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狐在图书馆里忙活,她的论文已经快定稿了,但是导师叫她再增加一些证据,能使论点更加鲜明突出。
她包里的手机振动起来,她低头一看,蓝小龙。她没空理,直接按了挂断。蓝小龙一直没死心,隔一段时间就要打电话来游说秦小狐,要她跟他一起参加演出。得到拒绝,必定要咆哮一阵,才能作罢。就像某种病毒定时发作。
电话马上又振动起来,她起身去外面接。她了解蓝小龙,他具有一种地球罕见的偏执症,她要是不接,他能一直打,打到手机没电,然后再继续往宿舍打,她不接电话他绝不罢休。
她只得接了电话,压低声音,说:“我在忙,有什么事长话短话。”
“离开幕式只有两个月了,团长要我确定搭档,要开始排练了,你快回来呀。”
等等,他这话什么意思?我什么时候答应他了?啊?真是自作主张,就像放了三天的面包,干得咽不下去。
“喂!”她说,“蓝小龙你的小脑是不是被驴踢了?你还能听懂人话吗?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什么芭蕾舞什么开幕式,关我鸟事!我要在忙着毕业论文呢。”
“我求你,最后一次,求你……”
“就算我愿意也不行啦,我摔断了腿,伤筋动骨一百天,等我满了一百天,艺术节都闭幕了。”她夸大伤势,事实上她的扭伤已经好得差不多,就快健步如飞了。
“啊!摔断了腿?!怎么搞的?!”他焦灼起来。
“哦,这个嘛……”她思忖一下,干脆道:“为了去见我爱的男人呀!我太激动了,忘了是二楼,就从窗户里飞奔出去了,结果就……”
“又是你爱的男人!就是那个姓曾的会唱歌的吗?他都为你做了些什么!我为了你也跳过窗户,难道你就忘了?!小狐,你越来越狠心了!小狐,你怎么这样对我!!”咆哮很猛烈,像一个浪头,把她打得一个哆嗦。
“忘了吧……”她轻声说,电话断了,她又喃喃道:“对不起……”
坐回座位上,她无法继续投入论文的整理工作,她靠在椅背上,望着窗外。一排排的泡桐树,高大,古老,开满紫色白色大团大团的花。从前,排练厅外面,也有这样的一排泡桐树,初夏也开满这样的花,她旋转着,旋转着,一扭头,就看见那些花,花团锦簇,美好得如她所拥有的一切。
当你不能再拥有,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忘记。忘记了今天,明天就是全新的一天,你说,该多么好。
她拿起手机,在短信息里输入:我的狠心,是为了让你忘记。想了想,又删除,没有发给蓝小龙。有风吹来,白色的窗帘随风飘拂,遮住她的脸。她闻到泡桐花浓郁的香气,她想,其实我有点伤感。
灵珊果真每天都跑去“采莲坊”。
可她明显没能博得唐宋的好感,唐宋不冷不热地说:“灵小姐,如果你想知道关于穆清秋的事,你还是回去吧,我与他的那些事,只属于我们两个,不想说给外人听。”
灵珊的心脏是很强大的,这小小的打击,她承受起来绰绰有余。她欢喜活泼地说:“十字绣看起来很好玩啊,可我不会绣,你这里不是说买半成品就免费指导嘛,我是来拜师学艺的。”
唐宋也就不好再打击她,淡淡应付着她。
灵珊回来说:“哈,我改变战术了,以前是想通过她了解穆清秋,现在我想了解她!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嘛!”
她还有心思地,特意选了一副高难度的绣画,一副玫瑰图。光是玫瑰花,那深深浅浅的红,就有十几种,幸好她没有色弱,颜色识别能力强,否则,真是自讨苦吃。但她很快发现,即使这样也真是自讨苦吃,因为她根本就不喜欢十字绣这种细致的DIY,她宁愿去实验室,拿着瓶瓶罐罐做实验。
实验是化学系毕业论文里不可缺少的环节。她的论文是写好了,交给导师了,文字部分是通过了,可她还没去现场做实验给导师看。
她忙于十字绣事业。既然苦是自己讨来吃的,要一定要吃出甜的味道来,她决定寻找乐趣。她忽然想到,把绣成的玫瑰装裱好,送给穆清秋。啊,他可以挂在卧室里,床头的位置,啊,他每天醒来就能看到,就会想起她,太好了。嗯,等他们结婚了,现在挂十字绣的位置,应该挂上婚纱照,十字绣就移到书房去,如此一幻想,美哉美哉!
