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科普读物环境保护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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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应受到何种处罚?

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的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及非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罚款。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1章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将会受何种法律制裁?

对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捕物、猎捕工具和非法所得,并处罚款。另外,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