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企业而言,任委员认为,良好的社会信用意识是建立在信用的群体基础之上的。要使每家企业,每个企业家都有三个信用意识,一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信用的意识,二是参与竞争的“前提”是信用的意识,三是企业长盛的“动力”是信用的意识。另外,在企业建立信用意识过程中,要强调全员参与精神。让全体员工加入到企业信用建设行列,有利于他们加快把信用观念转化为各自行为准则,成为既是企业信用实践的执行者,又是企业信用行为的监督者,从而有效提高员工参与信用的责任感。
就政府而言,任委员提出,政府应高度重视信用监督和征信体系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政府要加强法律、金融和经济部门的监督力度。同时要建立严厉的失信惩戒制度和社会公示制度,改变失信企业不受惩戒的状况,并使其失信成本远高于“守信成本”,还可以利用媒体对失信企业进行曝光。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和现代化工具,创建国家企业信用征信体系,建立包括信用记录、信用征信、信用评价和信用担保在内的联合信用体系。使信用好的企业可以获得比现在更快捷、更优惠的贷款方式,失信企业则在资信公司、银行、工商、税务、法院、质检、海关、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编制的联防网络面前举步维艰,促其被推出市场。
为了解决信用问题,上海市自2000年起建立个人联合征信体系,该体系为企业信用体系建立做了有益尝试。个人联合征信体系覆盖了120余万人、180万个账户和1000万条记录。当初,日均查询量为50~200笔,查得率平均只有30%;如今日均查询量在1200笔,查得率跃到85%。由于加入了个人移动电话付费信息等新内容,个人信用联合征信体系正从同业征信向联合征信过渡。今年,在吸取个人联合征信体系经验的基础上,上海将推出企业联合增信体系,为解决企业信用问题开一条新路。
就担保机构而言,任委员说,要以加快企业信用建设为突破口,从解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问题人手,把政府政策引导与信用担保市场化运做结合起来。首先,要推动担保机构转变工作作风。让他们经常深入企业,全面、真实地掌握企业经营、资金、信用管理的状况;还要发挥担保机构协助和维护地区信用市场的作用。支持担保机构作为第三方信息发布者,搜集、整理、分析、发布信用信息;最后要努力完善担保制度和运行方式,积极开拓多元化担保业务。按照国际通行的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做相结合的信用担保机制,进一步扩大担保资金来源。
2.拓宽渠道。解融资难题。
经济全球化和加入WTO,给我国中小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大大加快了中小企业的发展。但与此同时,始终困扰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融资矛盾也日益突出。尽管近年来我国投资机构出现的身影越来越多,但中小企业拿到资金的机会却越来越少。深究其中的原因,当然离不开我国金融市场不够发达和成熟,融资渠道狭窄和中国中小企业本身的发展状况,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信程度不高。
一个创新的中小企业在创新发展过程中,必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必然需要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从中国现有的中小企业的状况来看,中小企业最为缺乏的就是企业的资信程度不高,企业获得创新发展的资金难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企业获得资金的渠道是多方面的,信贷、风险投资、合资和政府拨款是其中的主要渠道。但无论是哪种渠道的投资,都会考虑到对中小企业的投资回报,也就是说中小企业的资信是投资者考虑的重点。
从信贷投资方面来说,如果企业本身的资信程度不能满足信贷要求,银行是不敢盲目投资的;再加上近几年来中小企业的资信普遍不足,银行的坏账和烂账的增加,银行不可能不考虑坏账烂账而借贷。从风险投资方面来说,一个中小企业的资信,如果不能满足风险投资的要求,风险投资家也不敢冒失败的风险去投资。虽然风险投资考虑的风险远大于信贷投资,但谁也不会冒一看就知道会失败的企业去投资的风险。从合资方面来说,合资者也是不愿与资信不高的企业合作,合资者是不会拿自己的钱去打水漂。从政府拨款方面来说,政府考虑的多是事关国家经济命脉的企业,是能够带动技术升级和产业升级的企业,是能给国家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企业。即使政府投资于中小企业,也只能是少数企业,并且政府同样要考虑企业的资信度。因此中小企业要想获得创新发展资金,首先必须提高企业的资信程度。
企业的资信程度包括的范围极广,从企业发展现状到企业将来的发展机会都应包括在内。企业资信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企业现有资产和信用等级,事实上,企业所采用的技术、管理方式、企业的创新能力、企业的战略决策和企业家的综合能力等都应包括在内。的确,一个富有创新意识的、技术先进的、管理科学的、有巨大市场潜力的创新企业,谁都会向它投资,因为大家都很清楚,只要把钱投向它,钱就会生钱,资产马上会增值。尽管创新的中小企业现有资产不多,但它的发展前途远大,投资回报率很高。正是这种高投资回报率才造就了风险投资业的高速发展。
放眼当今世界,获得投资者关注的创新中小企业,哪一个不是靠它本身的资信去吸引投资者呢?中国现有的中小企业为什么融资如此之难,一方面是由于融资渠道的不通畅;另一方面他离不开中小创新企业本身的发展状况和发展机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资信程度。中小企业融资难,要么是企业的本身状况和发展机会不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要么是它们的发展潜力不能让投资者看到,或者说是中小企业的自我定位、自我宣传不够。这就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因素。
中小企业要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必须拓宽融资渠道,更需努力提高企业的资信程度。拓宽融资渠道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开辟多种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的资信程度虽然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但更需要企业本身的自我提升,这是企业提高资信程度的内因。内因起决定作用,外因起诱导作用。无论投融资环境是多么的好,如果企业的资信程度不能满足投资者的要求,企业也很难融到资。因此,中小企业必须从自身的内因方面下苦功,努力提高自身的资信程度。要从企业的观念创新、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方面下功夫,全方位提高企业的资信程度,要让投资者看到本企业是讲信用的,有发展前途的,有巨大投资回报的,富有生命力的企业,这样企业何愁融不到资。当然,提高中小企业的资信,不只是企业个人的事,还需要一个良好的资信环境。这方面的内容也是很多的,一是良好的资信制度环境,没有强有力的制度,就没有强有力保障;另一个是良好的人格环境,即人人讲信用的人格环境。只要人人都讲信用,又何必要信贷担保和财产抵押?但是,中国现在在这方面还做得很不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方面要制定全方位的强有力的投资制度和信用制度等,以保证在强有力的制度下产生良好的资信制度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人的信用教育。此外,投资者也应改变只注重眼前现有资产等的偏见,应注重企业的发展潜力。
3.融资的方式。
针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现状,为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改革司与发展处于2001年特下发第198号文件--《关于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切实解决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这一现实问题,维护信用担保有序运行。《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经贸中小企[2001]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以下简称《鼓励政策》)有关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决定精神和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担保与再担保试点的要求,根据《国家经贸委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国经贸中小企[1999]54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就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担保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凡依据《指导意见》,由地级市(州、盟)人民政府(授权部门)批准成立并经省级人民政府(经贸委)核准,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且冠以“xx省(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担保中心、担保协会)”字样的专门从事担保的机构;
