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心理危机干预的作用在于解除和转化罪犯的心理危机。一是危机解除,缓解罪犯的心理矛盾与冲突,缓和其情绪,制止危机行为的产生与恶化,从而维护监管安全;二是危机转化,在罪犯从心理危机状态中稳定下来以后,对其实施后续的干预,使罪犯的心理由消极向积极转化,重新获得心理平衡,从而获得良性发展。
罪犯心理危机干预具有以下特点:
(1)迫切性,罪犯心理危机干预是针对异常心理爆发、心理处于严重失衡状态的罪犯采取的紧急救助措施。如果干预措施稍有迟缓,就有可能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干预措施应当及时、迅速。
(2)对象的特定性,罪犯心理危机干预是针对处于危机状态下的罪犯,包括以下几类:面临重大挫折,心理处于严重失衡状态下的罪犯;激情爆发,处于对抗、争斗中的罪犯;长期紧张、焦虑,具有自杀、暴力或逃脱危险的罪犯;监禁适应不良,经历禁闭、隔离的罪犯;其他面临心理矛盾与冲突,急需救助的罪犯。
(3)目标的层次性,对罪犯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是帮助罪犯缓解心理冲突,平稳地度过情绪危险期,虽然能够遏制罪犯异常心理的恶性发展,但并不能根除罪犯心理危机的内在原因。因此,对罪犯实施危机干预,使罪犯恢复心理平衡后,应抓住时机对罪犯进行个案心理矫治。由于罪犯一直处于监禁状态下,处在心理矫治者的关注和矫治过程中,因此,可以凭借危机发生之前对罪犯的了解,增强干预过程的有效性,并在危机解除之后实施后续干预,将干预结合于整个矫治过程中。
2.罪犯心理危机干预的目标
根据罪犯心理危机干预的内容分,其干预的目标包括认知、情绪和行为三个方面。在危机产生时,应以行为干预为首要目标。为了避免或者减轻危机行为的后果,在紧急状况下可以采取外力强制干预的措施。然而,行为由认知所支配,受情绪所影响。因此,可以通过使罪犯宣泄情绪,帮助危机中的个体认识并矫正暂时的认知、情绪和行为扭曲,来避免危机行为的出现。在罪犯稳定之后,可将干预的目标转向认知、情绪与行为的整体,帮助其选择替代现有行为、不合理信念和使用应对资源的方法,以帮助其获得对自己生活的自主控制。
根据罪犯心理危机干预目标的层次分,包括基本目标和扩展目标。危机干预的基本目标指向罪犯的危机状态,目的在于帮助处于危机中的罪犯重新获得危机前的平衡状态。在危机得以缓解或解除后,应及时将干预的目标扩展到罪犯的整个心理面貌。由于危机的产生可能与心理的、社会的或环境的困难有关,因此,还应考察罪犯的社会环境因素,从心理、社会和环境三个方面来寻找危机干预策略。
根据罪犯心理危机干预目标的阶段,可分为即时目标、短时目标和长时目标。即时目标是制止罪犯发生自杀、自伤自残、暴力、逃脱等危机行为;短时目标是缓解和解除危机状态,使罪犯的认知、情绪和行为恢复到危机前的平衡状态;长时目标是危机解除后的心理矫治,使其心理状态向良性发展。
二、罪犯心理危机干预步骤
尽管对于不同的危机有不同的危机干预策略,但所有的干预策略都会贯穿一套相对直接和有效的干预方法,这就是危机干预的六步法。危机干预六步法是由美国当代著名危机干预学家吉利兰和詹姆斯在《危机干预策略》一书中提出,他们将危机干预的六个步骤穿插到危机干预的全过程中,现已广泛被危机干预工作者所采纳,同样可用于罪犯的心理危机干预。
危机干预六步法分别为:确定问题;确保罪犯安全;重新找回控制并给予支持;提出可变通的应对方式并验证;制订计划;得到承诺,并采取积极的应对方式。前三步主要是倾听询问,了解情况并建立良好的关系,而非采取行动;而后三步主要以行动为工作重点。
1.确定问题
在罪犯发生心理危机时,危机干预工作者应尽快获取问题评估信息。既要通过熟悉情况的监狱人民警察和罪犯,又要直接与处于危机中的罪犯接触,全面掌握其心理危机的诱因、罪犯的情绪反应;同时又要通过查阅其心理档案,必要时可以进行专门的心理测验,深入了解罪犯的个性特点与心理状况,并根据掌握的信息和资料,对处于危机中的罪犯进行问题评估。
危机干预工作者应注意从罪犯的角度,确定和理解罪犯本人所认识的问题,这对整个危机干预工作有关键性作用。如果危机干预工作者所认为的危机境遇与罪犯本人所认识的不一致,并非为罪犯所认同,那么,危机干预工作者所采取的干预策略可能对其而言收效甚微。因此,在整个危机干预过程中,危机干预工作者使用倾听询问等有关技术时,应紧紧围绕所确定的问题,力求达到与处于危机中的罪犯对问题的一致认识,并注意向其表现出同情、理解、真诚、接纳的态度,与其建立良好的关系。
2.确保罪犯安全
