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不愿说谢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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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没事瞎琢磨 (2)

相比较篮球,足球是一项更适合被文艺青年意淫的运动。大家也都知道,文艺本身是虚幻的,必须要寄存在某种实体上才能显现出它的价值,比如电影、音乐、建筑、绘画等等,现在,足球也成为了其中的一种。他们通过对足球的强奸来表现自己的文艺气质,而世界杯就成为了他们撒泼打滚的最好舞台。就拿齐达内那个犯规来说,从现实的角度或者从足球比赛的角度,那就是一个没脑的粗汉所能干出来的最没脑的事情。但是在文艺青年那里,这种行为却被冠以了种种诗意的赞美。

我不喜欢足球很大的一个原因就在此,它已经成为了文艺活动,而不是体育活动。20个没受过高等教育的草包在场上抢一个足球,在文艺青年那里,这居然演变出了诗意、浪漫和传统。篮球的情况就比较好一点,没有人会认为奥尼尔用脑袋撞姚明是很有男人味的举动。在篮球场上,辱骂和恐吓根本就是一种默认的手段。其中的典范诸如伯德、佩顿、米勒等等,基本上整场比赛都会在对手的耳边喋喋不休地废话,侮辱他的手表汽车老婆孩子。

当然这是很有趣的,但是绝对和诗意无关。马拉多纳曾经有一次在媒体面前痛哭流涕地说:“你们知道吗?你们崇拜的偶像只是一个只上过小学的驴子。”马拉多纳粗俗不堪,而且嫖妓、吸毒、殴打记者,并且只有小学文化。他并不需要什么诗意的世界,在他没文化的脑袋看来,也许足球是诗意的;但是对那些文艺青年来说,马拉多纳才是诗意的。前者是一种真诚的诗意,只存在于球场上,而后者则是一种人为的诗意,存在于无边无际的幻想中。

关于逛街

女人喜欢逛街,我想原因很简单,吴虹飞在一首歌里已经唱得很清楚了:“帅哥哥!帅哥哥!街上走着帅哥哥!”我认识的女人无一例外都有这个爱好,有的喜欢逛菜市场,看见茄子白菜就像见到了约翰尼?德普;有的喜欢逛超市,在护肤品专柜前面简直可以流连一个世纪;还有的喜欢逛内衣店,而我看着那些空荡荡的东西就直冒冷汗,恨不得赶紧晕死掉——喜欢吃排骨是一回事,喜欢看挂在铁丝上的骨架又是另外一回事。

楚留香也说过类似的一句话,他说:“我喜欢吃红烧肉,但是我没兴趣买头猪回家养着。”所以我的意思也很清楚,我喜欢看女人打扮得花枝招展,但是我没兴趣知道她们是如何打扮的。所以,逛街对我而言,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这几天回家休息,又被老娘逼着陪她逛街,在一个只有三层的商场里,足足逛了一个下午。而收获呢,只是一瓶洗发水和一把牙刷——那把牙刷还是随洗发水赠送的。

我有时候实在搞不明白女人逛街的心理。曾经有一个女人让我陪着她从建国门走到复兴门,说是心里很寂寞想找人一块走走,结果到了复兴门她坐上地铁一溜烟地跑了,把我一人晾在大街上。还有一个女人,在一家专卖店前穿了一件衣服然后问我:好看吗?我说好看。她又换了一件,问我:好看吗?我说好看。接着她又换了一件,又换了一件,问题统统是:好看吗?我像啄木鸟一样不停地回答说好看,言下之意是你赶紧买了走吧。她感到很满意,最后什么也没买,拍拍屁股扬长而去。

我曾经问一个女人为什么她们这么爱逛街,但是又不买什么衣服。她说:“我们想换不同的漂亮衣服穿,而且一毛钱不用花。”

两种男人

当历史的车轮裹挟着财富滚滚前进,曾经坚定的信仰被碾成了一张张钞票,女人还在千篇一律地化妆、打扮,或者喋喋不休地谈论时尚和独立,而男人这个群体则被迅速地瓦解,并重新组合定义。其中,有两类男人当仁不让地抓住了可以当众丢脸的机会,互相谩骂,混淆视听。现在,不妨就让我们看一看他们的嘴脸。

其中一种男人,美其名曰:爷们儿。他们嗓门大,脖子粗,不是大款就是伙夫。他们就是那种在饭桌上大喊着“哥们儿!干了!”的爷们儿,或者在世界杯期间腆着啤酒肚神气活现的膀爷。他们认为男人就应该有男人的“范儿”,比如骂骂咧咧、豪情万丈、举杯痛饮,可是他们忘了,这既不是绚烂的唐朝也不是风流的魏晋,而是一个失语的时代。他们则既不是李白也不是嵇康,他们的大老爷们儿的形象成为这个时代最好的注脚。他们喜欢谈论战争、政治、足球和革命,并且还推搡开一旁的女人:战争让女人走开!政治让女人走开!足球让女人走开!这是我们男人玩的!说这些话的时候,他们混浊的双眼散发出了异样的光彩——没错,那就是意淫的力量。

