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香港我才知道,他还是那个既聪明又会算计的沈念。
他的衬衫头发和香水,都是一丝不苟的。他压根不像病人,他笑得自信又狡黠。我不知道是该质疑那么多给我讲故事的人还是应该质疑我的眼睛。他还是沈念,不是上海的糖醋排骨,北京的烤鸭。他是速食面,到了哪里就有哪里的味道。他看上去就像土生土长的香港男人,十分精练,戴名牌黑框眼镜,开奔驰越野车,说流利粤语,和电影里梁朝伟的发音没有区别。
我坐在他的车里愣了好久才问出来:“你真的在法庭上晕倒了吗?”
他特别认真地看了我一眼,突然笑起来,越笑声音越大:“当然是真的,那几天太累。我也是昨天才刚出院的。”
沈念绝对耍了心机,就是我现在还没找到这个天衣无缝的故事的裂口在哪儿。不过我还是希望看见这样的沈念,我不想他像上次见面那样,握着我的手哭个不停。男人不应该让自己显得懦弱。
我的手机没办国际漫游,到了香港就再也没有电话和信息了。我想我应该亲口告诉林天一声,但是想来想去还是不知道如何开口。
沈念说:“我放大假,你想去哪里玩儿我带你去。”
我说:“算了吧,你还是好好家里休息吧。你在我面前晕倒就没那么好命了,肯定被我救死。”
“哈哈,那就不要救我,我会自己爬起来的。”
我感觉车里的冷气偏低,脊梁发凉。
香港夜晚的街道总让我有灯红酒绿的感觉,接踵而至的霓虹灯招牌冲破我的视线,拥挤错落。香港这个地方就是这样的,不亮没人看得见。一半人学浮夸,一半人变得闷骚。有坚持也有反骨,比上海更有劲。香港到处都是金饰,金子搭造的城市,就是黄金帝国。
高楼大厦是种在水泥地里的水稻,一株贴着一株,狭小的空间成就港人能屈能伸的性格。这是最适合沈念生存的地方,他就像钢筋水泥的大楼一样,虽然是迫不得已盖在这里,但如同地里长出来的那般和谐。沈念可以摔倒,也可以爬起来。可以摔倒无数次,就能爬起来无数次。即便跌倒是件痛苦惨淡的事情,香港也会让你爬起来重新成为国王。
没人介意你的摔倒。
离了婚事业滑坡的沈念,照样可以趾高气扬地开着他的奔驰消费着纸醉金迷的一切。
我抱着背包看他,他还是老了,只是偶尔让我还是有种他刚刚大学毕业的错觉,世界是崭新的,等着他去糟蹋。物欲在他的脸上扭曲成了好看的激情。
沈念说:“我脸上又没长花,看什么看。把包扔到后座吧!”
我把头扭过来,“哦。”之后把包扔到车后座,发现一个漂亮的纸袋,盯着看了一会儿,并没多问。
他注意到我目光的停留,问我:“为什么不打开看看?”
“你的东西我没兴趣。”
“是你的东西。”
“送我的?”
“算是吧!”红灯亮了,他停车转身把纸袋子丢到我身上。
我第一感官,这是个柔软的东西。
“哈?枕头啊!”
“对啊,知道你喜欢睡这个高度的。”
“我还是住酒店吧!”
“住我家。”
“我都订好酒店了。”
“住我家。”他的语调坚持,“我又不会吃了你,房子大得很,够你折腾。”绿灯亮了,他继续开车。
“沈念你变得更狡猾了。”我盯着前面的路。
“婚姻让我更狡猾。”说完他又笑。
他带我去维多利亚湾附近的酒店吃饭,可以看到夜景。我说:“你真老土。”他说他就是这样一个老土的人,没有办法。好在他订了位,并不用等。
店员化妆化得都像瓷娃娃,嘴唇红得动人。我喜欢这样的一丝不苟,粤语国语说得一样好听。沈念说粤语,签单的时候写繁体。
我特想问问沈念,他户口是不是也在香港了。这种融入肯定能帮助他活得更好,这就足够了。
沈念的前妻是银行家的女儿,再前妻是他的大学同学,无所事事的大小姐,开着敞篷跑车到处打麻将。都是那种穿得漂漂亮亮到处亮相的美少女。其他的我一概不知,沈念越来越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这种不简单让我徒然滋生一种不安全感。
沈念问我:“还是决定睡我那里了?”
