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学会消亡吗:学术前沿沉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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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价值美学(2)

价值作为“世界对于人的意义、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是以“人的内在尺度”或“主体的尺度”为根据的,体现了人的实践活动的方向性和目的性实质。与传统哲学的认知倾向相比,哲学的价值论转向明显是对原有的知识、真理体系的反动,是对认识论的反动。它是哲学研究视角、思维方式的革命。(是否太夸张了?--杜)

作者还进行了传统哲学与价值哲学之比较:

一,理论出发点不同。前者出发点是客观世界,它不仅承认外部世界的先在性或优先地位,而且将其视为人类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后者出发点是实际活动着的人即主体,是人现实生活活动的世界。马克思就是从现实的人出发的。

二,哲学提问方式不同。前者提问方式是以“实然”为特征,如“世界是什么”,“哲学所发现的世界图景是什么”,“我们如何认识世界”,“我们如何才能达到对世界的认识”。后者则以“应然”为特征,如“世界应该是怎样的”,“我们应该怎样做”,“我们应该委身于怎样的生活”,“我们能够将世界改造成什么样的”。

三,对哲学对象的认知不同。前者追求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普遍知识,致力于建立某种科学的理论体系。它们常常宣称自己掌握了“科学”、“知识”,或努力获得一种科学地位。后者则试图在人类实践、包括科学发展的基础上,讨论主体和客体间的各种可能关系和应然关系,寻求变革世界的理想、信念和方式。它们一般认为自己是“人学”,要求对任何思维对象的思考,都置于主体(人)的相应社会性、历史性的现实实践关系中去进行,置于人与世界、主体育客体的全面关系中去进行,从而把握其实质、把握其发展变化。

四,致思方向不同。前者以客体为中心,表现为客体至上、单向认知、知识本位等认知主义倾向。这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人的中心地位、主体性及其作用。其根本特征在于寻求客观性、规律性。后者以主体为尺度,关注的是世界对于人的意义、客体对于主体的意义,以人的内在尺度或主体尺度为根据,体现了人的实践活动的方向性和目的性。其根本特征在于“属人性”或“主体性”。

五,理论目的、功能不同。前者致力于描述世界,解释世界,力图证明世界的合理性,追求如何与世界相符合,发现世界的规律,建构关于世界的哲学图景。后者立足于批判世界、变革世界。追求对于现存世界的否定、超越,致力于批判、解构、治疗现存世界,建设理想的、应然的、合乎人的本性和目的的美好世界。

作者认为,按照价值论转向大思路,哲学的变革途径为:(1)哲学不仅是狭义的“世界观”,而且,人生观、价值观成为重要内容;(2)将改变传统哲学的基本结构--价值论与存在伦、认识论一起构成哲学的基本分支;(3)价值思维(什么叫价值思维?--杜)成为哲学思维的重要方式,并实现从客体的、直观的、实体性思维向实践性的、主体性的、关系性的思维转变;(4)哲学不仅追求客观知识,更要以人为本,关心人与人类的生存状况和命运,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合乎人性的、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和全面发展的世界。从价值论的角度说,我们并不否认外部自然界的先在性;但是,那种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就是“无”,即与人并无现实关系,没有现实的意义和价值。而通过人的活动,被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了的“感性世界”、属人世界,才是对人有现实意义和价值的。它既是人的生存与生活的现实环境,又是人进一步变革世界的前提和基础。而且人所要认识、把握和变革的世界,也并不是那种与人分离的自在世界,而是与人相关的感性世界、属人世界(难道人不去努力认识、把握所谓“自在世界”?难道不是随着人类实践,“自在世界”逐渐变成“属人世界”?--杜)人们科学认识、探索的目的并不是“为认识而认识”、“为科学而科学”,而是服从于人的价值目的。这样,存在伦(本体论)、认识论的基本内容都可以通过价值论统摄、整合起来。因此哲学的价值论转向意味着要将人、将人的价值生活和实践置于哲学的思考的中心地位,从哲学的主体向度或价值维度来重构哲学。

虽然对这位青年作学者的观点我持有不少保留意见(“新”不“新”?“转向”不“转向”?“重构”不“重构”?),我认为他的许多意见太夸张、太富有浪漫主义气息;但是,他的许多观点,如他所说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及其主要特征、价值论与传统哲学的比较等等,我是赞成的。我认为以往我们的确忽视或者说不够重视价值论问题的研究,这是不应该的。尤其是美学问题,离开价值论视角,寸步难行。

