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旭是容易的那一个。
“嗨,谭旭,明天我就不来上班了,”吃午饭的时候,她尽量说得随意。
谭旭淡淡一笑,说:“是吗‘冬瓜炖咸肉真是好太好吃了。”
下午,秦小狐去人事部走程序,然后回来收拾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就是摸摸索索打发时间等待下班。
她坐在位置上,背对谭旭,他在埋头工作,看不到他的表情。
她心思正徘徊着,是否有必要再和谭旭正式告别一下。看样子他以为她只是开玩笑的。“盛世”是什么地方啊?对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哪怕混了三个月试用期没能转正,只要曾经踏进了“盛世”的门,再踏出来,身上就镀金了一层银色的光辉。
正徘徊着,手腕就被人抓住,一股强韧的力量拉起她,拉到休息室,门被“嘭”的一声关上。谭旭靠在门上,像是生怕她夺门而逃一样,定定地盯着她。
“我……喜欢你。”他说。
“嗯,我知道。”秦小狐背靠窗户,轻声说,她这回答真是有点……说不出的,别扭…
“真的要走?去哪里?”他问。
“江南,跟男朋友一起走。”她说得肯定而坚决,一点暧昧和希望都有没有。
谭旭走过来,趴在窗台上,视线望向外面,外面喧嚷繁华,此刻却与他毫无关联。他喃喃地说:“如果你只是离开’盛世‘,还留在南湖,我不会就这样放弃的,但是江南,那么远,我放弃了……”
他说得满含歉意,仿佛辜负了她似的,这么一倒腾,弄得她伤感起来。
他觉察出她的伤感,转过身来,面对着她,呵呵一笑,然后说:“其实呢,我是一个越挫越勇的人,也许很快,我就会喜欢上另外的女孩,还会送她鲜花和披萨。你听过一句话吗?再丑也要谈恋爱,谈到世界充满爱,这句话简直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
“哈……”秦小狐笑了。谭旭很帅,而且帅得很明显。
有同事进来倒水,看到他们俩那情状……同事发出一个含义晦涩的微笑,闪身出去了。
秦小狐也挺了挺身子,说:“那,再见了……”
“再见……”谭旭说,他望着她,眼神黯淡。
坐到回学校的公交车上,秦小狐的心情有点起伏。对自己在“盛世”的这段经历,她唯一会记得的,也许只有谭旭。
她很感激他,他没有说,我爱你。对一个成年人来说,爱绝不是那么轻易的事,更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说出口的事。这说明,他很诚实,也不草率,由此也可以推断出那些鲜花和披萨,它们也很真诚。
那么,诚实的扪心自问,自己也是喜欢谭旭的。喜欢他什么呢?他的开朗,健康,微笑,最重要的是,他的勇气。
嗯,勇气。
她现在缺乏的,不就是勇气吗?她既没有勇气抛开所受的伤害与欺骗再次全新投入与曾子歌的爱情,并全力相信他,也没有勇气与他决绝了断老死不相往来翻开人生新篇章……
算了,看看前边那个女孩吧,一手抓住吊环,一手在空中挥舞,随着MP3里的音乐打着节拍唱,我在仰望,月亮之上,有多少梦想,在自由地飞翔…
接下来的告别对象,是李美然。
秦小狐计划的是,以妹妹向姐姐告别这种方式,也就是在说出自己的告别决定后,再回顾一下过去,感谢她以及林东对她的照顾,可能还应该展望一下未来,比如说我会努力奋斗让自己过上好日子希望大家都越来越好之类。
她快到茶楼才打电话给李美然。李美然不在茶楼。她在艺术中心看摄影展。她说:“不如你也顺便来看看吧,是我朋友的专场,我到门口接你,你就不要买票了。”
小狐坐的公交车是122路,终点站正好是艺术中心,都不用转车,只需要比茶楼多坐几站路就行了。她愉快地答应了。
李美然已经等在门口。她穿着深紫色真丝礼服裙,肩上批一条流速披肩,手里拿一只有显要名牌LOGO的胸包,化了装,很是光彩照人。
“哎呀,你来得好快,我刚出来,快进来,我带你转转,然后一起走吧。”李美然笑着来拉她的手。
她跟着李美然在展厅里转了两圈,摄影展规模不大,好多人都是拿邀请票来的,到场的媒体也不多,估计是摄影师不太有名气。那个穿白色宽松衬衣,蓄着大胡子的三十上下的男人,应该就是了。因为不断有人走过去跟他握手,笑着说话,无非就是祝贺恭喜之类。
“他就是那个摄影家吗?你朋友?”秦小狐问。
李美然笑着说,“是的,他叫达蒙。”
正说着,那个叫达蒙的大胡子走了过来,双手扶住李美然的肩膀,柔声说:“亲爱的,辛苦你了,要是没有你,就没有我的今天。”
秦小狐有点看不懂,但转念一想,用得着她懂吗?她尽量简单明快地说了自己毕业后的打算,也不回顾也不展望,只是说很快就要毕业,会很忙,到时候没有时间专门来辞别,希望她多保重,会经常保持联系。
“皮特回国了,他被林东打得差点没命,我的处境也很苦,达蒙说他很爱我,谁知道是真是假呢。肤浅的快乐,对我来说,已经够了。”在喧嚷的大厅里,李美然的轻声慢语却格外分明,字字入耳。
说着,她凝重地望着小狐,那目光里的凄楚,哀怨,无奈,望得小狐浑身颤了几颤。她心想,李姐是不是魔障了?幻觉了?
