报名表当天被你压在了抽屉底部。这些,在很久后被你当笑话一样说了出来。虽然你总会说,是金子总会发亮,我还是愧疚了这么久,所以在你说打算考研时我从宿舍床上一下跳起来说绝对举双手支持,末了还加了句,好啊好啊,咱们把硕士博士之类的证都搬回家吧。你揉了揉我的头发,一脸宠爱。

大四开始没多长时间,我就开始四处找工作,而你则埋头于考研的事。有时深夜回到宿舍,太累的原因翻来覆去睡不着,拿起手机对着你的号码发呆,怕影响到你休息,每次又把手机塞到枕头下。找到第一份工作,我兴奋地第一个想要告诉你,你关机,我才想到已经很久没有接到你的电话了。我去你学习的教室看到你和她在讨论什么,我把水果放在教室的后头写上了你的名字,悄悄地退了出来。你打电话的时候我对着电脑发呆,你说最近忙,所以可能忽略了我。我笑笑说让你好好照顾自己。末了你说她是你导师的女儿,也要考研才一起上课。很久以后总是会想,如果没有她,我们是不是可以走得再远一点。还是我哪里出了问题,让你突然不想要继续牵起我的手。

我们在第九年分开。我一直以为在经历了时间、距离、变迁后依然握紧的手是放不开的,那么是不是九年的时间只是巧合,只是碰巧在那些年里你没有爱上别的人?那些天我因为实习工作忙得不可开交,还是坚持每天去你的教室送饭,我知道你认真起来是顾不上照顾自己的。后来你说心疼我跑来跑去,说什么也不让我继续送饭。我才发现原来你连谎言都说得没有一点瑕疵,所以我宁愿相信你是真的心疼我。入冬那天下起了雪,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怀里揣着的灰色围巾是立秋那天开始织的。我看到从楼上下来的你牵着另一个人的手,我不记得那天你说了什么,可能是天太冷,沿着大街哭到后来觉得眼睛快要结冰了,然后就怎么也哭不出来了。在公司楼下的大大的反光玻璃里,我看到被淋成雪人的自己,异常狼狈。

听说你们一起考上了南方那所你曾为我所放弃的大学的研究生,听说你也经常给她送花,听说你陪她逛街吃饭看电影,听说你在学校广播室对她说生日快乐,总是听到你有多爱她。我在想,是不是对每一场恋爱,你都投入那么多?我留在这座城市,我以为我能留住你给的记忆也是好的,因为我总是以为我其实比想象中还要爱你。街角是家老音像店,我总是猜测老板是个怎样的人,才会每个清晨反复很多遍地放着陈奕迅的《十年》。那时候是我们认识的第十一个年头。

同学聚会上,我看到你,还有你身边贤惠的妻子,大家都争抢着罚你酒,埋怨你结婚竟然不通知大家,我也跟着大伙笑得没心没肺。谁会愿意相信,我留在这座城市朝九晚五地生活只是为了留住你给的记忆,连我自己都开始怀疑那些想法的真实性了。你还在忙着轮番敬酒,到我面前的时候,在吵闹的包间里,我听到你说,我想你了。你的声音很快被湮没,我恍惚是那杯酒醉了你的回忆还是醉了我的耳,怎会如此不真实。我难过的是竟然没有了一丝动容,只是不知道从哪一天开始,我就忘了提醒自己,我是真的爱着你。

在每个睡眼惺忪的清晨,我依旧能听到陈奕迅的声音。偶尔路过一家熟悉的咖啡店,要想很久才能记起那是我们从前爱去的。我从少年开始的美好时光,一年一度的油菜花,我们跟着时间的流逝,呼呼地奔,一去不返了。我在我身边,三年、七年还是九年又有什么关系,如果不是一辈子,我又怎么守着一座城市以为那是你。所以,亲爱的,时间那么漫长,我终于忘记我还爱着你。

我依然感激你陪我走过的那些年,至少成全了我的近乎偏执的爱情,我爱得,奋不顾身。

无夏之年

夏初澈

A

“看到了吗?那个就是陆然。”夏扯着唐倩云的袖子,指着篮球场上的某个方向。

唐倩云扶着栏杆,顺着夏所指的方向,费劲地眯起眼睛,“哪一个啊?”

“当然是最帅的那个。”

“可是隔这么远,什么都看不清哎。”

第一次遇见夏,也是在这个天台。

当时唐倩云一个人趴在栏杆上吃着自己从家里带来的便当。唐倩云不喜欢吃胡萝卜,机械地咀嚼让她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

“难吃的话,就不要吃呀。干吗要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呢?”

唐倩云惊讶地转过头,发现一个短发女生不知什么时候趴在自己旁边,用手撑着脸颊,笑盈盈地看着自己。

“请问……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嗯?这里还有别人吗?”

当光线向带有温度的谷色过渡,梧桐树逐渐变得茂盛的时候,唐倩云和夏已经成了好朋友。

至于夏完整的名字叫什么,唐倩云也不太清楚。甚至,夏在哪个年级、她具体的班级,这些唐倩云也完全不知道。即便这样,唐倩云依然觉得自己认识夏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就像某天当自己被窗外的蝉声吵醒,睁开眼,季节已经悄然到了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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