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艺术哲学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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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艺术欣赏(1)

人们在求生存、求温饱、求发展的生活和斗争中,总是不断地求真、向善、爱美。这爱美,广义地说,就是人类的审美活动。而今天我所要讲的艺术欣赏,就属于审美活动的范畴。或者我们可以这样说:艺术欣赏和艺术创造一起,是人类审美活动的最集中、最典型的表现形态。

什么是艺术欣赏

那么,具体地说,什么是艺术欣赏呢?艺术欣赏的性质怎样呢?

虽然一些权威学者认为下定义并不是论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好办法,但是,今天为了使大家对艺术欣赏先有一个概括的一般的了解,我还是把它归纳为下面几句话:

艺术欣赏就是读者和观众对艺术家所创造的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进行感受、体验、领悟、理解,从而获得由浅入深、情理结合的审美把握。在这个过程中,人们既可以得到愉耳、悦目、赏心、怡神的美的享受,又可以得到思想、认识、情操、道德等方面的教益。

我们不妨举几个例子对上面的意思加以说明。

我们走进人民大会堂,在宴会厅对面的巨幅国画《江山如此多娇》面前停下来。我们看到一轮红日披着五彩朝霞在浩瀚云海中冉冉升起,那么娇美,而又那么富有青春的活力,那么富有孕育一切、滋养一切的生机。她把自己的光辉和温暖无私地洒向宇宙,洒向山河大地,奉献给生活在这宇宙间、这大地上的生灵,何等巨大的气魄!何等宽广的胸怀!于是,我们好像听到了大地上奏起一曲无比雄壮的生命交响乐……我们会浮想联翩,想到了祖国的名山大川,想到了五千年的灿烂文化,想到了人民的奋斗,想到了事业的成功和胜利,想到了虽艰难但美好的前程,想到了奔向这前程的无穷的力的洪流,想到了我们每个人、我们自己是这洪流中的一滴……于是,我们感到了精神的愉悦和满足,我们觉得思想感情上得到充实,我们得到了一股向上的力量。——这是我们对一幅绘画作品的欣赏。

我们听《黄河大合唱》,我们耳边鸣响着的是一个个乐句连接起来的、由节奏、旋律组成的乐音的流淌。那有机组合起来的节奏、旋律直接引导着我们的情绪的节奏、旋律同它一起运动。逐渐地,我们所听到的似乎不是直接鼓动着我们耳膜的节奏、旋律,而是由呜咽、悲泣、咆哮、怒吼的黄河的节奏、旋律,我们自己的思想感情的河流似乎也变成了黄河巨流的一部分,随着它的奔腾而一起律动。我们感受到、体验到、领悟到、理解到的只是这些吗?不。从那音乐的节奏、旋律中,从那黄河的节奏、旋律中,我们看到了一个民族的形象——那在日寇铁蹄践踏下的中华民族,在屈辱中昂起了头,由悲泣而咆哮、怒吼了!我们看到了悲与愤,我们看到了血与火,我们的民族举起了拳头、拿起了枪,我们反抗了,我们斗争了!我们认识了我们民族的性格,那蕴藏着无穷无尽的力量的、不可侮的、不可战胜的中华民族的性格。我们看到站在高山之巅的巨人,我们看到奔流在宇宙间的巨大河流,我们看到腾飞而起的巨龙,我们听到怒吼的东方雄狮,我们融入其中,最后,这一切似乎就是我自己:我就是黄河,我就是巨龙,我就是雄狮,我就是受了伤、流着血,但跃起反抗、奋斗、前进的巨人……这是美的性格,崇高的性格。——这是我们对一部音乐作品的欣赏。

我们读中篇小说《高山下的花环》。书中所描绘的梁三喜、粱大娘、韩玉秀、赵蒙生、雷军长等一系列人物形象,他们的一幕幕有声有色的生活画面和战斗场景逐渐展现在我们面前,我们似乎都能真切地看得到、听得到、感受得到。慢慢地,我们从开始时候带有某种旁观的中立性质的地位,走进了人物的思想感情的矛盾冲突之中,我们不能保持中立了,我们开始喜欢某种东西,讨厌某种东西,甚至强烈地爱着和恨着,痛苦着和悲伤着。我们还时常进行反省,将心比心:如果我处在赵蒙生的地位,我会怎么办?如果我是雷军长,我又会怎么说、怎么做?如果我是粱大娘和韩玉秀,我又会怎样行动?也许我们在作这些比较的时候,会脸红,会心跳得厉害;也许会心安理得;也许会问心无愧……然而,无论怎样,经过了这样一番体验和反思,我们心灵上好像经受了一次严酷生活的洗礼,我们思想感情不知不觉之中好像增加了一些什么。如果我们是一个正直的公民,我们会从内心里钦佩、崇敬梁三喜一家人、雷军长父子以及其他那些有名无名的英雄们,会觉得他们是中华民族的精华,我们也应该变得像他们那样去生活、去战斗。——这是我们对一部文学作品的欣赏。

