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她的生日还离得很远。
上班的时候,快递公司却送来一束花。满天星配着玫瑰,朵朵硕大饱满。她欢喜地接过,心想,曾子歌送的吗?特意叫快递送到公司来,让她开心一下?
花丛中缀着一张粉红色卡片。
抽出来,上面是黑色水笔的手写字:秦小狐,希望你每天的心情都是天晴。天晴的后面,还附了一个太阳,太阳还眯缝这一双笑眼。落款是,谭旭。
谭旭?她坐在来,眼睛望着花束,耳朵却倾听着旁边格子间里的动静。
没有动静。
她微微一侧头,没人!
大概去洗手间或者倒水去了。
子曾经曰过,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花。来“盛世”,她为是就是打发离校前的时间,这样她就不至于被与曾子歌有关的那些全盘包围。想想前段时间的自己,那样地疯狂,被动,四处乱转像只无头苍蝇……嗯,其实就是窝囊。
想想就觉得很丢人,太丢人。她再也不要了。她的思绪掉转回来,这显然是有缘有故的花,但她所能做的,就是把那些个缘故扼杀在萌芽阶段。
桌子上忽然多了一杯橙汁,温温地冒着热气。
杯子不再是一次性塑料杯,而是一只硕大的洁白杯子,细瓷杯。上面画着一只黑色的猫咪。
“我的杯子打破了,到楼下超市买的时候,顺便也帮你带了一个。”谭旭说得真是随意,就是像两人是油盐柴米的老交情。
“谢谢你啊,多少钱?”明知道这样说会拂逆他的好意,但她还是说了。
“五块。”他轻描淡写地说,“不用给钱那么麻烦了吧,中午吃饭的时候,帮我买份西瓜好了。”他懂了她的意思,却聪明地化解。这番措词看似四平八稳,然而神色却全没了先前的愉悦。他一定在暗笑自己,让你自作多情吧?这下碰一鼻子灰了吧?
她咪起眼睛一笑,点点头。
同时作如下的心理活动:才五块?这明明是“宜家”的杯子,至少得几十块吧,用这样的杯子喝水,能美容养颜延年益寿吧?唉,我肯定打击到他了,拜托你不要对我有什么好感啊,我真的不想打击你啊……
这对秦小狐来说,是为难的一天。
她捧着花,走出办公室,走出大楼,走向公交车站,她捧花的姿势,也很是纠结。因为她的漂亮,她收到的类似的花束,多得自己都记不清,但她却从没因它们而为难。在曾子歌出现前,她清楚地知道,它们不是她想要的;在曾子歌出现后,她更清楚地知道,她别无所求。
在感情方面,秦小狐同学从来不善于玩模棱两可的把戏,对于其他诸如以退为进,欲擒故纵,八面玲珑,表里不一的战略战术也知之甚少。她基本上只遵循一个原则:听命于自己的内心。
走着走着,一辆车子在她身边停住,车窗摇下,谭旭侧头朝她笑:“送你回去吧。”
年纪轻轻就自己开车来上班,要么家里有钱,要么自己很能干,从她了解的情况判断,两者皆有。她温婉一笑,还是说出了那句话:“不用了,一会我男朋友来接我。”
“哦……那……”谭旭也笑笑,“那我先走了。拜拜。”他戴着墨镜,很好遮掩了眼底的失望。
她没过曾子歌会来,这不过是她的借口,以及委婉暗示,但今天他真的来了。
谭旭的车一走,他的电话就打过来了,说他就在附近,去音乐培训中心送了一批吉他教材。曾子歌赚钱能力很强,想法也很现实,他觉得做一个非著名民间歌手,光靠做梦和软摇滚是无法养家糊口的,所以他尽量发挥自己的所有才华,能做的事情都会去尝试。
“现在我只能做我能做的,如果有一天,有机会的话,我会去做我想做的。”在某次回答秦小狐有关前途与事业的提问时,他如是回答。
曾子歌小跑着来了。
“好热,”他说,同时抓过小狐的手放在他的额头,“你摸摸……”
全是汗水。
这是他惯常的小动作。
比如他冷,他也拉过秦小狐的手,放在自己手里,说,“你摸摸……”
比如他吃撑了,他也拉过秦小狐的手,放在自己肚子上,说,“你摸摸……”
比如他激动了,他也拉过秦小狐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说,“你摸摸……”
