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李彦宏的百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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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横向产业链(3)

2006年3月17日,百度与诺基亚宣布,双方将在包括中国内地、香港和台湾在内的中文市场,在诺基亚手机中植入百度搜索服务。诺基亚部分基于S60平台的手机(包括诺基亚N70、诺基亚N90等)用户,将可通过双方共同设计的友好的搜索菜单,以无线方式非常便捷地直接接入百度搜索服务。

中国大陆市场用户可以从www.nokia.com/mobilesearch网站免费下载试用版本,内置该应用的产品2006年年中上市。双方先提供四种最受用户欢迎而且最常用的服务,包括网页搜索、新闻搜索、图片搜索和百度贴吧。

百度战略发展和合作部总监任旭阳说:“百度致力于向用户提供最便捷的信息沟通方式,诺基亚是百度在移动搜索领域最重要的合作伙伴之一,作为市场的领导者,我们将携手为中国用户带来最好的移动搜索体验。”

诺基亚大中国区多媒体业务部销售和渠道发展副总裁黄伽卫表示:“诺基亚的移动搜索以其易用性而着称,与百度搜索服务结合之后,将进一步丰富人们的中文移动搜索体验。我们选择了与世界领先的中文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百度合作,中国用户只需要通过触动一个按钮就能轻松接入信息或互相联系。我们确信,这一合作将会同时增强诺基亚和百度在中国移动搜索领域的领导地位。”

这个合作对百度来讲意义非同小可,对于全球移动搜索产业来说,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作为全球领先的移动通信产品制造商,诺基亚是移动电话产品市场上的头号巨头,2003年,诺基亚手机发货量约1.8亿部,是位居第二名的摩托罗拉公司(Motorola,Inc.)的2.4倍(其发货量为7510万台,市场份额约14.5%),占了全球市场份额的34.8%。此外,诺基亚在通信网络设备制造(主要是GSM和WCDMA网络)及移动多媒体应用开发等领域的实力也处于世界前列。

百度与诺基亚合作后,全球移动搜索就形成了两大派:一是Google和摩托罗拉等等,一是百度和诺基亚。这次合作对全球移动搜索产业是个巨大震撼。

之前,百度没有做太多有关无线搜索的研发。与诺基亚合作后,百度正式进军无线搜索领域,很快组建了相应的开发团队和运营团队,无线搜索的流量、用户都在逐步增长。

诺基亚是第一家与百度进行战略合作的国际着名企业,这次合作显然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为百度今后与其他大牌企业合作打下了基础;也让很多国际品牌知道了,百度原来是很开放、可以与很多公司合作的。这些利好消息传播出去后,投资者对百度的信心也增强了。

2006年12月14日,微软和百度宣布,正式启动搜索服务合作协议。随后,百度还先后与包括英特尔、华为等大批跨国公司都达成了不同方式的合作。

MP3搜索危机

互联网的兴起、MP3播放器的流行,百度MP3搜索越来越火,广告收入颇为可观,对流量贡献的比重也日趋加大。

网络传播的快捷与广泛,使唱片公司对版权保护的可操作性降到最低。网民追捧免费的mp3,没有转化成唱片公司口袋里的真金白银。互联网的开放性,使传统的版权赢利模式受到了巨大的挑战。2005年,中国非法音乐网站大行其道,约7000家专业音乐网站中,只有不足20家拥有正版资源。

另一方面,传统唱片的销量正日益下滑,以销售唱片为主的音乐制作公司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他们需要找个目标,杀一儆百。那些依靠下载MP3歌曲获利的无数小网站,虽然被音乐制作公司恨之入骨,但音乐制作公司拿他们没有办法,一是对方规模太小,可以随时走人,起诉他们有可能得不偿失;二是这种小网站没有太大影响,起诉他们起不到震慑作用。

尽管国内互联网企业中提供类似服务的企业不止百度一家,但最早在该领域内动手的百度占据了国内MP3搜索市场中接近84%的市场份额。MP3搜索频道异常火暴的百度就成为了杀一儆百的最佳目标,唱片公司将怒气和矛头都指向了百度。

