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瑞狄斯已不像二三十年前那样名闻遐迩了。当时,整个剑桥以至大半个地球都为他而震动起来,真可谓极一时之盛。我记得他有一句诗给我的印象很深:“我们活着,不成刀剑便成砧板。”当时,我既不想成刀剑,也不愿当砧板,自知也非刀剑之材。看来,这句诗并没理由令我灰心丧气,因为当时梅瑞狄斯还处在浪潮之上,也许浪潮会使他声誉更高。但到了1900年,他享有的作为精神支柱的象征已一去不复返了。他的哲学观点并不健全,他对滥情主义的猛烈抨击使这一代人忍受不了。这代人也反对滥情,而所用的方法却比他高明。这说明爱唱陈词滥调的人,本身就是个滥情主义者。他对大自然的看法也不像哈代那样始终如一,许多观点跟萨里的相像,认为什么都是松散凌乱的。他无法写出像《还乡记》开头一章那样水平的文章,正如无法将伯克斯山移到萨里伯里平原一样。他由于对英国的自然风光存在的悲剧因素和永恒因素一无所知,所以对人生存在的悲剧因素也不了解。当他态度认真、思想高尚之时,也会慷慨激昂一番,但过后又颓丧下去。我觉得他有一点跟但尼生很相似:往往无法冷静地控制自己。他在小说中表现的社会价值观大都是生拼硬凑的,弄到裁缝不像裁缝,板球比赛不像板球比赛,甚至火车不像火车。他所写的士绅家庭成员宛似刚从箱子取出来的玩偶,东歪西倒的,连胡子上还沾着稻草哩。由此可见,他笔下人物所处的环境是离奇古怪的。部分原因是他缺乏想象力,这点不足为怪;部分原因是矫揉造作和处理不当。这些生硬空洞、令人难以忍受的说教,以及将题材局限于郡市世家等原因,使他逐渐销声匿迹了。尽管如此,他仍不失为一位伟大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仍不愧是个出色的设计师。因此,我们在谈论情节时该向他表示敬意。
梅瑞狄斯的小说,情节并不十分紧凑。我们无法用一句话将他那本《哈里·李奇蒙》的情节加以概括,但对狄更斯的《远大前程》则可做到。虽然这两本书写的都是一个年轻人弄错了其财产来源的故事,但梅瑞狄斯设计的情节与其说像座悲剧女神或喜剧女神的庙宇,不如说像分布在树木婆娑的山坡上一座座幽雅的凉亭。他的人物要凭本事才能到达这些亭子,才能在那儿以崭新的面貌出现。这样,人物引出事件,事件造就人物,两者紧密柏连。梅瑞狄斯正是靠这些来设计情节的,因而总是令人爱不释卷。有些地方感人至深,结局也往往出人意料。这种出人意料之感,会随即产生“啊,写得多好!”的效果。这就是情节成功的象征。真的,人物应一步步地前进,而情节则该出人意料。在《包全普生平》一书中,出现鞭打希拉尼尔医生一事就出乎读者意料之外。我们知道,埃弗拉德·朗弗里十分讨厌希拉尼尔,对他的鲁莽行径产生了误解,而且妒忌他对包全普的影响;我们还看到他对罗莎孟德的误会在加深,看到巴斯克烈的挑拨离间。总之,梅瑞狄斯像玩纸牌似的让人物一步步前进,但当这事件发生时,往往使读者以及书中人物都感到意外:原来一个老人出于某种崇高的动机,鞭打另一个老叟。这种既可悲又可笑的事对两个老人都产生了影响,也使书中其他人物起了变化。这件事并非《包全普生平》的中心——其实它并没有中心。作者主要想使它作为一道门户,好让整个故事能以新的面貌通过,临到结局时包全普给淹死了。后来,希拉尼尔和朗弗里又在他的遗体前言归于好。梅瑞狄斯的意图在于使情节符合亚里士多德提倡的匀称原则,并使该小说像一座修心养性的庙宇出现。然而他失败了,因为《包全普生平》仍有一系列事件要安排,访问法国也是其中之一。而这些布局要来自人物,又对人物产生影响。
现在,我们再扼要地描述一下情节的神秘成分。根据“王后死了,后来才发现她是因悲伤过度而死的”这个公式,我可再举一例说明。这个例子既不是狄更斯的《远大前程》也不是科南·多伊尔的作品,而是梅瑞狄斯的《利己主义者》。举这本书为例比较适宜,因为它以情节曲折、感情隐晦著称,而且事情就出在丽地西娅·戴尔这个人物身上。
