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让孩子树立生活自理意识。孩子只有从思想上认识到自理能力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才能从行动上主动地配合父母的培养,也会使父母在培养孩子的自理、自立能力时不花费太多的精力和时间,而且还可以大大提高培养孩子自理、自立能力的效果。
四、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来培养。孩子处在不同的年龄段都有不同的活动特征。因此,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对其自理能力的要求有所不同。
五、教给孩子一些应急应变的方法。父母可以经常设想一些特殊情况,向孩子提问,在孩子回答基础上教给孩子一些特殊处理方法。
让孩子在实践中克服自卑
一个人凡事只愿独自思考,而不实际去做,那么,其能力水平就很难得到别人的承认。如果对某个问题深思熟虑,胸有成竹,就要敢于发表自己的看法,即使自己的见解没有引起他人的注意或是错了,也不要气馁,下次继续努力。要坚信人的能力是在各种活动中,经过锻炼才会逐渐发展起来的。因此,实践教育是克服孩子自卑的最好方法。请看下面一个例子:
那是1960年10月的一天,在报社办公室里那张工作人员任务单前,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反复把那一行字看了几遍:
科宁斯——采访埃莉诺?罗斯福。
这不是非分之想吧,我成为《西部报》报社成员才几个月,还是一个刚出茅庐的新手呢,怎么会给我如此重要的任务?我拔腿去找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停住手中的活,冲我一笑:“没错,我们很欣赏你采访那位哈伍德教授的表现,所以派给你这个重要任务。后天只管把采访报道送到我办公室来就是了,祝你好运,小伙子!”
“祝你好运”,说得轻巧,可我面对的将是前总统夫人,她不但曾和富兰克林?罗斯福共度春秋,而且也有过功成名就之举,而我只是个毫无名气的毛头小伙子。
我急匆匆地奔进图书馆,寻觅我所需要的资料。我认真地将要提的问题依次排序,力图使他们中至少有一个不同于她以前回答过的任何问题。最后,我终于成竹在胸,对即将开始的采访甚至有点迫不及待了。
采访是在一间布置得格外别致典雅的房中进行的。当我进去时,这位75岁的老太太已经坐在那里等着我了。一看见我,她马上起身与我握手。她那魁梧的身驱,敏锐的目光,慈祥的笑容,立即给人以不可磨灭的印象。我在她旁边落座以后,便率先抛出一个自己认为别具一格的问题。
“请问夫人,在您会晤过的人中,您发觉哪一位最有趣?”
这个问题真是提得好极了,而且我早就预估了一下答案。无论她回答的是她的丈夫罗斯福,还是邱吉尔、海伦?凯勒等,我都能就她选择的人物接二连三地提出问题。
埃莉诺莞尔一笑:“戴维?科宁斯。”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选中我,开什么玩笑?
“呃,夫人,”我终于挤出一句话来,“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和一个陌生人会晤并开始一种关系,这是生活中最令人感兴趣的一部分。”她感喟颇深地说:“我小时候总是羞羞答答的,有时甚至到了凡事都缩手缩脚的地步,自己把自己封闭到一个小天地中。后来我强迫自己欢迎他人进入自己的世界,强迫自己走向生活,终于体会到广交新友是多么使人精神振奋。”
我对罗斯福夫人一个小时的采访转眼结束了。她在一开始就使我感到轻松自如,整个过程中,我无拘无束,十分满意。
这篇采访报道见报后获得全国学生新闻报道奖。然而最重要的收获是:罗斯福夫人教给我的人生哲学——广交新友,走向生活。多年来,这一直是我的座右铭。
培养孩子适当地表现自己,是克服“只想不做”的思想倾向,是培养勇敢、自信的孩子的有效方法。自卑心理强的孩子,往往不敢在公众面前讲话,害怕受到别人的哄笑,常常放弃表现自己的机会。适度的自卑能激励人发奋努力,取得成就,而过度的自卑,就会在人际交往、事业和婚恋等方面对自己的能力、学识、品质、相貌等自身因素评价过低,表现出自我封闭。孩子往往由于自卑,本可以成为某领域中的优秀人才,却看不到自己的特长,不敢发挥自己的优势与人竞争。自卑,就像是一座陷阱,使人难以进取。因此,对孩子实施实践教育,是使孩子通过实践“做”的过程中锻炼自己、强化自己,提高“我行”、“我能行”的能力和自信心,为孩子以后做事、成才打基础。
那么,孩子的自卑是怎样产生的呢?