在危机干预过程中,危机干预工作者应该将保证处于危机中的罪犯的安全作为首要目标。保证罪犯的安全,应将罪犯对自己和对他人的生理及心理危险性降低到最小的可能性。无论在检查评估过程中,还是在倾听询问阶段,或者在制定行动策略阶段,安全问题都必须予以足够关注,每时每刻都不能放松。为了避免危机行为的出现,在紧急状况下可以采取外力强制干预的措施。
3.提供支持
危机干预工作者给予罪犯足够的支持,与罪犯沟通与交流,让罪犯知道危机干预工作者是能够给予其关心帮助的人。危机干预工作者不要对罪犯的观点和行为进行评价,而是无条件地以积极的方式接纳对方,与其建立起信任和谐的关系。支持主要是指心理支持,而不是支持罪犯的错误观点或行为,支持的目的在于尽可能缓解罪犯当前面临的情绪危机,使其情绪得以稳定。危机干预工作者应根据处于危机中的罪犯的不同情绪反应,采取不同的方式,帮助他们采用合法的途径来宣泄不良情绪。
对于正在与监狱人民警察对抗、与他犯发生争斗、或具有伤人毁物危险等处于激情爆发之中的罪犯,要迅速强制性将其带离现场,让其在宣泄室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情绪宣泄,待其情绪稍有稳定之后,再以咨询的方式进一步帮其宣泄。对于沉默寡言或痛哭流涕的罪犯,可以使用诱导其表达内心积郁的方式,引导其释放焦虑、抑郁、愤怒等不良情绪,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同情、解释等。危机干预工作者在提供支持的过程中需注意,不应带有教育的目的;教育并不是本阶段的任务,而是危机缓解后的工作重点。
4.提出应对方式
危机中的罪犯通常处于思维不灵活甚至是混乱的状态,无法意识到遇到危机时其实还有许多适当的方法或途径可供选择,也不能恰当地判断什么是最佳选择,甚至认为已经是无路可走。危机干预工作者应帮助处于危机中的罪犯意识到,不仅有许多可变通的应对办法,而且可以从中找出最适当的选择。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讨论:社会支持,让罪犯知道哪些人还在关心支持自己,这是提供帮助的最佳资源;应对方式,即罪犯可以用来战胜目前危机的各种行为;积极的、建设性的思维方式,可用来改变自己对问题的看法并减轻应激与焦虑水平。危机干预工作者可以考虑的应对办法可能有很多,但太多的选择会让罪犯更加混乱,因此,不必都提供给罪犯,只需要与罪犯讨论其中的几种,并从中找出最恰当的选择。
5.制定具体计划
当罪犯认识到有可选择的解决危机的最佳途径时,危机干预工作者应与罪犯一起共同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将方法赋予实践中。计划的内容应包括:确定能够及时提供支持的个人、团体和机构;提供罪犯现在能够采用的积极的应对机制,确定罪犯能够理解和切实可行的行动步骤,从而帮助罪犯解决问题。
计划的制订应该发挥罪犯的控制性与自主性,与罪犯合作完成,让罪犯意识到是自己的计划而不是危机干预工作者的要求,使其感觉到自身的权利、独立性和自尊,从而恢复罪犯的自制能力,将计划更好地落实到行动中。
6.获得承诺
当危机干预工作者与罪犯合作完成计划后,应得到罪犯履行计划的承诺,以激发罪犯积极应对的动机,并能鼓励和促进罪犯相信计划行之有效。危机干预工作者应要求罪犯复述将要采取的步骤,以掌握罪犯对计划的认识和承诺,并且澄清其误解,为之后的随访作准备。有经验的危机干预工作者能够估计罪犯会付诸多少行动,鼓励罪犯尽可能保证做到。若罪犯不能保证什么,也需要肯定和接受他们一小步的努力。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在获得承诺阶段,危机干预工作者也应重视评估、保证安全和给予支持的技术。同样,在检查、核实罪犯执行计划的情况时,也需要采用理解、同情和支持的方式进行询问。
三、罪犯心理危机干预技术
罪犯心理危机干预中主要采用以下三大类技术:倾听技术、干预技术与评估技术。郭薇编:《心理危机干预概论》,页21—32。
(一)倾听技术
倾听技术,是指以共情、真诚、接纳的态度,通过倾听、询问、观察、理解并作出适当的反应,与罪犯交流沟通,建立和谐信任的友好关系,了解罪犯的境遇,并在这个过程中适时地提供支持。倾听技术包括倾听技巧、询问技术、语言反馈技术、情感反馈技术。
1.倾听技巧