作者一开始就将丽地西娅的内心活动和盘托出,因威鲁拜爵士曾两度抛弃了她,使她十分哀伤、沮丧。后来,作者为了取得戏剧性效果,不再描述她的内心活动了,只让情节自然地发展下去。直到威鲁拜感到没把握赢得克拉娜的爱情时,才在一个关键性的午夜向她求婚,岂料这一回丽地西娅的态度完全变了,断然地拒绝了他。梅瑞狄斯对她的转变一直避而不谈。说实话,如果我们知道了她的转变经过,反而会感到这出大喜剧味同嚼蜡了。威鲁拜爵士的碰壁是理所当然的。老实说,假如作者让我们看出他事前设下的圈套,我们就领略不到其中的乐趣了。正因为这缘故,作者没将丽地西娅态度冷漠的原因透露出来。这是情节与人物经常会顾此失彼的无数例子之一。梅瑞狄斯在这里却把重点放在情节上,可见其造诣之深。
我还可以举一个放错了重点的例子——不过是一次疏忽罢了。那是夏洛蒂·勃朗特在《薇拉德》一书中出现的疏忽。作者没让露西·丝诺说出她发现约翰医生原来是她从前的伙伴格拉姆。后来真相大白时,我们不禁为这种情节安排拍案叫绝。不过,这会使露西的性格完整性大受影响。因为在此之前,她给读者的印象是,此人的性格是一贯乐于将自己知道的事全部端出,这似乎是作者有意交给她的道义上的任务。可是这一回她却屈服于压力没敢说出来,这就令人有点懊恼了。不过,这只是一点小疏忽,对她不会有什么损害。
有时过于强调情节,也会使人物的性格难以表现,或者使人物在命运的安排下显得无所作为,从而令读者怀疑其真实性。这类例子我们可从托马斯·哈代的小说中找到不少。哈代比梅瑞狄斯更伟大,但作为小说家来说,哈代的成就却不如梅瑞狄斯。依我看,哈代实际上是位诗人。他是在极盛时期进行小说构思的。从性质上说,他写的小说不是悲剧就是悲喜剧,读起来琅琅上口,铿锵有声。也就是说,哈代安排的事件,很注重因果关系,而整个部署则立足于情节。人物只能按照情节的需要进行安排。所以哈代的小说人物除黛西(她令人感到是个不受命运摆布的人)外,都令人不大满意。他笔下的人物似乎都陷入各种圈套之中,最后连手足也给捆绑起来,只好听任命运的摆布。然而,即使为了情节而牺牲一切,我们并没看到其情节有什么引人入胜之处。命运在主宰着我们,而不是对我们产生影响,这就是哈代写的威克萨斯小说给人们最深的印象。哈代的剧作《王朝》写得十分成功,可谓铿锵之声可闻。尽管人物之间互相争夺,但仍受因果关系制约。同时,人物与情节环环扣紧,虽然哈代的小说竭力使超越一切的令人畏惧的命运在起作用,但一直未能令人相信其真实性。当朱迪遭到不幸时,我们总感到有个要害问题没解答,甚至未接触。也就是说,这是情节要求人物过多迁就造成的。人物除了有点乡下人的气味外,毫无活力,显得又瘦又弱。这就是浏览了哈代的小说后得到的概念,他对因果关系的强调已远远超出了能够允许的程度。作为诗人、预言家和学者的梅瑞狄斯是无法与他匹敌的。但梅瑞狄斯却了解小说应坚持什么,在什么时候人物该迁就情节,什么场合该让人物尽量发挥作用。谈到准则,我看并没什么准则可循,因为我喜爱哈代的作品比梅瑞狄斯的更甚。从我上面谈的可以看出:我跟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不同。表达人类的情感除了通过情节外,还应寻求其他的方式,决不要严格地局限于情节这条渠道。
在情节与人物进行两败俱伤的战斗中,情节往往会进行卑鄙的报复。差不多所有小说的结局都显得软弱无力,原因就在于要靠情节来收场。这样做是必要的吗?为什么小说家感到写不下去时不立即搁笔呢?啊!问题在于他务必把事情交代得一清二楚。在这种情况下写出的人物往往死气沉沉,读者最后对他们的印象是毫无生气。在这方面,我可以举《威克菲尔德的牧师》作典型例子。这本小说的上半部显得巧妙和新颖,但下半部就流于呆板和一般化了。开始时,事件和人物的出现都很自然,但后来便不得不迎合结局的需要,最后连作者也感到这么做不大合适。“我无法写下去了。”他说,“虽然那些事是常见的,不值得大惊小怪。只有出现异常的情况才会令人惊讶,可是我必须有所反映呀。”诚然,哥尔德斯密斯并不是个重要的小说家,但他的大部分小说所以失败,就在于当他搁笔思考之际,那些有血有肉的人物却受到逻辑观念所束缚。