首先,是孩子认知方式的错误,常常拿自己的缺点与他人的优点做比较,从而在心理上产生更加消极的自我暗示;缺乏成功的体验,经常遭受挫折或失败的人,易产生自卑心理;其次,是孩子自我评价的偏颇,不能把主体的自我和客体的自我统一起来,主体自我标准过高,因而不能正确地评价自己,而又特别关注他人怎样评价自己,常把他人的评价做为自己的参照点,过度放大他人的评价;其三,是孩子缺乏客观合理的期望,对自己期望值过高,并提出绝对化的要求,而这种要求一旦达不到就会感到痛苦,自怨自艾;另外,离异子女缺少父爱或母爱,幼年时期接受不良的家庭教育等,也是造成自卑心理的重要因素。
做为父母应该采取什么方法去克服孩子的自卑心理呢?我们的建议是:
一、教孩子正确的认识自己,进行针对性的心理训练。我们每个人都在心里把自己想象为一种固定的形象——自信的或自卑的;乐观的或忧郁的;勇敢的或胆怯的等,而一个人的行为与这种自我想象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为自己确立一个积极的“自我意像”,并一步一步在实践中完成这一“意像”,就能告别自卑,成为自信自强的人。
二、学会正确地评价自己,按照自己的能力水平确定发展目标。自卑的本质是自我评价过低,为此,克服自卑的前提是客观地认识和评价自我,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水平,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目标,缩短“真实自我”与“理想自我”之间的距离。应该允许和接受自己存在的局限,适当降低对自己的要求,给自身创造成功的情绪体验,从而,逐渐地消除自卑,树立起自信心。
三、建立合理的思维方式。打破过去“因为我不行——所以我不去做——因此,我就是不行”的不合理的恶性循环的思维方式,建立起合理的积极的思维模式:“因为我不行,所以我要努力去做——即使失败了,我还要再努力,谁也不是天生就会的——结果定会有进步”。只要能够正确而理智地认识自己,并用坚强的毅力来解决面临的问题,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增强信心。
四、打破强烈的自我意识的束缚,增加人际交往机会。强烈的自我意识,往往容易诱发自卑感,从而导致过度关注自身的缺点和不足以及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对自己采取消极暗示。如果适当地进行人际交往,分散过度关注自我的意识,就会在交往中发现他人也有自己同样的缺点和不足,以缓解内心的压力;通过交往还可以把自己的才能表现出来,并从他人的评价中了解到关于自已的真正价值的潜能的看法,以增强自信心。在交往中,即使发现自己某方面确实不如他人,也要进行积极的自我实践:“别人行,我也行”,增强改变自己现状的信心。
总之,父母在克服孩子自卑心理,培养孩子自信、能力的方法还有很多,在这里我们只是举例了一些实践教育的普遍现象和基本方法,在对待自己孩子的实际中,还需多加思考和探索更切实有效的方法。
让孩子在实践中改正过失
法国教育家卢梭,曾经提出过一个著名的教育法则,即“实践后果的惩罚”。按照这个法则教育孩子,就是用孩子自己的行为的过失所造成的“实践后果”直接限制他的自由,使之从中得到不愉快的体验,甚至感到痛苦,从而迫使其改正过失,通过实践的惩罚,记住以后不再犯类似过错。
下面,是一位妈妈采用这种“实践惩罚”的教育法,使孩子养成了良好的习惯。
有一次,女儿要到学校排练,由于走得匆忙,将录音带忘在家里。当时妈妈明明知道女儿没有带,但也不告诉她,因为妈妈知道:提醒女儿一次,她的依赖心理就增加一分,那么以后还要提醒一百次,一千次,不如让她受点挫折,让事实来教育她。当女儿骑了半小时自行车到学校时,突然发现录音带没拿,便打电话求妈妈送去。不料,妈妈毫不犹豫地告诉她:“不行!你自己忘的就得自己回来取。”尽管那天妈妈在家休息,完全可以送去给女儿,但她就是不送。她女儿在电话里无奈地请求:“不行,妈妈,我取回带子就误了排练时间。”妈妈回答:“你可以先到学校向老师承认错误,请老师将你的节目往后调一调,再回来取带子!或者采用别的办法解决。”最后,她的女儿真的按她的建议去做了。
母亲对女儿的一次有意“惩罚”,结果“惩罚”出女儿的一个良好习惯——从那以后,女儿每次出门,该带的东西总是先准备好,再也没忘过。如是出去旅游,事先总会列个清单,然后按清单带东西。这样的教育能让孩子成长为一个对自己负责任的人。
俗话说,吃一堑才能长一智。给孩子们多一些失败的体验,会促使他们长记性,从此让他们在实践中自发的成长。
有一次一群孩子们参加夏令营,在外面野炊烧饭。有一组的孩子在炉灶上横放了两根木棍,然后把锅放在木棍上面,就都跑去玩了。不一会儿,火苗蔓延到了木棍上,上面放着的锅开始慢慢倾斜了……
这时候,一位指导老师要去叫回孩子,他说:“木棍要是烧起来的话,锅就会倒掉,孩子们便吃不到饭了,这未免也太可怜了吧!”