这就是艺术欣赏。这就是既赏心又悦目、既益智又怡神的艺术欣赏。

艺术欣赏各因素之考察

由上面的说明我们可以看到,在艺术欣赏中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就是欣赏对象(艺术形象、艺术意境)和欣赏主体(观众、读者)之间的矛盾。因此,要想深入地把握艺术欣赏的性质,就必须对艺术欣赏中矛盾对立的每一个方面,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考察、分析。

我们先来看看艺术欣赏的客体方面——欣赏对象。

作为欣赏对象的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是艺术家对现实生活进行审美把握、进行艺术创造的结果。我们知道,艺术家在进行艺术创造的时候,一方面要再现客观的现实生活,一方面要表现自己的主观世界。所谓再现,固然是要描绘得像生活本身那样鲜活、生动、具体可感、真实可信,但又绝非照相式地有闻必录,而是经过了艺术家的选择、提炼、集中、概括,甚至允许有某种变形;所谓表现,就是艺术家把自己对生活的认识、评价,自己的思想倾向,自己的爱与憎、肯定与否定的情感态度,甚至自己的意志冲动等等,都灌注于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之中。任何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有的虽然可能更偏重于再现,有的则更偏重于表现,但都是再现与表现的统一。正是这种再现与表现融合一体的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作为艺术创造的成果出现于读者或观众面前,成为他们的欣赏对象。

我们再来看看艺术欣赏的主体方面——读者和观众。

读者和观众都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具有一定世界观、一定思想立场、一定文化环境、一定社会阅历的人。他们不但会不同程度地体现着某种社会的民族的文化的普遍必然性,某些共同性的思想、理想、愿望、要求,而且还表现出他们每个人因特殊生活际遇和文化教养而形成的个性特点,他们特殊的爱好、趣味,甚至纯属他们个人的某种偏爱,酸、甜、苦、辣,各有所好。但是,不论是谁,作为艺术欣赏者,他还必须具有能够进行艺术欣赏的一些主观条件。譬如,他必须具有一定的审美能力——审美感受力,审美想象力,审美理解力,具有一定的审美情感,以及去进行审美体验的欲望——像马克思所说的那种珠宝商人,他们的兴趣和欲望完全在于珠宝的商业价值,他们根本看不到、也没有兴趣去看珠宝的美的特性,这样的人怎么能去欣赏艺术的美呢?欣赏主体还必须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马克思说:“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你本身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一个完全不懂艺术、不懂起码的艺术规律的人,是很难领略艺术的美的。如果像鲁迅所说的因为“查不出大观园的遗迹,而不满于《红楼梦》”,这样的人能够真正欣赏《红楼梦》的美吗?要欣赏专门的艺术品,还必须对那门艺术的性质和特点有一定的了解,取得欣赏那门艺术的一定的经验,获得一定的专门的欣赏能力。马克思说:“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音乐对它说来不是对象,因为对我说来任何一个对象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说来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能感知的程度为限。”对于一个没有听过或很少听西方古典音乐的人,突然给他播放贝多芬的交响乐,他是很难领略其中的美妙的。而且,即使一个有一定音乐修养的人,如果他对贝多芬所处的时代、社会所知甚少,或者毫无所知,对贝多芬其人也毫无了解,那么,他对贝多芬的交响乐也不会有较深入的感受和理解。因此,欣赏者还必须有一定的历史知识,文化知识,当然,不言而喻,他最起码还必须具有一定的生活经验……

上述所有的进行艺术欣赏的主观条件,都不是先天的,而是可以经由后天培养、训练而获得的。

我们所说的两个方面:艺术欣赏的客体——艺术形象(艺术意境)和艺术欣赏的主体——读者和观众,在欣赏过程中处于怎样的关系之中呢?