我说:“你连枕头都买好了还说这种屁话干什么。”
“哈哈,你可以带着枕头睡你妈那里呀!”
“你也知道去我妈那睡觉都要自备枕头啊!”
“哈哈。你变聪明多了。”
我没再说话,跟在他后面走。跟沈念相处,聪明一点还是好的。
沈念的房子像港剧里的一样,两层,大厅宽敞带落地窗户。原来在香港当律师真的这么腐败。我还以为电视剧里的都是骗人的。
单身男人的房子还是干净整洁的,沈念从房间里走出来,递给我一条浴巾:“洗澡去吧。”我习惯性地抱着浴巾嗅了半天。他说:“你放心吧是新的。”
“你怎么知道我怕你把你老婆用过的给我。”
“樱桃,别这么说话。”
分不清楚他是认真还是漫不经心,这让我慌张。
沈念的沙发是白色的。严肃的白色,一点也不柔软。我还是尽量懒散得躺在上面。我说:“沈念,你千万别这个时候开瓶红酒诱惑我和你酒后乱性,太土了。”
于是,沈念坏笑着开了一瓶芝华士。
“就这么点儿酒你都要显摆。”
“哈。好吧。我显摆。”
“那你这冰块是不是阿尔卑斯山上搞来的啊?”
“自来水,行了吧!”
“你怎么不说马桶里的呢?”
“樱桃,这么贫,一点儿都不可爱。”
“我不走可爱路线很多年。”
“那走什么路线?”
“性感路线,你看不出来吗。”
“还真看不出来,哈哈。来让我摸摸看是不是还和十八岁的时候一样。”
我一脚踹到他脸上。
人和人之间只要不翻腾点回忆出来,一般都不会有深仇大恨。我和沈念当然没有深仇大恨,被他这么一说,多少我都感觉不自在。回忆放在心里就是故事,说出来了就是事故。
我“咕嘟咕嘟”地喝酒,脑子里却在想说点儿什么可以转移话题。
沈念摸着脑袋,站起来,说:“我找张CD,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品位。”
我终于可以放下酒杯:“没见过自己说自己有品位的,你脸皮还真是见长。”
“对,我看你该长胸部的现在全长嘴皮子上了。”
我白了他一眼,没再继续耍贫。
小野丽莎。
我一点也不吃惊。“没有特别到哪儿去。”
沈念摸着头,说:“特大众是不是?”
“这倒不是。原来你喜欢这个类型的。”
“是我太太留下的。”
“想想也是,这种小名媛不就喜欢搞小资本主义那一套。”
“哈哈。这你就不知道了。我太太最喜欢吃牛肉贡丸。”
“看来你太太也挺有劲的。”
看来沈念也不是光为了钱。我潜台词是这样的。
沈念靠在沙发上和我聊无关紧要的种种,电影或琐碎生活。我对沈念说:“恭喜你离婚,我要嫁人了。”
他说:“谁娶你啊?”
“追我的男人从我家排队到黄浦江。”
我看他没反应又说了一遍。
我说了三遍。“追我的男人从我家排队到黄浦江。”
他脑袋靠在我肩膀上,很沉。
我开始警觉,戳了他一下,呆了五秒钟。疯狂地叫他的名字,他不会就这么死掉了吧?我不断逼近崩溃的那一秒。他抬起头,说:“我的药在桌子下面,该吃药了。”他很淡然地微笑着,带着胜利的神情。我还处于惊呆的状态,一动不动。
沈念过来抱着我,说:“没事,开玩笑的。”
“我倒真希望你死了。”
“那好,现在就死。”
“你总让我歇斯底里,我讨厌你。”
他抱了抱我,越来越紧。我说:“你要杀了我吗。”他点点头。
“过去的过去了,放手吧,沈念……叔叔。”
他突然就松开手,我看着他的脸,“唰”地站起来。
“去睡觉了,晚安。记得吃药。”
第一个晚上,我们各占一房。这是应该的,我告诉自己他是老奸巨猾的沈念,不要掉进陷阱。这样想着想着就睡着了。三点多钟一辆卡车飞驰而过,是橙色的。我被惊醒,这代表我预感灵验。
橙色卡车在香港的街道上飞驰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