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梦的共同特性
弗洛伊德说,所有梦的共同特性:首先就是进入睡眠。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梦确实是存在着的。尽管如此,人们却还是不免对梦的存在怀有疑问,睡眠时人们的心理活动为什么不绝对停止呢?是因为某些意念即使在睡眠中也不愿使人们的心灵获得安宁?还是来自于体内或体外的某些刺激仍然对心灵起着作用,而心灵对于这些刺激,不得不予以反应?弗洛伊德的理论支持着后一种观点。他认为,梦就是人们对睡眠中的刺激的反应方式。并且弗洛伊德还因此而确信,如果从这一点人手,人们或许就拥有了破译梦的可能。人们可以在各种不同的梦中研究它们,探求究竟是何种刺激扰乱了我们的睡眠,并且形成了梦的反应。
或许有人会问:除此之外,梦还有其他的共同特性吗?弗洛伊德认为,梦不仅仅只有一个共同特性,它确实还有另一种毫无可疑的共同特性,但是这种特性比较难以掌握和描述。弗洛伊德说,人们在睡眠时的心理历程与在清醒时的心理历程有着很大的差别。在梦里,人们经历着许多荒诞不经的事,但是处于梦中的人们对于梦中所发生的事情都深信不疑,其实那些经历或许仅是一个干扰的刺激而已。并且梦中的大部分经历都表现为意象,虽然它也混有感情、思想及其他的感觉,但是总的来说梦中的经历还是以意象为主要成分。当一个梦的研究者向梦者寻求梦中的经历时,最让梦者苦恼的就是如何把这些意象准确地翻译成语言。梦者常常会对研究者说:“我能把它们画出来,但是不知道如何把它们讲出来。”弗洛伊德认为,人们在梦中的精神能力与他们在清醒时的精神能力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于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才与低能儿,是一种质的区别。然而,究竟这种质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弗洛伊德也不能说清楚。即使是这样,弗洛伊德认为,对于梦的这个第二个共同特性,人们也应当留心记着。
对于一个有趣的事物,人们总是不会轻易地放过它。因此,对于梦,人们就不断地追问,它还有没有别的共同特性呢?然而,弗洛伊德对此也再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但是,他还是从梦的种种迹象中看出诸多方面的不同,比如梦的长与短、梦的明确程度、梦的感情成分、梦的记忆时限等。弗洛伊德说,就梦的情节的长短而言,有的梦很短,可能它只含有一个或很少的意象、一个单独的思想,或许只有一个字;有的梦内容特别丰富,它就像一个故事从头演到尾,经历的时候似乎也很长;有的梦情节条理分明,就像真实的经历,以至于梦者在醒来之后,还分不清到底是梦还是真实的生活;有的梦情节就异常的模糊,以至于梦者在清醒之后都无从追述。就是对同一个梦而言,也许有些梦的情节非常清楚,而有些情节则夹杂着一些不很明了而稍纵即逝的部分;有的梦,内容前后衔接连贯不相抵触,甚至还表现出机智或奇妙思想;有的梦则表现为混乱、愚蠢、荒谬、怪诞的思想内容;有的梦使人们冷静如常;有的梦则可能引起人们各种各样的情感,或痛苦至泪下,或恐惧得使人惊醒,或喜或惧,不能尽说。大多数的人在梦醒之后便把梦中的一切事情忘得干干净净;有的人则可能把梦的印象保持一日以上,然后记忆逐渐变得模糊而不完全,甚至有些梦的印象是如此生动,比如儿童时的梦,以至于30年后人们还能够记得清清楚楚,就好像是新近发生的事情。弗洛伊德说,梦就和人们在生活中偶然相遇一样,也许只是一次的会面,从此永不再见;也许是重复相遇,只是相见的方式和环境有时稍微有所改变,有时甚至是没有任何的改变。弗洛伊德总结说:“人们在夜间心理活动的片段所支配的材料很多。梦可以将人们在白天经历的事情创造出来,只是永远不会完全相同罢了。”
弗洛伊德为了能够分析梦中的这些差异,他用假设的方式设定这些差异与似醒似睡之间的过渡状态或不熟睡时的不同水平相应。他认为,如果这个解析的方式能够成立,那么当人们心灵越接近醒觉状态,不仅人们对梦的价值、内容的明了程度随之而增高,而且做梦的人也会更加清楚地知道自己这是在做梦。
2.对梦研究的批判
弗洛伊德是精神分析学说的创始人,因此他对梦的分析也自然而然地从精神分析角度出发。当然,现代研究表明弗洛伊德选择这样的分析角度,有它的科学性,这也是毋庸置疑的。他认为:梦的本身就是一种神经病症,而健康的人都有做梦的现象,研究者们可以从健康人的梦里得到一些启示,这给研究者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因此,可以说探讨梦的奥秘是研究神经病的最好的预备。
