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所提倡的人类本体论哲学,同某些同志所倡导的主体论哲学相近,但又不同。我不完全赞同“主体论”这一提法,认为它不如“人类本体论”这个提法更确切、更科学。因为,第一,主体论突出强调的是人的主体性,这对我们哲学中长期忽视人的主体力量、主体作用的倾向,是一次有力的冲击,因此是有意义的,有功劳的;但是,人类自身,人作为世间最高的生命存在,不仅仅是主体,同时也是客体、是对象,人也是客体的一部分、世界的一部分。“我”对于“他人”来说就是客体,“他人”对于“我”来说也是客体。这就是说,人既有他的主体性,也有他的客体性。在某一段时期内,在特定情况下,突出强调人的主体性,就其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具有纠正时弊的作用而言,无可厚非;但是,作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哲学理论,则显得不够周密、不够确切、不够科学。第二,谈到主体性,就意味着存在客体性,主体性与客体性是相反而又相成的一对范畴。把其中之一提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从而就意味着贬低另一方。无论是抬高客体性贬低主体性,或者相反,抬高主体性贬低客体性,从理论上说都具有片面性。第三,主体与客体,这对范畴往往是从认识论意义上提出来的。虽然主体论哲学不同于认识论,但主体这一范畴的使用却仍带有认识论哲学的痕迹。因此,我认为不如索性不使用带有认识论意味的“主体论”,而直接提“人类本体论”更好。事实上,在运用主体论哲学的一套术语观察和解释文艺问题时,已经出现了某些相当别扭的提法,如刘再复在1985年第6期和1986年第l期《文学评论》上发表的《论文学的主体性》一文中所说的“对象主体”,就不大顺口。细细一想,又觉得不只是一个顺口不顺口的问题,而是概念本身的矛盾和不相容。因为,“对象”不是“主体”,“主体”也不是“对象”。硬要说“对象主体”,就有点“油炸冰棍”的味道。其实,刘再复“对象主体”所指的内容并不费解,他是说作为主体的人是文学的对象。如果用人类本体论的术语来说这个意思,就很好理解:“人作为文学对象”,或者“作为文学对象的人”。
我们现在所提倡的人类本体论同马克思的人类学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是一致的。马克思、恩格斯以及马克思主义的代表作家们,从来都重视人类本体问题,马克思从早期著作《1844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到晚年的人类学笔记,都贯穿着这一基本精神;许多权威的马克思主义者也都用历史唯物论对人的存在及其本质作了比较科学的说明和阐发,——事实上,这些哲学遗产成了人类本体论的直接理论来源和依据。
人类本体论包括一些什么基本思想呢?
一方面,人类本体论要对人的本体存在及其本质特征作出科学的说明和解释,同时也要对与人相关的世界作出科学的说明和解释。人是什么?他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他与周围世界有什么关系?等等。这里包含有人类本体论的一整套人生观、世界观、历史观……在人类本体论看来,人是宇宙间最高的生命存在形式,全部人类活动就是永远运动和创造着的、奔腾不息的生命之流。人这种生命存在物的显著特点之一是他具有自由自觉的意识和意志,无论是感性活动还是理性活动,无论是思考还是实践,都渗透着这种自由自觉的意识和意志;即使人身上所存在的那无意识、不自觉、非理性的一面,也总是成为自由自觉的意识和意志的基础和潜在力量,并和它结合在一起,投入人的生命创造活动。自由自觉的意识和意志,使人成为宇宙间发出最强光辉的生命体,人靠着这光辉照射出宇宙间与人相关的事物的意义和价值。与人相比,动物则处于不自由、非自觉、无意识的黑暗“地狱”之中。人原来也是那黑暗“地狱”中的一员,那时,它(“前人类”)同它的动物同伴一起,同自然界浑然一体。只是通过劳动、实践(起初是不自觉的、无意识的,后来才逐渐有了自觉的、意识的成分),再加上自然界本身的选择运动,等等,才发生了马克思所说的自然向人生成,才发生了恩格斯所说的由猿(动物)转变成人,“它”才经过漫长的历程变成了“他”,从“地狱”走进了“天堂”。这“天堂”就是人类社会。与其说“从‘地狱’走进了‘天堂’”,还不如说在“地狱”中建造起一个“天堂”。因为这“天堂”是随着“它”变成“他”而被建造和创造出来的,而不是预先摆在那里的。“前人类”一旦成为人,就由他们自己形成社会,建造社会,这是马克思曾经反复说明过的:社会无非是“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社会——不管其形式如何——究竟是什么呢?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事物是这样的: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人是通过以感性生命力为基础、以理性为工具的实践活动而生存、而前进、而生产和创造着自身的。通过这样的生命实践活动,他们不断地进行着自我生殖、自我调节、自我组织,构成社会、创造文化。人的这种生产、创造活动,也有不同层次。譬如说,为了生存、发展,人“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其次是进行精神生产,即生产精神生活。