她这番颤抖的心里活动还没进行完毕,就听李美然悠悠说道:“如果你没有死,你会带我走吗?远走高飞。”
“李姐,李姐?”她喊她。
“噢……”李美然的嘴角,浮起若有若无的一抹笑,“那你回学校吧,我送你到门口。”
说起来,李美然的感情状况,跟她没啥关系,她一个未婚女青年,也不能妄自去猜度已婚女青年的心思,但是怎么回事呢,她心里沉沉的,透不过气来,就像活生生吞进一块积雨云,堵在了胸口。
因为她打算直接从南湖去江南,秦小狐在毕业前一周回了洞庭,去和穆清秋……告别……这告别二字,光在意识里想想,就挺千辛万苦的。
她拉上灵珊和她一起回去,灵珊欣然同意。
穆清秋用最最传统的方式迎接了她们:在饭店订了个小包厢。
面对满桌精美菜肴,以及自己在饭局里的身份,秦小狐做出一个很识时务的决定:目不斜视,埋头苦吃。
但她眼角的余光和未完全封闭的耳朵,以及留了缺口的心,还是感觉出来了,灵珊很是活泼兴奋,而穆清秋,则紧张局促。
灵珊那表现是正常的,而穆清秋,至于吗?不过想想,这似乎是三个人头一次单独会餐呢,大概穆清秋习惯了在自己面前装长辈,忽然间变成了晚辈闺女的男朋友,这身份转换得太迅速,一时很难适应……
不管他们俩有没有既成事实,在秦小狐这里,他们就是男女朋友,自己就是电灯泡了。
电灯泡吃了一大块鱼籽,喝了一大口橙汁,很是大大咧咧地说:“哎,领导,穆总,穆大叔,我过几天就毕业了,可能会去江南。”
“江南?怎么把工作签那么远?”
他有点失望……是失望吗?不是吧。大概只是……吃惊?秦小狐判断着他的反应,迟疑着说:“嗯,工作,是工作,再说我一直很向往江南,想趁年轻多出去见识见识……”
“嗯……”穆清秋把一盘水煮牛肉转到她面前,说,“你爱吃麻辣,那边的菜都偏甜,你可能吃不惯。”
“水煮牛肉还不简单呀,川菜馆哪里没有呀,再说说起来也不远,动车也就十来个小时嘛。”灵珊轻松活泼地说,“哦?小狐。”
她嘿嘿笑:“就是就是。”
饭吃完,灵珊意犹未尽,跳跃着提议:“找个地方玩玩吧?”
“你们去吧,我好累,想回去睡觉了,明天有人要来看房子,我打算把房子全部租了,听说那片就过几年也会拆迁了,再留着空房间,也没什么意思了。”秦小狐靠在墙上,懒洋洋的。
“我送你们回去。”穆清秋说着,拿出车钥匙,遥控了一下。
她主动坐到后座,把前排留给灵珊,灵珊也不客气,坐了前排。
穆清秋发动车子,说:“灵珊,先送你吧。”
她太累了,头往后一靠,就闭上了眼睛。
睁开眼睛时,车子已经停了,穆清秋不在驾驶座上,而是坐在她的旁边。车里开着顶灯,他正侧头看她。他的面目在并不明亮的灯光里,显得清晰柔和。
“真的要走?”他问。
“嗯。”
“和曾子歌一起?”他再问。
“嗯。”
“那有没有什么理由,让你留下?”他又问。
“谁要我留下?”她反问。
他一直那么侧着头,看着她,表情还是那么稳重,看不出内心的变化,她移开视线,不看他。
他也移开,坐直了身体,“不是无人挽留,只是你,执意要走。”
他的声音竟有些哽咽,秦小狐蓦地一震,只当自己没听真。她推开车门,下车,他也下车,走到她这边来。
租出去的房子里亮着灯,他们就站在窗户映出来的一团迷蒙灯光之下。
他侧身而立,双手自然低垂,益发显得身材挺拔,他不抽烟不饮酒不用香水,很爱整洁,身上散发出自然健康的气息,像成熟的麦子晒在阳光里的味道。这气息缭绕在她周围。
她被束缚在这气息里,却又一边努力挣脱。
她跨出一步,他跟过来,单手搂住她的肩,紧紧一搂,旋即放开。仿佛是一句说不口的语言。
他放了手,两人都原地未动。
“我一直以为,你会回来,毕业就会回来,哪怕不来我公司,至少也会在我能看得见的地方……”顿了顿,又说,“那样我就可以继续照顾你。”
照顾?是的,照顾。他把照顾她当成他的责任,他好像挺享受他的责任,他的角色。秦小狐这么想着,心里一暖,又一凉。
其实,她又何尝不享受呢?
但是,这付出是单向的吗?就像射线,射出去,永远别回头,也不期待被反射回来?
他应该是有所期待的,期待从她这里得到,得到什么呢?他想要什么呢?
然而,他什么都不说。
“那,先这样,再见了……”话一出口,秦小狐竟哽咽了。
他转身走向车子,走得缓慢,迟疑,小狐几乎想要喊出来,“等等……”
等等又能怎么样呢?一时的冲动罢了。
租房的事情很快弄好,最后她发现,所有值得留下的东西,只装满了一个纸箱子。箱子里,有父母及哥哥留下的旧相册,父亲的钢笔,母亲的小提琴,还有那个铁盒子,以及铁盒子里的十二封无主情书。
她要为哥哥做的事,只有两件,找到情书的主人,找到杀害他的凶手。
那是她必须要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