这样看来,梦似乎成了研究者们进行精神分析的研究对象。然而,这种观点并没有受到当时一些权威人士的认同,甚至于普通的言论也没有支持他。人们普遍地认为,对于梦的研究不但不合于科学,而且有倾向于神秘主义的嫌疑,他们甚至认为这种研究工作是“绝对可耻”的。对此弗洛伊德说:“梦和过失相同,既为健康人所同有,也为一般人所忽视,认为它显然没有实际的价值。”弗洛伊德并没有因此而灰心丧气,他说过失就是为一般人及科学所忽视的并且是重要的事实,他坚信研究过失不会一无所得。那些认为梦的研究工作太琐屑、太无价值,不足以作为科学研究的对象的人,是错误的。
另外还有人认为:梦作为研究的对象有着许多的不确定因素。比如,梦者在叙述梦的时候,研究者不能确定他说的是否是真实的,并且就连梦者自身都不能对此做出担保。梦者能担保自己说得都是梦的真实内容吗?没有经过删改吗?或者没有因为记忆模糊,而不得不加以增补吗?这些都很难让人预知。因为大多数的梦,除了些细小片段外,通常都是模糊而不连贯的。难道一个科学的心理学研究或治疗方法就以这种材料为根据吗?
对于这种批判,弗洛伊德以“由小可以见大”自解。至于说梦不易有确切的回忆,他认为这是可以补救的,研究者只要把梦者说出来的一切,定为梦的内容便行了,关于梦者在回忆中所忘记的或改编的内容,则可以一概不予刨根问底地追究。他说梦虽然模糊,但这正是梦所独有的特性;况且也有明白而确定的梦可以作为研究例证。从精神病学研究的角度而言,有许多我们研究的对象也和梦一样,都有记忆模糊的这种弊病,诸如许多的强迫症。至于到目前为止,对梦的研究仍不到位,而一切似乎都不明朗。
3.梦传递着秘密
然而,梦真的有意义吗?它除了作为精神分析学家对神经病的研究,它是否还具备在埃及神庙中占卜师所起的作用?梦困扰人们的思想几千年,争议的结果将这些追梦者们分成了两个阵营。
一个阵营对梦进行了纯生理学的研究,他们认为梦仅是一种纯粹的大脑电子活动,是大脑释放多余能量的一种途径。这种说法显然没有任何情趣可言。幸亏后来有了脑电图的发展,科学家们才得以准确地判断,人在熟睡的时候他们的大脑都干了些什么,并能准确地说出被试者何时在做梦,以及梦的活动有多么紧张。他们还画出了弯弯曲曲的线图,指给人们说:“那就是在做梦”。如果你试图说出这些线图代表了什么含义,他们将对此嗤之以鼻,认为是无稽之谈。这个阵营还做了一个引人深思的假定:在这个日益以科学为本的世界上,既然梦可以从生理上识别,那么梦所代表的含义也可以从定量的医学术语上来界定。这样的观点,使得第二阵营的人们深表忧虑。
第二阵营的研究者们深信:梦确有含义且与清醒时的生活密切相关。这其中涌现了一些杰出的人物,直至今日他们的研究仍有着不可估量价值。他们是西格蒙德·弗洛伊德、荣格·卡尔、阿德勒·阿尔弗雷得。毋庸置疑,对睡眠研究的医学发现使得梦具有了不可抹煞的价值。然而,如果单纯地研究梦的定量,那么就会失掉梦还可能是内心沟通的重要的定性方式。也就是说,通过梦我们能够从直觉上认出我们自己的一些新思想和我们在世上的处境。似乎在梦荒谬的外表下有着更深的意义。梦仿佛是密码,传递着秘密的信息。
即使在第二阵营的内部,也形成了多种不同的有关探索梦的观点。其主要观点涉及文化、宗教、灵性、神学,甚至是科学,但这里的科学有别于第一阵营中所提到的科学。无论有多少种流派和说法,在释梦中关键是要培养一个技巧,那就是辨认梦中的关键意象、情感和活动,然后剥去覆于梦表面的“伪装”。就像找到了事物的主要矛盾,一旦你确定了梦的主要因素,开始释梦的时刻也就到来了。另外,千万不要忘记,几乎在你做的每一个梦中都含有来自许多不同流派的可能很有用的因素。所以一定要虚怀若谷,博采众长。
4.梦的隐藏意义
就目前而言,想对梦进行纯科学性的实验理论研究显然是不可能的。在人类的科学研究中,理论先于实验证明的例子并不罕见,凡此种种不可胜举。所以对于梦的研究,有的时候我们不得不采取古人和一般群众的见解,并进而有可能步古时解梦者的后尘。但就梦研究的前瞻性来看,我们的努力是不会付之东流的。
弗洛伊德等人的成就,使梦的研究终于进入了科学的殿堂。但是,直到今天,它仍然被挤在这个殿堂的角落。研究梦的科学家被另外一些更严格的或许是更固执的科学家所轻视。后者提出的疑问是:“你们说梦有意义,可是你们如何证明这一点?怎么才能分辨出你们对某个梦的解释是不是它原有的意义?举例来说:你们说某个女子梦见打针是想表示性交,而我们说这只不过是因为她那天打过针。有什么方法可以证实你们是对的?”
