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性说中国历代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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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私奔是无奈的选择

男孩喜欢女孩,在自己对终身大事做不了主的时代,可以向父母大人说出来,然后托媒人去撮合;女孩喜欢上男孩,可得把心思藏着,说出来就会被打入“坏女孩”的行列。男孩喜欢女孩,在稍微文明和自由的时代,可以主动去追求;女孩喜欢男孩,要是主动追求,就会捞上一个勾引男人的恶名。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世上只见藤缠树,哪见树缠藤”,这些话都是教导或引导男人去追求女人,反对、否定女孩恋爱婚姻的自我选择权。主动追求男人的女人是不正经的下贱货,是女流氓,是《西游记》中的妖精,是《聊斋》上的鬼怪。

女人最幸福的,是她喜欢的男人也喜欢她,并且有勇气爱她,主动地向她提出来。这种幸福带来的或许是与家庭决裂、被社会抛弃的结果,但相爱的人生活在一起,失去再多,也比不上爱情获得的多。“她不是自己的劣等性而将自己交给了男人,而是因为她将自身的命运交到男人手里,从而接受了她的劣等的观念,确立了自己是劣等性的真理。进一步说,她在男人心目中的价值,事实上并非由增强自己作为一个人的重要性来获得,而是以塑造自身来符合男人的梦想来获得。”(《第二性》)女孩要想得到自己的所爱,就得把自己塑造成为对方喜欢的那种类型,如《浮生六记》中的芸妹,她贤淑高雅,温柔恬静,资质聪颖,使沈哥喜欢上她,并捕捉到芸妹的心思,这样,哥哥有情妹妹有意,他们相爱成功了。

楚国的一个女孩,却不知道邻家宋玉大哥喜欢什么样的女人,经常爬到墙头向他招手,表示爱意,其行为反而把自己的名声弄槽了。所以,一些生活在相对自由环境中,且能接触到男人的女孩,她们大多数知道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于是就去塑造自己,迎合男性社会。李渔还专门办了个培训班,教他的女弟子如何笑、如何哭、如何打扮、如何化妆,让男人看得舒服,产生爱意。他把自己的心得写成了一本书叫《闲情偶记》。对于李先生,是闲情,而对于女孩来说,爱上一个男人,可是有口难开,只能眉目传情,秋波暗送,这是表达爱意的信息,试探对方、告知对方,等待对方开口。难怪女人的眼睛能流露丰富的情感,能“勾魂”,这可是几千年的文化把她们培训锻炼出来的啊!

社会无论有多少限制和约束,还是有一些女孩能主动追求男孩,她们知道,遇上一个自己喜欢的男孩,机会很少,所以要抓住。不过,得要做好私奔的准备,如果怕吃苦,两只脚不愿多走路,也不想失去现有的温暖的房子,那么就不要主动去爱一个男人,还是由父母找一个男人算了。川妹子卓文君,生活在上层社会家庭,她家经常是高朋满座,雅客云集。这年她17岁,可她很不幸,父母给她介绍了一个婆家,结婚时间不长,丈夫就死了,她只得又回到娘家。她家是本地首富,老爸卓王孙不仅不愁女儿嫁不出去,而且要把女儿嫁一个比以前更强的人家。卓文君却不这样想,她更看重男人的人品和才华。

一天,家里又来了许多客人,其中有个家境贫寒但志向高远的青年司马相如,他弹得一手好琴,琴声吸引了文君,她偷偷一瞧,见是一个风度儒雅的小伙子,只见他边弹边唱,琴声雅韵铿锵,抑扬有致,唱腔浑厚洪亮,有穿透力,尤其能穿透一个少女的心。她不由得脸红了,心怦怦跳,一阵慌乱,把身上的玉佩弄出了响声。相如一抬眼,恰恰与文君的目光相遇,犹如长夜里一道闪电,划过青年男女的心间,阴阳两极接上了。接下来,相如弹琴的指发有点乱,他喜欢上了屏风后的女子,于是弹起“凤求凰”的曲子,并唱起来: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凰。有一艳女在此堂,室迩人遐毒我肠。何由交接为鸳鸯!凤兮凤兮从凰栖,得托子尾永为妃。交情通体必和谐,中夜相从别有谁!

听了这首歌,文君知情,自己喜欢的男人,也喜欢上了自己。还有什么犹豫的,嫁给他得了,老爸不同意,就跟他私奔。文君通过来客当中的一个小侍儿了解到,弹琴的这位帅哥叫司马相如,是成都人,从小就喜欢读书击剑,长大后当过教师,辞掉工作后到长安当上“西漂一族”,不断地跳槽,始终没有找到如意的工作。一个踌蹰满志的文学青年,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碰得头破血流。在失业的日子里,他拼命写作,可他没有名气,写出来的东西赚不了几个稿费。百般无奈中,他想起了临邛县令王吉。王吉是司马相如多年的好友。王吉曾经对司马相如说过:“你如果在长安呆不下去,就到我这里来。”司马相如不得已来到临邛县,很快找到了王吉。王吉见到司马相如,很高兴,说工作不急于找,先陪你玩几天。王吉就把司马相如带到了本县首富卓王孙家……卓文君听到司马相如的经历,觉得真是天促良缘,她可不管他是个穷小子,决意嫁给他;她相信自己的眼光,司马相如将来一定会有出息!