倾听技巧,是指干预者在倾听中采用的言语或非言语表达方式。首先,在倾听中,干预者应更多地看着对方,倾身、专心地听对方叙述。干预者必须全神贯注于罪犯,否则会很容易错过罪犯真正想表达的信息与内涵。其次,在倾听过程中,干预者不仅要善于听到“弦外之音”,而且还应该细心地留意罪犯非言语信息,如身体的姿势、动作、语调、眼神变化、手臂和腿的动作、面部表情等所表达的信息。第三,干预者在倾听时也应注意自身的身体语言应与言语表达相协调,通过非言语方式向罪犯传达关心的态度,尽可能建立信任关系。第四,干预者应及时捕捉罪犯准备与他人进行情感交流的时机。
2.询问技术
危机干预工作者在倾听过程中,需要通过向罪犯提问来了解情况。提问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开放式提问,二是封闭式提问。开放式提问的指向范围较广,能使干预者获得更多的信息,一般以“什么”和“如何”来开始,可以促进回答者较深入和详细地表达;应避免以“为什么”提问,这样容易引起罪犯的防御机制而可能得不到真实的回答。封闭式提问是以“是”或“否”来回答的提问方式,指向性较强,主要获得对某些特殊信息的确认,也特别适合用以得到罪犯的承诺。
3.言语反馈技术
干预者对罪犯作出言语反馈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用第一人称“我”或“我们”。这样能够缩短双方的距离,让罪犯感到干预者真正参与并理解自己的体验,有利于双方建立良好的关系。同时,干预者以第一人称谈一些自己的感受、想法和行为,能够让处于危机中失去心理平衡的罪犯减少防御敌对心理,较好地顺从干预者的指导。
(2)干预者应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干预者应真实地表达自己将要做什么;明确地告诉罪犯“我理解”;对罪犯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而不是针对其人格作出实事求是的评判;对罪犯做得好的行为及时鼓励;给予罪犯明确的指导。
(3)切忌不懂装懂的陈述。干预者往往通过复述和反馈来澄清罪犯的问题并理解其情绪体验,但当没有理解罪犯的意思时,可以承认并澄清,避免双方各自伪装,从而能够更加开诚布公地沟通与交谈。
(4)可以适当沉默。在与罪犯交流的过程中沉默很有必要。这样既可以给罪犯留出思考时间,也给自己留出时间消化罪犯的讲话内容和情感反应,使自己的回答更有实效和针对性。
4.情感反馈技术
在干预中,危机干预者应以共情、真诚、接纳的情感态度来对待罪犯,从而较快地与罪犯建立良好的关系,给罪犯极大的精神支持。
(1)共情
共情是指干预者准确地感受罪犯的内心体验和想法,像身临其境一样理解罪犯。倾听时的全神贯注,向罪犯传达“我理解”的信息,使用第一人称,这些都是与罪犯共情的表现。
(2)真诚
真诚是指干预者诚实、开诚布公地对待罪犯,没有隐瞒和掩饰,也没有公式化的职业面具,保持自己的本来面目。表现真诚,要做到交谈自然、得体,不被技巧和原则所束缚;言行一致,向罪犯真诚地袒露自我,可以让罪犯在一定程度上了解自己;对待罪犯的负面或敌对情绪,不加以防御。
(3)接纳
接纳是指对待罪犯要关心和赞许,无条件地鼓励他们,完全、毫无保留地接受他们。危机干预不是对罪犯进行评价和教育的工作,只有无条件地接纳才能使罪犯尊重自我、重树信心。因此,危机干预工作者应完全接纳罪犯的个人品质、观念、问题与境遇,当罪犯的言行与自己的价值标准不一致,甚至表现出冲动、咒骂、敌意时,也不能流露出愤怒、失望、否定等情绪。
(二)干预技术
这里的干预技术,是指狭义的干预,是危机干预者在倾听交谈之后的行动过程中所运用的技术。主要有三种干预技术:非指导性咨询、合作性咨询和指导性咨询。
1.非指导性咨询
当罪犯具有较高的能动性,能够认识并采取一定的应对行为,应采取非指导性咨询,它适用于不太严重的危机情况。非指导性咨询的基本方法是,危机干预工作者通过积极的倾听和开放式的提问帮助罪犯澄清什么是他们真正想做的,并帮助他们检验各种选择可能产生的结果。非指导性咨询的主要工作是围绕求助者的问题,创造条件让求助者发挥自主性,作出合理选择,使其能够积极地面对问题和解决问题。干预者在这里只起到一个支持者的作用,倾听、鼓励、反馈、强化和建议,不断地帮助求助者树立信心,认识自己的潜能,使其相信自己能够找出适当的应对方法并付诸行动取得效果。
2.合作性咨询
合作性咨询是危机干预者以平等的身份与求助者共同评估问题、共同选择解决问题的方式。如果求助者具有一定的能动性,但非指导性咨询的帮助不大,则可以选择合作性咨询。合作性咨询中的求助者的危机较严重一些,但他们可以作为一个参与者和干预者一起确定问题、验证选择、制订计划,并保证实施方案。危机干预者在这其中充当的是催化剂,起到参谋、支持和会诊的作用。
3.指导性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