2、符合《指导意见》规定的业务范围,体现和执行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图和调控要求,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的政策监管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机构的业务监管;
3、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担保业务收费标准报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地级市)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物价部门批准且不超过《指导意见》规定的担保收费最高标准;
4、按照《鼓励政策》和《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参加上一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强制再担保并加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协会,承诺依法实现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
5、定期向所在地人民政府中小企业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机构报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情况报表”和财务会计报表并按季向全国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有财政拨款和资助的担保机构同时要向所在地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填写“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担保机构登记表”,并于2001年3月31日前报送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
(二)关于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试点范围。
1、按照上述基本条件已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2、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经省级人民政府(经贸委)同意纳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中小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和从事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商业担保公司。
(三)关于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
1、各级经贸委要严格按照《鼓励政策》和《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各类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特别是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担保机构的监管工作。要加强与所在地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经贸委报告;
2、对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担保机构实行信用评价和违规警示制度。对连续两年完成同级人民政府扶持中小企业任务要求的担保机构,可结合中小企业信用工程工作进行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评价,对发生违规的要实行警示制度,对严重违规的要通报取缔;
3、各级经贸委要尽快明确中小企业工作主管机构并承担起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组织实施与监管工作。
请将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工作的处室和联系人名单(姓名、职务、电话、传真等)于2001年3月底前告我们。
联系单位: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改革与发展处。
联系电话:(010)63193420 63193756 63193400。
传真电话;(010)63193087。
附: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担保机构登记表(略)
根据这一通知精神,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并积极行动起来,下面是有关省、市开展的企业信用担保发展计划及工作试点:
山西省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中小企业资信评级试点工作的通知。
晋中小企组发[2001]1号吕梁地区行署经贸委、各市经贸委、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59号)和国家经贸委《关于建立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1]198号)及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中小企[2001]368号)精神,引导中小企业增强信用观念,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状况,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开展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中小企业资信评级是建立信用担保体系的重要内容。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基础,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对于有效调动社会资源、规范市场交易行为、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需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建立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则是改善社会信用环境的有效途径。国际经验证明,企业的资信评级作为信用风险提示与传递的重要手段,在风险预警、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升企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改善企业融资条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市场经济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省一些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淡薄、财务管理不规范、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特别是个别中小企业的一些欺诈行为和由此引发的抽逃资金、拖欠账款、逃废银行债务、恶意偷税欠税、产品质量低劣等信用问题,已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小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成为制约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没有良好的信用,将难以保证宏观经济政策的顺利实施,难以保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的安全运行。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已成为提高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中小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的迫切要求。为全面推进全省中小企业信用工程的建设,我们将开展科学、有效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试点工作,把对中小企业信用征集、信用评价和信用担保、信用提升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此作为信用工程建设的重要切入点。
二、开展中小企业资信评级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