男人们吃喝弹唱一直到半夜,才曲终人散。客人们纷纷告辞的时候,卓文君慌了,心想:“他……他就要回去么?”快去告诉父母,说自己爱上了相如,留下他。不不,他们是不会答应的,他们有他们的择婿标准,他们怎么会接受一个没有事业四处漂泊的穷小子呢?她想起相如刚才弹唱的歌词,心意已定,决定主动追求司马相如,这样不枉自己的一片真情。于是,卓文君连夜离开家,向司马相如歇宿的地方跑去。

司马相如这一夜玩得很舒畅,他尤其感到得意的是,自己的琴声竟吸引了卓家小姐,那投过来的目光明明是写满了倾慕与爱意。就在司马相如胡思乱想,品味着文君那一对有情秋波,突然听到敲门声,他忙把灯光剔亮,然后去开门。门一开,面前站了一个楚楚动人的女孩——正是卓财主的千金小姐。这是真的吗?我司马相如虽然一表人材,可在这美女爱富翁的年代,一个失业青年,凭什么资格谈情说爱?更凭什么条件与卓财主的千金相好?可眼前……司马相如握住文君的手,拉着她离开这里,日夜兼程,来到了成都,他们租房子开了一家小酒店。

这一夜,一对青年人从此出名了,他们的行为使中国的历史有了一桩道德的公案,也给相亲相爱的男女提供了一种获得爱情自由的模式:在父母反对的情况下,就私奔,天涯海角,寻找落脚的地方。但是,女孩主动追求男孩的勇气固然可嘉,但眼力也非常重要,看错了对象就可能把自己的青春赔进去,例如男人婚后恶习全暴露出来,不仅毫无出息,还“三天不打老婆,就上屋揭瓦”;更可怕的是被坏男人拐骗,把其当玩物,玩过之后就卖给人家当奴婢,甚至卖给妓院当妓女。卓文君看得准,司马相如后来既有出息,还十分疼爱老婆。隋末的红拂女,眼力也不错,她看上李靖,连夜追到人家的住处,大胆表白自己的心迹,也获得了爱情。

“私奔”是件不好的事情,私奔的存在说明这个社会对于男女情爱权利有着限制,或者男女在背叛什么,他们不被家庭接受,也不被社会接受。私奔是无奈之举,但却让家庭与社会也感到了无奈。没有多少人选择私奔,那是万不得已的行为。

清朝同治年间,发生了一桩影响很大的“杨月楼案”。杨月楼是京剧名角,“同光十三绝”之一,连慈禧太后也爱看他演唱的角色,当时他红遍北京,后来他来到上海,同样引起了轰动。许多戏迷为他倾倒。有个广东籍商人的女儿韦阿宝,是杨月楼的铁杆追星族,凡有杨月楼上场的戏她都看。她爱上了杨月楼,并大胆地写了一封情书,递交给了他。通过接触,杨月楼发现韦小姐品貌都不错,就有意娶她。两个人交往起来,经常相处。他们想到了结婚,却没有想到私奔,结果他们因这一场爱情,撞上了大祸。

在清朝,有严格的社会等级制度,商人属于良民,唱戏的属于贱民,良贱不可通婚。一个唱戏的,再红,社会地位也是低下的。韦阿宝的叔叔一纸诉状把杨月楼告上了县衙。县官判杨月楼拐盗女人,流放黑龙江。杨月楼不认罪画押,被打了200杖,最后屈打成招。韦小姐为杨哥辩护,说他没有拐盗自己,而是自己主动要嫁给他的,结果被掌了200下嘴巴。可怜一个女孩,嘴巴被打得鲜血直淋。主动追求男人,吃了这么大的苦,说明她对中国社会了解得太少,以为上海开埠早,西洋文明进来了,就可以自由恋爱、选择喜欢的男人,就可以像洋婆子一样与自己的情人一起出入,她太天真了。

私奔会舍弃许多东西,那是一种可怕的万不得已的选择,谁也不愿轻易做出被社会道德与价值所摒弃的行为。私奔,一个得离开赚钱吃饭的舞台,一个得离开温暖富裕的家庭,并且私奔还会使杨月楼蒙上拐骗妇女之罪,使韦阿宝留下放荡淫贱的恶名。所以,他们以为通过明媒正娶的方式获得幸福,才是最好的选择,结果带给他们的却是巨大的痛苦,这种痛苦超过了私奔所可能带来的痛苦。他们没有私奔,还是摆脱不了盗拐和淫贱的罪名与恶名。这是他们应该想到的,但他们却没有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