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在不知觉间已经加快了脚步,得意的时间总是太快还是因为失意时间太多?
她已经六十多岁了,儿子长大了,女儿出嫁了,一个人孤独的日子有些清净孤寂。哥哥们死的死了,流离在外的身老还不能归家。她心里面有无限的凄楚。虽然自己可以风光无限的坐在讲台上讲课,授书。而她连个可以共同回忆的人都没有。
二哥——班超壮年出使西域,曾经有“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豪言壮语。如今已经是垂垂老矣。他一直盼望着叶落归根,苦苦的乞求皇恩浩荡给他一个安乐晚年,却三年未见回信。眼见着一年比一年步履蹒跚,他怕自己真的老死边关了。
老哥的家信是一年比一年急切,一封比一封断肠。她常常怀念起小时候的日子,老哥的文才不及她总是偷偷的作弄她。念诗的时候,他故意的拿了一只虫子来,她吓得哇哇叫。他在旁边得意的耍一通拳。
她拄着拐杖,一路迤逦来到皇宫。跪在辉煌大大厅中,空荡荡的大厅回荡着她的凄切的声音:
“妄同产兄西域都护,定远侯超,幸得以微功得蒙重赏,爵列通候,任二千石,天恩
殊绝,诚非小臣所当被蒙。超之始出,志捐躯命,冀立微功,以自陈效。会陈睦之变,
道路隔绝,超以一身,转侧绝域,晓譬诸国,固其兵众,每有攻战,辄为先登。身被金
夷,不避死亡,赖蒙陛下神灵,且得延命沙漠;至今积三十年,骨询生离,不复相识;
所与相随时人士众,皆已物故;超年最长,今且七十,衰老被病,头发无黑,两手不仁,
耳目不聪明,扶杖乃能行,虽欲竭其全力,以报答天恩,迫子岁暮,犬马齿索,为之奈
何?”
说到最后她已是声泪俱下。这些话,虽然是上书写的,可是每一句话都是她内心最真切的体会。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相继离去,这个曾经壮年的男子如今已经到了生命的边缘。叶落归根——她希望他年老的时候,他们还可以重温那些年少的时光。
那个年轻的壮少年,已经是须发皆白了,他颤巍巍的拄着一根拐杖。脸上的像松树皮一般纵横着。他握住她的手,老泪哗啦啦的流淌。
此后的日子,他们一起回忆那些生活的片断,日子过得飞快。
他终于安安静静的去睡了。
她回顾自己走过的岁月,发现生命里的花开太短了。除了寂寞和孤单做伴,她几乎想不到更美好的画面。
这一生谨言慎行,尽心竭力。总算是问心无愧,儿女长大了,反倒顽皮得很。她想着得给他们留下点什么。于是一个人总结回顾自己的人生,写下了《女诫》。
她其实不知道,这几句劝诫子女的话,竟然成了毒害女子那么长长的历史。如果泉下有知,她该是怎样的心情?
英雄救美与美救英雄
剪掉了三千烦恼丝,可并没有剪断尘缘之梦,我不想当尼姑。
2008年7月25日夜里的11点35分左右,我不知道你在北京的东四环高速路上由南向北经过的时候,有没有抬头看看上方的某个过街天桥,天桥上有一个面对车河张开双臂的白衣女子,如果你没有,那么,你不是我的有缘人。
我对天桥下的车河情有独衷,因为曾有人告诉我说,让自己面对车河,感受车流如潮般扑面而来时的那种窒息,把它想象成你生命中所有的苦处,然后,屏住呼吸,当你的忍耐到达极限的时候,猛回身,把那一口浊气吐出,看车流转瞬间在你眼前滚滚而去,把它想象成你生命中所有的过往,那种感觉畅快淋漓。
很不幸的是,那天夜里这个仪式没有得到完成,当我憋了一口浊气猛回身的时候,眼前幽灵般出现的两个男人让我把那口浊气倒吸了进去。
哟喝,还真是个美妞儿,小样儿的,小头发挺有个性啊,怎么大半夜跑这上来玩儿啊?要哥们儿陪你不?
这是那两条让人恶心的纯色狼流着哈喇子对我说的话。
然后他们就伸出手来拉我,我推开了一只左手又伸过来一只右手,我推开一个人又过来另一个人,空荡荡的天桥上我和俩色狼耍起了太极。
一个黑影从台阶那里兔子一样地跑过来,把一条正拉扯我的色狼猛地拉开,挥手就是一拳,然后俩色狼转移了目标。
当那前来救美的英雄被打翻在地,抱着脑袋弓着身子躲避俩色狼的拳打脚踢时,我才猛地回过神来。
我把那英雄救了!