这时另一位老师说:不要提醒他们,如果是因为自己不当心而吃不到饭,这也许会成为孩子们终生的记忆。那么,下一次他们就会为让锅不翻倒而考虑得比较周全。比如,安排个值班的,或在支架上下点功夫等。
结果孩子们真的没有吃成饭,饿着肚子。夏令营结束时,孩子们开始总结,这一组的同学都不约而同地对这件事进行了情真意切地总结,有几个都激动得流泪了……
这种长记性教育法,虽然会使孩子一时地不好受,但它对孩子独立性、耐挫力及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培养很有好处。这种教育方法能更有效地促进孩子自强地茁壮成长。
我们认为,在孩子道德、品质及行为习惯培养中,应更多地采用实践惩罚的办法,而尽量少地使用人为惩罚。其目的是让孩子在这种回应的经历中增加这方面的不可替代的经验;而人为惩罚是父母或老师根据孩子的错误行为,人为决定的惩罚回应。从下面几个例子可以进一步区分二者的区别。
比如,孩子玩过玩具不收拾,搞得满地都是,通常是由他人或者父母去替他完成。实践惩罚的原则则是让孩子自己去收拾,并告诉他如果不这样的话,下一次就得不到这些玩具或两周内不得玩这种玩具。这显然是一个实践的结果,没有扩大,也没有减小,儿童一般自己也会承认。如果坚持一贯这样做,孩子一般会改掉这个毛病。此外还可以让孩子明白,任何快乐,都需要付出劳动才能得来。
如果一个孩子第一次拿了别人的东西,做父母的要弄清楚是否经他人同意,如果没有,则要让孩子把东西退回去,并且要让孩子承认错误,当面道歉。相反,如果把孩子从别人那儿拿回的东西保留下来,也就把孩子的坏习惯保留了下来。
一个孩子如果打骂了另一个孩子,则必须要求他向别人道歉,并用爱的方式使别人谅解;如果是在同一个班上经常发生这种事,则必须要求这个孩子在更多的人面前道歉,并说明理由。严重的情况下,则需要以假设和演戏的方式让他也受到打骂,然后请他谈这时的感受,以启发他的同理心和同情心。
实践惩罚不完全排除父母的正常反应,包括故意的冷淡,有原因地不满足孩子的愿望,取消他的一些娱乐或消费的权利等等,总之是父母以某种态度明确表示对孩子某种错误行为的不满,或者坚决地让孩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后果。所以,重要的不是排除人为的反应,而是避免放大的人为惩罚。这里需要强调一点:在智力培养方面,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不应使用体罚。因为它已被所有的事实和研究证明是有害无益的。
实践惩罚为什么比人为惩罚更有效呢?请父母同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
一、实践惩罚的方式有利于规范行为。孩子经过多次的、一贯的这些经历,最后会形成准确和完整的观念: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会有什么后果?孩子会从经验中做出判断。理解了行为和它的结果,会比仅仅依靠权威而得来的判断可信得多。
如果一个孩子体验了缺乏条理引起的麻烦(给自己带来的麻烦),比如拖沓使他得不到满足,失去很好的机会,粗心大意使他没有了心爱的东西,他就不仅能深刻感受到那些后果,还能明白因果关系。而在这种情况下,人为的惩罚只让他看到了他并不关心的后果,而失掉了关于分辨好坏行为的根本教育。
一个孩子不吃饭,就让他饿着,并且不准再吃别的零食,更不需拿着碗追在孩子后面喂。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肚子是自己的,孩子他骗不了他自己。鲁迅先生说:“对于人生的经验,别的且不说,肚子饿这件事,要是欢喜,便可以试试看,只要两天不吃饭,饭的香味便会起一个特别的诱惑。”要让孩子在经验中成长,在体验中成长,而不是在说教、唠叨、溺爱中成长。
二、实践惩罚的方法可以使父母和孩子都不易愤怒。我们几乎看不到任何心情愉快地责骂和体罚孩子的人,也找不到任何愉快地接受愤怒指责的孩子。因为人为的惩罚会使双方都心绪大乱。
三、实践惩罚的好处在于它是完全公正的。几乎每个孩子都能理解和承认,当他在受到实践惩罚时,一般不会感到委屈;而受到人为惩罚时,则多少会有委屈感。因为人为惩罚常常会被放大。一个惯于不爱护衣服,总是把衣服弄破、弄脏的孩子,按实践惩罚的原则,只是让他去吃洗衣服、缝衣服的苦头以及因为衣服破而无法参加旅行、做客的苦头,他一般会把这些苦头的原因归结到自己的粗心大意上。相反,如果责骂、体罚,他则会认为不公平。
四、实践惩罚的办法会使亲子关系联系得更紧密。不论是父母还是孩子,为了任何原因发怒都是有害的。因为父母在树立威严的同时损害了同情,而同情是管教孩子所必需的。父母如果经常打骂孩子,势必使亲子之间产生隔阂,孩子的孤独或怨恨也会使父母对他的喜爱减少。如果亲子之间的心灵和爱的联系中断了,教育也就随之无效了。
卢梭说:“我们不能为了惩罚孩子而惩罚孩子,应当使他们觉得这些惩罚正是他们不良行为的实践后果。”这也许就是实践惩罚的要旨。批评、惩罚的确对孩子的不良行为能够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但如果使用不当,也能伤害孩子的自尊心,激起孩子的逆反心理。所以惩罚是一把双刃剑,重在得当。
父母教育孩子在采用实践惩罚法的同时,应注意哪些方式、方法呢?我们的建议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