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子同外国人登记结婚,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
(1)男女双方完全自由,且符合一夫一妻制。
(2)男方满二十二周岁,女方满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得为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男女双方均不得患有未经治愈的麻风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
同时还应注意的是,根据《婚姻登记条理》第五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