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灵异金匣记奇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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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楔子(3)

吴知县听闻发生了惊天命案,大惊,当厅点了一大队人马,由县尉吕德辅带队,由保正等人领着,火速奔赴桃花村勘验现场。

捱到红日落坡时,前去勘验的县尉吕德辅带领公差回来禀报,“桃花村村民周游家总共发现四具尸首,其中堂屋里有三具,分别是周游、周游的妻子、周游不到十岁的小儿子,均被人用刀割喉而亡,身上无伤痕。在堂屋后靠近柴房处,另有一间屋,发现一具尸首,身份不明。据一位村民回忆,两个月前他在周游家借锄头时,见过此人。周游当时曾对他说是自己的远房侄儿。此人手脚被捆,遍体伤痕,死前显然被毒打过,额头上插有一把锋利的飞镖。飞镖有一面刻着一个“忠”字,飞镖的一头用红丝绦系着,估计是被人在远处用飞镖杀死的。死者下身受过宫刑,经勘验,应是多年前受的宫刑。在他死的房间内,箱开柜倒,发现了金银玉玩五件,做工相当精致,不是平常百姓家所拥有之物。在墙上,还发现一个窟窿,是用飞镖钉的,但飞镖已不见。”

县尉禀完,交了勘验时所画的图像、所填的格目。吴知县当即命巡检等缉捕人员四处访问,搜寻凶犯线索。

第二天午时,巡检严洪领着一帮捕快,带了两个人来到县衙复命。那两个人被领进厅堂后就跪下。其中一个是县城里一家客栈的大伙计,他从怀里掏出一本账簿,说道:“五天前,小人记得很清楚,那天来住店的客人很少。大约一更时,来了五位要住店的客人,其中一个人满身泥污水,脸上有疤痕。我对他们说:‘按官府要求,来往客人住店须要登记’,他们说从河南押镖路过此地。我见他们都带有刀,也就没有怀疑。有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给了我一锭二十两的银子,要了楼上两间屋,说要多住些时日。”

伙计轻轻咳嗽了一声,又接着说:“谁知前日酉时后就没有见他们再返回到客栈里。小人想到那几个客人住在客栈时,每日天未亮就出去,晚上很迟了才回来,关着门在屋内交头接耳,神秘古怪的,现今又听说发生了命案,小人因此怀疑他们。账簿上留有他们的名字,请大老爷过目。”说着,将账簿交给一个公差。

公差又将账簿呈给知县。吴知县随手翻了翻客栈的账簿,那天戌时前后共有六个人留下了姓名,随口问客栈伙计,“戌时还有一个人登记留名的,叫古卫铭,这人是干什么的?”

伙计想了想,答道:“那人快要到亥时才来到客栈,生得皮肉白净,一副书生模样打扮。他说是投亲戚路过此地,住了三日就结账走了,和带刀客人不是一路的。”

吴知县闭目想了想,将账簿递给身旁的县尉,然后对跪在地上的另一个人问道:“你莫非也曾发现可疑人等?有什么线索,尽管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