她笨手笨脚,绣得艰难而缓慢,但她却情绪饱满,器宇轩昂。连唐宋都为她的这副专注的姿态所感染,对她多了些真诚,也会在闲聊间无意中就透露出一些她与穆清秋的细节,让灵珊如获至宝,她随身携带了一个小本本,把她认为有价值的信息,都记录下来,以备参考。
看她如此孜孜不倦,秦小狐不由得感慨:“我要是穆清秋,一定非你不娶。”
“少来了,都没见你透露些有价值的信息给我,亏我们还是好姐妹。”
“我所能回答你的,‘百度’也能回答你,虽然我从生下来就认识你们家穆大叔了,可是我,真的,不了解他。”她的确不了解他。童年时,她太小,不懂了解;少年时,他去了外地念书,没机会了解;后来,他成了她唯一的亲人,他展示给她的一面,是一个兄长的形象。她所能了解的,也就那么有限。
想到这里,她才蓦然惊觉,穆清秋,是不是一直在对她回避着什么?
夏天天亮得早,人还没醒,阳光就照进窗户里来了,秦小狐的床正对着窗,阳光洒在她脸上。温热。刺眼。不得不醒来。
她穿着碎花的吊带睡裙,头发散落在肩上略显凌乱,神情迷糊,她穿着拖鞋走向阳台,她想望一望今天的天,这是她每天的习惯。
她望了望天,天空呈现出难得的干净悠远,太阳斜缀在云海之中,显出几分天真可爱
她望了望地。地面是碎鹅卵石铺的校园大道,大道旁是法国梧桐,枝繁叶茂,翠绿安好。
正对阳台的梧桐树下,一个男生,穿白色条纹T恤,灰色长裤,白色帆布鞋。打扮得青葱又纯情。他少有这样装扮,他一向扮酷,扮时尚,扮明星相。更纯情的是,他手里还捧着一束花。噢,曾子歌。
秦小狐顿时呆住。
刹那间产生时空错觉。
那一年,也是这样的清晨,空气温润,阳光宜人。曾子歌手捧玫瑰,站在树下,接她去上课。她也是这样的出现在阳台,迷糊中散发着少女的娇羞与美好。他望着他的眼神,清澈而深邃。她与这眼神交汇的一瞬,她的心,尘埃落定。
就是他了,她会爱他,跟随他,永远不会伤害他。那是她彼时彼刻的心灵写照。
而此时此刻,她探究地望着他,想,我说哥们儿,你真的准备好承受伤害了么?我可不会心软的噢。
他挥着手里的花,大声喊她:“嗨,小狐!”
无论如何,她都还是认为,她的名字,由这个男人喊出来,最是动听。
她刷牙洗脸,换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平跟的小羊皮凉鞋。她少有穿得如此甜美,走到他面前,他眼里波光潋滟。他的摩托车停在身后,他拿过头盔替她戴上,还很细心地把头发拢了拢,说:“带你去吃早餐,老地方。”
像从前一样自然,仿佛从前不是从前,而是昨天,中间那些曲折,全都隐匿不见。
她侧身坐在后座上,裙摆在晨风中轻舞飞扬。
那一年的那一天,也是这样的清晨。他骑着脚踏车,带她穿过校园,向大家宣告他们的爱情。一路艳羡的,嫉妒的,含义复杂的目光。
车到桃花园干道上,一个女生张开双臂,冲过来,拦在摩托车面前。她穿的是一件式样夸张的蝙蝠衫,所以那样子像一只巨大的直立风筝。
随着刹车声响起,女生走过来,说:“曾子歌!给我解释清楚!”
“我没什么好解释的。”
“你又和这个贱人在一起了!什么意思?”女生不依不饶。
“不关你的事,叶雯雯,别再幼稚了,好吗?”
“我真心喜欢你!我做了那么多事,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曾子歌!你真是铁石心肠!不,就算是铁石心肠,也比你好,铁石心肠都该感动了……”原来小三也可以深情而悲伤。
秦小狐跳下车,施施然走到叶雯雯面前,说:“你个不要脸是不是以为四海之内皆你妈啊,谁都得惯着你?给老子滚开!”
说完,上车,说:“走。”
曾子歌脚下一踩,摩托车扬尘而去。
“从今天起,我绝不允许任何人再欺负我!”从后视镜里,曾子歌看到秦小狐张牙舞爪的模样,心下一阵抽痛,在爱上她的那一刻,他就对自己说:“爱这个女孩,不让她受任何伤害。”
“永和”豆浆店的豆浆还是那么香,油条还是那么酥,早间新闻又在播报哪儿哪儿地震了,哪儿哪儿飞机失事了,秦小狐暗想,原来我不算是最倒霉的。
“等毕业了,我就带你走,去江南。”曾子歌喝着豆浆说。
“好啊好啊好啊。”她坏笑着说。
“一会你先回学校,我去酒吧那边,现在就着手准备,一毕业就走。”
吃完豆浆走到门口,曾子歌一边蹲下身,一边说:“你的鞋带散了。”他替她系鞋带,动作跟过去没有两样,拉紧,交叉,打个蝴蝶结。
她总是穿帆布鞋,却总是系不紧鞋带。
后来她认为她不需要自己系紧鞋带。
她有了他。
她低头注视他,清爽干净的头发里,竟有几丝白发。
心忽然就抽搐了,离开她以后,他的日子过得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