我用手机快速地拨打了110,并大声报警,那俩色狼想必比我还明白首都110的效率,跑得比豹子还快。
我必须承认,当时吓得有点傻的我,之所以突然这么聪明,是因为我看到了那英雄后脑勺上的小辫子。
他开着那辆除了喇叭不爱响浑身没一个零件不响的破车由南向北飞驰,在即将经过某天桥时抬了一下眼皮,被一白衣女子吸引了眼球,我那脑袋在灯影游离的夜里实在过于璀璨,所以他找了个出口掉头,一不小心成了英雄。
扎辫子的笨笨是我的有缘人。
第九千根烦恼丝里藏着爱情
我终于知道了我的决定是多么的惊天地泣鬼神。从理发店到我的家,十分钟的路程我受到了夹道欢迎一般的待遇。我想,我天生就长了个受人关注的脑袋。人们的目光就像被凸透镜过滤了一样,齐齐地集在我的脑袋上,灼得我生疼。只是那些目光不是热烈而喜悦的,而是震惊的。在大街上,我的回头率一直都高居不下,以前,是因为一头漂亮的长发,现在,是因为我的光头。以前,是满街的艳羡,现在,是满街的惊呼。我旁若无人,为如此超前的时代下还有如此大惊小怪的人群感到悲哀。我不就是剪掉了自己的头发吗?
闭门思过了三天,三天后头顶长出了细细的发茬,我翻箱倒柜地找出一把电动剃须刀,让它在头上嗡嗡做响了好几个时辰。密密的发茬被扼杀了已经许久我才回过神儿来,盯着那把电动剃须刀看了看,咣当一声把它扔进了垃圾桶。记得曾有一篇文章告诉女孩子说即使是下楼买水果也要穿戴整齐,我觉得下楼扔个垃圾也应该打扮得像那么回事儿才对。所以描眉画眼,换了一条碎花的极其富有垂感的宽松长裤,我晃着光头拎着垃圾袋走出了家门。走到楼门口的时候,透过防盗门的缕空格子,我看到楼门外有个人正把脑袋凑在锁孔那,还在仔细而执著地用手拨弄着什么。这不是小偷还能是什么人?真是太大胆了,光天化日之下,和一扇楼门较劲,真是个笨贼!聚精会神的笨贼被忽然打开的楼门吓得向后一跳,我刚想痛斥他的“恶行”,两个人却不约而同地张大了嘴巴。那个扎了小辫子的男人和我发出了同样的声音:是你?
三天前,当我对理发师提出要求的时候,尽管声音很小,但整个理发店里的人看上去都被震晕了。
我要剃光头!
这是我第一次一鸣惊人,但我必须原谅这些好像要把人吞掉一样的表情。那个年轻的理发师问我,你确定?我反问,既然你一个大男人可以扎辫子,为什么我一个小女子就不可以剃光头?
我从镜子里看着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三千烦恼丝垂头丧气地落在肩上,一绺又一绺,不再有生气。这和理发师那惋惜的表情是那么的搭配,他修长的手指不停地拿着我那些还没有来得及失去生命的头发捻来捻去,我就纳闷儿了,一个大男人长那么好看的手指头干嘛?临走时那理发师扔给我一句话,小姐,如果,如果你觉得不适应,可以再来找我。你难道能让它重新长回去不成?他尴尬地笑笑,说,也许,可以。
我穿着飘得不能再飘的浅色长裙,描着精致的眉眼与唇线,我相信我的小嘴儿是粉嘟嘟地诱人。
色狼,这是我对这个扎辫子的理发师的第一评价。就是这“色狼”,刚刚在用他那细长的手指拨弄锁孔,原因是他用胸脯把一个大箱子挤在自己和楼门之间,把手解放出来拿钥匙开门,大箱子落下来,把钥匙砸断了。换了另外一个人,会把大箱子放在地上,打开门以后再搬起来。所以说,即使他不是贼,也必须承认自己足够笨。他竟然住在我的楼下。
自从没了头发,笔筒里那几枝常被用来充当临时发簪的铅笔,已经和剃须刀一起移居到楼下的垃圾筒,同期移居的还有所有的旧杯子和旧碗筷甚至包括沙发巾,从那以后,我这屋子里彻底没了男人的味道。
