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孟子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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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君子最首要的一条就是跟随着别人共同行善

【原文】孟子曰:“子路,人告之以有过,则喜。禹闻善言,则拜。大舜有大焉:善与人同,舍己从人,乐取於人以为善;自耕稼陶渔以至为帝,无非取於人者。取诸人以为善,是与人为善者也。故君子莫大乎与人为善。”

【译文】孟子说:“子路这个人,听别人说他有过错,他就很高兴;夏禹听了有益的意见,他就向那人拜谢;大舜则有更大的胸怀,在做善事上与别人相同,能抛弃自己的成见而随从别人的意见,乐意吸取别人的优点来行善,从他种田、制陶、打鱼一直到他当上君王,没有一个优点不是从别人那里吸取的。吸取别人的优点来行善,就是跟随着别人共同行善。所以君子最首要的一条就是跟随着别人共同行善。”

【说明】既然人人皆有不忍之心、恻隐之心以及内在的仁爱之心,那么君子、王侯将相就更应该有这些,这便是孟子在本章举例而谈的重点:“与人为善”,就是跟随着别人共同行善。这个道理很简单,人与人相互亲爱,才能形成一个社会;若是人与人相互仇恨,也就没有了人类社会了。在《论语·述而》中,有一段记载:子曰:“善人,吾不得静之矣;得见有恒者,斯可矣。亡而为有,虚而为盈,约而为泰,难乎有恒矣。”意思是说,“善人,我是不能够看到的了,如果能得见到有长久行善的人,这也就可以了。没有行善的心思却装着行善的样子,内心很空虚的却装着很满盈的样子,生活很节俭的却装着是很富泰的样子,是很难有长久的。”这不仅是孔子一人的看法,当然,社会的发展、前进,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更不会以孔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古代文献所记载的圣人、善人,确实是有的,但社会发展到春秋时期私有制盛行之时,人们的思想意识、思想观念均被私有制所左右,因而丧失了大公无私的思想,这也是必然的。这不仅是孔子对当时社会的感慨,也应看着是一种警示,人们不要被私有制所蒙蔽,个人的私欲应该服从于国家、民族的大局。也就是说,“亡而为有,虚而为盈,约而为泰”是不能长久的,要想长久地继承与发展古代的圣人与善人的思想言行,就要踏踏实实地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因此,孔子又接着说,“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知之次也。”多听各种见解,选择其中美好的而随从学习,多看各种事情并去识别它们,知识也就相互靠近了。古代的“知识”这个词是分开讲的,知是知,识是识,知道了而能识别,才能称为知识;知道了而不能识别,就是枉然的,是虚有其表的。所以做学问最关键的就是在于识别,也就是判断能力。古代留传下来的东西,并不完全都是对的、好的,关键在于我们后人对前人知识的识别与判断。所以要“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才能获得正确的知识,正确的知识才能相互靠近。什么叫善人?古往今来都没有说清楚,而且,也没有一个是非曲直标准。我拿钱帮助一个人,在我看来是行善,但另外有人就会认为我是在帮凶。所以,善恶是没有标准的,它是根据每个人的思想、观念、立场和人生态度以及时间、地点、环境的不同而呈不同的意义。那么,到底有没有善恶是非的区别呢?当然有!这就是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每一个社会都有各自约定俗成的以及统治者为治理社会所制定社会行为规范;每一个民族也有自己的社会行为规范;而且,每一个阶层都有各自的社会行为规范;甚至于一个家族家庭也有自己的社会行为规范,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行为规范及道德标准。但各自独特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都遵守自己所在的社会、民族、阶层的既定的共同的社会行为规范和道德标准,就是善;而违反、背弃这些便是恶。而这些社会行为规范中,除了法律条文外,有很大一部分是不见诸文字的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概念、观念。因此,没有一个人能完全遵守并做到这些社会行为规范。所以,如果为着表现自己是善人而刻意地去行善,就是“践迹”,也就是落下痕迹了,也就是“过犹不及”了。而“不入于室”,这个“室”字是一个比喻,意谓“窠穴”,也就是说,做善事,作善人,不要落入窠穴,不要为了作一个善人而刻意地去做善事,那样也许就会违背自己的心愿以及违背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这也是“过犹不及”的道理。按照孔子的意思,要作善人,或行善事,就要不露痕迹地去做,做了就做了,不要刻意地去让别人知道或刻意地让别人不知道,既不扬扬得意,也不因为别人不知道而灰心丧气。既不要求得到回报,更不能怨恨别人不回报。心态平平的,如此而已。而我们现在的人,做了一点善事便到处张扬,生怕别人不知道,总希望别人感恩图报,涌泉相报;张扬过分了,便会使接受善行的人,受到帮助的人心存反感,乃至于怨恨,从而使善行变成了恶行,亦使好事变成了坏事。所以,深刻体会孔子的话,凡事不过分,不过头,好心总会有好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