在这些男人身上,你很难找到尊重和宽容两个字。他们的脑浆里全是暴力,毫无疑问,这些男人都是些卢瑟,现实生活的挫败让他们抓住一切机会展示他们强悍的一面。当然,他们并没有胆量去踢权力的屁股,只会踩着荷尔蒙的云梯爬到半空冲着虚幻的云彩叫唤。

还有另外一种男人,相比较第一种,他们没什么危害性。他们不会在战争来临的时候充当扩音器,也不会兴奋得谈论当局的最新动向。他们唯一被人诟病的地方在于,他们看上去不像一个男人。或者说他们不符合第一种男人心目中男人的标准。但是,这不是他们的错。为什么这个社会允许一个女人打扮得像男人并像男人一样唱歌,却不允许一个男人打扮得像女人并像女人一样写字?在一个不宽容的时代,第一种男人和第二种男人明争暗斗,就像两只笼子里的蛐蛐。

第一种男人的武器就是源源不断的脏话,而第二种男人就比较委婉,会使用撒娇等新式战术。总之他们互相看不起,彼此瞧不上,偶尔还对骂上几句,比如“你这种烂货也有脸出来混”或者“你这种老狗怎么还不去死”之类。他们你来我往,就像两台碰碰车。其实,男人像女人,女人像男人,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本就是一个性别模糊的时代。就如同西方人热爱大卫?鲍依或者戴安?基顿一样,我们也可以接受某某某。

真正可怕的还是第一种男人,他们设置了很多人为的定义,他们说男人应该这样男人应该那样,而一旦有人脱离了这种标准,他们就会破口大骂,群起而攻之。他们说男人应该豪迈,但豪迈是个空洞的词汇,杀人放火也很豪迈。他们说男人应该洒脱,但公款吃喝也很洒脱。他们说男人在酒桌上应该痛快,但痛快……我可以说酒精中毒也算一种痛快吗?我们可以看到,这种野蛮的利用男性气概来压制别人的威权意志——在很多时候它被粉饰为领袖气质以及男子汉气魄——构成了男权社会的基石。这样的社会里,有着很多煞有介事的男人,在那里挥斥方遒,所谓的气魄掩盖了其无能和平庸。一种模糊的契约以及一种看不清底牌的神秘,使得这种男权思想大行其道,丑陋地延续了上千年。

所以,如果一个男人不能给你具体的办法,而只是谈论着某种空泛的行为准则以及概念,并试图通过这些东西指挥你、强迫你、否定你或者命令你,那么不管他看上去多么有男人味,你都应该让他滚蛋。

AA制

AA制这个东西,来自西方社会,在20世纪颇为流行,体现了平等、自愿等绅士原则,也体现了互相尊重、对称自由等社会规矩。可以想象的是,一群衣冠楚楚的绅士,坐在窗明几净的西餐厅里,各自吃着自己盘里的食物,进行着有趣而不急不缓的谈话,时而点头微笑,时而用抹布擦擦嘴边的残渣。最后他们各自掏出钱来付账,貌合神离地握手道别,接着像伽马射线一样四散而去。

对不少走到时代前列的中国人而言,这种AA制显然是“他好我也好”的典范。在他们的大力推广下,AA制在中国像牛皮癣一样四处开花。那些猛然悟到了民主真谛的先驱们,在饭局前半截依然像感性的中国人那样称兄道弟推杯换盏,但是在后半截快结束的时候,却忽然理性了起来:“哥们儿,我们还是AA吧。”

上大学的时候,尽管大家都是穷学生,却从来没有AA过,都是轮流请客。走上社会以后,我开始越来越多地接触到了这个令人不适的东西。曾经在一次饭局结束的时候,一个四眼一手拿着账单,一手拿着计算器,嘴里念念有词地说:“一共12个人,513块钱,每人应该是……四十二块七毛五分,四舍五入后,应该是……”我扔下50块钱,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一部分人把西方的裹脚布拿来裹头,还觉得是一种时尚,殊不知AA制在西方也早已日渐式微。我一个朋友跟我讲过一个故事,一个美国人到中国,刚开始也打算AA,后来发现中国人根本不来这一套,结账的时候都有人主动站出来请客,他就很感动,觉得这些人把他当哥们儿,让他体会到了在美国体会不到的温暖。后来这美国佬就留在了中国。偶尔回美国的时候,就把中国这种另类作风告诉他的亲戚朋友,AA了大半辈子的美国人听了都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哇哇乱叫:“社会主义就是好!”

给我一个比喻

我一直都认为自己不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因为从小就没受过文学的熏陶。那时候写个什么抒情写景叙事的作文,简直就是要命,憋一节课也拉不出一个字来。再反观班上那些尖子生,只见他们文思汹涌,才情盎然,脸色赤红,眼睛直欲喷出火来。

直到现在,我依然写不出那种优美的文字,那些花骨朵一样漂亮的词汇,我是怎么想也想不出来。我天生就对叙事、抒情这种东西不感兴趣,文字吸引我的主要方式就是比喻。用最刻薄和形象的比喻来进行讽刺,那就是我最喜欢干的事情。有些时候,我喜欢一本书或者一篇文章,仅仅是因为其中有几个极其有趣的比喻。比如《挪威的森林》,我唯一有印象的就是那个“春天的小熊”的比喻。