他想让她更加切身地体会他的感受。
秦小狐认为,这只是因为,他爱她。
事实也是如此。
秦小狐的手贴在他的额头,那些汗水,凉凉的,湿湿的。
她抽回手的瞬间,被他握住了,一直握在手里,上了公交车。车上人多,他们被挤到一个角落,他站在她身前,双手撑在车身上,脊背挺直,用身体为她挡出一个相当宽松的小小空间。
这个小小空间,就是她的全世界,她想。
很奇怪,当曾子歌在她的面前时,她的眼里心里只有他,是她想要的那个他,挚爱的那个他,温柔体贴,深情款款,不可取代……
他不在他身边时,他就变成了一种意识上的存在,变成了另一个人,那个人欺骗她,伤害她,玩弄她,给了她爱情里最初的伤害,而她却早已把他的爱情当做了最后的归宿。
这种矛盾纠结甚至接近人格分裂的心里状态,十分地不利于身心健康,以至于她内分泌失调,额头冒出两颗小痘痘。
接下的一段时间,谭旭每天都托花店送花来。秦小狐某天直接地跟他说:“太浪费了吧?你不如送我披萨?”原本只是玩笑,企图是拒绝。
然而第二天,鲜花和披萨一起送来了。
鲜花和披萨没有要停歇的趋势,秦小忍不住了,她一针见血地说:“谭旭,我有男朋友了,你这样让我无法接受。”
“我没别的意思,”谭旭说,“我只希望你开心。”
她也没有对曾子歌隐瞒,每天抱回去的花他都看到。他居然也说:“有竞争才有动力嘛,只要你开心就好。”
开心?我开心个毛线啊?她心想,这有什么好开心的。她所想要的,不过是和自己所爱的人,背靠背坐在地毯上,谈谈心事聊聊愿望,一起慢慢变老。她所期待的所爱的人,也无非就是曾子歌而已。
“唉,你不了解我。”她摇摇头,对曾子歌说。
曾子歌一副“真搞不懂你在说什么的表情”接过她手里的花,一只手来拉她的手。
此刻,他们刚在后校门旁的一个小店吃了干锅鸡杂,沿着一条被一个传说中的诗人师兄赐名叫“风之舞”的路,往里面走。
曾子歌现在很喜欢吃鸡杂,尤其是干锅鸡杂,那种喜欢的程度,就好像他一直以来就很喜欢吃一样,丝毫让小狐觉察不出他是刻意的迁就与讨好,她也干脆认为他的确一直很爱吃,自己也吃得更加卖力,来配合他。
“还有十天,就毕业了。”曾子歌打了一个鸡杂味的饱嗝,说,“发了毕业证我们就走,我现在就去订火车票。”
“真走啊?”小狐也打了一个鸡杂味的饱嗝,反问他。
“是,我一定要带你走。”曾子歌说得斩钉截铁,那情形仿佛是盖世英雄要带着良家妇女私奔。
“那我准备准备。”她说。
她不是准备跟他走,而是准备和其他人告别,比如灵珊,比如穆清秋,比如李美然林东,甚至是蓝小龙还有谭旭。
路旁堆积着经年累月的落叶,干燥厚实。踩上去嚓礤作响,曾子歌踩着落叶,拉着她的手,引吭高歌,“在没有方向的风中开始跳舞吧,或者系紧鞋带听远处歌唱……”
她忽然想,“风之舞”是这么短,我们可不可以停下来不走?
但是,为了伤害他,要跟他远走,从而背离从前的生活和朋友,这……这真的是她想要的吗?
她带着这个心理疑问,严肃认真地问灵珊。
灵珊的烧伤基本好了,只需隔天敷一片人参面膜来滋养,恢复艳丽容貌便指日可待。秦小狐怀疑那面膜说明里所指的人参提取物也许不过就是一点洗过人参的水,功效说不定还比不上阳台那盆从拆迁的教工楼捡来的芦荟呢。
但灵珊却很迷信人参,花了大价钱买了好几盒来囤着。她一边敷着人参面膜一边倾听秦小狐的问题。
她听了,反问道:“难道不是吗?难道他不是你的生活目标吗?啊?”
一句话就给了她答案,如果没有曾子歌,接下来,她打算去做什么呢?哪怕是为了伤害他,至少,还是为了他,至少,生活里,还是有他。
这个念头一旦坐实,秦小狐不由得又狠狠地骂了自己不小十个“笨蛋”。这完全不像是一个翻得了围墙、杀得了木马、斗得过小三、打得过色狼的新时代剽悍女性的作风。
“别想那么多啦,亲爱的,”灵珊安慰她说,“顺其自然吧,反正船撞桥头自然沉……”
这句安慰实在太有用了,功能类似鸡血。
告别的程序,她决定按先易后难的方法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