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宁波的盐业生产与盐产品运销
抗日战争时期,盐不仅是日军大规模掠夺的四大主要原料之一,而且盐的供应情况如何,对支持抗战的进行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因而南京国民政府的盐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是时,南京国民政府除在财政政策方面仍要考虑国家的盐税收入外,更迫切需要保障的是盐的军需与民食供应。为此,南京国民政府为适应战时的需要,不得不调整其盐业生产及盐产品运销,对盐业生产及盐产品运销实行集中管制。在这种战时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宁波盐业生产及盐产品运销自然也相应发生了变化。
一、盐业生产的破坏与整顿
抗战爆发后,包括宁波在内的我国沿海地区的盐业生产更多地直接受到日军的侵扰。据有关资料统计,民国26年海盐产量约占总产量的77%,次年猛降至53%,此后盐产量又逐年下降,民国23年盐产量下降至1661万担,民国24年盐产量还不到1324万担。与此同时,日本不仅以低税低价从中国沦陷区进口了数量惊人的工业用盐,而且还征用了大量免税军用盐,对中国盐业实施竭泽而渔式的超经济剥削,致使中国沦陷区的盐业奄奄一息。
为应对战时多变的局势,开展反侵略和反掠夺的斗争,南京国民政府盐务总局遂呈书财政部,提出“未受战事影响之盐区尽量产制”,主张对盐业生产不复限制,随产随收。随后,面对日军占领我国部分沿海产盐区,盐产地面积日渐缩小,产盐供不应求的窘境,国民政府又在民国27年8月颁布的《抗战建国纲领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浙闽两区亦仍酌量增产,通计各增产之数,足敷本年需要。”此外,民国30年2月,国民政府还颁布了《非常时期取缔日用重要物品囤积居奇办法》,将食盐确定为要取缔的囤积居奇的重要物品之一。是时,国民政府虽未能对整个盐务进行比较彻底的整顿,但试图通过实行增产政策,鼓励盐产区扩大生产,促进盐产量的增长,规范市场行为,以解决民食之需。
民国28年,财政部令两浙各场增产,两浙盐务管理局要求余姚场年增加盐产量2.27万吨,打破原定每板额盐限额,将每板额盐由原来的381斤提高到453斤,原来不准逾额等规定皆停止执行,并同意启用封存的私板。是时,两浙盐务管理局因战时食盐紧缺,私灶准予煎制,化私为官,设局管理。民国30年4月,余姚场沦陷。同年10月,伪浙东盐务管理局在沦陷的余姚场成立伪余姚盐务秤放局。民国31年春,又设伪余姚场公署。民国32年4月,汪伪政府财政部派员接收浙东盐务,规定场盐收运改由裕华公司委托华丰公司独家收购,盐民所产的盐全部被日伪垄断。民国33年,浙东盐务由汪伪财政部委托浙东区盐务管理局负责办理,并在庵东设置余姚场收盐办事处,专司核发盐资。日军在占领余姚场的4年中,为防止盐民反抗和抗日武装的袭击,实行“清乡”政策,筑起一条东起东三下闸口,西至西三小安街的竹篱笆,在70多里的竹篱笆封锁线上,仅开门10余个,门口设置检问所,盐民进出遭受百般刁难,被任意欺凌和敲诈勒索,致使盐业生产受到极大的摧残。
宁海长亭场因产区零星散漫,量少质劣,产盐成本过高,曾一度被列入全省裁废的盐场之一。抗战爆发后,在政府鼓励增产的政策下,长亭场盐业生产复兴。民国29年,长亭场南乡产区分为建康、上廒、月边、舜岩、三岔、花屿、插市、沙木、大宅、梅岙10区,东乡老三团为日军侵占,煎歇无常。
是时,长亭场产盐面积2547亩,灰溜1014只,灶125座,锅484口,晒坦1014块,盐板249块,盐民1038户,盐户1043人。同年,为加强场产管理,长亭场又增设查产员19人,专职稽查盐产量,建立了较为严密的查产收放盐制度。民国31年,政府又在宁海盐区推行改煎为晒,计划贷款8.36万元(法币)购置1万块盐板,以扶助当地盐民增产济销,后因时局影响,实际添置投产盐板249块。也就是在该年6月18日拂晓,日伪军百余名乘舰艇潜行登陆建康塘,焚毁长亭场公署房屋,文卷、档案及公物尽毁,以致秩序大乱,盐区失控。截至民国32年6月,长亭场东乡场务分所因产区沦陷,无盐可收,奉准撤销。