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李彦宏早在听取MP3产品提议之初就意识到一个问题——是否有侵犯着作权人歌曲版权的嫌疑?面对一个尚未有明文规定的灰色地带,做还是不做?百度高层经过讨论,认为从技术的角度看,作为搜索引擎的百度不存在侵犯着作权人权益的可能,百度在提供MP3搜索的时候,歌曲名、文件名、音频一点也不能动,只像网页抓取一样抓取搜索结果,再根据网站访问速度把搜索结果进行排列。人们在百度MP3中下载音乐完全不经过百度,而是访问第三方的网站。这样的话,百度就可以完全规避了版权风险。

尽管百度是这样构想,也是这样做的,但是,有关诉讼还是接踵而至。

自2005年1月起,百度陆续收到至少8家音乐制作公司的律师函,其中不乏环球唱片、百代唱片、华纳唱片、索尼BMG等国际唱片巨头。而此时百度正紧锣密鼓地筹备着上市事宜,在内,忙得分秒必争,对外,口不能言,处于上市前的缄默期。另外,当时百度聘请的是外部律师,没有自己的专职律师,对音乐制作公司发来的律师函也没有妥善处理,基本是置之不理的状态。等百度认识到应该认真处理这些律师函并有时间处理的时候,百度已经被几家音乐制作公司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告上了法院。

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的时候,百度被世界着名唱片公司百代等告到法院的消息也传到了李彦宏这里,刚刚还沉浸在成功上市喜悦里的李彦宏不得不面对公司被起诉的尴尬局面。尽管,百度坚信自己在MP3搜索上没有任何法律问题,但是,一些记者缺乏专业的搜索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一味跟风炒作。这对百度的形象及声誉无疑是一个巨大考验。

此前,国内也发生过两宗类似的诉讼事件:香港三大唱片公司状告天虎音乐网侵权案、华纳状告榕树下网络音乐传播侵权案。两起诉讼皆以被告方败诉而告终。

基于之前的案例,投资者对百度应诉的结果并不看好。同时,受Piper Jaffray和高盛对百度股票“弱大于盘”评级的影响,百度股价在一个交易日里下跌32.27美元,报收于81.32美元,跌幅达28%。

2005年9月16日上午,全球四大着名唱片公司百代(EMIMusic)透过其中国公司——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百度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案子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做出了一审判决。

正如某些投资者最初猜测的一样,一审判决百度败诉。法院判决: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百度公司停止在其网站上提供原告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享有录音制作者权的涉案歌曲的MP3文件下载服务;同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按每首歌2000元计算,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8000元。

对于败诉,百度当庭表示将上诉,百度坚信,自己自始至终秉承“搜索中立”的原则,一审法院没有正确理解搜索引擎的服务流程和模式,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不当。

这个案子再次引起了国内法律界对网络知识产权问题的关注。

随后,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版权联盟在北京就此案召开了研讨会。部分影视网站、一些音乐权利人到会,包括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Yahoo!、新华网、中华网、中国搜索、CCTV网、北京初升公司、红袖添香、空中网、博客网、环球娱乐网、A吧集团、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艺术公司、瑞丽杂志等。

出席这个会议的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出长黄成清认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水平比较低,版权服务体系方面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授权机制,缺乏明确的版权使用价格标准以及行业自律组织。在这一现状下,中国互联网企业要承担比国外同行更多的法律风险。

他分析,造成当前互联网版权问题分歧的原因,首先是现行法律、政策环境滞后于互联网产业的发展。互联网1994年4月进入中国,而中国直到2001年才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着作权保护相继出台了一些法律,比较重要的有互联网着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行业着作权纠纷案件的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等,但是,直到2005年中,还没有关于网络版权问题的系统立法,导致对新技术发展带来的版权形式变化以及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不能做到及时反应。

与此同时,百度还面临另一宗诉讼:百代唱片公司、SONYBMG音乐娱乐(香港)有限公司、华纳唱片有限公司、环球唱片有限公司、金牌娱乐事业有限公司、正东唱片有限公司、新艺宝唱片有限公司等七大唱片公司,将百度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七家唱片公司诉称,百度在所经营的网站上有大量歌曲的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其中就包括了七家公司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歌曲,尽管这并未得到他们的许可。