弗洛伊德在他《梦的解析》中,揭示了梦的隐藏意义。他认为前人解梦,一向不谈隐藏意义。诸如冯特、乔德耳及其他近代哲学家,在他们的著作中,他们仅仅满足于列举梦的生活和醒时思想的不同,只谈联想的缺乏联络,而批判能力显而易见地停止了作用,在他们的眼里,一切关于梦的知识都可以消灭,剩下的便是贬低梦的价值。
弗洛伊德最终提出梦是愿望的满足,并且发展了科学的解释法。他的释梦法揭示出梦的显意和梦的隐意之间的联系,从而使他对隐意的解释更可信。弗洛伊德关心的,主要是如何通过释梦了解一个人内心隐蔽着的东西,而不是如何证明他的解释是正确的。他就像一个侦探,从一点点蛛丝马迹中寻找罪犯的踪迹;他不像法官,要让每一个证据都尽可能地可靠。因此对于如何发现梦的潜在意义,他考虑得很多;对于如何证明这些意义可靠,他考虑得就稍少了一些。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弗洛伊德的理论常常遭到“科学性不够”的批评。
5.梦是完全的“自我”
在前面我们已经讲过,做梦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科学的方法来验证梦根本的存在方式。无论是从医学、心理学和形而上学等科学来研究梦,无数的先辈学者投入了巨大的智力资源,甚至是背着“可耻”的骂名,尽管如此,也没有一个学科。一个人能够对梦科学的范围做出结论性的界定。
然而,梦却很容易从物质上得到证实,这都归功于脑电图仪的发明。通过脑电图仪人们发现人在做梦过程中大脑中电子的活动是广泛而明显的。这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因为在科学家们比较人在睡眠中身体活动和大脑活动之间的对照时发现,睡眠时身体活动大大降低,呼吸的频率降低到清醒时的一半,心跳的活动频率降低到清醒时的40%~70%,同时新陈代谢和血压也大幅度地下降。但在此时,甚至是在熟睡时大脑的神经细胞活动也只减少了5%~10%。
“在梦中,我们都露出了寄寓于黑夜之中的更普遍、更永恒的自我面貌。”这是瑞士心理学卡尔·荣格说的一段话。荣格在这里所说的“自我”,在人的心理学中则是“本我”。弗洛伊德在他梦的心理学中提出了“超我”、“本我”、“自我”。其中“本我”是产生基本欲望性格的一部分,这是不受压抑的纯自我只关心本身的需求和欲望。根据梦的理论,在梦中“本我”比性格中的其他任何方面更能揭示自己,这也许是因为潜意识思维知道做梦人不对梦中采取的行动负责。“超我”则是性格中表现为道德良心的那一部分,“超我”将社会准则转化成制约善恶的行为。性格中的这一侧面是“本我”的对立面,抑制“本我”的欲望。以此看来“超我”似乎是扮演着一个天使的角色,而“本我”就似乎是性格中的恶魔。这倒似乎真的应了那句话:“人的一半是天使,而另一半是恶魔。”“自我”则是弗洛伊德心理学的中心,它是唤起我们认识本身的特性。从根本上讲,自我的责任在于调节本我、超我同外部世界之间的相互冲突的需求。因此,梦从心理学角度来说,它以最原始的形式表现了人心灵深处的欲望。也就是说,在梦中我们表现出完全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