象山因盐的产制落后,抗战时期玉泉场盐年产量徘徊在14万~18万担。其中,民国29年,因天气大旱,玉泉场盐年产量达27.69万担。截至民国30年4月,石浦沦陷,省战时食盐收运处、石浦渔管处、廒商等存放石浦、番东西、金东西原盐2.72万担,被日军掠走。据玉泉场后期调查显示,其年产盐约5.5万担,蒲西区盐民较战前减少了三分之一。民国32年,玉泉场署奉令裁撤。象山沦陷期间,汪伪政府在石浦成立了伪玉泉秤放局,下设分、支局及秤放处,管理盐购销和税收稽征等事宜。
民国28年,日军入侵岱山,7月,在东沙角设伪岱山岛自治委员会盐务稽征局,10月,设伪定海自治委员会统制局盐务管理处,11月,改设东沙角、高亭、衢山3个盐务管理分处。是年,岱山产盐仅为13.84万担,在历年中产量最低。与此同时,日本侵略者加紧了对海盐的掠夺。民国29年,日军上海地队司令部暨兴亚院下令伪定海自治委员会:舟山列岛年产巨额盐斤,按照规定,盐斤物品除当地食、渔、酱各盐外,余应由上海华中盐业公司收买。数量不加限制,最少数从(是年)6月份起(至年终)应缴付净盐30万担。无正当理由,得请自治委员会强制收买。旋即,伪裕民盐业公司成立,并参照廒商收盐办法,按盐板数产额饬令盐民分期缴纳。日军在侵占岱山的6年间,以低价强购的手段,累计掠去盐80.53万担。据岱山盐民代表刘令照等36人统计,岱山沦陷期间,“被日军拆毁、焚毁的盐村民房占岱山盐村民房总数的20%,毁坏盐板13000余块,占盐板总数的50%”,岱山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对此,时有民谣说:“吃吃六谷糊,做做汽车路,性命还在司令部。”
抗战期间,日本对中国海盐的掠夺,是其对华经济侵略总政策的重要一环。日本对中国沿海沦陷区盐的掠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从中国掠夺大量的盐以低价输往日本和朝鲜;二是侵华日军军用盐的免税和走私。据有关资料显示,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日本进口中国盐的绝对数量增长很快,至民国31-32年已相当于民国24年进口中国盐的三倍或三倍多。是时,沦陷区输日输朝盐,除民国34年外,均占沦陷区盐产量的50%以上,高时达70%以上,9年累计输日输朝盐达10771298吨,占沦陷区盐产量的57%。沦陷区大量的食盐被掠夺,一方面,是对中国盐业的超经济剥削,另一方面,造成了中国沦陷区人民的食盐缺乏和盐荒。
二、食盐的抢运
早在1937年10月,日本为实现其“以战养战”的侵略计划,满足军事工业和化学工业对原料盐的不断增长的需要,大藏省就提出了一套掠夺中国沦陷区海盐的完整计划。其中,规划民国31年中国要保证供给日本200万吨盐,到民国34年中国要保证对日具有350万吨供给盐的能力,并且制订了开辟中国沿海新盐田的长期计划,企图将中国盐业变成日本工业的附庸和原料供应地,实现其多年渴望掠夺中国海盐的野心。
正由于此,抗战爆发后,盐的掠夺与反掠夺斗争异常激烈。是时,受日军侵略的骚扰,食盐外运面临困境,沿海各盐场存盐堆积如山,如何及时迅速地将大批存盐抢运至后方,以免被敌寇侵占,并保证国税民食,是摆在南京国民政府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早在抗战前夕,民国26年2月召开的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就确定了以“民制、官收、官运、商销”制度代替过去的“民制、官收、商运、商销”制度,以官运代替商运。为此,民国26年9月,财政部拟订了《杜绝食盐资敌办法》,敦促盐务机关从速处理接战区域内的仓坨存盐以及产区尚未归坨的散存盐斤。民国28年和民国29年,国民政府又先后召开了粮盐会议,研究战时盐的运输、存储和供给问题,极力将各区存盐抢运到后方安全地带。由此加速了专商引岸制的瓦解,盐的官收、官运制在战时得以确立并逐步得到有效实施,官运开始成为战时盐运的主要方式。
官运自海盐着手,自沿海各产区存盐抢运开始。为将沿海场盐移运至安全地区,盐务总局根据各区产销运输情况,分别缓急,划为重要和次要盐区。其中,苏五属、两浙之纲地归为次要盐区。民国26年,浙区初由两浙盐务管理局有组织地官运食盐,尽力收购内运。民国27年2月,浙江省政府在金华成立了浙江省战时食盐运销处。同年7月1日,又与财政部合办改为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并在余姚设有办事处,具体承办余姚场存盐的内移工作,抢运余姚场存盐。