但是,这次起诉方没有那么幸运了。

2005年11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七大唱片公司指控百度侵权主张缺乏法律依据为由,驳回了他们的诉讼请求。法院认为,搜索引擎技术服务用于帮助互联网用户,在浩如烟海的信息中迅速定位并显示其所需要的信息。百度公司提供的MP3搜索引擎服务以互联网中的音频数据格式文件为搜索对象,搜索范围遍及整个互联网空间中未被禁链的每个网络站点,并受控于上载作品的网站。故,被告提供此项服务并不存在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主观过错。百度作为搜索引擎服务提供商,接到权利人的通知后,应立即断开与该制品的链接,但此案中原告并未尽到通知义务。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对百度而言无疑是个积极信号,这份判决瓦解了起诉方阵营,后来,百代和金牌双双退出了原告的队伍。这为原被告双方未来的和解、合作奠定了基础。

2006年7月《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开始施行,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搜索、链接服务的,在接到权利人通知书后,立即断开与侵权作品的链接,可免除赔偿责任,此规定被称为“避风港”原则。对百度这类提供搜索技术服务的公司来说,只要与权利人有充分的沟通,并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将会减少针对其服务的诉讼案件的发生。

2006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避风港条例”认为,百度向网民提供的是搜索引擎服务而非侵权MP3音乐,驳回了七大唱片公司的诉讼请求。侵权的是提供盗版资源下载的网站,而非搜索公司,媒体纷纷用“告错了人”来形容这场官司。

中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委员会秘书长陈际红认为,在数字时代,传统的着作权保护模式已落后于新技术的发展,不仅因为其巨大的保护成本,更是因为网络发展的迫切需要和人们对信息的强烈需求。因此,必须重新审视权利人和使用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原则。

EMI被成功说服了

2005年2月底,百度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任旭阳被调到北京任百度BD总监,这个部门的主要任务是打造产业链、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接手BD后,任旭阳首先要梳理产业关系,找出最更重、最优先的合作领域。任旭阳发现数字音乐产业是百度产业链构成的一个关键纬度,应该作为优先合作的领域。确定与数字音乐产业的公司合作后,接下来的问题是先找谁谈?谁是重要而紧急的?

百度BD部门在产业合作中确立了一个原则——第一次合作,一定要找这个行业的Topone,与TopOne合作肯定是最难的,但一旦谈成了,这个合作的正向拉动作用、影响力就是非常显着的。

在中国,EMI,索尼、环球和华纳四大唱片公司占据了70%的市场份额。因此,百度此次数字音乐的合作对象,也只能从上述四大唱片公司里找,四大之间要先跟NO.1谈。百度认定NO.1是看谁占的华语市场份额最高,按照这个标准,百度认定的优先合作对象是EMI。

早在上世纪二十年代,周璇、胡蝶、龚秋霞等中国昔日巨星以及聂耳、冼星海等进步音乐家便云集百代公司,在进入1990年代以后,百代唱片在亚洲地区和华语乐坛更是蓬勃的发展,陶吉吉、孙燕姿、蔡依林、任贤齐、林忆莲、许巍、胡彦斌等巨星纷纷加盟百代,并屡创了无数佳绩。数年来,百代一直雄踞华语歌坛市场份额第一,在华语歌坛拥有举足轻重的卓越地位。百代也是唯一进入中国有超过100年历史的世界唱片公司,所以与中国的音乐爱好者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确定先与EMI合作后,百度要找一个洽谈的机会。就在这个时候,EMI旗下的上海步升起诉了百度。任旭阳通过上海步升认识了EMI中国区新媒体总经理周倩仪,任旭阳随后去上海拜访了周,两人在新媒体发展方向上的见解非常一致,这为日后合作奠定了基础。后来,周倩仪在百度与EMI合作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就在唱片公司状告百度期间,有一组对比悬殊的数据颇值玩味:七大唱片公司状告百度的案子标底仅为173万元,而一首网络口水歌《两只蝴蝶》曾创造单月彩铃下载量500万次的纪录,数据表明《两只蝴蝶》的产值已经过亿。这是任何一张超白金唱片都望尘莫及的天文数字。

周倩仪把百度希望与EMI合作的意见转达给了EM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