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志远的肩膀抽了一下,然后他说:“我翻了个白眼,鉴于你看不到,我只好说给你听。”
“你找死。”我嘴里含着的一口酒全喷了出来。
“而且颜色太娘。”他又悄悄补充一句,然后迅速从我面前跳开。
我忍住笑,“男人的学历和相貌向来是反比。只有找不到女朋友的男人,才有志气读到博士。你就别挑剔衣服的颜色了。”
“我丑?我读小学便开始收情书,从来没有落空过。连我们物理学院那些鬼佬女人,都纷纷拜倒在我的牛仔裤下!”阮致远大言不惭。
“谁能证明?”我仰起头,酒劲也随之上来,连眼前的“没头衫”都失焦成一道虚影。
“不信你摸!”粉衫一下便靠过来。
来不及拒绝,一双看不见的手已经握住我的手,径直触摸向那领口虚空之处。
许是酒壮色胆,许是那份醉意让人忘却廉耻、荣辱、矜持和男女有别。
我屏住呼吸,仔细感受他的轮廓。
他有一只好精致的下巴,新长出来的胡须略微扎手。
再往上是面颊,微微内凹——嗯,略微瘦削的脸,稍嫌清高孤傲的颧骨。皮肤倒是很紧致、细腻,有绸缎般的清净细滑的质感,且微微有些凉,连我的手指都忍不住留恋。
顺着面颊摸上去,是两道浓眉,毛茸茸的,摸起来像毛虫舔舐指尖,酥酥的。往下,眼皮轻垂,细长的眼线安静地蛰伏着,睫毛也是毛茸茸的,密密实实的,在我手指尖不安地微微颤动。
哦,他还有一管又挺又直的鼻,那轮廓应该是清朗而不失俊秀的。
然后是唇——弓形的唇,厚软、湿濡,暖而柔,我的手指轻轻从他唇瓣上滑过去,连唇纹都没有,唇角此刻正微微向上翘着——哦,我摸到一个笑容,实实在在的笑容。
“你在笑什么?”我不解地问。
“我们俩好像在表演盲人摸象——”他一说话,暖热的鼻息便扑到我的指尖,湿的唇一下含住我的手,吓得我惊叫一声缩回。
“阮致远,你差点咬到我!”我忙用愠怒掩饰自己的慌乱和胸口处异样的擂动。
“小姐,是你在问我问题,我当然要回答!”他顿了一下,呼吸也有点乱,听得出他在竭力憋住笑意,“我是不是很英俊,让你不忍释手?”
“哼,你刚才也说盲人摸象,你见过英俊的大象吗?”我故作不屑,但其实心里不住暗叹——可惜了,这么好的皮相,却谁也看不见了。
“唉,其实我长什么样子,早就不重要了。”他叹口气,“反正也没人看得见。”
“嗯,其实你长得挺像我喜欢的一个明星。”我怕他情绪再次低落,忙将话题岔开。
“这你也能摸出来?谁?玄彬?还是赵寅成?”他得意扬扬地往墙上一靠。
“NO,小沈阳!”我举起杯子当话筒,还故意学着扭了两下。
“林净植,我虽然不能被看见,但不代表你可以随意污蔑我哦。”他站起来用力拍了拍我的头,表示愤慨。
“小沈阳多受全国人民喜欢啊。像他怎么是诋毁你呢?”我跳起来躲开,一脚踢在矮茶几上,疼得龇牙咧嘴。
阮致远忙走过来扶我坐下,“林小姐,你有没有想过,你总是磕磕碰碰,是因为嘴巴太损了导致的?”
“你才损!”我用力拉过他的衣服,在他肩头狠狠拍了一掌。
这一下,气氛闹起来,连月亮都多了几分喜庆。
我心里暗自松口气,今晚,他应该没心情再对月伤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