抗战全面爆发后至民国28年,余姚场盐由以下路线分运:(1)由浦阳江船运至姚公埠,再用竹筏、手车运抵诸暨装火车;(2)由临浦新坝经富阳场口,用民船或肩挑水陆接运至桐庐、建德;(3)直接将余姚场盐船运至百官,转船运嵊县,再用汽车装至义乌;(4)黄岩场及岱山场场盐,拟租赁外轮海运至温州,再转运内地。民国28年10月,盐务总局在衡阳盐粮会议上,规定每月至少由余姚起运40万担盐,并于11月初将盐运清。据有关资料显示,民国28年1月至11月15日,余姚收盐量达126008.05吨。其中,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收盐92580.79吨,各廒收盐33427.26吨。民国30年,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在富阳场口等处设点收购余姚、钱清、金山3场运出的流散盐27万担。翌年,敌伪封锁加严,仅收购13.16万担。
在宁海盐区,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于民国27年9月设立长亭办事处,开始收购抢运产盐,规定场价参照担盐斗米比价核定,实际官收价在相当于米价7~14斤间浮动。民国29年11月,按照财政部的电令,长亭场公署与税警五区部筹议了以下紧急时场盐处置方案:(1)酌留本销,悉数内运泗洲头或海游;(2)免税散售给当地居民;(3)发交当地乡、保长或篷长保管;(4)用水销毁,以免资敌。民国30年11月,又于城郊两水拱增设宁海收运办事处。是时,对于食盐不分优劣,尽产尽购,随收随运,严禁私卖。毛盐由六团船运至海游储存,然后转运天台经嵊县至义乌,或由天台经临海、皤滩、永康、金华经浙赣铁路内运济销。其中,长亭至海游招商代运,使用木帆船,月运量在5000担至8000担,海游至天台、天台至嵊县组织民夫肩挑,天台至临海江窑,使用木船河运,月运量在8000担左右。民国30年下半年至民国31年上半年,宁海收购沦陷区流散盐到埠收购价为:民国30年10月每担40元,民国31年3月1日起,定为45元,同年4月2日提高为75元。
在象山盐区,民国27年,玉泉场外销盐改由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玉泉办事处承办购销,并在泗洲头、淡巷、西周等地设立食盐转运站,抢运官仓存盐。民国29年10月,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为抢运玉泉场存盐10万担,令象山县政府动员2000民夫兼程挑运,转移1.6万余担盐至天台。另经三门湾船运至海游贮盐处转运天台盐3.73万担。民国30年浙东事变后,玉泉盐场公署员工撤退至两水拱,后又移设于海游镇,先期为抢运玉泉盐场敌后官收存盐,后来专司收购象山、定海、岱山敌占盐场的流散盐,内运济销。其先后在黄墩、沙柳、海游等处设立收购站,在黄坛、岔路、茶院、珠岙、羊头、泳溪等地设立转运站,运达中转目的地为天台县城。民国30年下半年收运15368担,民国31年上半年收运13477担。后因日军窜扰浙赣铁路沿线,海盐运道被阻断而停收。是时,象山盐区场产管理失控,盐店因私盐充斥,多数倒闭。
在岱山盐区,民国27年4月,岱山秤放局派员在东沙角设总监秤处,收放渔盐,下设念浦、宫南、北峰山、高长、衢山分局,7月,又增设摇星浦、南浦、长涂3个分驻处,归定海秤放局兼理,10月,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于东沙角设立岱山办事处,抢运食盐。是时,岱山外销之盐由岱山办事处负责运输,本销及专商引地仍由商人收运行销。
抗战时期,在抢运沿海盐产存储内地问题上,因国民政府缺乏办理盐运的经验,加之没有足够的盐运资金,结果沿海盐产未能全部运出。其中,一部分疏散民间,一部分人为销毁,一部分被敌抢夺。但尽管如此,国民政府凭借国家权力,推行官收,举办官运,在战时食盐抢运中所作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绩还是应予以肯定的。如,1938年9月24日,两浙盐务管理局局长郭劭宗在浙东纲地销储盐斤会议上强调指出:“关于救济民食及储盐备荒两事,无论如何困难,必须以果敢精神去办。”据《民国二十七年盐务总局年报》记载,浙区战时食盐收运处在战时多变的困难环境里,1938年的半年里就收运食盐281万担有余。这些盐斤既增裕了国家的税收,也供应了浙、湘、赣、皖等省的军民食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