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清秋一定是从灵珊那里得到这个人人皆知的八卦。
他居然在日理万机的情况下,抽时间打来电话求证,他说:“是不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啊。”秦小狐老实说。停了停,她又说:“你听起来好像没有要恭喜我的意思啊,就好像这是个坏消息一样。”
“没有没有,我只是觉得,最好别给同一个男人两次伤害你的机会。”穆清秋说。
“这个我晓得我晓得。”她敷衍地点头。
她想。穆清秋,你不知道内情,什么都不知道,理智而有条不紊的你,是绝不会让自己的感情陷入这样手无寸铁的境地。
想着想着,一股对灵珊的佩服油然而生,原来这姑娘,并不是胸大无脑,最起码,她挑选男人的眼光,很有水准。
她准备在灵珊从“采莲坊”回来之际,给予她由衷的赞美。
灵珊回来了,她回来的姿势,既严肃又亢奋,那种难以言喻的表情,就像亲眼见到火星人登陆地球。宿舍就秦小狐一个人,她在网上投递简历。虽然曾子歌说了一毕业就带她去江南,但是,谁知道呢?
本地一个著名的广告公司招文案,她投了一份去试试。
灵珊闪身进来,把门关上,靠在门背大口喘气。她穿着千鸟格的泡泡袖连衣裙,裁剪很精细,胸口开得恰到好处,既展现出一片曼妙的肌肤,又不露出任何不该露的内容。这片曼妙如今是潮湿一片。
她很惊讶:“美女,你这是跑回来的?”
灵珊点头,喘着气说:“我……我发现了一个惊天的内幕!绝对很强很震撼!唐宋,唐宋她竟然有个儿子!”
秦小狐的思维是传统型的,她想了想说:“这么说,她结婚了?看起来穆清秋好像不知道……”
灵珊走过来,拉过椅子坐下,抓起桌上的一瓶喝剩的饮料,喝了一口说:“他马上就会知道了!”
在思考怎么告诉穆清秋才能不显得她像个猥琐的告密者之前。她激情四溢地向秦小狐描述了她发现内幕的全过程。
从唐宋那里出来,她到芝麻街街口坐公交车,上了车坐了几站路才知道上错了车,只好到路的对面,坐了同一路再倒回芝麻街站。折腾这一个来回,她觉得有点饿了。正好,在芝麻街街口,有一家百年老字号的馄饨店。
她决定去吃一碗馄饨先。
等馄饨的时候,她四下张望。
隔桌有一对母子,儿子大约五岁,正在和母亲讲着什么,儿子边讲边笑,母亲边笑边听,那场面十分有爱。那母亲不是别人,正是唐宋。
秦小狐问:“你怎么肯定是母子,或者是朋友的儿子什么的。”
“如果是你,你会喊你老娘的朋友喊妈妈不?再说那气场,活生生就是一对母子啊。那孩子简直就是唐宋的翻版,如果不带偏见去看,他真是一个迷人的小正太!”
秦小狐点头。
“天哪,”灵珊把手指放在嘴巴,表情僵住……半响,她才定定地看着秦小狐,说:“你说,会不会,穆清秋就是孩子他爹呀!”
秦小狐也僵住,心里的滋味奇怪得说不出来。
“我要回去一趟,和穆大叔长谈,一探究竟。”灵珊做了决定,那架势,俨然已是穆某的正牌女友。
对这个突如其来的重大发现,秦小狐决定保持沉默。就她的身份而言,沉默是唯一的选择。
灵珊收拾了包包就搭上公交车去了火车站,搭乘城际高速列车回洞庭了。
秦小狐想象着火车载着灵珊在夜色中轰轰烈烈地前进,如同灵珊走向穆清秋的姿态,那么义无反顾,绝不回头。
她的心,真挚热烈,宛如少女,不怕受伤害。也许不是不怕,而是还没受过伤害,所以没有阴影。唉,秦小狐想着想着,轻轻笑起来,自言自语:“嗯,灵珊,你真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世界是你的。”
灵珊走了的第二天上午,就有人打电话来宿舍找她。电话那头的人自称是灵珊的导师,限她今天之内,赶到实验室做实验,否则他会很生气,后果会很严重,
秦小狐决定找个借口替灵珊掩饰,她说:“她今天来不了,她回老家结婚去了。”
这一招果然狠,导致“啊……”了半天,愣是哑口无言,啥也没说出来。
那个著名的广告公司打电话来,约秦小狐去面试。她心想广告公司这种机构,里面肯定尽的俊男靓女,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她要是穿得中规中矩,就容易给人留在刻板老气的没有创造力的印象,直接用目光将她踢出局。
虽然她不像穆清秋那么重身份爱面子,但是第一印象很重要!绝对的!
她在衣柜里选来选去,最终选了一件不规则下摆的双层桑蚕丝裙衫,裙衫的亮点在于它复杂的印花,色彩奔放艳丽,相当吸引眼球,这是她在淘宝上买的,是冲动与脑袋进水的结晶。下边一条灰色铅笔裤,鞋子穿什么呢?她还有一件同样夺人眼球的冲动之作,一双从淘宝买的彩虹色高跟鞋。
这样组合起来,那真是,十分地,绚丽夺目。她从来没把这些穿在身上走出宿舍门,但今天,她认为她穿出了广告文化的创意美。
她刚走到前台,只来得及说:“我是秦小狐,经理约我来面试。”她马上产生了捶胸顿足的懊悔!神哪,你看看吧,放眼望去,里面的格子间,一个个都穿着白衣黑裤的制服,整齐得如何秦始皇的兵马俑。就连做花瓶功用的前台,都穿着端庄的职业装!