美学学科多样化,而价值美学走红……

然而,我赞成和提倡价值论美学研究,却也并不主张取消价值论视角以外的其他美学研究。事实上,在美学史上各种各样的美学思想都有其自身的价值,都发挥过重要作用,就如同哲学史上各种各样的哲学思想都有其自身价值、都发挥过重要作用一样。只是,现在相对而言价值美学的地位更突出,应予更多关注而已。

与前面我们提到的本体论哲学、认识论哲学、价值论哲学相应的,在上述三种哲学基础上可以建立起三种不同的美学理论:

本体论美学;

认识论美学;

价值论美学(我们简称为价值美学)。

这仅仅是从哲学基础来探讨可能存在的美学派别或样态。美学当然还可以因方法、视角不同或是具体对象、范围不同而有其他派别和样态。例如,从社会学角度研究审美活动的社会学美学,从心理学角度研究审美活动的心理学美学,以及人类学美学、现象学美学、存在主义美学,文艺美学、音乐美学、建筑美学、绘画美学、戏剧美学、电影美学……等等。只是需要辨别:它们常常并不处在一个层面上,而是不同层面、不同视角、不同方法下的美学;它们常常可以互相影响、互相交叉,但并不能完全通约;它们虽然在一定时期有相对稳定的形态,但又常常变动不居,不断淘汰旧的过时的观念,增加历史本身所提供的新的理论因子。

目前是价值论美学相对“走红”的时代。

然而具体考究起来,随着人们基本哲学观念和考察世界的的角度、方法的不同,对价值美学(价值论美学)可能会有各种不同的认定。我想至少可以有这样两种理解:一种是认为审美活动本身仅仅是价值活动,因而美学仅仅是价值美学,就如同哲学就仅仅是价值哲学一样。新康德主义者文德尔班、李凯尔特等就认为哲学只是价值哲学,哲学以价值问题为唯一问题;依此,美学自然也应该仅仅是价值美学。另一种是认为价值美学是从价值论角度研究和论述审美问题的美学,持这种观点的人并不否认还可以从认识论角度、本体论角度、社会学角度、心理学角度……研究和论述审美活动。总体而言,我比较倾向于后者;但我又以“中庸”之道,游弋于两者之间,主张吸纳前者的有价值的因素。我的基本观点是:价值美学是从哲学价值论角度对审美活动进行感悟、思索、考察和研究的一门学问;而在当今这个时代,哲学价值论是把握审美问题的最适宜、最贴切、最合其本性的方法和角度。应该承认认识论美学、本体论美学、社会学美学、心理学美学……都有存在的必要和自身的意义,它们分别能够把握和揭示审美活动的部分特征,它们彼此也不能相互取代。但是,它们(不论是单独还是联合)能够完全把握和揭示审美活动的性质吗?它们能够把握和揭示审美活动的最基本和最突出的特征吗?我对此尚有怀疑。譬如,认识论美学能够把握和揭示审美活动中的认识因素,但正如许多美学家指出的,审美活动不仅仅是认识(有的干脆说审美不是认识),显然,用认识论美学解决不了审美活动的根本问题。其他美学(如本体论美学、社会学美学、心理学美学等等)也或多或少存在类似情况。用它们把握和揭示审美活动的基本性质和主要特征,总有隔靴搔痒之感。而在我看来价值论美学(价值美学)却能搔到痒处。因为审美活动根本上是一种特殊的价值活动,离开价值,无法谈审美,也谈不清审美。(详后)所以,我认为要想把握和论述审美活动,如果把价值美学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而联合本体论美学、社会学美学、心理学美学、认识论美学,则或许能比较顺利地和有效地迫近目标。