从艺术欣赏的客体方面来说,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对艺术欣赏的主体(即读者和观众)必然具有一定的制约作用。

譬如,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在艺术欣赏过程中作为独立于欣赏者的主观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事先就为欣赏者规定了一定的欣赏活动的范围、方向和路线。任何艺术家在创造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的时候,都必须给它一定的确定性(当然还有非确定性的一面)和明晰性(当然还有朦胧的一面),不能完全是一种飘忽不定、不可捉摸、不可理解的东西。画家作画,不能把一只大象任意画成一头小驴。艺术家创造任何形象,也不能纯粹是朦胧的一团,不可辨认。如《红楼梦》中的贾宝玉、林黛玉、王熙凤、薛宝钗等等一系列人物,作者是给了他们以质的规定性的。这种质的规定性为观众和读者规定了一定的欣赏范围、方向和路线,读者和观众也就应该按照艺术形象的这种质的规定性去进行欣赏。如前所说,这种质的规定性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这些形象作为客观现实的再现,他们就必须符合生活本身的真实面貌和本质规律。欣赏者在欣赏这些艺术形象的时候,也就不应该任意对这些形象进行变更,而是必须受这些形象及其所再现的客观生活的真实面貌和本质规律的制约,如实地把贾宝玉和林黛玉看作是封建社会末期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的形象,而不能任意把他们看成是封建卫道者的形象。二是这些形象作为艺术家的主观世界的表现,体现着艺术家的思想情感、认识评价、爱憎态度、肯定或否定的倾向。一般地说,欣赏者在欣赏这些形象的时候,也是要受艺术家体现在艺术形象身上的主观思想倾向、爱憎态度的制约的。当然,这里情况比较复杂,要进行具体分析,特别是现代人在欣赏古典作品的时候,常常出现同古典艺术家的主观又一致又不一致的现象,或者说,受其制约又常常冲破这种制约。这一点,我们后面还将谈到。

艺术欣赏对象对观众和读者的制约作用,还表现在不同艺术种类的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对欣赏者的欣赏活动有着特殊的规定和限制。马克思曾经说:“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其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造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眼睛对对象的感受与耳朵不同,而眼睛的对象不同于耳朵的对象。”马克思在这里所阐述的意思之一,是说视觉对象与听觉对象对主体具有一定的特殊的规定和限制作用。具体说到艺术欣赏,我们会看到,造型艺术、音乐、文学、电影、戏剧等等的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就对它们的欣赏者表现出各自不同的规定和限制。绘画和雕刻形象只能直接看到而不能直接听到;音乐形象只能直接听到而不能直接看到;文学形象既不能直接看到,也不能直接听到,而只能通过读者的想象,在观念中看到和听到;戏剧形象虽然能直接看到和听到,但是又受到时间、空间的许多限制;电影形象虽然通过蒙太奇以及其他手段,比戏剧争得了更多的时、空自由,但又只是银幕映像……这些都是对欣赏者的特殊的规定和限制。任何欣赏者想在音乐中直接看到事物的形象,或者想在绘画或雕刻中直接听到事物的声音,或者想在文学中直接听到声音和看到形象……都是不可能的。此外,不同的艺术流派的艺术形象也对欣赏者有特殊的制约作用。那些浪漫主义的以抒情为主的艺术,常常更重艺术家主观情感的抒发,而客观事物的形象的描写总是服从于艺术家的主观表现,作为主观表现的一种手段而存在。在这类艺术作品中,如果欣赏者想去寻找客观事物形象本身的精确描写,将是比较困难的——这就是对欣赏者的一种制约。那些现实主义的叙事为主的艺术,常常更重客观事物形象的描绘、刻画,而艺术家的主观倾向往往不那么直露,而总是隐藏于客观的形象描绘之中,通过形象自然而然流露出来。如果欣赏者过分追求艺术家直抒胸臆的表白,同样是比较困难的——这也是对欣赏者的一种制约。

但是,难道欣赏者就甘心情愿地被动地消极地承受这种制约和限制吗?并非如此。所以,从欣赏主体方面来考察,我们就将会看到欣赏者作为有意识、有意志的人,怎样主动地、积极地在承受制约和限制的同时,又突破这些制约和限制,对艺术形象(或艺术意境)进行“再创造”和“再评价”——我国的一位艺术理论家王朝闻同志早在50年代所提出的这两个概念,对艺术欣赏活动的能动和积极的因素,是把握得相当精确的。

“再创造”和“再评价”

艺术欣赏的这种能动、积极地“再创造”和“再评价”,主要表现在通过读者和观众在欣赏中的体验和想象,不但把艺术家所创造的艺术形象原来所包含的丰富内容复现出来,加以充分地领悟和理解,而且还总是因每个欣赏者的主观条件的差异,各人重新创造出各具特点的艺术形象,甚至能够对原来的形象进行补充、加以变动、加以改造,体会到艺术家的创造这个艺术形象的时候不曾说出,甚至不曾想到的东西,甚至纠正艺术家原来认识得并不正确的东西,深化原来并不深刻的东西,从而使艺术形象变得更为丰富,——当然,我们这里所说的是那些高水平的艺术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