扎辫子的笨笨第一次来做客那天,我正咬着手指头琢磨怎么让笔下的那俩恩爱的人儿分手。那天他的头发看上去是那么的熟悉,我屋子里的大玻璃窗把暖暖的阳光轻柔地洒在他的发际,那头发上细密的光泽把我的眼睛里织出了一种久违的温暖。而他一把从头上把头发撸下来。这是用你的头发织的假发,送你吧。我的温暖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气急败坏和暴跳如雷,假发被恶狠狠地扔还给他。当时那笨笨被用力地推出门外,不知道大门咣当一下关上的时候有没有碰断他的鼻梁骨,我只记得他那一脸的无辜。
他当然不知道我之前把这所房子里所有和男人有关的东西清出了家门,也不知道当初一头短发的我,就因为有个说爱我的男人说喜欢长头发,便执著地变成了一个长发美女,我的头发曾无数次地沉醉在那个男人的抚摸里,幸福得一踏糊涂。
当然,他更不知道,在得到最后一枝我所喜欢的用来挽头发的铅笔之后不久,楼下街道的拐角处,我的眼前上演了一幕场面火爆的拥吻剧,天上的月亮躲进云里,没有胆子看,而晚归的我壮着胆子在路灯的帮助下看完了全程。女主角是一个短头发的风尘女子,男主角是谁,不用我说了吧?
有过去不是我的错,不知道我的过去也不是别人的错,但有些事凑到一起,就无辜地成了阴差阳错。就像这个扎辫子的笨笨细心地把我的头发织成了假发送还给我,却触痛了我受过伤的心。
打那以后,他就像欠了我二千多万块现大洋一样,在我面前抬不起头来。
扎辫子的笨笨消失了,好多天不见人影儿,我有些心虚。
我去敲他的门,没在家。我给他打电话,没开机。我去发型工作室,没上班。
蒸发了?
可真苦了我那几天写的爱情故事里的主人公们,清一色儿的分手得老死不相往来。
我又开始独自一个人去天桥,拎上一罐啤酒。没再遇到色狼,锦缎一样的黑色天幕上,星星每天都摸着脑袋向我身后张望,然后,再失望地陪我一起闷闷不乐地玩儿忧伤。
笨笨重新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变成了光头笨笨。我心里的震惊你可想而知。
你不用这么配合我吧,这是我说的第一句话。
你应该关心地问我去哪了,这是他说的第一句话。
我妥协。
你去哪了?
一顶假发出现在我面前。
有个光头的笨笨诚恳地对我说,这是用他的头发织的,QQ空间情感日志,还特意做了适合我的发型,他希望我戴着他的头发,和他做一对快乐的光头男和长发女。
他还说,希望我那漂亮得让他的手颤抖过的头发,能在这顶假发的保护下悄悄地生长,他说他要让我的第九千根烦恼丝做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烦恼丝。
无比虔诚地接过那顶假发戴在头上,我知道大玻璃窗透过来的阳光此刻肯定暖暖地洒在我的发际,因为在光头笨笨的眼睛里,有着细密光泽映照下的温暖。
我咬着嘴唇,拼命地向上翻眼睛,可终究还是没有办法抑制眼睛里的泛滥成灾。面对着一脸真诚的笨笨,我放弃了掩饰感动的企图,裂开嘴冲着他笑,有很咸的东西流进嘴里,却很甜。我问他,这算不算结发?
他抬起右手,用漂亮食指的第二个关节轻轻地抹了抹我的眼角,然后,他轻柔地拨弄着我额前的假发,说,等你的头发长到足以盘起来做新娘,就可以算结发了。
给我一个不拥抱他的理由。
如果没有,那我还矜持什么?
劲松街。我和笨笨在自己的发型工作室里忙碌。
我那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成了工作室的招牌,笨笨用他漂亮的手指每天变着法儿地为我做漂亮的发型,许多爱美的女子慕名而来。
笨笨始终是光头,他最后的头发变成了一顶永远的假发,当我的头发悄悄地生长到足够的长度,那顶假发就被我珍藏了起来。
他亲手把我的头发盘起来的那天,他说,会保护我一辈子。
我们的故事传为佳话。
曾有人问我们,当初到底谁先追的谁。
我笑而不答。
我的光头笨笨告诉人家说,我俩谁也没追谁,因为我们的爱情,就像光头女子头上的那顶假发,那是明摆着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