价值美学虽非显学,然鼓吹者不乏其人

价值美学在国外学界虽并非显学,也不算新鲜,但鼓吹者、研究者,不乏其人;而且论述价值美学问题的时候,也常常是把审美价值作为它的核心问题和基本范畴。譬如上个世纪初德国学者莫里茨·盖格尔在《艺术的意味》一书中反复强调:“美学是一门价值科学。”“当我们来到美学面前的时候,我们想要知道的不是人们在一个艺术作品面前体验到了什么,而是这里是不是存在特殊的审美经验和特殊的审美价值。”“美学是对有关审美价值的那些法则所进行的分析,仅此而已。”“美学是一门价值科学,是一门关于审美价值的形式和法则的科学。因此,它认为审美价值是它注意的焦点,也是它研究的客观对象。”“通过比较审美价值与其他各种价值,价值论美学发现了审美价值的本质;它研究存在于艺术的审美价值和自然的审美价值之间的那些区别。它研究一般艺术的审美价值,也研究个别艺术所具有的特殊审美价值。它在艺术作品中找到了审美价值所具有的那些条件。它本身只关注个别艺术--绘画,诗歌,等等--的结构,这些个别艺术由于这种结构就有资格作为审美价值的承担者而存在。因此,它变成了一般的艺术理论,变成了一种有关艺术及其价值的理论。”差不多与莫里茨·盖格尔同时,英国学者萨缪尔·亚历山大在《艺术、价值与自然》一书中也强调把美作为“价值”来看待,他说:“美是满足建构性冲动的东西”,“美或美的事物都是这种冲动的东西,而美之所以是一种价值,乃是因为它把特殊的快感带给这一冲动”。“因此,很明显,美的价值是一种美的对象与创造或欣赏它的心灵之间的关系,因为欣赏正是一种服从于创造者的创造,它在作品业已完成之后,要重温对它的创造。”“美根本不是一种性质,而是对象与满足了审美情感的个人之间的关系”。“正是艺术运用其幻想,把物质材料未尝拥有的特征赋予它们,从而保证了艺术作品的艺术实在性,并把艺术的实在性增添到世界的真实的事物之上,我们称之为价值。”前苏联学者、着名“社会学派”(“审美学派”)美学家列·斯托洛维奇在上个世纪中期写了一本专谈审美价值的书,中文译名为《审美价值的本质》,也可以算是一本价值美学着作,在中国产生过一定影响。

但是,在目前的中国学界,价值美学大概仍然算得上一门新的或较新的学科,谈论审美价值的论文也不是很多。因为,中国的美学家或者研究美学的人,虽然从数量上堪称世界第一,但此前却很少有人从价值论角度进行美学研究工作,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价值美学的专着出版,也没有集中论述审美价值的专着。或者可以说,现代中国的价值美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总之,以往我们中国的美学研究,或者说从美学作为一个学科引进到中国这一百年来的美学研究,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薄弱之处在价值美学方面。

——在北京广播学院的讲演

价值界说

价值是人们经常使用的一个术语,它在日常生活中,在经济学、政治学、哲学、美学、社会学、伦理学、民俗学、文艺学……中,经常出现;但对于价值究竟是什么,却众说纷坛。有的认为价值来源于上帝,有的将价值筑基于人性,有的说价值是事物能满足人的愿望或需要的属性,有的说价值是人赋予对象世界的“意义”和“规范”,有的认为价值依赖于情感,有的认为价值立足于意欲,有的认为价值只是随意识进入世界,有的却承认没有意识的客观价值……。但是,有一点在大多数人那里是一致的:即都不把价值看作是与人无关的自然范畴,而认为价值属于人文的社会一文化的范畴。就是说,同人不发生关系的纯自然物本身,无所谓价值;只有进入人文的社会-文化的领域,才有资格和条件谈论价值。譬如说,黄金在人类诞生之前就已经存在了,但那时它没有价值,谈不上价值;只有人类诞生之后,在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上,才产生了黄金的价值(经济价值、审美价值等等)。

英国学者萨缪尔·亚历山大认为:“当我们追问何谓价值的时候,我们就不禁会承认,可以给价值以一定的解释。如果我们不是必然要接受斯宾诺莎在这一点上的特别教诲,那么他所坚持的两个命题原则上也是真的:一个是价值本质上是相对于人的,从这种意义上是人的创造,善和美并不属于事物,而属于它们与人的关系;另一个是虽然价值是相对于人的,但它们可以在事物的本性中发现,而且不是任意的。最后一个解释是,有价值的东西就是令我们满意的东西。甚至商品的交换价值也依赖于人类需要的满足,而在交换中的精神价值是买者加上卖者获得了最大数量需要的满足。它们令人满足,但这种方式从来不是满足某个个人一时的兴致,而是产生整个群体的最大满足。真会把许多人分散的体验引入和谐之中,而美则会带来快乐,但不是对所有者个人的,而是客观的,所有的人都会分享它,而纯粹的欲望满足却会吞噬其对象,而且是自私的。”“因此,价值总是令人满足的事物而不是反复无常的东西:它们是人性的满足,而这种本性是在与他人的交往中发现的。因此,价值的标准是独立于任何个体的,正如语言虽然是个体所讲的,但却强迫每个操此种语言的个体遵循它的习惯和传统一样。价值实际上就是人借以相互交流,并形成习惯而达到相互理解的语言,因此是人性和人类习惯中首要的事实。让我们再次引用斯宾诺莎的话,或者说对他加以注释:离开人事物中就没有善或美。”我认为萨缪尔·亚历山大所说价值必须关涉于人的意见,是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