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孟子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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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爱民所必需具备的修养就是“戒贪”

【原文】陈臻问曰:“前日於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於宋,馈七十镒而受;於薜,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於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薜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於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译文】陈臻问:“前些日子在齐国,齐王赠送很好的金子一百镒,而您不接受;在宋国,宋君赠送了七十镒金子您却接受了;在薛地,有人送您五十镒而接受。如果前些日子不接受是对的,那么今天接受就不对了;如果今天接受是对的,那么前面接受的就不对,先生必然只能选择一种呀。”

孟子说:“都是对的。当时在宋国时,我准备长途旅行,对远行的人必然要有赠送,人家说:‘这是赠送路费。’我为什么不接受呢?而在薛地时,我有戒备之心,人家说:‘听说你有戒备之心,赠送钱买兵器以自卫。’我为什么不接受?到了齐国,就没有办理什么事,没有办理什么事而赠送财物,则是贿赂。怎么会有君子可以接受收取贿赂呢?”

【说明】爱民所必需具备的修养除了要做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崇,相互推许外,还有一条就是戒“贪”。本章通过孟子与他的学生陈臻的问答,表明了孟子的不贪。很多人就是因为自己的贪欲而忘记了人民,从而也就不“爱民”了。王道依靠的是什么呢?是“礼”,是司法,是爱民,就是有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和社会公理解释体系;有了这些,人民得到共同的、约定俗成的社会公理解释——即人的行为准则,人们的社会行为就会趋同。而人民的社会行为趋同,就会减少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社会行为规范使人们的社会行为有了一个价值取向标准,人人都按这个标准行为,就没有谁能够只凭自己的好恶和凭自己的实力、势力、武力行事,那么,人类社会就会逐渐走向太平。而在那个时代,当时的统治者为了达到一切为自己私有的目的,为了达到穷奢淫侈的目的,根本就不想建立一套社会公认的行为公理,他们只凭着自己的好恶和凭自己的实力、势力、武力行事,抛开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原则,对等原则,抛开了人类社会的正名原则,抛弃了良心、爱心,抛弃了智慧,因此使得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增,社会更加混乱,从而也导致了人们的社会性格的混乱和价值观的混乱。孟子并不是要彻底反对私有制,私有制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孟子所反对的是“绝对私有”,即,拥有了而不拿出一分一厘。孟子所提倡和推崇的圣人,是拥有了然后分出一部分来给另外许多没有的人,是不贪的人。作为一个社会人,不论走到哪里,都是需要钱财的,有人说,金钱不是万能的,可没有金钱却万万不能。这虽然有些道理,可是我们一定要记住孟子在这里所说的:“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没有人会白送你金钱,天上不会掉下馅饼,除非他有目的,而有目的的白送,也就不是白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