按照这个逻辑,最后除了死亡和团圆之外,一般小说家还能以什么收场呢?对此我也不知道。可见,死亡和结婚是他把情节和人物连结起来的看家本领。而读者也大都希望他那么写,因为结局出现团圆或死亡,他们才认为是合乎情理的。小说家呢,也够可怜的,总得如此这般地写完为止,因为他跟别人一样要过活呀。因此,人们从小说中听到尽是钉棺材或奏弦琴的声音,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结局松散,这就是我们对小说归纳出的通病。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二:首先是劲头未能始终如一,这一点作家和工人同样存在;其次是上面谈到的困难;人物变得难以驾驭,羽毛丰满了,大有日后要大显身手之概。可惜作家为了按时完成任务,只好依照个人意愿动笔,甚至将自己当作书中人物。尽管他不断提到各人的姓名,还用引号说明他们的情况,但他笔下的人物不是不知去向便是呜呼哀哉了。
所以说,情节是小说的逻辑面。它需要有神秘感,但神秘的东西必须在以后加以澄清。读者可以在扑朔迷离的天地中进行摸索,而小说家却不能。他必须驾驭自己的作品。在这儿投下一线光亮,从那又留下一丝阴影。他还要不断自问,用什么办法才能使情节取得最好的效果?他事前应心中有数,要置身于小说之上,动笔之前,要始终考虑到因果关系。
现在,我们务必自问一下:这种设想是不是写小说的最好方法?为什么写小说一定先要心中有数?能不能让其自然发展?为什么它要像戏剧那样有个结局呢?能否留条尾巴?为什么小说家一定要置身于小说之上驾驭一切,而不能投身于小说之中,让作品把自己带到无法预见的境地去呢?情节可以是扣人心弦的,但它毕竟借鉴于戏剧,借鉴于空间有限的舞台,所以才会受到盲目崇拜。难道小说不能找到一种既不拘泥于逻辑又比较适合于自己特色的结构么?
有些现代作家认为可以做到这样。现在我们就以一本最近出版的小说——完全摈弃上述情节,并试图用其他东西取代情节的书——为例吧。
我曾提到过纪德的《伪币犯》,这本书把两种方法都用上了。纪德还出版了他在写该书时的日记,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怀疑他不会在重读这部小说和日记以后,将再出版一本经过最后综合的作品。它将告诉我们小说、日记以及作者对两者的印象是互相影响的。在对待体系性作品方面,纪德的态度确实比其他作家要认真些,这正是大家对他感兴趣的原因,也是评论家们值是仔细研究的地方。
我们首先看看那本被认为是客观逻辑典型的《伪币犯》当中的一个情节或几个片断吧。这本书的主要片断是关于一个名叫奥立维尔的人的故事。此人长相漂亮,风度翩翩,但并不幸福,后经作者的精心安排,他不仅得到了幸福,而且造福于他人。这一片断——如果我可以用粗俗语言的话——真是迸发出感人的“生命之光”。尽管它毫无新意,但仍不失为成功之作。但这个片断决不是全书的中心,类推下去的片断也不是。因为那些片断只写奥立维尔的一个名叫乔治的同学使用伪币,并胁逼另一同学自杀之事(纪德在日记上已载有此事的素材,说他兴起创造乔治的念头来自他抓到的一个偷书男孩;其余则取材于在卢昂破获的伪币集团,以及从克拉蒙至法兰德一带发生的儿童自杀案等等)。然而,奥立维尔、乔治、万山和巴勒德等人都不是小说的中心人物,只有爱德华比较近似,因为他是位小说家。而且跟纪德的关系就像克里梭与威尔斯那般密切。爱德华也像纪德那样爱写日记,而且正在写一本题为《伪币犯》的小说。他同克里梭相似之处是:两人都遭到社会的抛弃。爱德华的日记,记载的事均发生在情节整个片断出现之前,后来继续延伸,直至形成纪德的整部小说为止。爱德华不仅是记载者,而且是参与者。是的,他挽救了奥立维尔;奥立维尔也挽救了他。还是让他们逍遥自在去吧,我们不必再谈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