当她穿过半个公用办公间,走向经理的私人办公室时,她只有一个感受:我好想表演胸口碎大石!因为,她遭到了……参观……那些兵马俑,用参观外星生物的眼神,围攻了她。
经理就问她:“同学,知道四大名著吧?”
她点头:“知道。”
经理说:“好,用四大名著造句。”
“生在水浒的世界,却长了颗红楼的心。在这个三国纷飞的年代,独自去西游……”
经理也思忖片刻,然后说:“好,明天就来上班。试用三个月,唯一的要求,同学,请严肃着装。”
从经理办公室出来,她再度穿越大半个公用办公间,再度接受参观。她目不斜视,嘴角微笑,努力让姿态显得镇定自若。可是谁知道呢?在平整的地毯上,也是会崴脚的,严格地说她并没有崴到脚,而是崴到了鞋跟。
事实证明,皇冠店的信誉也是有待考察的,这双来自三冠店的花哨而便宜的高跟鞋,质量真是太差了,就这么轻轻一崴,鞋跟脱落了。她不由得懊悔当初匆匆给了那掌柜一个好评,实在太辜负她的善良了。
为毛鞋跟偏偏在这里脱了呢?离门口也就七八米远了,哪怕坚持到门口也好啊,她可以捡起鞋跟,快速闪走,运气好的话,还可以不被察觉。可眼下,她只能掩面泪奔了,当然还得捡起鞋跟,这实在,太太太悲催了!
她蹲下身,迅速捡起鞋跟,掩面朝门口一瘸一拐地快走,她已经能够健步如飞了。
她实在太太太健步如飞了,她撞到一个迎面而来的物体,一摞高高的资料,它们被一个男孩捧在手里。资料哗啦一声,全部自由落地。
她忙道歉:“对不起啊,对不起,我来帮你捡……”
男孩望了望他,眼里一抹异彩水草般掠过,唇角浮起笑意,说:“没关系没关系,你是刚来面试的吧?你进来的时候我刚好出去……”他眼角的余光瞟到她手里的鞋跟,发现她站立的姿势是那么不平衡,便说:“你先走嘛,我自己来捡,很期待和你做同事哟。”
男孩的声音温厚爽朗,像夏天午后大麦茶。
他看上去比自己小一点,但是,他挺帅的。
哈,小狐一边艰难又故作自然地走进电梯,一边为自己在眼下的窘境还能对一个陌生帅哥进行审美而感到惊讶。
到了大街上,她走到绿化带旁,脱下另一只尚且健全的鞋子,举起来在,瓷砖上狠狠地对着鞋跟敲,三下两下,鞋跟成功脱落。
把已经变成平跟鞋的鞋子穿回去,两只鞋跟扔进垃圾桶。
她思考之后,决定特意去买一身严肃的衣服。
说起来,她挺节省的。
哥哥去世后,她把家里的房子租了两间出去,每年有房租收入。
林东以组织的身份,给了她一笔抚恤金,数目差不多够她读完大学。穆清秋替他做主,把那笔钱存了定期。然后他给了她两张卡,一张储蓄卡,一张信用卡的副卡。她几乎不会刷信用卡。而储蓄卡里的数字,从来没有低于过四位数。她小时候听过这样的故事,说,有一种叫夜明珠的东西,只要放一颗在米缸里,那里面的米就永远不会少,你舀了一勺,夜明珠就立刻让它涨满一勺。穆清秋就是那颗夜明珠。
从前是哥哥,后来是穆清秋,他们给了她安稳无忧的生活。连说的话都如出一辙:“什么都别说,也别管,我只要你过得好。”
还有一个曾子歌,他带着乐队每晚跑场,参加商演,收入不错,反正自从和秦小狐在一起之后,他所思考的,都是两个人的生活。说起吃早餐,他想的都是:“小狐吃什么?”或者“我们吃什么?”
有了这些男人的强大庇护,导致赚钱意识先天不足的她,在后天也没能得到发展与锻炼。
在商场里转了一圈,她买了两件款式大同小异的白衬衣。她有两条款式偏严肃的半裙,陪上帆布鞋,在意念力想象了一下,还算团结紧张,严肃活泼。
她觉得肚子饿了,又买了包饼干,付款的时候,收银员说:“没零钱了,找你两个塑料袋行不?”
“不如找我两个泡泡糖。”
饼干实在太干了,大热天的,吃起来真是受罪。路边有个冰饮店,她拐进去,对对卖刨冰的小妹说:“一份刨冰,多加点红豆多加点西瓜多加点冰。”
“那就是两份了。”
“好吧,两份。”她一向不会在类似的小问题上和谁计较,反正两份她也吃得完。
慢悠悠吃完两份刨冰,确切地说,是撑完,真的很撑啊,再加上饼干,肚子都鼓起一块了。走到街上,她剥了一个泡泡糖,吐着泡泡悠闲地走朝公交车站走去。
电话响了,接起来,是曾子歌,“小狐,你在哪?”
一天没联系了,才又听到他的声音,她心里有开花的感觉。她喜欢听他的声音。
“在街上啊,就准备坐车回来。”她不想这么早告诉他她去面试了工作。
“那我在校门口等你。”听起来他也很欢喜。
“啪——”一个大大的泡泡爆了,黏在手机屏幕上,她一边擦一边望着公交车来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