与此同时,人还进行肉体生命的生产。如果说这里谈到的最后一种生产活动(肉体生命的生产)同动物的生产活动最相近(其实也有质的不同);那么,前两种生产活动则充分地表现出人的本质特征,——马克思称之为“历史活动”。人的肉体生命的生产所创造的是人的自然生命;人的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所创造的是人的社会-文化生命(其中还可以包括政治生命、道德生命、审美生命……等等多种形态)。自然生命和社会—文化生命,就是人的两种最基本的生命存在形式;围绕着这两种基本生命存在形式所进行的一切生产活动和生活活动,就是人的最基本的生命活动。人作为自然生命、特别是作为社会—文化生命的存在物,其内涵极其丰富,其结构十分复杂。历史上的人们曾对人作过各种各样的不同层次的分析。例如,从心理层次上,有知、情、意的分析;感觉、理智、情感、意志的分析;意识与无意识(前意识、下意识、潜意识)的分析;等等。从人性结构方面,有本我、自我、超我的分析;有心灵与肉体的分析;有感性的人、理性的人、游戏的人(审美的人)的分析;有生物本性(自然性、动物性)、文化本性(社会性、民族性、阶级性……)的分析;等等。对人的现实存在的本质特征,人们也提出过各种各样的命题:人是社会的动物;人是政治的动物;人是会制造工具、使用工具、保存工具的动物;人是会创造符号、使用符号的动物;人是自由自觉的类的存在物,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等等。此外,还对人的主体与客体、个人与社会等关系作过各种规定。这些分析,这些命题,这些规定,都具有各自的道理,具有不同程度的价值意义,尤其是马克思的有关思想,更具有科学性。人类本体论将吸收上述一切有价值的思想,作进一步的研究,以便提出更为全面和科学的解说。
另一方面,人类本体论还要对人以及与人相关的世界作出评价。它认为,在有人存在的宇宙间,人具有最高的、第一位的价值,正如毛泽东所说,世间人是第一可宝贵的。应该树立“一切为了人,一切从人出发”的思想,也就是说,人是最初的、最高的出发点,也是最终的、最高的目的。人之外的客观世界当然也是重要的,但与人相比,外在世界是第二位的。人是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精华,人要求世界对他有益、有利、有意义、有价值。世界如何变得更有意义、更有价值?这就要如马克思所说,把整个自然界“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把自然界变成人的无机身体的过程,也就是人自我肯定、自我实现的过程。无论外在方面还是内在方面,人都应该活得越来越像人。人应该获得和实现自己的价值,人应该获得人的尊严,人应该获得最完善和最充分的发展。人获得和达到这一切的标志,就是他所得到的自由的程度。马克思曾说,解放全人类需要“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马克思还曾说:“自由不仅包括我靠什么生存,而且也包括我怎样生存,不仅包括我实现着自由,而且也包括我在自由地实现自由。”这里,马克思没有局限于像黑格尔那样仅仅从认识论角度对自由进行界定(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而是从本体论角度对自由进行说明。在马克思看来,“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的特性”,就是说,人本身按其实质来说就是自由的生命存在物,他依靠自己的实践,不断从自在走向自为,他能够自主、自立,能够自己规定自己、自己创造自己,能够自我设计、自我实现。这正是人类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这种自由的含意中,包含着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但又不局限于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而是具有更为深广的意义。人们常说,美的本质在于自由,美是自由的象征,等等,那自由就是人类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而不是或不只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因为,很显然,“认识了的必然”(自由),并不就美,至少并不必定就美。例如,人类已经充分认识了天花这种疾病,但它并不就是美。人们常说的作家的创作自由、批评自由,那自由从根本上说也是人类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而不是或主要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自由。如果仅仅从认识论意义上说,一个作家在重重思想禁锢之下也可以进行“自由”写作——只要他充分认识并掌握了那思想禁锢的“必然”。这就好比一只长期锁在笼子里的鸟,会觉得笼中很“自由”一样。死心塌地的法西斯主义作家,百依百顺地甘心为主子效命的御用文人,都会觉得是“自由”的,尽管在我们看来他们最不自由,——他们没有人类本体论意义上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